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社区的治安治理
2020-10-21樊清文
樊清文
摘 要:治安社会资本存在于社会关系结构之中,是人们在经常性互动中围绕治安秩序的建立和维护所形成的特定关系,是能够为治安治理提供便利与积极力量的无形资源。以开放社区为背景,运用社会资本理论分析社区现状,治安治理工作的难点,并提出借助社会资本理论,构建以诚信体系为基础的“熟人社会”网络培育治安社会资本,优化社区治理工作。
关键词:开放社区;治安治理;社会资本
一、引言
2016年2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下文简称《意见》)中提到“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 [1],开放社区的建设问题受到公众的普遍关注,关注点之一即从封闭社区到开放社区的转变,可能带来的社会治安问题及其影响。当前的社区治安防控主要还是基于可防卫空间等理论的封闭社区治安防控,特点之一即强调通过技防、物防等构建相对封闭、安全的社区环境。在此背景下,地缘意义上的社区迅速形成,但与国外成熟社区相比,我国社区多元化的功能,特别是丰富的文化功能等仍在逐渐完善中。社区功能的先天不足,也影响着社区治安环境和治安状况,影响着社区治安治理工作的开展。如果《意见》中所倡导的社区建设逐步走向开放是一种必然趋势,在当前我国社区治安防控仍存在许多可完善方面的背景下,面对旧的防控理念和策略将逐渐难以适应社区发展趋势的状况,如何重构与之匹配的治安防控体系是社区治安工作亟待破解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开放社区的治安挑战
社区是社会组织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代城市的细胞组织。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把社区看作“存在着紧密的、合作的和富有人情味的社会关系共同体”。[2]社区作为社会的基本单位,是基层社会的缩影,社区中的问题映射着整个社会的问题。开放社区带来的是社区环境的变化,随着社区的逐步开放,社区人流量、车流量等将大幅增加,社区环境相对封闭社区更为复杂。同时,随着社区逐渐开放,现有的一些社区警务、治安治理工作理念和策略将不再适应新的环境,开放社区给治安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长期以内,我国社区治安治理都面临治安资源不足且难以有效整合的问题。治安资源是指能够服务于治安管理的人、财、物、信息以及社会资本(资源)的总和。社区治安管理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强度大,而其治安资源不足导致其能力缺失、服务供给困难。我国社区因而从根源上就有国家权力的烙印,并逐步演化为国家办社区、政府办社区的“他治”逻辑,导致原本属于社区内部,可以通过“社区自治”方式解决的问题,就需要通过国家行政的作用,将大量的外部参与力量导入,目前来看,我国社区普遍自治能力不足,通过社区组织组织、调用治安资源的能力有限。
三、社会资本及其能动性
社会资本概念出现于社区发展的最初实践之中,说明社会资本在社区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虽然以后的社区发展模式千变万化,但对于社会资本在社区发展中的角色一直存在着共识。纵观不同的社会资本文献资料,信任、规范和网络被认为是社会资本的三个关键内容。
一是社会网络。在社会资本理论中,社会网络是一个结构概念,它可以定义为一个由某些个体(个人、组织等)间的社会关系构成的相对稳定的系统,而整个社会则是一个由相互交错或平行的网络构成的大系统,个体的行为受到各种外在社会关系的巨大影响。社会网络是社会资本的重要构成之一。
二是规范。规范制约和引导行动者如何取得社会资源,它可以起到保障行动者在一定的秩序中获取有价值资源的作用。规范包括正式和非正式的规范,它们也是社会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我国社区发展来看,经历了从单位制小区向商业小区转变的过程,以及政府办社区的特有的社区形成模式,这样的社区发展背景导致一方面“熟人社会” 的生活规则、社会规范体系、行为约束机制被解除,逐渐失去了约束力。新的社会规范因社区网络的缺乏生成缓慢,并难以在居民中产生广泛认同。社区规范更多的是依赖法律这种正式规范,其他非正式规范在社区中的影响力和作用有限。
三是信任。信任是社会资本不可缺少的要素,因为形成社会资本的其他要求,如互惠规范、公民参与和社会网络等,如果离开了共同体成员之间的信任,将难以存在和运转。而中国的现状是,当前正处于社会转轨、经济转型时期,社会阶层分化程度加深,社会矛盾冲突不断,各种關系网络弱小且彼此间链合脆弱、沟通不畅。信任结构在中国转型期出现复杂化,其转变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社会信任的缺失。
四、社会资本理论下的治安治理:重塑以诚信体系为基础的“熟人社会”网络
一个拥有丰富社会资本存量的社会(市民社会)意味着和谐稳定的秩序和良好的社会治理。既然如此,社会资本的投资就是非常值得的。治安社会资本广泛存在于各种社会关系之中,由于其自身的隐蔽性,在未获重视和利用时,它是一种静止的关系与潜在的资本;当对其加以梳理、整合与适当利用时,它才是具有治安价值的能量和资源。对治安社会资本进行投资的目的就在于扩大并稳固这种非制度化的网络关系,实现治安效益最大化。
我国社会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关系社会,即便是在传统社会资本不断衰落的今天,这种人际关系和网络结构仍构成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社会交换论者将社会互动看作是一种交换关系,邻居们交换恩惠;儿童们交换玩具;同事交换帮助;熟人们交换礼貌;政治家交换让步;讨论者们交换观点;家庭主妇们交换烹饪诀窍。[3]体与群体间的相互依赖程度受彼此间互惠程度的影响,进而决定了社会对个体的控制强度。社会交换理论为强化公众社会联系提供了简单而有效的方法:鼓励社会主体间尽可能多地相互交换帮助与信任,并为之创造机会和宽松环境。民众间的互动往来彼此交换信任,不仅缓解冲突矛盾,更提升了社会凝聚力与和谐力;治安主体为民情,培养社会主体的治安意识,并以此引导公众提供治安服务和安全有序的环境,使公众提升对治安工作的认识,并以自觉维护和参与治安秩序作为回报。在交换理论下增强社会联系、扩大社会参与,有助于在构建社会治安人防网络的同时挽救社会冷漠,实现治安与社会的共赢。
治安利益关系的产生与维护同样需要信任以及建立在信任基础上的合作才能实现。当今社会信任缺失、道德沦丧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诚信的式微,以制度化手段重建社会诚信系统,提高国家和个人诚信度,使个体更加依附于其所处的关系结构,是强化现代社会关系网络、建立新时代下的“熟人社会”之必要举措,也是治安治理发挥作用的前提。社会信任度的提高是整个社会的进步与福祉,从治安角度来看,就是在公民社会的 诚信建设中实现治安社会资本的积累和培育。根据我国社会与国民素质发展水平,建设国民诚信体系的条件已初步具备,国务院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也为社会资本积累和治安防控体系构建扫清了障碍。
参考文献
[1] 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6-02/21/c_1118109546.htm
[2] 卜长莉:《社会资本与社会和谐》,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第9-10页。
[3] 彼得·布劳:《社会生活中的交换与权 利》,孙非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年,第 104-10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