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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公平偏好的微政务信息公开成本分担契约研究*

2020-10-26吴正祥

科技促进发展 2020年6期
关键词:政务信息契约收益

■ 吴正祥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营销管理学院 葫芦岛 125105

0 .引言

自从政府政务处理进入“双微时代”以来,关于如何深化和推进政府微政务信息公开的问题受到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郑烨[1]从信任的角度,探讨了政务微博中信息交流对信息公开的作用机理;唐平秋和罗仙慧[2]结合微时代背景为政府信息公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给出了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深入创新的策略和路径;万新娜[3]从媒介环境学的理论视角考察了大数据背景下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角色转化的内在逻辑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模式;Tirado-Valencia等[4]构建了地方政府持续信息公开影响因素结构方程模型,分析了信息数量和性质对地方政府持续信息公开的影响;朱晓峰等[5]基于演化博弈理论研究了公平关切与监督信号对上下级政府微政务信息公开行为演化的影响;梁丽[6]在分析政府政务微博信息公开现状和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促进政府利用政务微博进行信息深入公开的建议;刘峰[7]在分析我国互联网+促进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共享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基础上,结合国外信息公开共享的经验借鉴,提出了我国互联网+信息公开共享的对策。

综合来看,现有研究大多以定性分析的方式寻求推进微政务信息公开的举措,相对缺乏以定量分析的方式探求微政务信息公开的激励措施。实践中,尽管上下级政府实施微政务信息公开具有完全一致的利益目标——发展民主政治[8-9],但是由于信息公开成本的存在,下级政府并不愿意主动提高信息公开质量[10],导致微政务信息公开并没有达到预想的效果。可见,传统的被动控制或命令等推动微政务信息公开的方式并不能给下级政府高质量的微政务信息公开行为提供持久的动力[10-11],要实现微政务信息公开的良性发展,上级政府必须采用外在激励的方式,提高下级政府微政务信息公开的积极性,达到增加整体收益的目标[12]。

针对下级政府微政务信息公开外在激励问题,目前少量研究设计了转移支付契约[8]和收益共享契约[10,13]。考虑到微政务信息公开成本是制约下级政府提高信息公开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本文认为微政务信息公开成本分担契约也可能是一种有效的外在激励方式。为此,本文将重点分析上级政府应如何设计微政务信息公开成本分担契约,促使下级政府主动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与此同时,考虑到现实中的人们并不是纯粹的自利者,其不仅关心自身利益的获取,而且关心利益分配的公平性[14-15],本文认为上下级政府在微政务信息公开过程中,必然受到普遍存在的公平偏好的影响。为此,本文在分析上级政府微政务信息公开成本分担契约设计问题的基础上,还将重点考察下级政府的公平偏好与上级政府对待下级政府公平偏好的态度对成本分担契约激励效果以及上下级政府收益的影响,以期为上下级政府解决因利益冲突引起的微政务信息公开组织效率低下问题提供新思路和理论依据。

1 问题描述与模型假设

考虑一个由上级政府和下级政府构成的微政务信息公开系统。在该系统中,下级政府是微政务信息公开的供给者,上级政府是微政务信息公开的管理者[5,10,12]。下级政府的微政务信息公开给整个系统带来的总收益为π,π的大小与下级政府的信息公开质量k呈线性关系,满足π=pk,这里p>0 表示下级政府单位信息公开质量为系统带来的收益增量[11-12,16]。下级政府的信息公开成本为,这里δ>0 表示下级政府信息公开成本系数[12]。上级政府以γ(0<γ<1)比例对系统总收益π进行分成的同时,还为下级政府微政务信息公开提供固定金额补贴α,并分担φ单位的信息公开成本。这里0 ≤φ<1,其中φ=0 表示上级政府不分担下级政府信息公开成本。根据以上假设,上下级政府的收益可以分别表示为:

与大多数研究一致,这里假设作为博弈主导者的上级政府为完全理性者,作为博弈跟随者的下级政府为公平偏好者[10,17]。参照杜少甫等的研究[18],引入参数η(η>0)描述下级政府的公平偏好程度,则下级政府的公平偏好效用函数可以表示为:

此外,本文假设收益分成γ为外生变量,由上下级政府在构建微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时共同制定。博弈过程中,上级政府决策是否分担和分担多大比例的微政务信息公开成本;下级政府则依据收益分成γ和上级政府微政务信息公开成本分担情况决策微政务信息公开质量。

2 模型构建与分析

2.1 下级政府无公平偏好时的博弈模型

这里重点研究上下级政府均为完全理性者时成本分担契约的激励效果,从上级政府不提供成本分担契约和上级政府提供成本分担契约两种情形展开分析。

当上级政府不提供成本分担契约时,φ=0。此时上下级政府的收益分别为:

根据前文假设可知,此情形下,下级政府依据收益分成γ通过决策微政务信息公开质量k来最大化自身收益。经最优化分析,得出下级政府的最优信息公开质量为:

上下级政府的最优收益分别为:

当上级政府提供成本分担契约时,0<φ<1。此时上下级政府的收益分别为式(1)和式(2)。根据前文假设可知,此情形下,上级政府先通过决策成本分担契约比例φ来最大化自身收益,在此基础上,下级政府通过决策微政务信息公开质量k来最大化自身收益。经最优化分析,得出当时,博弈存在唯一最优解,且下级政府的最优信息公开质量、上级政府的最优成本分担比例分别为:

上下级政府的最优收益分别为:

比较上述博弈结果,得到

因此有如下结论。

结论1微政务信息公开成本分担契约是一种有效的外在激励方式,合理的成本分担契约不仅可以提高下级政府微政务信息公开质量,而且可以提高组织效率,使上下级政府的收益均有所提高。

2.2 上级政府考虑下级政府公平偏好时的博弈模型

这里以上下级政府均为完全理性者时的博弈结果为基准,重点研究下级政府具有公平偏好且上级政府考虑此行为偏好时成本分担契约的激励效果,同时还考察此情形下公平偏好与最优决策之间的关系,同样从上级政府不提供成本分担契约和上级政府提供成本分担契约两种情形展开分析。

当上级政府不提供成本分担契约时,φ=0。此时上下级政府的收益分别为式(4)和式(5)。根据前文假设可知,此情形下,下级政府依据收益分成γ通过决策微政务信息公开质量k来最大化自身效用:

经最优化分析,得出当γ-η+2γη>0 时,博弈存在唯一最优解,且下级政府的最优信息公开质量为:

上下级政府的最优收益分别为:

当上级政府提供成本分担契约时,0<φ<1。此时上下级政府的收益分别为式(1)和式(2)。根据前文假设可知,此情形下,上级政府先通过决策成本分担契约比例φ来最大化自身收益,在此基础上,下级政府通过决策微政务信息公开质量k来最大化自身效用:

经最优化分析,得出当γ-η+2γη>0且2+5η-3γ-6γη>0时,即当γ和η满足或者或者时,博弈存在唯一最优解,且下级政府的最优信息公开质量、上级政府的最优成本分担比例分别为:

上下级政府的最优收益分别为:

比较上述博弈结果,得到

因此有如下结论。

结论2下级政府具有公平偏好且上级政府考虑该行为偏好时,微政务信息公开成本分担契约亦是一种有效的外在激励方式,合理的成本分担契约不仅可以提高下级政府微政务信息公开质量,而且可以提高组织效率,使上下级政府的收益均有所提高。

比较下级政府无公平偏好时与上级政府考虑下级政府公平偏好时的最优微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得到

因此有如下结论。

结论3下级政府的公平偏好会降低其微政务信息公开质量,但成本分担契约能够扭转这一局面。

为考察公平偏好与最优决策之间的关系,将上述博弈结果分别关于η求一阶导数,得到

因此有如下命题。

命题1下级政府具有公平偏好且上级政府考虑该行为偏好时,若上级政府不提供成本分担契约,则下级政府微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和收益以及上级政府收益均与公平偏好系数负相关;若上级政府提供成本分担契约,则下级政府微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和收益以及上级政府成本分担比例均与公平偏好系数正相关,上级政府收益与公平偏好系数负相关;与有成本分担契约时相比,无成本分担契约时下级政府的公平偏好对上级政府收益的负向影响更大。

由命题1 不难发现:上级政府考虑下级政府公平偏好情形下,当上级政府不提供成本分担契约时,下级政府会随着自身公平偏好程度的增大而降低微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导致上下级政府的收益均降低;当上级政府提供成本分担契约时,随着下级政府公平偏好程度的增大,上级政府会提高微政务信息公开成本分担比例,从而激励下级政府提高微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导致下级政府收益增大,上级政府收益降低的速度放慢。命题1 说明,当上级政府具有公平偏好且下级政府考虑此行为偏好时,成本分担契约可以满足下级政府要求微政务信息公开收益必须公平分配的心理,解决公平偏好引起的利益冲突造成组织效率低下的问题。

2.3 上级政府不考虑下级政府公平偏好时的博弈模型

这里以上级政府考虑下级政府公平偏好时的博弈结果为基准,重点研究上级政府对待下级政府公平偏好的态度对成本分担契约激励效果的影响,同时还考察此情形下公平偏好与最优决策之间的关系。

当上级政府不提供成本分担契约时,下级政府依据收益分成γ通过决策微政务信息公开质量k来最大化自身效用,此时上级政府的态度并不会对博弈结果造成影响,即此时的博弈结果与上级政府考虑下级政府公平偏好且无成本分担契约时的博弈结果相同。与之相反,当上级政府提供成本分担契约时,上级政府的态度会对博弈结果造成影响,下面就对此进行具体分析。

由于下级政府具有公平偏好,但是在博弈过程中处于领导地位的上级政府不考虑下级政府的这种公平偏好,因此当上级政府提供成本分担契约时,博弈的决策过程为:上级政府首先按照下级政府无公平偏好以最大化自身收益为目标来决策成本分担比例φ;随后下级政府根据收益分成γ和上级政府给出的成本分担比例φ以最大化自身公平偏好效用为目标来决策最优的微政务信息公开质量k[19]。据此可知,上级政府的成本分担比例最优决策为:

而实际上,下级政府是公平偏好的,其根据收益分成γ和上级政府给出的成本分担比例φ~*,按照自身公平偏好效用最大化的原则决策微政务信息公开质量k。因此,当γ-η+2γη>0 且2γ-2η+5γη>0 时,即当γ和η满足或者时,由可得到下级政府公平偏好效用最大化的微政务信息公开质量为:

将式(14)代入式(15)可得到下级政府实际给出的微政务信息公开质量为:

进一步将式(14)、式(16)代入式(1)、式(2),得到上下级政府的最优收益分别为:

比较上述博弈结果,得到

B=4-12γ+29γ2-30γ3+9γ4。

因此有如下结论。

结论4上级政府对待下级政府公平偏好的态度会影响成本分担契约激励效果,导致收益分成较高时成本分担契约无法激励下级政府提高微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并使上下级政府的收益均降低。

因此有如下结论。

结论5当成本分担契约能有效激励下级政府提高微政务信息公开质量时,成本分担契约的激励效果在上级政府考虑下级政府的公平偏好情形下要比上级政府不考虑下级政府的公平偏好情形下好。

为考察公平偏好与最优决策之间的关系,将上述博弈结果分别关于η求一阶导数,得到

因此有如下命题。

命题2下级政府具有公平偏好且上级政府不考虑该行为偏好时,无论上级政府是否提供成本分担契约,下级政府微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和收益以及上级政府收益均与公平偏好系数负相关,而上级政府成本分担比例不随公平偏好系数的变化发生改变。

由命题2 和结论4 不难发现:当上级政府具有公平偏好且下级政府不考虑此种行为偏好时,成本分担契约仅可以部分满足下级政府关于微政务信息公开收益必须公平分配的心理,从而导致成本分担契约只能部分解决公平偏好引起的利益冲突造成组织效率低下的问题。

3 数值分析

这里采用数值分析法探讨收益分成、公平偏好与成本分担契约提高微政务信息公开质量程度、提高上下级政府收益程度和提高系统整体收益程度的关系。借鉴朱晓峰等[11,13]的做法,将《2017 政务指数·微博影响力报告》[20]列出的56 类政务机构里排名第一的政务微博“总分”数据缩小倍数取均值处理后作为下级政府单位信息公开质量给系统带来的收益增量p、“传播力”数据缩小倍数取均值处理后作为下级政府信息公开成本系数δ,得到:p=3.2,δ=0.2。考虑到上级政府在博弈中的领导地位,结合实际,分别取收益分成γ值为0.3、0.35、0.4、0.45、0.5。将上述各参数的取值代入相关表达式,经计算得到表1和表2。

分析表1 中的数据发现:(1)在最值条件下,表中各值均大于0。由此可知,当收益分成不是特别高时,成本分担契约可以有效激励下级政府提高微政务信息公开质量。(2)在相同的γ和η下,上级政府考虑下级政府的公平偏好时,成本分担契约提高微政务信息公开质量的程度比上级政府不考虑下级政府的公平偏好时大。由此可知,当下级政府存在公平偏好时,上级政府考虑此种行为偏好将更有利于成本分担契约激励下级政府提高微政务信息公开质量。(3)当上级政府考虑下级政府的公平偏好时,无论η大小如何,成本分担契约提高微政务信息公开质量的程度均随着γ的增大而减小;当上级政府不考虑下级政府的公平偏好时,若η比较小,则成本分担契约提高微政务信息公开质量的程度均随着γ的增大而减小,若η比较大,则成本分担契约提高微政务信息公开质量的程度先随着γ的增大而增大,一旦γ达到一定值,便随着γ的增大而减小。由此可知,收益分成在一定程度上会促使下级政府偷懒,对成本分担契约的激励效果带来不利影响。(4)当上级政府考虑下级政府的公平偏好时,无论γ大小如何,成本分担契约提高微政务信息公开质量的程度均随着η的增大而增大;当上级政府不考虑下级政府的公平偏好时,若γ比较小,则成本分担契约提高微政务信息公开质量的程度均随着η的增大而减小,若γ比较大,则成本分担契约提高微政务信息公开质量的程度先随着η的增大而增大,一旦η达到一定值,便随着η的增大而减小。由此可知,上级政府重视下级政府收益分配结果的情况下,其微政务信息公开成本分担行为能够满足下级政府的公平感知,从而激励下级政府提高微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反之,下级政府会因自身不公平感知而降低微政务信息公开质量。

表1 收益分成与公平偏好对成本分担契约提高微政务信息公开质量程度的影响

分析表2 中的数据发现:(1)在最值条件下,表中各值均大于0。由此可知,当收益分成不是特别高时,成本分担契约可以同时提高上下级政府收益。(2)在相同的γ和η下,上级政府考虑下级政府的公平偏好时,成本分担契约提高上下级政府收益的程度比上级政府不考虑下级政府的公平偏好时大。由此可知,当下级政府存在公平偏好时,上级政府考虑此种行为偏好将更有利于成本分担契约提高上下级政府收益。(3)当上级政府考虑下级政府的公平偏好时,无论η大小如何,成本分担契约提高上级政府收益的程度均随着γ的增大而减小,与之不同,仅当η达到一定值时,成本分担契约提高下级政府收益的程度才会随着γ的增大而减小,否则先随着γ的增大而增大,后随着γ的增大而减小;当上级政府不考虑下级政府的公平偏好时,无论η大小如何,成本分担契约提高下级政府收益的程度均先随着γ的增大而增大,后随着γ的增大而减小(当η=0.3、γ=0.32时,,与之不同,仅当η达到一定值时,成本分担契约提高上级政府收益的程度才会先随着γ的增大而增大,后随着γ的增大而减小,否则均随着γ的增大而减小。由此可知,下级政府对收益分成的期许与上级政府存在不一致性,为保证自身收益最大,下级政府会隐瞒自身真实的公平偏好程度。(4)当上级政府考虑下级政府的公平偏好时,无论γ大小如何,成本分担契约提高上下级政府收益的程度均随着η的增大而增大;当上级政府不考虑下级政府的公平偏好时,无论γ大小如何,成本分担契约提高上下级政府收益的程度均先随着η的增大而增大,一旦η达到一定值,便随着η的增大而减小(当γ=0.5、η=1.7时,。由此可知,为防止下级政府的公平偏好对上下级政府收益带来不利影响,上级政府应充分重视下级政府的公平偏好。

表3 收益分成与公平偏好对成本分担契约提高系统整体收益程度的影响

分析表3 中的数据发现:(1)在最值条件下,表中各值均大于0。由此可知,当收益分成不是特别高时,成本分担契约可以有效解决上下级政府因利益冲突引起的组织效率低下问题。(2)在相同的γ和η下,上级政府考虑下级政府的公平偏好时,成本分担契约提高系统整体收益的程度比上级政府不考虑下级政府的公平偏好时大。 由此可知,当下级政府存在公平偏好时,上级政府考虑此种行为偏好将更有利于成本分担契约提高微政务信息公开组织效率。(3)当上级政府考虑下级政府的公平偏好时,无论η大小如何,成本分担契约提高系统整体收益的程度均随着γ的增大而减小;当上级政府不考虑下级政府的公平偏好时,若η比较小,则成本分担契约提高系统整体收益的程度均随着γ的增大而减小,若η比较大,则成本分担契约提高系统整体收益的程度先随着γ的增大而增大,一旦γ达到一定值,便随着γ的增大而减小。由此可知,下级政府的公平偏好程度和上级政府对待下级政府公平偏好的态度影响着收益分成对成本分担契约提高系统整体收益程度的作用关系;上级政府在与下级政府共同制定收益分成时,需要将下级政府的公平偏好程度和自身对待下级政府公平偏好的态度事先考虑在内,否则会影响成本分担契约的预期作用。4)当上级政府考虑下级政府的公平偏好时,无论γ大小如何,成本分担契约提高系统整体收益的程度均随着η的增大而增大;当上级政府不考虑下级政府的公平偏好时,若γ比较小,则成本分担契约提高系统整体收益的程度均随着η的增大而减小,若γ比较大,则成本分担契约提高系统整体收益的程度先随着η的增大而增大,一旦η达到一定值,便随着η的增大而减小(当γ=0.5、η=1.7 时,。由此可知,在成本分担机制下,并非下级政府的公平偏好程度越大,微政务信息公开组织效率越高,为避免下级政府的公平偏好对微政务信息公开组织效率带来不利影响,上级政府应考虑下级政府的公平偏好。

4 结论与建议

本文以微政务信息公开激励问题为研究切入点,基于信息公开成本与信息公开质量间的关系,提出了微政务信息公开成本分担的思想。在此基础上,本文分别构建了上下级政府均为完全理性、上级政府考虑和不考虑下政府的公平偏好时上级政府提供和不提供成本分担契约的6种博弈模型,通过模型求解与最优值解析,分析了成本分担契约的激励效果和公平偏好对成本分担决策的影响;随后,利用现实数据对模型进行数值分析,探讨了收益分成与公平偏好对成本分担契约提高微政务信息公开质量程度、成本分担契约提高上下级政府收益程度和成本分担契约提高系统整体收益程度的影响。得到的主要结论有:

(1)下级政府的公平偏好不利于推动微政务信息公开,但在上级政府考虑下级政府公平偏好的情形下以及在上级政府不考虑下级政府公平偏好且收益分成不是特别高的情形下,成本分担契约能够扭转这一局面。

(2)上级政府对待下级政府公平偏好的态度以及收益分成是决定微政务信息公开成本分担契约能否有效激励下级政府提高微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和有效解决上下级政府因利益冲突引起组织效率低下问题的关键。当下级政府无公平偏好或者上级政府考虑下级政府的公平偏好时,微政务信息公开成本分担契约是一种有效的外在激励方式,并且该契约可以有效解决上下级政府因利益冲突引起的组织效率低下问题;当上级政府不考虑下级政府的公平偏好时,微政务信息公开成本分担契约仅在收益分成不是特别高的条件下才是一种有效的外在激励方式,并能有效解决上下级政府因利益冲突引起的组织效率低下问题。

(3)在实施微政务信息公开成本分担契约的过程中,上级政府考虑下级政府的公平偏好将更有利于推动微政务信息公开。上级政府考虑下级政府的公平偏好时,成本分担契约对微政务信息公开质量、上下级政府收益和系统整体收益的提高程度均比上级政府不考虑下级政府的公平偏好时大。

(4)微政务信息公开成本分担契约的存在使得收益分成对下级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推动作用失效;上下级政府对收益分成期许的不一致性导致下级政府有隐瞒自身真实公平偏好程度以保证自身收益最大的行为意图。

基于研究结果,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1)树立合作共赢、成本共担的微政务信息公开新理念。高效的微政务信息公开不是单方的行为结果,控制和命令的方式只能在短时间内有效提高信息公开效果,长期主动高质的信息公开需要上下级政府通力合作。鉴于信息公开成本对信息公开行为的制约,上级政府应该提供合理的成本共担契约,以降低下级政府的不公平感知,激励下级政府的信息公开行为。

(2)重视和引导下级政府的公平偏好。相较于不考虑下级政府的公平偏好,考虑下级政府的公平偏好对上下级政府都更有利,所以上级政府在微政务信息公开实践中应该充分重视下级政府的公平偏好。当上级政府考虑下级政府公平偏好参与博弈时,上级政府应注意控制下级政府公平偏好程度,避免该程度过大给自身收益带来损失。此外,上级政府还需注意引导下级政府传递真实的公平偏好程度,以制定出正确的收益分成,防止决策偏差影响成本共担契约的激励效果。

(3)转变收益分成具有正向激励作用的固有思想。从直觉上看,上级政府分配给下级政府微政务信息公开所获得的收益越多,对下级政府提高微政务信息公开质量的激励越大,但在微政务信息公开成本分担契约作用下,这一直觉性的结论不成立。因此上级政府必须转变收益分成具有正向激励作用的固有思想,结合下级政府的公平偏好程度,制定合理的收益分成,以最大化成本共担契约的作用。

为保证自身收益最大,下级政府可能会隐瞒甚至谎报自身的公平偏好程度,导致上级政府的决策出现偏差,最终影响微政务信息公开效果,因此非对称公平偏好下微政务信息公开激励问题将是下一步的研究方向。类似地,非对称成本信息下考虑公平偏好的微政务信息公开激励契约设计问题也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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