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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经验探索
——基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践研究

2020-10-16李美桂

科技管理研究 2020年18期
关键词:科技成果成果企业

李美桂,夏 凡,付 瑶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北京 100007)

1 研究背景

21 世纪以来,新科学、新技术不断涌现,科技创新已占据各国竞争的制高点,创新驱动发展已成为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解决当前发展主要矛盾的必然选择。自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来,我国创新能力和效率持续显著提升,根据《2018 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在126 个主要经济体的创新能力评价中我国排名第17 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创新成果只有完成科学研究、实验开发、推广应用的三级跳,才能真正实现价值。然而,科技成果转化不畅的现象仍长期存在,转化率低等问题仍是掣肘我国创新发展的关键。据中国科协《2014—2015 年度学科发展报告》,我国5 100 家高校院所每年大概产生3 万项成果,而能实现批量生产的约占20%,专利转化率小于15%,量产的仅占5%[1],与发达国家70%~80%的转化率和20%~30%的产业化率相比差距较大[2]。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党中央、国务院颁布一系列政策,习总书记也反复强调进行科技体制改革,推进科技成果的应用。我国2015 年新修订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6 年颁布了《实施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以及2016 年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形成从修订法律、制定规划到细化指南的成果转化 “三部曲”。此外,科技部等部门以及地方政府也不断强化政策配套。

科技成果转化的内涵和突出问题是什么?在一些典型地区的政策实践过程中,为解决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问题是否形成了可供借鉴的经验?此外,如何进一步消除科学向技术转化的制度障碍,优化政策供给?这些都是亟待研究的问题。本文从科技成果转化的内涵入手,明确科技成果转化的核心难点,并从全国120 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双创示范基地”)中选取典型经验案例进行剖析,以期为地方政府科技成果转化的探索提供参考。

2 国内外研究现状

“科技成果转化”是我国特有的概念。1998 年以来,我国科技管理部门和学者针对科技成果转化分别给出了不同的定义。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原国家科委最早给出科技成果转化的定义,并明确科技成果转化包括研究、开发、销售等环节[3]。1996 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不仅指出科技成果转化的具体环节,更描述科技成果的价值,即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使用价值的科技成果。2015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对科技成果内涵的阐述则更强调科技成果的后续开发、应用,最终产生新产品、新工艺等活动。在相关实践的基础上,部分学者也从学术的视角给出定义:科技成果转化是高校和科研院所资助的项目中产生的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成果,以及实现商业化利润的过程[4]。综上所述,科技成果转化是指,对科学研究与科技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放大性实验,继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产业等活动。随着对科技成果转化关注度的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研究已成为近年来国内外的研究热点,但其并非国际通用的概念,国外普遍采用知识扩散、技术转移和商业化等概念。

2.1 国外研究

国外与“科技成果转化”对应的概念是“技术转移”等。20 世纪80 年代以来,美国的《拜杜法案》等一系列技术转移转化相关的法律相继出台,美、英、日、德等国家相继成立技术转移转化机构、构建转化体系,学者们也相继开展了相关的研究工作。研究显示,成功的科技成果转化是企业生存的关键,并且成果转化产生的资本品包含的新知识可改善经济效益[5-6]。此外,下放知识产权所有权、完善的政策体系等,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7-8]。目前来看,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研究集中在“教授特权”的合理性、专利资助政策[9-11],以及转化的效率评价等,如部分学者进一步用数据包络分析(DEA)方法对英国大学的技术转移效率进行了相关的评价[12],结果显示54 所大学中仅7所的技术转移相对较为有效。

2.2 国内研究

国内对科技成果转化的研究相对晚一些,主要集中在相关政策、转化的影响因素和绩效评估、模式。总体来看,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研究主要聚焦3 个方面:一是运用内容分析、扎根理论等方法,从分类、框架、政策工具等视角对相关政策进行解析[13-20];二是基于国别和地域对相关政策进行比较研究[21-23];三是对政策的评估,包括政策的分析、实施效果等等[24-25]。科技成果转化的影响因素和绩效评价是重要的研究方向。创新特征、传播渠道、时间和社会系统影响科技成果转化[26],科学技术自身研究水平、技术市场发育程度、研发和转化人员业务能力、企业自身转化能力、中试环境与条件、体制机制等也是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影响因素。其中,体制不健全、管理不善是关键因素[27],而体制不健全主要表现为新政策与中观层既有政策冲突、新政策缺乏微观层配套细则、科技成果转化的知识产权问题、科技评价政策环境不利等[28-30],而且政策制定主体之间的融通协作能力也有较大的提升空间[31]。科技成果转化模式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经验探索和总结,研究集中在两方面:一是从不同的视角进行模式划分,例如从科技成果转化主体的视角化分为市场型转化模式、自行转化模式、产学研联合模式、科技创新转化模式和政府推广转化模式等[32];二是选择典型的模式进行剖析[33]。

2.3 研究评述

综上所述,国内外学者在科技成果转化的作用、政策、影响因素和绩效、模式等方面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研究有利于促进转化效率的提升,然而,目前的模式研究或者从理论出发进行模式的划分,并剖析每种模式的优缺点、问题等,但与实践结合不紧密,或者仅仅对某一种模式进行细致的分析,而模式的推广应用更应该建立在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的双重基础之上,而且需要对比分析,明确各种模式的适用条件,以供借鉴参考。鉴于此,本文从科技成果转化的内涵入手,明确转化的难点,并从实际应用的视角聚焦双创示范基地实践探索,凝练典型经验和模式,并深度剖析每种模式的优缺点和适用条件,以期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3 科技成果转化流程及核心难点

明确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并识别其核心难点是解决成果转化难题、转化模式选择以及进一步改革的基础。

3.1 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

科技成果转化是从最初的想法原型到最后实现商业化产品的全过程,贯穿从研究到开发、中试直至销售的全生命周期的过程,整个转化过程环环相扣。从系统角度看,科技成果转化可分为科学、技术、生产和市场4 个子系统,具体流程如图1 所示。在科技成果转化体系中,4 个转化运行子系统交互推进,在科技驱动力与社会需求拉力的共同作用下,完成将科学成果与技术成果为代表的潜在生产力转化为技术商品为代表的现实生产力的整体科技成果转化过程。整个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涉及到多类实体,主要包括高校或科研机构(科学成果持有方)、生产企业(技术成果应用方)、技术市场与孵化器(成果中介方)。其中,生产企业是实施成果转化的重要实体,但大部分企业不具备自主创新能力,需要与高校或科研机构合作,获取所需的成果。从转化生命周期(观念想法→形态转变→中试生产→商品产业化)来看,作为科学成果持有方的高校或科研机构在从观念想法到中试生产等阶段,主要是进行基础研究、技术开发等活动,并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人才、多元的信息与物质交流;生产企业则在中试生产与商品产业化阶段发挥主导作用,将技术成果转化为实体产品并规模化量产、将产品进行市场推广转变为可盈利商品;而作为成果中介方的技术市场与孵化器两类实体,分别在科技成果转化具体的技术转让中起到关键作用,成果中介方通过与科学成果持有方、科技成果应用方之间相互合作,在形态转变与中试生产阶段融入到科技成果整体转化系统中,为其他两类实体提供技术转让交易对接、信息交流反馈、科技服务支持的平台或场所,加速优势科学成果、技术成果走向中试生产阶段。

图1 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流程

综上所述,科技成果转化过程的实现需要经历科学向技术的转化、技术的试生产、规模化生产。第一个阶段是科学的技术化。科学具有实际的应用价值是实现转化的基础,如果科学成果能顺利进入实验室并成功转化为技术,说明科学成果是有实用价值的,是成功的。第二个阶段将技术成果转化为实体产品。这是转化的中间环节,也是商业化、进行规模生产的必经阶段,在此阶段,只有通过技术成果转化为实体产品才能进行规模化生产。第三个阶段就是实现商品化、产业化环节。在实体产品生产成功之后,就需要进行规模生产,在这一阶段,创新的不确定性已经大大降低了,所以很多风险投资会选择在此时注入。最终,产业化生产是科技成果转化成功的标志。

3.2 科技成果转化的难点

综上所述,科技成果转化是一项系统性复杂工程,涉及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不同主体,涉及到从实验室成果(即科技上新的理论和发现)到技术产品,再到工程化、商业化应用和产业化活动等过程,任何一个过程都存在着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需要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中介组织等利益相关者相互配合、协调,共同推动科技成果向国民经济主战场转移转化[18,34-35]。长期以来,社会各界对科技成果转化议题十分重视,对科技成果转化难题的判断也一直存在相当大的差异和争议,但总体来看,核心难点一般体现为以下3 个方面:

一是科学与生产需求结合较难。纵向科研项目(课题)由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各基金委、各类学术团体公开发布,因此,大多数课题仍出自政府部门和权威学术机构,缺乏社会投资者即市场人员的参与[36],在没有市场参与的情况下进行立项,往往造成项目不符合实际生产需求,科研计划项目与市场的需求差距较大,从而影响成果转化。

二是政策配套难完善。近年来,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不断出台,但相关税收、人员管理等配套政策还需进一步细化,例如,至今部分科技成果转化行为仍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此外,评价、激励机制不完善等导致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不高。

三是机构协作机制难。产学研之间、科技界内部、政府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不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在合作中才能高效率地解决需求难题,但由于各参与主体自身利益驱动,造成合作成为各参与主体之间的普遍难题,而不能建立有效协作机制。

其中,第一方面的难点即科学与生产需求结合较难,集中体现在科技成果转化的第一阶段(科学的技术化),政策配套难完善、机构协作机制难则贯穿科技成果转化的全流程。

4 双创示范基地的经验探索

为促进创新发展,2016 年、2017 年,国务院办公厅确定了两批共120 个双创示范基地,在建设的三四年时间里,各双创示范基地结合地方特色不断探索实践。针对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的难题,本文选择示范基地的典型经验做法进行分析。例如,为解决科学与技术需求结合难的问题,采取高校与地方共建研究院、企业建立全球科技研发创新中心的模式;为解决股权激励配套不健全问题,双创示范基地建设采取混合所有制改革、成立混合所有制公司模式;通过强化服务,培育企业壮大,同时为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促进融通创新发展,双创示范基地采取专业化封闭式园区运作模式。

4.1 高校与地方共建研究院

华中科技大学是我国重点建设的第二批高校双创示范基地之一,在建设过程中坚持采用与地方共建研究院等模式,形成了产学研合作的深度延伸,完善了科技成果产业化链条,快速推动了区域经济的发展。华中科技大学与广东省共建的广东华中科技大学工业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工研院”)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做法包括3 个方面:

(1)引入资源,推动以联盟形式开展产业链创新合作。工研院引进六大国家级平台,分别在东莞设立分支机构,平台中的专家团队常驻东莞开展工作,并与当地企业签订免费使用平台仪器设备的协议。此外,工研院还通过高校、科研院所及重点企业共同组建联盟,有效整合优势资源,共同开展产业链创新活动,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为整个产业技术进步服务。目前工研院已牵头成立了数字化制造装备、材料模具、物联网技术、智能机器人等4 个行业产业联盟。

(2)由浅入深,推动产学研合作向高层次深入发展。结合广东产业基础现状,工研院积极引入一些地方所需的科研成果并开展成果转化工作,实现科技成果在广东的落地。并逐步深化与企业的合作方式,从最初的单纯研发项目合作向联合创办新兴企业深度合作方向发展,真正实现产学研合作各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并进一步提升产学研合作的层次和高度。

(3)由点到面,推动产业集群结构优化。在产学研实践中,工研院不仅与单个企业建立“点”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同时与企业和镇街共建研发中心、工程中心、实验室等技术创新平台,开展长期紧密合作。利用政府和技术创新平台的资源优势,充分发挥专业镇政府的引导作用和技术创新平台的中介作用,由点(单个企业)到面(产业集群),为专业镇产业集群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撑,改变目前专业镇在信息服务、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薄弱环节。

目前,广东工研院已发展为知名新型研发机构,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及广东省科技进步奖特等奖,并获得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奖(连续三年)、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首批广东省科技服务业百强企业等多项荣誉。

高校与地方共建研究院这种模式,最终实现高校与地方优势互补。对于高校或者科研院所而言,有利于其科研成果的快速产业化和业务的拓展;对于地方,则有利于创新资源的聚集和创新能力的快速提升。这种模式较适用于科研实力较强而产业化能力并不突出的高校或者科研院所,且在其本部所在地发展空间较小,而所选择落地的地区要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和市场空间。

4.2 创建企业全球科技研发创新中心

新希望集团是我国重点建设的第二批企业双创示范基地之一,近年来,以科技创新为基础支撑,积极推动创新带动创业、创业促进创新,并依托其在农牧与食品行业的领先地位、全球化产业运营的经验和多元化的发展战略,打造企业全球科技研发创新中心。

新希望集团的企业全球科技研发创新中心通过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共建的方式,围绕不同的研究方向设立多个研究院;采用混合所有制形式,股东由各合作单位整合组成;搭建支持市场化的中试基地建设,对接首都高校、科研院所相关科技成果。同时,波士顿海外研究院链接全球创新资源进行技术交易及转移服务,引进一批国际先进技术。通过中试优化、技术集成、品牌提升、资本投入,整合存量科技资产,孵化优质科技项目。运用市场规律,与资本市场及其他机构有机组合形成促进科技创新的生态系统,并探索落实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定和落实科技成果奖励和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激发和保护科技人员的创新热情。建立健全技术转移市场导向机制,促进创新的进行。以市场和企业的需求为导向开展研究工作,进行成果的技术转移,构筑“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产业化”的服务链。

经过3 年的努力,新希望集团实现一二三产业相互渗透,推动了农牧、食品、服务业融合纵深发展,不断创造新供给、释放新需求,增强产业活力和核心竞争力,实现行业科技引领。

创建企业全球科技研发创新中心模式有利于企业快速集聚全球创新资源和要素,促进创新能力快速提升。这种模式较适用于经济实力较强、具有全球化运营经验,且在某一领域在全球具有领先地位、知名度的大企业。

4.3 建立混合所有制新型研发机构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以下简称“雨花台区”)示范区是我国重点建设的第二批区域双创示范基地之一,该区大力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主要做法包括以下3 个方面:

(1)新的体制机制打通成果转化新通道。雨花台区建立新型研发机构借鉴企业管理架构,以事业部等代替传统的课题组;在激励机制上,广泛采用动态考核、末位淘汰等制度;在用人上,不以年龄、资历、学位作为评价标准,打造有活力、有冲劲的研发团队;在融资机制上,广泛借助多元化的资本市场,推进科技与金融的深度融合。

(2)多元化股权结构激发各方积极性。雨花台区建立新型研发机构集聚一批院士、长江学者等高端人才,由人才团队持大股;同时采用多元所有形式运作,企业、社会资本、政府各司其职,在投融资、产业化运作、开拓市场方面形成合力,大幅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促进知识产权创造等向高端迈进。

(3)绩效导向推动科技成果加速迈向市场。雨花台区制定《新型研发机构政策兑现考核管理办法》,根据南京市最新要求,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建立人才(团队)持有多数股份,政府科技创新基金、投资平台和社会资本等多方参股的股权结构,政府股权收益部分不低于30%奖励高校院所,并根据新型研发机构完成考核指标情况给予承诺兑现奖励、运营补贴及房租补贴,通过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以实绩论英雄,倒逼新型研发机构出成绩、出实效。

截止到2019 年6 月份,雨花台区签约引入9 家新型研发机构,其中已落地3 家;签约南京自主操作系统研究院、智慧基础设施(南京)技术研究院等6 家研究院。在新型研发机构落地建设的同时,科研项目的筛选、导入和孵化也在同步推进,目前,第1至3 批落地机构在转化、已孵化引进项目42 个,其中成果转化项目9个、孵化引进项目(技术团队)33个。

建立混合所有制新型研发机构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区域通过评价、激励等制度改革,激发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人员的创新活力。这种模式主要适用于科研能力、产业化能力均较强,但由于绩效、职称评价制度、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制度等制度不健全而导致的转化率较低的地区。

4.4 成立混合所有制公司模式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是我国重点建设的第二批企业类双创示范基地之一。中国电科在践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国务院关于创新创业系列部署、系统推进创新创业工作中,不断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并于2016 年在38 所等部分单位开展试点,率先探索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作价投资,进行核心团队激励。

中国电科38 所从美国引进武帅博士作为安徽省首批“百人计划”入选者,组建了一支太赫兹研发团队,着力开展太赫兹科技创新及技术难题攻关,克服了太赫兹安检仪一系列基础性和工程性技术难题,自主研制出国内首台太赫兹人体安检系统。2016 年,中国电科38 所将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成立混合所有制公司。明确界定了科研团队的13 名核心成员享受激励政策,采取“成果作价+项目跟投+基金奖励”相结合的股权激励机制,将科技成果评估价值一定比例作价入股方式奖励给科研团队,团队自筹资金1 100 万元入股跟投,同时引入中国电科投资公司、合肥市创投基金等投资机构,共同出资8 200 万元设立混合所有制公司——博微太赫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赫兹公司”)。太赫兹公司作为混合所有制试点,出台一系列支持创新创业的政策,通过无形资产奖励和现金出资对赌,以及将奖励与业绩完成情况挂钩,以期实现对子集团的混合所有制激励和约束双向机制。利用员工持股平台,将核心研发团队紧密联合,使得员工可以参与企业决策、承担风险、享受科研生产红利;同时,通过有效激励保证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增强核心团队成员的主人翁意识,大大提高科研人员的创新激情,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形成了知识创造价值、价值创造者得到合理回报循环的良好开端。

太赫兹公司通过1 年多的运行,员工已达260余人,其中博士20 人、硕士130 人,坚持高科技研究特色,科研团队占总人数60%以上。太赫兹团队混合所有制模式目前在集团内部已形成了良好的示范效应,2019 年将逐步推广到智慧消防、物联网、智慧停车等近10 个方向,预计涉及无形资产近2 亿元,实施奖励达5 000 万元左右。

成立混合所有制公司,主要特点是企业通过成立混合所有制公司,股权、现金等激励制度改革,激发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人员的创新活力。这种模式主要适用于具有一定知名度、产业化能力较强,但由于激励制度不健全而导致的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的企业。

4.5 专业化封闭式园区运营模式

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以下简称“杨凌示范区”)是我国重点建设的第二批区域双创示范基地之一。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杨凌示范区通过专业化封闭式园区运营模式,一方面促使企业快速成长,另一方面通过美畅项目带动其上下游配套的管件、管芯等企业向园区快速集聚,形成良好的产业生态链,推动园区经济长期、快速、稳定发展。主要做法有3 个方面:

(1)全面实行“保姆式”服务。杨凌美畅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畅公司”)是入驻杨凌示范区富海工业园的一家以金刚线锯为核心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富海工业园区根据美畅公司生产生活需求,以“保姆式”服务为理念,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了具有专业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和知名连锁餐饮机构,解决了美畅公司职工的住宿、餐饮及日常消费等问题,真正做到及企业所及、想企业所想,为企业生产生活解决了后顾之忧,积极推动了企业的快速发展,为入园企业的快速成长起到了保障作用。

(2)强化承载和基础配套。为推动美畅公司项目迅速抢占市场,富海工业园结合企业生产发展需求,在保质保量、确保安全生产的同时加快园区厂房建设,在2 年内为美畅公司提供了5 万m2厂房,为美畅公司扩能扩产提供了有力支撑;在基础配套方面,建立了“联络专员”制度,积极协调解决美畅公司在生产中所遇到的证照办理等问题,同时投资1 000 多万元为美畅公司提供了双回路供电等生产配套。

(3)延伸产业链条。通过对美畅公司项目上下游产业链进行研究分析,针对企业项目发展实际,引进了江苏宝美升精密钢丝有限公司高效金刚线母线项目入驻富海工业园区,在园内形成上下游产业链条,为美畅公司项目实施提供了产业配套保障,提高了企业生产效率、降低了项目实施成本,形成产业集聚。

美畅公司在历经8 年的前期研发后持科研成果轻资产入驻杨凌示范区,2018 年被科技部认定为陕西省唯一的独角兽企业,其金刚线锯项目的工业年产值从2 亿元猛增到15 亿元,上缴各项税收近3 亿元,2017 年实现创新项目100 多项,申请技术专利数10 件,以飞跃式的发展速度跃然位居全球行业前列,目前已占到全球市场份额的50%,带动地方就业2 500 人以上。

专业化封闭式园区运营模式主要是在区域内通过配套服务等促进企业成长,并充分发挥大企业的带动作用,配套相关上下游的企业,实现产业链的延伸和发展,最终促进整个区域创新能力的提升。这种模式主要适用于有知名或者龙头企业,或者具备较强成长潜力企业的区域。

5 结论和启示

近年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为科学向技术转化带来重大历史机遇,各地政府应积极借鉴双创示范基地先进经验,激发参与主体的活力和实力,带动创新创业活动向高端化发展。

5.1 研究结论

双创示范基地实践经验探索研究可为各地提供借鉴,本文的研究得出以下结论:

一是正确理解科技成果转化的难点。科技成果转化是一项系统性复杂工程,涉及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不同主体,包括从实验室成果(即科技上新的理论和发现)到实验室成果应用研究,再到工程化、商业化应用和产业化活动等过程,任何一个过程都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二是科技成果转化的难点集中体现在3个方面,即科学与生产需求结合较难、政策配套难完善和机构协作机制难。

三是双创示范基地经验和模式能有效破除成果转化的难点。我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经过几年的实践探索了许多经验和模式,事实证明,这些模式是切实可行的,对科技成果转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可供地方政府借鉴。

四是根据自身特点选择适合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自身的资源,包括资金、研发水平、市场空间、人才储备、服务能力等存在差异,成为影响科技成果转化模式选择的关键,因此,需要创新主体根据自身不同的特点选择不同的模式。例如,科研实力较强而产业化能力并不突出,且在其本部所在地发展空间较小的高校或者科研院所,可以选择与地方共建研究院这种模式;经济实力较强、具有全球化运营经验,且在某一领域在全球具有领先地位、知名度的大企业,可建设全球创新中心提升创新水平;而如果一个区域有知名或者龙头企业,则可以选择专业化封闭式园区运营模式实现区域内融通发展。

5.2 启示

科技成果转化问题一直制约我国科技创新的发展,双创示范基地的经验探索为其他地区改革提供了参考借鉴。本文通过研究,建议地方改革在借鉴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的基础上,重点从宏观、中观、微观3 个层面进行深层次的改革探索。

宏观上完善体制机制,消除科学向技术转化的体制性障碍。在产学研对接过程中,政府、高校、企业三者应构建融通创新的体系架构。政府成为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之间紧密结合的“桥梁”,加强企业在科研经费的立项、研究、结项全过程的参与;改革以法人为基础的现有科研机构格局,设立“联合研究法人”,负责科研与市场等主体之间的成果转化、利益分配等统筹管理工作,实现产学研合作模式的统一化体系化更有助于政府对产学研用合作情况的及时把握和监管,科研机构之间、产学研之间的合作变得更加具有实质性;完善利益分配机制、风险补偿机制,加强对科研成果持有者进行持续资助,助力有潜力的科研成果完成产业化应用和实施的最后一步,避免相关科研成果被长期闲置。

中观上要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企业为主体的研发服务产业发展。进一步推动政府部门从行政管理到服务型职能的转变,推进重大平台建设,加大关键、共性技术的投入力度;借鉴双创示范基地模式,进一步完善市场激励机制,建立市场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的研发服务产业,在政策上给予扶持。

微观上要完善人才机制,进一步提升科学向技术转化的实力和活力。完善人才的培养机制,推动跨学科人才的培养,建立校企协同的人才培养模式;完善人才的评价机制,对科研人员实施分类管理的原则,将科技成果转化纳入高校、科研院所人才评价体系;完善人才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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