麝香保心丸对于冠心病心绞痛的疗效观察
2020-10-26彭婧
彭婧
【摘要】目的:对冠心病心绞痛患者治疗过程中服用麝香保心丸的疗效进行观察。方法:选择我院收治的188例冠心病心绞痛患者作为研究对象,采用随机分组法分为对照组与实验组(n=94)。其中,对照组患者服用的药物为硝酸异山梨酯(消心痛),实验组患者服用的药物为麝香保心丸,比较两组患者的使用疗效。结果:治疗前,两组患者心绞痛发作频率无差异(P>0.05);治疗30天后,两组患者心绞痛发作频率均有所下降,但在麝香保心丸的作用下,实验组的发作次数相对较少,治疗总有效率较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麝香保心丸用于冠心病心绞痛患者的治疗中,能够降低心绞痛的发作频率,使患者的生命安全得到保障。
【关键词】麝香保心丸;冠心病心绞痛;疗效
【中图分类号】R25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83(2020)05-0113-01
冠心病心绞痛是心肌缺血或缺氧所引起的,主要表现为发作性胸痛、胸部不适、闷痛、压榨性疼痛等[1]。冠心病心绞痛的存在,不仅会降低患者的生活质量,而且会影响他们的身心健康,严重时还会发生心力衰竭、猝死等危險情况。要想获得良好的治疗效果,降低心绞痛的发作频率,使患者的生活质量得到保障,就要使用针对性的药物进行治疗与预防。针对此,本文对麝香保心丸对于冠心病心绞痛的疗效展开探究,研究对象为我院心血管内科收治的188例患者。
1 资料与方法
1.1基础资料
将前来我院心血管内科进行治疗的188例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时间为2018年6月—2019年7月。遵循随机分组法将患者分为对照组与实验组两个研究小组,各94例。纳入标准:(1)经心电图和冠状动脉造影检查后符合冠心病心绞痛诊断标准;(2)能够正常沟通,有着较高的理解能力;(3)患者与家属知晓并同意本次研究。188例患者中,男104例,女84例;平均年龄(69.14±5.06)岁。比较两组患者基础资料中的各项数据,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治疗方法
两组患者住院后,均接受常规检查,包括心电图、肝肾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血脂、血糖等,同时予以优质护理干预,如用药指导,饮食护理,心理疏导,健康教育等。其中,对照组在常规用药的基础上服用硝酸异山梨酯(消心痛):舌下含服5-10mg(1-2片),4-6小时/次,3次/天,疗程为30天;实验组在常规用药的基础上服用麝香保心丸:舌下含服1-2丸,3次/天,或在症状发作时服用,疗程为30天。30天后对两组患者的心绞痛发作频率与心电图变化进行观察。
1.3观察指标
心绞痛发作频率:治疗前、治疗后30天。治疗总有效率:显效(用药30天后,患者临床症状消失,心电图检查结果基本正常,心绞痛发作次数减少);有效(用药30天后,患者的病情有所好转,心电图检查结果改善,心绞痛发作次数相对减少);无效(用药30天后,患者临床症状持续存在,心电图检查结果无改善,甚至出现心脏衰竭、猝死等危险情况)。
1.4统计学方法
将本次研究中产生的数据录入SPSS23.0统计学软件中进行处理。以t和x2行组间检验,(%)表示计数资料,(x±s)表示计量资料,若比较后存在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则以P<0.05表示。
2 结果
2.1心绞痛发作情况
详细数据如下(表1)所示
2.2治疗总有效率
详细数据如下(表2)所示
3 讨论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与生活方式的改变,心血管疾病的发病人数逐年增加,其中以冠心病心绞痛最为显著,发病率约为6%-8%。据了解,冠心病心绞痛的发病人群大多为老年人,引起该疾病的原因是心肌缺血、缺氧所致,临床表现有压榨性、闷胀性或窒息性疼痛,如果患者情绪激动、过度劳累、贫血时还会造成休克,严重影响患者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2]。临床中,要想获得良好的疗效,保证患者的治疗安全,就要在常规治疗的基础上施以有效的药物干预。其中,对照组患者服用的药物为硝酸异山梨酯(消心痛),实验组患者服用的药物为麝香保心丸。
研究结果显示:治疗前,两组患者的心绞痛发作次数大抵相当,差异(P>0.05);治疗30天后,两组患者的心绞痛发作次数均有所减少,但使用麝香保心丸的实验组较为明显,并且治疗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具体数据为98.94%,87.23%,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综上所述,麝香保心丸用于冠心病心绞痛患者的临床治疗中,不仅可以控制心绞痛发作的频率,保证患者的治疗安全,而且可以提高治疗效果,获得良好的临床疗效。
参考文献
[1] 郭玉梅,王海岭,贺萧楠.麝香保心丸治疗冠心病心绞痛的临床疗效观察[J].中药药理与临床,2016,(02):196-199.
[2] 李培海,吕德纯.麝香保心丸治疗冠心病心绞痛的临床观察[J].当代医学,2012,18(23):154-155.
[3] 梁鸿雁.麝香保心丸辅助治疗冠心病心绞痛的疗效观察[J].当代医学,2010,(32):133-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