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老工业基地产业集群低碳发展探析
2020-10-15徐德斌
姜 宏,徐德斌
(1.长春大学,吉林 长春130022; 2.长春中医药大学,吉林 长春 130117)
东北地区作为新中国工业的摇篮,拥有一批国家级的工业企业,近年来由于国有企业活力不足、民营经济发展不充分、市场化程度不高、过度依赖资源密集型产业等问题,其经济发展一直处于全国劣势地位。新的时代背景下,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结构绿色优化升级是东北地区的发展目标之一。产业集群作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有效组织形式,在降低成本、资源共享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应主动转型升级,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重新绽放经济活力。
一、东北产业集群低碳发展优势分析
(一)国家政策支持
2014年5月,国家发布了低碳工业园区第一批试点名单。55个工业园区中东北三省占7个(沈阳、大连、吉林市、延吉、长春、大庆、齐齐哈尔)。2014年8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旨在着力激发东北市场活力、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城市转型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方位扩大开放合作。2015年3月,国家把东北三省定位为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窗口。
(二)新能源消纳状况良好
近年来,东北三省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导向,着力推动低碳循环经济发展。2014年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黑龙江省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实施方案》、《吉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实施方案》、《辽宁省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计划》。目前辽宁省电源装机约占东北电网35%,用电量占东北地区1/2。截至2018年底,辽宁省新能源消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全省清洁能源装机比重达34.85%;清洁能源发电量544.7亿千瓦时,占全省总发电量的28.29%,同比增加3.59个百分点;弃风电量1.61亿千瓦时,弃风率0.97%,同比降低7.15个百分点。(1)参见辽宁:消纳清洁能源 建设坚强电网http://www.sohu.com/a/287873540_157267.截至2018年底,黑龙江省风电、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806.5万千瓦,占全省装机容量的25.8%;全省完成风电发电量124.6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4%;完成光伏发电量20.2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4.1%。黑龙江省电网新能源消纳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全年减少二氧化碳等污染物排放约1440万吨。(2)参见2018年黑龙江省新能源发电量144.9亿千瓦时http://hlj.people.com.cn/n2/2019/0111/c220024-32521006.html.吉林省风电资源丰富,作为国家首批7个千万千瓦风电基地之一,吉林省2018年风电机组的累计发电量为104.8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68%,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为2057小时,同比增加336小时;弃风电量同比减少65.83%,弃风率降至6.85%,同比减少14个百分点。(3)参见吉林省风电消纳创10年来新高https://finance.sina.com.cn/roll/2019-01-04/doc-ihqfskcn3973064.shtml.2018年,吉林省又投资了64个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本年计划投资99.5亿元,实际完成投资35.8亿元,吉林省目前是全国新能源消纳占比最多的省份之一。
(三)工业基础完备、科教资源丰富
东北三省的主导产业主要集中在装备制造业、能源和原材料业。相关产业集群关联度强,产业内分工程度高,产业价值链长,技术含量较高。在产业集聚、产业创新、国内同行业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有的甚至在国际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特别是辽宁省拥有90个销售收入超过百亿元的产业集群,其中6个超过千亿元。同时,东北地区科教资源丰富,高校数量较多,全国“985工程”即“世界一流大学”中,东北三省有 4 所(全国39所),分别是哈尔滨工业大学、吉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 全国“211 工程”高校中,东北三省有7所(全国112 所)。2018年度东北三省6岁及以上人口中受教育程度为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占比为14.92%。其中,辽宁省为 16.65%、吉林省为13.58%、黑龙江省为13.89%。
二、东北产业集群低碳发展劣势分析
(一)能源消费占比高、低碳资源使用率低
2011年,国务院批复的《东北地区振兴规划》中,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优化发展能源工业、提升基础原材料产业等,使东北一批优质重工业产业,如重型机械、船舶及装备制造、汽车、轨道交通、能源化工等迅速成为东北经济支柱型产业。这些劳动密集型和能源密集型产业提高了东北能源消费水平。根据数据整理,2011~2017年,黑、吉、辽三省能源消费总量占全国总量的比重为9.04%~10.98%,其中辽宁省排在东北三省首位,占全国比重的4.52%~5.55%;黑龙江省次之,占比在2.74%~3.13%;吉林省排在最末位,占比在1.79%~2.28%。目前东北三省低碳资源(可再生能源和碳汇资源)使用率略低,以非化石能源为例,东北三省非化石能源2014~2016年使用情况:吉林省分别是11. 3%、12.1%、13.3%,辽宁省分别是1.6%、1.7%、2.3%,黑龙江省分别是5.2%、4.3%、6.4%。 在人均非化石能源消费量方面,吉林省最高,2016年为0.42吨/人,辽宁省为0.11吨/人,黑龙江省为0.19吨/人,全国水平是0.76吨/人。吉林省在非化石能源消费量方面与全国水平相比略低,但比黑龙江省和辽宁省情况稍好。假设2016年吉林省能源消费总量不变,煤炭、石油和天然气之间比例不变,非化石能源比重增加一个百分点,吉林省碳排放可减少57.23万吨。[1]
(二)居民收入水平低、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力度不足
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的提升是衡量低碳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东北三省2018年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黑龙江省为29 191.3元、吉林省为30 171.9元、辽宁省为37 341.9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9 250.8元。 从恩格尔系数来看,2017年吉林省城镇为25.8%,农村为28.2%;辽宁省城镇为27.5%,农村为26.7%;黑龙江省城镇为26.5%,农村为27.2%。 我国整体城镇恩格尔系数为28.6%,农村恩格尔系数为31.2%,东北三省居民的恩格尔系数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不利于低碳经济发展。另外,随着中国整体经济实力的增强,环境污染治理的投资力度也不断加大。2014~2017年东北三省废水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烟(粉)尘排放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均呈下降趋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有所提高,环境污染治理取得成效,见表1。但与国际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如节能环保支出,虽然目前东北三省节能环保支出与之前相比略有下降,但根据国际经验,只有当环境保护投资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为3%~5%时,环境质量才能得到显著提高。相比之下,东北地区用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投资明显不足。为此,各级政府应增加环境保护投入,而不是缩减。
表1 2014~2017年部分地区环境保护情况
(三)政府简政放权处于初级阶段,影响经济发展
目前,东北三省政府简政放权处于初级阶段。一是“官本位”观念严重。东北地区国有企业占比高,某些政府部门权力意识浓厚, 没有摆正领导和服务的关系,习惯使用行政干预手段,特别是过去干部升迁受GDP影响,不少党政领导干部或多或少地形成了直接干预经济的思维,让政府变成了“全能人”,这对转变政府职能形成潜在阻力。 二是政府忽视需求导向,不重视民众的满意度。政府发布的政策大多是基于政府部门单方面意愿,缺乏民意调查,忽视了企业和社会现实需要。例如,东北某地区县级市欲提高当地出租车服务水平,要求整体更换车型,遭到出租车司机的强烈抵制;再如,有多位东北企业家在访谈中表示,希望政府在出台政策前能多听听企业人的心声,问问现实情况。这暴露出东北在简政放权过程中民意调查不充分、与现实脱节,注重政绩、轻视需求,降低了企业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影响了改革和发展的实际效果。三是基层公务员工作实效性差。伴随着权力的下放,基层政府管理工作事项增多,对基层公务员的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东北老工业基地基层政府公务员内部存在年龄结构不合理(普遍年龄偏大)、教育水平低、管理能力落后、专业技术人员匮乏等现象。此外,一些地方部门还存在设立审批和许可任意性大、行政执法过程中程序不规范等现象,缺乏明晰的权力边界[2],造成简政放权最后一公里堵塞,束缚了企业和公民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积极性,不利于东北经济发展。
(四)企业低碳发展思维尚未形成
目前,无论是国内市场还是国际市场,经济发展的资金供给并不缺乏,东北三省也不例外,大量资金找不到适宜的项目进行投资,资金在金融体系内打转。为何在有资金的情况下低碳转型生产还如此缓慢呢?其中原因之一就是企业人的产业转型升级和低碳发展思维还未形成。首先,多数企业领导缺乏清洁生产、低碳产品开发意识。企业人把政府清洁生产审核当成强制要求,觉得是政府在给企业增加额外工作量;有些地方政府存在重形式走过场的问题,令一些企业对清洁生产、低碳发展存在抵触和不配合情绪; 甚至有些人还把低碳生产、低碳发展当作获得“绿色通行证”的权宜之计,在解决污染问题上重治标而轻治本,并非真心对待。其次,地方政府中许多具有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清洁生产审计方案由于缺乏资金而无法具体实施,大大削弱了“清洁生产审计”的力度。因此,许多实施清洁生产的企业对免费和低成本的方案更感兴趣,一般不考虑高成本方案。由此,只开花不结果现象在清洁生产方案上屡见不鲜。再次,低碳技术创新能力需加强。产业集群企业因低碳技术、产品开发初期要投入大量资金,且利润回收慢、周期长,因此许多企业在低碳方面只求基本符合达标要求即可,不重视工艺技术改造升级换代,缺乏长远规划。另外,集群内企业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端管理人员,无法保障企业低碳技术研发,即便购置先进设备,员工掌握的程度也参差不齐。所以,现在东北三省在生产清洁能源、资源循环利用等项目上参与的企业还很少。为了扭转这一情况,国家出台了相应的鼓励政策和具体措施,但东北三省发展相对较慢,尤其是吉林省。例如在“十二五”期间,国家科技部制定第一批《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成果转化推广清单》,其中只有哈尔滨汽轮机厂的清洁能源技术“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技术”进入名单。2016年12月,国家推出第二批《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成果转化推广清单》中,东北三省仅大连旺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低温热泵供暖、空调、热水、热回收技术”在清单中。另外,在2016 年国家公布的《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中,296项技术仅有7项技术提供单位出自东北老工业基地。
三、东北老工业基地产业集群低碳发展建议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东北老工业基地形成的制度性问题、结构性问题仍是制约东北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3],也是影响居民收入的深层次原因。因此,政府应在经济发展和转型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1)完善公务员考核指标体系。政府应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公共管理新理论中“掌舵,而不是划桨” 的整体性治理理论,以协调、整合的理念,转变领导干部的执政思维。 问责和提拔表彰公务人员应把民意基础、实际效益和未来发展等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在政府职能提质增效转换过程中让政绩考核发挥激励与约束作用,引导公务人员树立正确的政绩观。(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化。信息公开要求地方政府简化信息获取的难度,并缩短信息获取时间周期,以利于公众及时了解政策,利用优惠政策,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同时强化公民的监督意识。(3)建设需求信息收集渠道。建立政府与政策对象的对话机制,解决简政放权过程中忽视企业和群众需求的问题,实现为人民谋利益的目标。(4)培育基层政府承接能力。一是对基层公务员进行业务指导,确保简政放权后能够良性运行;二是注重人才引进,运用优厚人才政策(编制、住房、高薪等)引进专业人才,盘活本地人才;三是地方政府建立人才流动机制,提升人才与岗位之间的适配性,增强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能力。例如,让一些机构臃肿的科室富余人员下沉到一线工作岗位,如招商引资、社会治理、窗口服务等;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新增一些部门,通过选拔优秀公务员和招收新晋的公务员等方式,解决重点领域、环节的基层人手急缺的问题,使政府人力资源趋向合理。(5)地方政府理顺各个部门职责权限,尽快完善“一站式”服务、“一窗式”政府服务体系,依照“民生至上”、“资源向下”的要求,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健全便民服务网络,遏制腐败滋生。
(二)提升企业低碳发展思维
为了更好地发展集群经济,集群企业要有主动意识,及时进行产业转型升级。(1)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制定低碳发展规划。例如,要关注中国在国际碳减排中的承诺和实施机制,制定减排计划;要注意国家有关税收和财政政策,争取获得税收优惠和财政支持。(2)建立技术创新团队。应采取“外部引进、内部培育”的方式,并营造“风险与效益相匹配”的氛围,建立技术公平体系和技术发展激励机制,激发企业内部人员的创新创业精神;应与国际接轨,建立国际性低碳技术交流平台和选派人员参加国际低碳技术研讨会等,为低碳技术的开发和引进开辟渠道。(3)构建低碳产业链。考虑到上下游企业及中小企业需求,让大、中、小型企业充分发挥优势,共同创新,形成分工明确、功能合理、竞争优势互补的产业链,实现产业集群之间的共生网络,达到低碳化发展目标。(4)引领居民低碳消费观念。应深入市场,进行调研分析,了解消费者需求,制定企业产品标准,设计开发适合消费者需求的绿色产品,以满足市场低碳需求。同时,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企业实际,通过公共关系、品牌运营、温室气体认证等方式将低碳消费观念传递给消费者,塑造低碳企业的良好形象。(5)积极参加社会组织活动,特别是环保组织活动。环境保护社会组织和一些非营利组织是推动社会低碳发展的重要力量之一。企业通过参加活动,不仅可以提高知名度,获得正面宣传企业的机会,还可以获得社会组织为企业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资源,从而实现企业的低碳发展目标。
(三)构建民众低碳需求机制
在教育水平和传统消费观念影响下,中国普通百姓对绿色低碳产品的消费需求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而居民低碳消费需求与产业结构调整呈正相关关系,因此转变国人消费理念,培育低碳消费市场十分必要。(1)引导民众低碳消费观念。一是政府要合理引导市场预期,提高政策透明度,让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广泛、充分了解政府政策内容,提高政策的有效性。二是政府、企业和社会团体三者应积极宣传低碳环保知识,让大众了解当前我国生态环境恶化现状以及低碳产品的优越性,让消费者充分认识到消费低碳产品的价值和意义。(2)构建政策支持体系。低碳产业的培育可以提高经济效益,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一是东北三省应采取“一省一策”,避免地区间的过度竞争和重复生产建设,在重化工业、装备制造业等产业内部交易,实现社会再生产所需的价值补偿和实物替换,既节约能源,也可进行环境保护。二是政府可以通过并购、产业政策支持和引导等方式,组织传统产业集群内产能过剩或下降的产业有序退出,增强东北优势企业的市场整合能力。三是政府应积极吸取欧美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引进相关的技术标准和管理方法,构建为群众和企业提供全面服务支持的低碳产业政策;即政府可以利用税收、财政、金融、价格调控等方式,鼓励企业从事新兴产业,开发低碳技术和产品。(3)健全法律法规。政府应在《环境保护法》基础上,结合企业低碳生产现状,构建低碳生产评估及标准体系,如规定产品类型的碳排放指标、制定相关奖惩措施、降低税率、提高低碳产品在消费市场中所占比重等。(4)政府应制定相应消费政策,扩大低碳产品消费规模,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作用。改变传统统计方式,建立基于大数据的决策系统。例如腾讯、阿里等互联网企业每天都会产生海量数据,这些数据对企业生产经营战略的制定与调整具有极为重要的价值,应充分加以利用。政府也要加快信息系统互联互通,通过对大数据的精确分析,制定出有利于居民低碳消费的政策。此外,政府应完善消费统计指标、统计体系。我国经济正在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消费将成为主导力量,面对消费服务化的发展趋势,相关消费指标对管理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在宏观调控上应做出相应调整,体制上应主动适应这些变化。
(四)加快碳金融发展
单纯依靠企业自身对低碳技术和低碳产品的投资难以维持可持续发展,碳金融助力低碳经济快速发展。(1)建立碳交易中心。根据东北高碳排放的实际情况,应实施碳交易,通过有效市场化机制促进企业调整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促进碳金融、碳服务等新兴产业发展,形成东北地区新的经济增长点。(2)东北老工业基地需要进一步深化市场参与者对碳金融产品的理解。政府有关部门可以通过宣传、培训等方式,增强企业对碳金融产品市场功能和风险的认识,增强企业参与碳金融产品交易和创新的积极性。(3)商业银行应提高社会责任意识,高度重视碳金融业务开展,聘请专业人士评估低碳产业和低碳产品,制定差别化贷款支持条款和提供低息贷款等,以及专利质押和产业链融资等多种金融产品服务。同时也要求项目融资企业和个人必须提供更详尽的信息,严格信贷管理标准,降低不良贷款的产生。(4)加快培养碳金融人才。碳金融业务及衍生品交易涉及到能源管理、资本运作和研究创新等多个方面,银行、金融监管机构、保险公司和其他机构的相关人员应具备扎实的碳金融知识,为投资者和融资者提供有价值的决策依据,有效降低交易成本和项目风险。[4]因此,应通过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开设碳金融相关专业课程,培养碳金融人才;建立碳金融培训交流中心,加强人才管理体系建设,逐步降低碳金融人才的聘用成本;设立碳金融人才培养基金,系统培养碳金融人才,确保相关业务人员的人才供应和能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