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共同治理视角下高校科研诚信建设研究
2020-10-20全丽阳
【摘要】在利益相关者合作治理的背景下,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已成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一种新型模式。要加快高校治理现代化进程,高校必须将共同治理理念融入管理模式中。针对高校科研诚信体系建设,把多元利益主体纳入研究视野,探索政府、高校、科技工作者、学术界、教育界、新闻媒体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科研诚信建设的路径。
【关键词】高校;科研诚信;共同治理;体系建设
在推进高校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下,共同治理成为高校管理层的行为理念与管理模式。共同治理的实质是将利益相关者的矛盾关系转为合作关系,通过多方沟通、合作、协商,考虑利益相关者诉求,构建政府、高校、科技工作者、社会共治体系,以提高决策的合理性与有效性,实现和谐共治。科研诚信治理作为高校内部治理的一部分,其多元利益主体的特征确定了共同治理的目标与要求,科研诚信体系建设要以构建多方利益主体共同治理关系为指导,以政府政策为引领,以高校内部治理为抓手,以社会监督为保障,最终实现科研诚信体系的建设。
当前社会环境下,科研人员所从事的科研活动已经不再是个人活动,科研活动不仅涉及到个人科研事业的发展,还涉及到学科的发展,高校的声誉,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此外,由于教育资源和学术资源的竞争性与排他性,科研活动已经成为一种社会活动。分析科研诚信涉及的利益主体需要从两方面着手,包括科研活动过程参与主体以及科研活动利益主体。
第一,科研活动过程参与主体。科研活动主要包括科研项目申报、结项鉴定,论文发表,专利申请,著作发表等。而科研项目与论文发表是涉及科研诚信问题较多的科研活动。科研项目从申报到结项涉及到的过程主体包括:政府相关项目主管部门、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科研人员、学科领域评审专家等。科研论文发表涉及的过程主体包括:科研人员、杂志社、学科领域评审专家等。此外,高校毕业生的学位论文涉及到的过程主体包括:高校毕业生、导师、学科领域评审专家、学术委员会等。
第二,科研活动利益主体。科研活动之所以涉及到众多利益主体,是因为科研活动结束后会有一系列连锁效应。对科研人员而言,科研活动涉及到科研人员后续的绩效评估、科研奖项申报、职称评审、学术地位等。对高校而言,科研活动影响到高校的科研经费、院校排名、学科发展、社会声誉等。对政府而言,科研活动影响着科技进步、社会经济发展、资源配置等。特别地,对于高校毕业生而言,科研活动影响了学位评审、毕业就业等。此外,科研人员是学术界和教育界的有机组成,因此科研活动也涉及到学术界和教育界以及社会大众的利益。需要强调是,科研活动的社会属性决定了科研活动必须受到新闻媒体的监督,新闻媒体不是科研活动的直接参与者,但却是科研活动的监督者。
因此,共同治理下科研诚信体系建设存在以下路径:
1 政府完善问责机制,建立法律约束
《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强调科研活动承担单位是科研诚信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然而,科研院所、高校等承担单位在处理科研诚信问题时,缺乏有效的法律支撑,无法对科研人员的不诚信行为起到有效约束。事实上,科研诚信问题由承担单位处理还是政府处理还有待进一步研究。政府承担着整个社会的行政管理职能,但出于大学自治的原则没有直接处理科研诚信问题。需要强调的是,政府部门针对科研诚信问题需要建立明确的问责机制,不能转移政府的查处职责,必须明确各类科研诚信问题的查处程序,赋予高校管理权力的同时予以司法支撑。加快出台科研诚信相关法律,为科研诚信建设建立法律保障,明确科研诚信问题查处办法。此外,政府各级项目主管部门需要完善科研誠信档案建立,加大项目申报、结项鉴定中各类资料的诚信审核,在项目管理办法中明确守信职责,建立个人科研诚信记录档案。政府部门需要加快推进绩效评估改革,去除科研绩效评估量化指标,加快开展五唯清理活动,为科研活动创自由宽松的环境。
2 高校加强科研诚信培训,完善科研管理流程
高校作为各类科研项目的承担单位以及各类科研成果的第一单位,是科研诚信的第一责任人,科研诚信管理责无旁贷。高校首先要加强科研诚信教育,加大科研诚信意识宣传力度,贯彻落实各类科研诚信文件精神。高校管理部门,尤其是科研管理部门,要做好政府与高校之间制度的衔接,细化科研管理制度,同时严格把关各类科研材料的审核,杜绝一切夸大事实、数据造假、不正当署名等学术不端行为,做好科研管理服务。高校要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学术评议与审核职能,在毕业生学位授予、科研人员绩效评估、职称评审、项目审核中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把好质量关、真实关。
3 科研人员提高自身科研素质,加强学术界内部监管
科研人员要加强自身科研诚信学习,积极参与科研诚信培训,明确科研诚信内涵,了解学术不端后果,诚信无小事。科研人员是学术界和教育界的有机组成部分,部分科研人员因为特殊的科研贡献掌握了学术界的话语权,要加强这类人员的科研诚信教育,各类科研项目评审专家、期刊编辑、论文审稿专家要对科研项目与论文发表中的学术不端行为采取一票否决制。学术界和教育界也要对存在科研不端行为以及包庇科研不端行为的科研人员采取严格措施,拒绝在科研评奖、人才聘用中考虑这类人员,敲响诚信警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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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全丽阳(1979-),女,辽宁丹东人,讲师,辽东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