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化银行理财产品的设计与风险控制
2020-10-21艾正家
艾正家
摘要:设计优质结构化银行理财产品是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竞争的重要方面,而一款优质结构化银行理财产品应具有适应客户的风险收益偏好、具有独特的创新性和产品组合链、能建立客户的品牌忠诚度等基本特征。要确保结构化银行理财产品的优质必须设计出优良、卓著的结构化安排。结构化银行理财产品有八类不同的结构化安排,分别是区间累积结构、目标偿还结构、提前赎回与回售结构、看涨与看跌结构、累进递增结构、收益反向变动结构、份额分级与分层结构、优先与普通权益结构等。要加强结构化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必须优化设计过程,主要包括制定和执行科学的产品设计流程、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加强产品设计团队的建设等。
关键词:结构化银行理财产品;理财产品设计流程;风险控制
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2096-3157(2020)09-0139-02
一、优质结构化银行理财产品的特征
一款优质结构化银行理财产品至少具备以下三个基本特征:
第一,适应客户的风险收益偏好。银行的客户由于职业、收入、所处生命周期阶段、生活与事业经历、个性等存在区别,财务预算能力与需求就存在很大差异,决定了客户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偏好特征,因此,一款优质结构化银行理财产品应具有突出、显著的风险收益结构安排,能够满足其潜在客户的现实需求与风险收益偏好,从而确保产品能够找到其特定的消费群,并确保产品最终能顺利推销出去,完成募集和设立。
第二,具有独特的创新性和产品组合链。优质结构化银行理财产品应能全方位、多层次发现和满足客户的需求,这就需要根据市场变化,从不同客户的全生命周期出发,着眼于不同阶段的财务特征与需求偏好,立足安全性和便利性,进行系列化的产品结构安排創新,拉长产品链条,使产品组合覆盖客户全生命周期,形成产品的系统性、组合性、差异性,有利于客户的选择。
第三,能建立客户的品牌忠诚度。优质结构化银行理财产品不仅应满足特定消费群的需求,顺利实现结构化收益安排,还能促使客户建立起对设计、开发、管理、运作产品的银行的品牌忠诚度,形成相对固定的客户群和市场资源,稳定银行的客户端,有利于加强市场管理,确保结构化银行理财产品设计、营销的长久不衰。
二、结构化银行理财产品的结构安排类型
结构化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收益结构大致有以下八类不同的设计与安排:
第一,区间累积结构。所谓区间累积结构是指对银行理财产品存续期间的不同计息期确定不同的计息利率区间的一种产品。一般情形下,这种产品的后一个计息期的利率区间大于上一个计息期。到计息日时按计息期内市场利率及其在这一市场利率停留的实际天数分段计息。突破计息利率区间上限后,一种安排是采用计息利率区间的上限水平及停留的实际天数计息,客户不可享受市场利率超过区间上限的好处,即计息时以上限水平结构封顶;另一种安排就是一旦突破计息利率区间上限后,则突破后停留的天数不再计息。
第二,目标偿还结构。所谓目标偿还结构是指该银行理财产品在发售时预设了一种货币对另一种货币的目标汇率区间,产品到期时若即期市场汇率落在预设目标汇率区间,客户获得预定利息而不做币种转换,若到期时即期市场汇率落在预设目标汇率区间之外,无论是向上突破区间还是向下突破区间,必须进行币种转换,至于是否同时再支付利息要看交易成立时的合约规定,也即可以是支付利息同时进行币种转换,也可以是不支付利息仅进行币种转换。
第三,提前赎回与回售结构。所谓提前赎回、回售结构是指设定有终止权的产品。这种终止权可以是赋予银行的,比如即便未到期,银行也可以提前赎回产品,终止交易;也可以是赋予客户的,比如即便未到期,客户也可以将产品回售给银行,提前赎回现金,终止交易。通常,触发提前赎回、回售的条款应设计为当市场利率高于或低于某一预设利率水平并突破后停留一定天数。之所以要有突破预设利率后停留一定天数的要求是因为这一定天数足以判断、确认市场利率的上升或下降形成了趋势性拐点,否则提前赎回、回售是没有价值的。提前赎回的安排是有利于金融机构的,因此,通常在市场利率低于某一预设水平并向下突破这一预设水平达到一定天数后即触发赎回机制,金融机构便可赎回产品,终止交易,从而可以发售更低预期收益率的新产品,有利于降低筹资成本、提高管理绩效。提前回售的安排保护了客户的利益,因为在市场利率高于某一预设水平并向上突破这一预设水平达到一定天数后即触发回售机制,客户便可将产品回售给金融经营服务机构,终止交易,赎回现金,从而有效解决自身财务流动性需要,或者可以选择投资其他具有更高收益前景的理财产品。当然,客户未到期回售产品、赎回现金的行为,势必影响金融机构的理财运作和管理,因此金融机构一般都会对此行为做出惩罚性安排,即规定一定的现金赎回费率,不排除昂贵的现金赎回费率会使客户在提前回售产品、赎回现金时格外谨慎而望而却步。
第四,看涨与看跌结构。所谓看涨、看跌结构是指在产品基础资产上嵌入看涨期权或看跌期权特性的一种理财产品。比如在存款基础上用利息收益或利息收益加约定的一定比例的本金去投资货币、债券、黄金、股指、石油等不同资产的看涨或看跌期权。在这一理财产品中,客户可以将作为交易对象的银行作为交易对手,但是更多的情形是客户委托作为交易对象的银行担当中介角色,代替客户到境内外市场找交易对手,最终撮合完成交易。同时,在这一产品中,更多的客户选择仅用利息收益作为交易成本(期权费),而且往往以看涨期权或看跌期权交易中的买方出现,因为看涨期权或看跌期权的买方支付期权费后获得了选择权,如果现货价格与期权合约中的协定价格的关系于客户不利,客户可放弃行权,因此这一交易模式的预期损失是可控的,最大损失无非是损失期权费(利息),但不会触及本金,这就是为什么该类产品基本都是保本型产品的原因。
第五,累进递增结构。所谓累进递增结构是指确定第一个计息期的计息基准利率,随后每个计息期的计息利率均在前一期计息利率基础上有一个固定比例(变动比例较少)的上升。如一个三年期的金融理财产品,第一年的计息利率为3%,第二年为3%+1%,第三年为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