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自然保护小区保护与管理分析
2020-10-26赖萍
赖萍
摘 要:自然保护小区建设对于维持生态系统多样性及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上杭县108个自然保护小区的分类汇总与分布状况进行分析,结果表明,上杭县自然保护小区具有类型丰富,分布区域广,但地理分布不集中的特点,存在资源潜力尚未得到充分发挥、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有待加强、宣传力度与群众保护意识不足、法律与林业行政执法力度不强等问题。因此,应合理规划自然保护小区的发展,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加强宣传,打击破坏自然保护小区的行为,以期更好地保护与管理自然保护小区。
关键词:自然保护小区;现状;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S759.9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7-7731(2020)18-0051-03
自然保护小区是指保护典型的自然生态系统、野生动植物以及珍稀濒危物种,物种多样性程度较高,能够较好地保存自然生态系统的生态区域。它是自然保护区的有效补充,自然保护小区的建设能够展示生态系统的原貌,是物种资源基因库也是科学研究的天然实验室,可以有效地避免或缓解生物之间物种隔离的倾向,对于维持当地生态系统多样性、调节气候、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推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1-2]。
自1997年起,上杭县政府设立了109个自然保护小区,由于已设立的保护小区点多面广、调查时间相隔较长、生态环境变化较大,个别保护小区或部分面积由于工程建设被征用或调整,还有一些因受火灾等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而丧失保护价值,需要缩小或取消,或者由于具有保护价值珍稀野生动植物森林,而新增自然保护小区。因此,有必要对上杭县自然保护小区的现状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到现有自然保护小区的野生动植物保护状况,从而为野生动植物保护提供决策依据。
1 上杭县基本概况
上杭县坐落于福建省西南部,位于东经116°16′~116°57′,北纬24°46′~25°25′之间,全县总面积2860km2。上杭县内共有9个镇、13个乡、331个行政村以及11个居委会。由于地理条件优越、气候条件以及水文条件良好,该区域内具有非常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属中亚热带地带性植被,境内物种多样性高,群落负责,现有森林植被多为天然次生林,共分为7个型,13个群系纲,60个群系,258个群丛。野生动物资源种类繁多,陆栖脊椎动物共计4个大类,27个目,48个科,362种。全县林业用地面积共计222000.05hm2,有林地面积207333.20hm2,活立木总蓄积量1112.224万m3,森林覆盖率高达74.8%。
2 上杭县自然保护小区现状
2.1 自然保护小区概况 多年来,上杭县政府和林业局一直把自然保护小区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根据区域内代表性分布、物种多样性的空间布局以及保护对象濒危程度等特点,于2009年9月起对上杭县已设立的112个自然保护小区进行核实调查,前后通过实施方案制定、外业调查、内业统计、报告编制、评估审定等阶段,最终确定保留108个具有保护价值的自然保护小区,面积共计11304.13hm2,占全县土地面积的4.0%,撤销了4个遭人为破坏严重、不具备保护价值的自然保护小区,面积为312.47hm2。其中,58个自然保护小区具有国家或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84个自然保护小区具有国家或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40个自然保护小区保护程度中等,68个属于良好。面积最大的是古田镇洋稠大源自然保护小区,面积为990.33hm2,主要以香樟、紅豆杉及穿山甲、云豹为主的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小区,最小的面积为0.3333hm2(步云乡大石背红豆杉柳杉保护小区),主要以南方红豆杉及柳杉为主的野生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小区。
2.2 类型分布 根据自然保护小区保护对象的不同,将自然保护小区类型进行区划,主要分为以下5个类型:(1)典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以及已经遭受破坏但经保护能够恢复的同类自然生态系统区域;(2)国家、省重点和一般保护的野生动物栖息地、繁殖地、越冬地或迁徙停歇地;(3)原始森林、天然次生林、珍贵植物原生地或名木古树集中分布区;(4)有特殊保护价值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包括国防林、风景林、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5)全部或部分具有上述4种类型保护价值的综合类自然保护小区。上述5类自然保护小区类型在上杭县均有分布,如表1所示。上杭县自然保护小区主要以第2类型保护小区为主。属第1类型保护小区的有8个,占总数量的7.4%;面积578.87hm2,占保护小区总面积的5.1%。属第2类型保护小区有60个,面积6080.67hm2,占保护小区总面积的54.1%。属第3类型保护小区的有26个,面积1522.87hm2,占保护小区总面积的13.5%。属第4类型保护小区的有1个,面积2.6667hm2,占保护小区总面积的0.1%。属第5类型保护小区有13个,面积3056.27hm2,占保护小区总面积的27.2%。
2.3 空间分布以及数量特征 上杭县自然保护小区分布19个乡(镇)65个行政村,1647个森林资源建档小班。其中蛟洋乡分布的自然保护小区数量最多、面积最大,有20个,占上杭县自然保护小区总个数的18.52%,面积为2677.07hm2,占上杭县自然保护小区面积的23.68%。官庄乡自然保护小区数量最少且面积最小,只有1个自然保护小区,面积为42.07hm2,占上杭县自然保护小区总面积的0.37%;蓝溪镇、稔田镇和茶地乡内自然保护小区的个数也各只有1个。上杭县自然保护小区空间分布区域广,但地理分布不集中。由表2可知,在上杭县108个自然保护小区中,单个自然保护小区面积在0~10hm2的有19个,占上杭县自然保护小区总个数的17.59%;10~50hm2的自然保护小区35个,占32.41%;50~100hm2的自然保护小区22个,占20.37%;100~200hm2的自然保护小区15个,占13.89%;≥200hm2的自然保护小区17个,占15.74%。由此可知,上杭县自然保护小区面积较大,面积100hm2以上占接近30%,存在分布广、分布不均衡、差异悬殊等特点,且不能较好地发挥自然保护小区最大的生态效益。
3 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资源潜力未得以充分发挥 实际上,上杭县国土面积宽广,地理条件十分优越,自然资源种类丰富,还有许多地方需要规划成保护小区进行保护。而对于现阶段的上杭县而言,还有一些具备自然保护小区条件的地方尚未被全部划入,这些地方自身存在的价值并未得到充分的挖掘,导致许多地方的珍稀濒危物种尚未得到有效保护。
3.2 基础性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目前,上杭县已划建的自然保护小区大部分仍处于初始阶段,资源本底清查、建档等保护与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尚未开展,造成只有林业部门或极少数人员知道区域内自然保护小区数量及空间位置。其次,自然保护小区面积大,政府投入少,缺乏基层技术人员、管护人员,各地大多尚未设立自然保护小区管理机构,导致人员配置和技术力量十分有限。
3.3 宣传力度与保护意识不足 部分地区忽略了对自然保护小区的保护,导致当地的珍稀濒危物种遭到破坏。在对于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中,并未合理平衡两者之间的关系,使得居民的保护意识不够强烈,导致自然保护小区的建设流于表面。
3.4 林业行政执法力度不强 自然保护小区管理与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不同,虽然都执行《福建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管理规定,但它并未享受该条例的权利,也与生态公益林有些不同,自然保护小区禁止一切采伐及人为活动,侵害了林农的利益。同时,对于乱砍滥伐现象,没有严格执行法律所要求的,对自然保护小区监督方面不全面。
4 对策建议
4.1 合理规划自然保护小区的发展 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专业人才,合理安排自然保护小区的发展工作,对于针对突出的生态脆弱区、资源丰富区、典型生态系统分布区等重点区域要进行重点保护。另外,加强自然保护小区的自身建设,争取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向保护小区倾斜,加大政府和社会投入,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加大管理力度[3]。
4.2 探索有效的管理机制 深入分析自然保护小区建设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新要求、新任务,创新自然保护小区建设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根据各自然保护小区的实际情況制定不同的管理方法,促进和完善自然保护小区管理,推动保护小区建设[1]。
4.3 广泛宣传,提高公众的保护意识 政府机构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广告等宣传媒体,利用现阶段网络上直播、H5等新媒体热潮,通过举办展览、开展青少年夏令营等一系列线上线下活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普及自然保护小区建设的知识,提高公众保护野生动植物和生态环境的自觉性,唤起全民参与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4]。
4.4 严厉打击破坏自然保护小区的行为 对于目前自然保护小区所遇到的矛盾与问题,相关部门应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从根本上剔除这些矛盾,消除发展过程中的瓶颈,使自然保护小区更好地发展,发挥最大的生态效益。加大对自然保护小区的执法力度,对破坏自然保护小区的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单位、个人,坚决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5]。
参考文献
[1]宋师兰.福建省自然保护小区建设管理现状及对策[J].福建林业科技,2003(02):62-64.
[2]陈兴章.延平区自然保护小区保护管理现状及对策[J].安徽农学通报,2018,24(15):113-116.
[3]徐正琳.浦城县自然保护小区现状及建设对策[J].林业勘察设计,2010(02):122-125.
[4]刘春连.永定县自然保护小区现状及保护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5(09):189-190.
[5]林海燕.福清市自然保护小区现状与发展对策探析[J].农业与技术,2017,37(11):70-71. (责编:张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