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小学体育课堂安全问题的规避与应对策略
2020-10-20田来
田来
摘 要:当前,校园安全已经得到众多校园管理者的重视,小学日常课程中的体育课中发生一些意外运动伤害已经成为比较普遍的问题。所以,对于小学教师来说,在体育课堂中应当如何更加有效地规避运动伤害成为了当前需要重点研究的问题。本文就主要以小学体育课堂的安全问题为研究对象,对安全问题的有效规避以及应对策略进行深入的探讨,希望能够提升小学体育整体的安全程度。
关键词:小学体育;课堂安全问题;规避与应对策略
对于校园安全问题,我们需要拥有一个正确的态度,能够科学合理地看待安全事故问题,并且采用比较积极的策略对安全问题进行有效的预防,这样才能够有效地规避校园安全危害。
一、造成小学体育教学中出现安全问题的原因
(一)缺乏安全意識
从小学生的角度来说,他们普遍是缺乏安全意识的,而这种现象是他们这个年龄段必然出现的。首先,从学生自身的角度来说,他们正处于认知能力发展的初期阶段,而这个阶段中他们对于事物是有着强烈的好奇心的,并且由于缺少一定的常识,对于事物的危险程度往往缺乏概念。比如说,从普通踢足球的角度来说,有的缺少常识的学生会认为“足球这么轻,就算砸到了别人也不会受伤”。同时在好奇心的作用下,甚至还会出现拿球往别人身上砸的举动。其次从学生家庭的角度来说,虽然二胎政策颁布了一段时间,但是在小学生群体中,独生子女还占据着多数。这也使得“小皇帝、小公主”的产生,在平时的家庭生活中父母与长辈唯恐他们收到伤害,并将他们生活安排的明明白白的。这也使得,学生在家庭中没有经历过适当的“危险”,或是说家长对于孩子的照顾大多是以“不许这个、不许那个”,并没有从为什么“不许这个、不许那个”的角度出发,这反而不能消除学生的好奇心,还会产生制造“悬念”的效果,提高学生的好奇心。
(二)课堂管理的不足
不确定性,不稳定性是小学生运动思维的特点。体育课上,场地十分空旷,学生人数多,活动范围大,教师对学生的监管也不能面面俱到。所以一些活泼好动的学生就会在教师监管不到下私自进行体育运动。例如,教师在课堂要求学生跳短绳,一些学生就想要挑战一下自己,于是,把短绳当做跳高架,结果,不按教师要求练习造成了受伤。当学生不在教师监管之下的时候,此时学生对体育活动就不具有主观上的安全判断,这也就很有可能发生一定的意外。
二、小学体育教学应对安全问题的策略
(一)不断有效地完善体育教学体制,落实家校合作
体育活动中,教师是主导者,不断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才能够规范整个教学课堂。利用制度来对教师的教学行为进行规范这样也能够有效提升课堂的考核标准,从源头上激发教师教学的责任感。同时,还应当鼓励教师参与到卫生知识的学习中,这样也能够有效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当出现一些紧急事件的时候,教师也能够具有较强的处理问题的能力。此外,落实家校合作也是保障小学体育教学安全的重要关键。一方面,学校以及教师要做好自身“发起者”的工作,通过家长会或是其他的家校合作活动,来提升家庭方面对学生的安全意识培养。另一方面,学校还应当重视方法的介绍,并开拓合作途径,如利用社交软件,为家长普及安全意识的重要性以及具体方法,这可以更近一保障体育教学安全教育的落实。
(二)因材施教,个性化教学
学生都是独立的个体,都具有自己所喜爱的体育项目。教师在教学中常常会采用一刀切的形式开展教学,但是这些体育项目有的学生喜欢参与,有的则不喜欢参与。在这样的教学中,学生都是混为一起的,所以教师也难以对其进行持续性的监督。所以,今后的体育活动教学中,教师需要做到因材施教,能够对学生进行个性化的教学,促进学生个性化的发展,这样也能够保证学生在体育学习中学习到更多的知识内容。
(三)教学中做好防范,降低危险
体育运动开展中,教师需要对学生的身体状况进行实时的了解,对学生的身体状况做好监控工作。学生在进行体育锻炼中,有哪些学生需要适当地减少运动量,教师也需要做到心中有数,对于具有一些慢性疾病的学生,教师应当特殊对待,并且在实际的教学中能够实行一些可行性的教学活动,这样也可以大大有效地降低体育活动中出现的安全问题。
结语:总之,从当前小学体育教学来看,安全问题已经成为教学中不可忽视的内容。教师在教学中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安全意识,注重对学生安全意识的渗透,提升学生的安全管理思想。这样也能够有利于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从另一个角度来讲,教学中需要利用合理科学化的教学手段,这样也可以有效地规避教学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体育活动中,只有能够从多方位入手,这样才可以提升学生综合的身体素质,让学生能够在玩耍的过程中体会到体育运动为自己带来的乐趣。
参考文献:
[1]张婷. 浅析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中合作学习与增强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J]. 好家长,2017(30):222-222.
[2]徐卫. 认识评价,学会管理,使小学体育课堂更高效——浅析小学体育评价管理实践的研究[J]. 新课程(上),20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