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菌产业扶贫模式比较研究
——基于西塘村及泉塘村的扶贫实践
2020-10-25刘媛
刘 媛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食用菌研究所,江西宜春336000)
2020 年是脱贫攻坚的决胜年,产业扶贫是我国长期扶贫实践中形成的模式之一。产业扶贫不仅可更大范围、更深入地帮助贫困户脱贫,而且有助于发展当地特色产业[1]。笔者选取江西省樟树市中州乡西塘村(以下称西塘村)及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马步乡泉塘村(以下称泉塘村)的食用菌产业扶贫模式为研究对象,对比两种扶贫模式的异同,总结两村在食用菌产业扶贫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及相关建议。
1 西塘村与泉塘村食用菌产业扶贫模式
1.1 西塘村食用菌产业扶贫模式
江西省樟树市中州乡西塘村是“十三五”省级贫困村,有建档立卡贫困户50 户,共108 人。2016年,中州乡政府在宜春职业技术学院食用菌研究所专家的指导下,在西塘村建立了一个食用菌标准化栽培基地,并成立“樟树市中州乡西塘平菇种植专业合作社”。合作社成立之初,确定为“政府+科研机构+合作社+贫困户”食用菌产业扶贫模式。2018年,西塘村引入一家企业入驻基地,食用菌产业扶贫转变为“政府+科研机构+企业+贫困户”(图1)。经过一年多的实践表明,优化后的扶贫模式比最初的模式更有利于西塘村食用菌产业可持续发展,也能更好地帮助贫困户脱贫。
图1 “政府+科研机构+企业+贫困户”的食用菌产业扶贫模式
1.2 泉塘村食用菌产业扶贫模式
泉塘村资源丰富,交通便利,离万载县县城仅8 km,全村有建档立卡贫困户37 户173 人。2019 年泉塘村决定发展食用菌产业来实现贫困户可持续性脱贫。因当地栽培食用菌基础薄弱,村委决定依靠宜春职业技术学院食用菌研究所的技术力量,利用扶贫资金购买部分生产设备,由村干部投资,带领贫困户进行食用菌生产,即“政府+科研机构+村干部+示范基地+贫困户”的模式(图2)。
图2 “政府+科研机构+村干部+示范基地+贫困户”的食用菌产业扶贫模式
2 两种食用菌产业扶贫模式分析比较
西塘村及泉塘村虽然均是发展食用菌产业来助力贫困户脱贫,但由于两地基础不同,当地政府支持力度不同,所以采取不同的产业扶贫模式。两村的扶贫模式存在共同之处是都由当地政府参与组织,最终目标都是通过发展特色产业达到扶贫目的,但是在实现条件、资金来源、扶贫成效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表1)。
2.1 政府作用、科研机构参与程度、资金投入及实现条件的比较
由 表 1 可 知 ,“ 政府+科研机构+企业+贫困户”模式中(以下称“企业带动模式”),政府参与程度相对较低,主要起到企业与贫困户之间的沟通协调作用,资金来源主要依靠企业。另外,由图1看出,科研机构主要在产前提供专业意见,不参与产中及产后活动。“政府+科研机构+村干部+示范基地+贫困户”模式(以下称“村干部带动模式”),政府起到主导作用,资金来源主要依靠村干部,资金投入有限。由图2 看出,科研机构在此模式中承担重要角色,产前除在基地建设方面提供专业指导意见外,还需承担村干部及农户培训工作,产中管理也要进行技术指导。总之,“村干部带动模式”对政府和科研机构依赖性较强,资金投入少,自我发挥空间小,市场化程度较“企业带动模式”低。
以上分析表明,“企业带动模式”明显优于“村干部带动模式”。但“企业带动模式”需要一定条件才能实现,既要求政府前期有较大投入,同时要求当地有一定食用菌栽培基础和足够多劳动力。而“村干部带动模式”较易实现,只需政府少量资金帮扶,有相应的技术支撑,有能人带动即可,对劳动力需求相对较少。
图3 基地生产的平菇
2.2 产业发展空间及抗风险能力的比较
表 1 分 析 表 明 ,“ 企业带动模式”企业资金投入较多,生产规模相比“村干部带动模式”大,生产标准化,易形成品牌效益,产品附加值更高,有条件延伸产业链,因此发展空间更大,抵御风险能力更强。
2.3 利益联结机制及运作模式的比较
由表1 可知,“企业带动模式”利益联结主要通过与贫困户之间签订合同,贫困户与企业关系紧密。“村干部带动模式”中扶贫主体与贫困户之间利益联结较松散,贫困户与扶贫主体的关系不稳定,有较大随意性。另外,由于企业有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成熟的运作模式,更有利于食用菌产业发展。“村干部带动模式”相对“企业带动模式”管理经验较缺乏,管理制度不健全,运作模式不规范,但其具有更多灵活性,加上村干部脱贫攻坚的责任意识更强,对当地贫困户情况熟悉,因此对特殊贫困户脱贫更有优势。
2.4 产业经济效益的比较
对比两种模式的运作成本。“企业带动模式”由于规模大及人员复杂等因素,在组织决策、利益分配、民主监督、技术培训等管理成本方面高于“村干部带动模式”。但“企业带动模式”的产量及产品质量稳定,生产资料采购、物流运输、销售等交易成本均低于“村干部带动模式”。总体上,“企业带动模式”较“村干部带动模式”的经济效益更高。
图4 平菇生产
图5 香菇生产
表1 两种食用菌产业扶贫模式的比较
2.5 扶贫成效的比较
“企业带动模式”通过提供就业岗位及上缴场地租金等方式起到帮扶作用,贫困户通过工资收益及场地外包收益分红等方式获得收益。“村干部带动模式”通过雇佣劳动力及提供低价批发产品进行帮扶,贫困户通过务工收益及批发售卖食用菌产品获得收益。据调查统计,西塘村所有贫困户都直接或间接地享受到食用菌产业带来的收益,即使因缺乏劳动能力等因素无法在企业就业的贫困户也能通过基地外包分红获得收益,覆盖面达到100%,且收益稳定。泉塘村虽然贫困户都参与了前期政府组织的技术培训,但由于生产规模有限,劳动力需求量小,部分贫困户参与积极性不高等因素,不能使所有贫困户从食用菌产业中获得收益,覆盖面较“企业带动模式”小,效益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稳定性相对较低。
综上所述,“企业带动模式”无论从发展空间、产业规模、利益联结、经营管理、经济效益、扶贫成效等方面均优于“村干部带动模式”,在产业扶贫及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方面更具优势。但实现该模式需一定条件,特别是食用菌生产基础薄弱地区,此种扶贫模式大规模推广难度较大。而“村干部带动模式”对生产条件要求不高,较易推广,规模小,管理灵活,可有针对性地照顾贫困户特殊需求(如采取弹性工作时间等),且是当地能人带动,具有更强的带领家乡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动力。
从西塘村及泉塘村的实际情况来看,西塘村于2016 年便开始食用菌产业扶贫工作,由当地政府投资,一期就建立了12 个100 m2食用菌生产大棚,筹建了一个标准化的食用菌生产基地。前期采取了“政府+科研机构+合作社+贫困户”的模式,后期引入企业,实行“政府+科研机构+企业+贫困户”模式。泉塘村产业扶贫工作起步较晚,当地政府投入相对较少,要想发展食用菌生产,需要有能人投资带动(村干部带动),逐步吸引农民投资,共同促进当地食用菌产业发展。两村在选择食用菌产业扶贫模式方面是极其符合当地实际情况。
3 西塘村、泉塘村食用菌产业扶贫模式存在的问题
西塘村及泉塘村均通过发展食用菌产业扶贫,并取得了较好的扶贫成效。但两村在食用菌产业扶贫实践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3.1 共性问题
3.1.1 贫困户参与产业扶贫程度有待深入
西塘村及泉塘村大部分贫困户存在观念陈旧、思想保守,加上资金短缺,因此投资入股意识较弱,主要通过提供劳动力参与食用菌产业扶贫项目,对产业扶贫主体依赖性较大,贫困户与产业扶贫主体之间并未形成真正利益共同体。
3.1.2 内生动力不足、能力不足的贫困户容易被产业扶贫主体边缘化
产业扶贫主体为实现更大利润,在选择劳动力时,倾向于勤劳、文化素质相对高的贫困户,而能力不足又不积极参与的贫困户往往被忽视。
3.2 西塘村食用菌产业扶贫模式存在的问题
3.2.1 推广难度大
“政府+科研机构+企业+贫困户”模式实现的前提条件是有企业参与。贫困地区由于消息闭塞、交通不便、村民文化素质低等因素,发展食用菌产业基础较弱,对企业的吸引力不大。
3.2.2 企业以盈利为目的,参与产业扶贫积极性不高
大部分企业主要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参与扶贫公益事业必将增加企业成本和管理者的精力。因此,不少中小企业受自身经济实力影响,往往只考虑自身利益,而忽视社会利益,参与产业扶贫的积极性不高。
3.3 泉塘村食用菌产业扶贫模式存在的问题
3.3.1 抗风险能力弱,发展空间有限,带动能力不强
泉塘村食用菌产业发展主要依赖政府少量扶贫资金及村干部个人出资,资金不足,生产规模小。带头的村干部自身缺乏食用菌生产经验,产品产量及质量不稳定,且缺乏稳定的产品销售渠道,生产不确定因素多,抗风险能力弱。泉塘村主要以初级产品鲜菇为主(平菇、香菇),附加值低,产业链难以延伸,发展空间受限。另外,受生产规模影响,对劳动力需求少,产业扶贫覆盖面不广。村干部自身专业技能等能力不足,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能力有限。
3.3.2 运作模式不成熟,管理制度不规范
泉塘村食用菌产业扶贫属于起步阶段,尚未形成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及章程;扶贫主体缺乏食用菌栽培方面管理经验,经营管理随意性大;当地贫困户文化素质偏低,生产经验不足。
4 针对两种食用菌产业扶贫模式存在问题的对策建议
4.1 对两种食用菌产业扶贫模式共性问题的对策建议
鼓励贫困户通过入股的方式参与食用菌产业扶贫项目。基层扶贫工作者要加强与内生动力不足的贫困户之间的沟通和引导,组织此类贫困户到企业或基地参观,学习其他贫困户脱贫致富的经验。增强贫困户的主体意识,通过扶思想、扶观念,增强其摆脱贫困的信心。加大金融帮扶力度,宣传金融帮扶政策,解决贫困户启动资金不足的困境。
加大脱贫攻坚正能量的宣传力度,深入挖掘本村贫困户创业增收脱贫的典型,以此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对于能力不足的贫困户,基层扶贫工作者要通过各种手段增强扶贫主体的责任意识,组织扶贫主体到此类贫困户家中了解情况,充分挖掘贫困户的潜能,使之既能为产业出力又达到脱贫目的。
4.2 对西塘村食用菌产业扶贫模式存在问题的对策建议
充分挖掘贫困地区的资源优势,引导发展地方特色产业,通过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吸引企业加入扶贫产业。例如西塘村前期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及人力,在当地形成一定产业规模,并培育了大量栽培食用菌能手,为企业的加入奠定了基础。
基层扶贫工作人员要加强与企业负责人之间的沟通交流。宣传扶贫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引导和帮助企业形成正确的扶贫思路,对履行扶贫义务的企业给予适当补偿。树立企业扶贫先进典型,通过宣传报道引导企业认同参与扶贫工作对提高企业社会形象、社会知名度等方面的实际意义。
4.3 对泉塘村食用菌产业扶贫模式存在问题的建议
政府要引导贫困户转变思想,鼓励贫困户通过入股的方式参与食用菌产业扶贫项目,争取得到更多的发展资金,形成一定产业规模,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
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充分利用高校等科研机构的人才资源及技术力量,定期举办专业技术培训班,提高贫困户的理论及实践技能,增强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通过政策引导、项目支撑、资金扶持等措施鼓励村干部利用当地优势开发食用菌衍生产品,生产本地特色产品,提升产品附加值,树立特色品牌效应,延伸食用菌产业链。
基层扶贫工作者要帮助村干部树立正确的管理理念,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组织村干部到相关企业参观学习,制定完善有关制度及章程。通过规范管理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扶贫项目,保障贫困户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