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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县汉族鞭炮生产与族际互动研究

2020-10-09余丽郭周卿

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 2020年5期
关键词:市场

余丽 郭周卿

摘 要:清雍乾时期“改土归流”后在今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雷山县安屯设堡,大批汉族移民迁居雷山县,并传承了汉族鞭炮生产技艺。此后,鞭炮成为汉族与当地苗族互动的一种技术性商品。通过对雷山县屯堡村落南屏村和治安村的田野考察,探讨鞭炮生产与地方社会生活的紧密联系,认为鞭炮生产既满足汉族社会的需求,也融入苗族社会中。正是因为苗族民众是鞭炮消费的一个很大市场,汉族才得以传承了炮竹技艺,使得鞭炮成为苗汉民族互动的重要媒介。自20世纪30年代至90年代末,鞭炮生产一直是汉族家庭最重要的经济来源;受家庭劳动力人数、鞭炮制作技艺、鞭炮市场环境等因素制约,鞭炮生产带来了一定的社会分层;此外,鞭炮生产也成为当地婚姻流向的重要考量。作为外来物的鞭炮成为苗汉之间建立关系的重要桥梁,为屯堡汉族更好地融入异乡社会提供持久动力。

关键词:雷山县;汉族移民;鞭炮生产;市场;族际互动

中图分类号:C95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 - 621X(2020)05 - 0135 - 09

素有苗疆之称的今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聚居区(包括部分水族在内)之雷山、台江、丹寨、剑河、榕江、三都(部分)六县至清代之前,属未曾建置设政的“化外之地”。清雍乾年间“改土归流”后,在今黔东南自治州境内建立新疆六厅1和安屯设堡,2自此苗疆地区被纳入清朝统治的建制版图。大批汉族移民以屯民身份迁入,代表国家政权参与苗族地区治理和传播内地汉文化,开始了苗汉民族间的族际互动。在苗汉民族接触初期,彼此较为陌生,文化界限分明,交往面及交往路径相对缺乏的情况下,他们透过市场上产品的交流发生互动是最常见的互动方式。自民国以后伴随现代化的逐渐发展,市场上以物的交换形式作为文化交流方式逐渐淡化,苗汉民族间互动方式日趋多样化,但市场仍然是基层民众族际互动不可或缺的场域。

汉族屯民迁居雷山后,分授的田土有限且产值不高,为了更好地生存,他们传承了原有的炮竹工艺。炮竹是主要依赖市场交换的产品,于是与当地多数的苗族透过市场发生联系。汉族生产的炮竹逐渐成为苗族生活所需,苗汉民族在市场交换中互通有无,取长补短,逐渐接受习得对方应对周遭环境的生产生活技艺和经验,促进民族融合。基于此,雷山县汉族鞭炮生产与族际互动现象值得研究。

已有研究对族际互动多有探析,学者通常从语言、宗教、婚姻等角度讨论族际互动和文化交流。戈登首先比较系统地提出衡量民族互动关系的七个指标,3马戎在其基础上也提出建设性的思考,拓展了一些方面,4对族际互动研究的发展具有参考借鉴意义。但在已有这些有关族际互动的研究中发现,市场是被忽视的民族交融的一个重要场域。正如杨正文在《政府与民间共谋的民族文化展示——以西江苗族鼓藏节祭仪式为例》中所言:“乡村集市,在民族歧视、民族隔阂较严重的清代和民国时期,是苗汉群众文化交流得以实现的重要场所。”[1]市场无疑是清代民国以来苗汉民族互动不容忽视的重要文化接触地带。

鞭炮之所以能够成为市场上的流通物,主要得益于汉族屯民传承了鞭炮工艺,因此可将鞭炮视为见证苗汉互动的中介与桥梁。然而目前人类学对物质文化的研究多是从物的流动、物的社会生命、物的交换、物的分类等方面展开探讨,如“有些东西是可以赠送的;有些东西是可以出卖的;而有些东西是必须保留的”[2]。“将商品视为一种特定情境下的物……‘商品情境包含三個方面内容:商品是任何物的社会生命的一个阶段;商品是任何物的候选状态;任何物都可以放置在商品语境中,也就是说,物品的可交换性使得物在社会关系网中不断流动,转变状态”[3]。“在文化的视野中,商品的生产也是文化的和认知的过程:商品一定既作为物质上被生产的物,也是文化上被标记的某种物。不同的文化情境中物的状态不同,同一物在某一阶段是商品,某一阶段则可能不是;有人认为是商品的物在他人看来则可能不是,物的文化传记研究就是揭示物在文化中不断被标记,不断转换身份,呈现不同的生命状态的过程”[4]。“我们将不同的物归属于不同的分类体系,有些东西在特定的分类体系中属于‘肮脏,它就危险;反之,如果‘洁净它就安全。当某物处于它本来不应该在的位置上时,它的性质也发生变化”[5]。这些研究作为物的民族志范式,往往涉及物在传播过程中对不同地区社会和人们生活的影响,但却忽略了物可以作为两个或者多个族群之间的中介并为不同族群带来影响。

像《甜与权力》《努尔人》中虽涉及物与族群关系,如牛与地方性群体裂变分支的关系,糖与不同阶层的关系,但并没有重点关注物与族群互动问题。因此说,学界从族群互动的角度进行物的研究方面,成果尚显薄弱。一般而言,由于物本身并不包含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形态,因此往往具有超民族性和超区域性,更易于实现跨民族超社会体系传播。目前学界对鞭炮的研究多集中于从民俗文化及其传承角度进行论述,有关烟花炮竹方面的人类学研究尚显薄弱。本文试图从鞭炮生产的角度考察市场中苗汉的互动,将鞭炮视为苗汉之间互动的中介物,丰富人类学对物的研究视野,为民族交往交融和互动提供借鉴。笔者于2019年1月上中旬到雷山县南屏村和治安村考察鞭炮生产相关情况,文章将从鞭炮生产、鞭炮的市场流通、鞭炮生产与地方社会三个方面展开探讨。

一、鞭炮生产

(一)鞭炮生产之源:南屏堡

南屏堡是清雍乾时期“改土归流”后在今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雷山县安屯设堡的十二堡之一。雷山县屯堡人多为屯军后裔,后来也有汉、苗、瑶族等民众由于逃荒谋生等原因陆续迁入南屏堡。雷山县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自治州西南部,东邻台江、剑河、榕江三县,南接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三都水族自治县,西连丹寨县,北靠凯里市。雷山县距省府贵阳184公里,距州府凯里42公里,丹江镇是雷山县政府驻地。南屏堡今为雷山县丹江镇南屏村,位于县城以北,距镇政府驻地约5公里。南屏村有8个村民小组,141户,共602人。现有罗、张、郭、吴、王、毛、潘、杨、盘、赵等24姓,罗、张、郭、吴姓是汉族老住户。南屏村主要有汉、苗、瑶族,其余为水族、侗族等少量外地嫁来的媳妇。

清雍乾时期“改土归流”后大批汉族移民迁居雷山县,仍沿袭鞭炮消费的传统,但那时鞭炮生产并不在当地。在漫漫历史长河中,蕴含的商机总会被人发觉,于是千方百计引进技术生产。汉族的迁入传承了炮竹生产技艺。南屏村是远近闻名的炮竹村,“生产炮竹的历史已有60余年,1932年罗光忠跟凯里排洛汉族亲戚学习炮竹工艺,3年后回南屏开办炮竹作坊,1950年已有3户专营此业,1968年生产队组建炮竹厂,以此为主要副业”[6]62。据老人回忆,南屏村在20世纪60年代末,农户开始陆续以炮竹生产为业,持续到90年代末,因危险性大被政府取缔。村里要数罗家做鞭炮最早,1932年罗光忠跟凯里排洛姑父学来炮竹工艺,并传承3辈人。罗光忠学成后,带徒传艺,3个徒弟习得后纷纷开办炮竹作坊经营此业。1968年生产队组建炮竹厂,有4户加入集体生产中,经营了三四年,后因爆炸事故倒闭了。“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割资本主义尾巴政策的影响,工作组入村没收鞭炮和制炮工具。人们为谋求生活仍冒险悄悄生产和抬卖。改革开放后农村政策逐渐宽松,大家看炮火生意好陆续学起来,亲戚弟兄相互传教,最后堡子全是炮家。“据1990年统计,除2户未从事爆竹生产外,其余农户闲时均从事爆竹生产,此为南屏堡一条主要的致富门路”[6]63。

(二)扩大鞭炮生产之村:治安村

任何物能够扩大再生产的一个重要基础是源于市场上消费者对物源源不断的需求。但物以及生产物所承载的技术背后,往往反映着不同区域乃至不同族群之间的社会关系,如共同的婚姻圈和共享的传统文化体系。南屏村鞭炮生产扩大到治安村,得益于来自南屏村的媳妇。治安村隶属丹江镇,前身为治安堡。治安堡也是清雍乾时期“改土归流”后在雷山县安屯设堡的十二堡之一,是汉族的集中居住地。治安村位于雷山县城东北,距离县城3公里左右。治安村有6个村民小组,152户,共584人,主要有蔡、陆、杨、田、萧、岑等13个姓氏,其中蔡、杨、陆姓是汉族老住户,是以汉族为主体和其他少数民族共同居住的一个村落,现汉苗人口数量基本参半。

由于有着广阔的市场需求,治安村曾经至少70%以上的农户从事鞭炮生产,持续近十年,是家庭主要的生计来源。在20世纪70年代,南屏村炮竹手艺的开拓者罗光忠的姑娘罗柳英嫁到治安村萧家,于是把炮竹技艺传授到萧家。萧家当年生产的炮竹质量受到称赞,有些人慕名前来买炮,生意红火。后萧家姑娘嫁来本村蔡家,由于姻亲关系,制炮技艺也随之而来。于是,鞭炮制作技艺在亲戚之间传播开来,炮竹生产逐渐形成村里的支柱产业。炮竹生产的农户增多了,农户们在生产实践中也不断积累经验,改良技术以提高鞭炮质量,进而试图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后由于炮竹生产过程中发生过数起伤亡事故,有些农户意识到鞭炮制作过程的危险性大,纷纷寻找其他门路谋生。改革开放后特别是80年代后期以来,人们多到外地学艺或打工以谋生,因此炮竹产业渐渐销声匿迹。

(三)鞭炮生产的兴衰

总体来说,雷山县炮竹产业有60多年的历史,具体可分为三阶段。第一阶段为20世纪30年代至“文革”时期,雷山县炮竹产业开始兴起。南屏村少数农户开始从事炮竹生产,均是开创者罗光忠的徒弟和亲戚。由于各种政策的影响,有些农户在一旁观望不敢贸然生产。第二阶段为改革开放后至90年代初期,政策开放了,南屏村多数农户以炮竹生产为副业,炮竹产业达到发展高峰。在此期间,炮竹生产技艺也传播到治安村。为滿足炮竹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量,加之小作坊生产,难免对质量有所疏忽,南屏村和治安村多次发生爆炸伤亡事故。第三阶段为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炮竹产业由渐趋衰落走向绝迹。出于安全因素考虑,政府加强对烟花炮竹生产、销售管理,以提高门槛。90年代初,县公安局禁止家庭作坊个体户生产炮竹,要求集体开办炮竹厂,然而并未得到村民们的积极响应。90年代中后期,少数农户仍继续偷偷生产炮竹,后因外来炮竹大量进入本地市场,生产炮竹的收入无法与从前相提并论了,人们自动放弃炮竹生产了。制作鞭炮所涉及的原料有硝、硫磺、纸、糨糊、黄泥等。其中,土火药(土硝)是早期制炮的主要原料。硝土多存在于民间屋角岩石、厕所、牲畜圈、庭院的墙角。硝土潮湿,一般为白色毛状物,经太阳暴晒后略呈紫红色。民间制作土硝或火硝的办法往往是取出这些白色毛状物,经过熬制加工,提取硝酸钾。除自家院落外,人们多在每年10月份以后去到附近苗寨扫硝,肩挑背驮弄回来。苗寨吊脚楼牲畜圈盛产制炮所需的这种硝。若自己熬制的硝仍不足以满足生产需求,人们便通过购买获得。土火药(硝土)危险性小,很少发生事故。由于土火药的爆炸率比不上硫酸钾,后来人们便纷纷引进和使用硫酸钾,以提高鞭炮的市场竞争力。与早期土火药不同,硫酸钾是后期制炮的主要原料,配兑时稍不小心就会导致人员伤亡、炸毁房屋。凡从事炮竹生产,人们多会受到轻伤,如手、脸、脚上皮肤烧伤。这样的事故在南屏村和治安村时有发生,让人们心有余悸。1985年南屏村开始发展水果种植,几乎每家农户都栽种有梨、杨梅等果树。于是水果种植收入成为南屏村村民主要经济来源之一。

二、鞭炮的市场流通

(一)鞭炮的传播与融入

史料记载,贵州巡抚田雯认为应放宽对鸟枪的使用,奏请康熙皇帝:“黔省山深地僻,村寨隔远,居民商贾间蓄鸟枪以防不测。至苗蛮巢栖洞处,驱狼捕兽,多用鸟枪,俱勿庸查诘,以致惊疑。”[7]可见鸟枪在苗族社会历史上是防身生存所需武器。“其实,除了防身功用之外,老人过世,还会鸣鸟枪送魂升天带路,就像现在的鞭炮”。1换言之,苗族村寨并没有鞭炮生产的历史。在鞭炮传入之前,发挥鞭炮鸣响作用的正是鸟枪。

汉族移民迁居雷山县之后,在生产生活的很多方面入乡随俗,同时也沿袭自己的传统。逢年过节、红白喜事等重要场合,亲朋好友聚会,鸣放鞭炮营造热闹氛围,引得当地苗族民众纷纷效仿。由于鞭炮和鸟枪都可发出声响,炮竹因其更易操作、声响更大、更持久等优势,逐渐进入苗族社会中,成为一种文化的对接。苗族社会中那些洋派时髦的人率先接受鞭炮消费的行为,于是鞭炮消费逐渐扩展传播到民众中,并为苗族礼俗生活所需,近些年来甚至成为他们的一种身份表达。

调查发现,苗族颇为喜欢炮竹,据张姓老人回忆:“以前我爱去寨子上交朋友,我好多朋友是寨子上的,经常去寨子上过苗年节,拿炮去放,他们喜欢得很;他们只喜欢炮,你放炮越多,他们越高兴。”2可见,苗年节时,汉族做客苗族朋友家,鞭炮是消费的重要礼品,见证了苗汉民族间的友好往来。如他所言,苗族寨子崇尚放鞭炮,红白喜事时放,特别是立新房、鼓藏节时放得多。鞭炮得以融入苗族社会有如下原因。

在过去交通通讯不那么发达的年代,鞭炮声响巨大,有着传递信号的实用功能,是一种通讯传播手段。人们循着炮竹声前往街坊邻里家凑热闹和帮帮忙。与有限的鸣枪相比,鞭炮有其难以比拟的优势:声响更巨大和持久,操作更便捷。鞭炮有着比鸣枪更实用的功能,人们便自发地接受鞭炮消费了。在传统苗族社会,家家都有火药枪。20世纪50年代后,为维护社会治安,人民政府没收鸟枪。这也是鞭炮逐渐取代鸟枪的重要原因。

有学者分析制约苗族发展的因素时,指出苗族比较重视情感融合。苗族是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喜欢喜庆热闹,重视沟通情感,他们普遍认为,逢年节喜事,谁家炮多,谁家客多,谁家亲族势力大。鞭炮声响时长是家族声誉的一种表达。鞭炮声响巨大,可以制造热闹喜庆的氛围,这与苗族性情相契合。在苗族社会,每逢年节喜事如婚丧嫁娶、立新房、苗族节日尤其苗年节和鼓藏节等礼俗场合,人们会放炮欢庆,活跃氛围,促进社会交往。主人家自己消费的同时,至亲戚属携酒食等为礼前来庆祝,购买鞭炮鸣放也是礼俗所需。

(二)苗疆市场的成长

明清之际,苗疆社会内部鲜有市场。如黎平府永从县高坡苗便是“住居山巅,未习汉语,服食甚陋,鲜入城市”。3苗疆开辟前,毗邻汉族地区,存在边缘市场,不像后来按期集体赶场,交换相对频繁。但在苗族社会内部,主要还是依靠礼品的往来满足物资的交换需求。开辟苗疆后,为满足汉移民和苗民之间物资交换的生活需求,于是清政府开设市场。乾隆三年(1738年),张广泗奏请:“在于通衢附近营汛屯堡处所,勘择宽敞地方,兴立场市,并即预定日期,出示晓谕各寨苗民及商贩人等,按期赴场公平交易。”4[8]乾隆四年(1739年),贵州古州镇总兵韩勋奏:“苗疆向无市厘,近年兴立市场,各寨苗民商贩按期交易称便,并无强买强卖,军、苗实属乐业。”[9]大批汉族移民迁入“新疆六厅”,开拓了苗疆市场,逐渐改变苗疆原本自然经济的社会结构,扩大与外界的经济文化交流,带动苗疆地区商品经济的发展。例如,黎平洪州苗,女子善织“葛州布”,“多集于市”[10]。

苗疆市场兴起和发展的原因如下。第一,为满足生活需要,屯军与苗民有物资交换的需求,如屯军需要向当地苗民购买一些农副产品,苗民可出售土特产,以购入食盐等生活必需品。第二,开辟苗疆以来,黎平一带木材贸易日益兴起,外来客商家财日渐殷实。当地人民也从中受惠,民众的购买力得以提高,他们有能力购买商品。第三,屯军和汉移民须履行地租和赋税的义务,这使得他们需从事农业、手工业等方式获得收入,才能承担义务。第四,“开辟”苗疆后清廷建立了“新疆六厅”并派流官赴任统治,后又安屯设堡,派驻大量屯军携家眷入户驻守苗疆以维持社会稳定。这些官军主要依赖外来商贩供应物资维持生活所需。大量商贩为谋取利润进入苗疆地区经营商业,逐渐形成集市和城镇,成为国内市场体系重要组成部分。

据《雷山县志》记载,清代雷山县开设了培墉堡(今白连营上)、老场坝(今响楼)、乌洛堡(今永乐)3个场集,作为屯军与当地各族人民物资交换的场所。民国时期,农村副业、小手工业逐渐发展,有了商品交换,除丹江、西江、永乐三个小集镇外,还有治安堡、望豐堡、桃江、方祥、水寨、掌批、孔庆(今属丹寨县辖)、桥桑、达地老街等8个乡场。民国后期,苛捐杂税繁多,盗匪横行,民生凋敝,多数场集逐渐萧条或停开。新中国建立后,初具场集规模的有丹江、西江、永乐、达地四个,另有桃江、桥桑两个赶场点。这些场集均设有摊棚,街道多为水泥路。场集相互距离10 ~ 25公里,影响半径为5 ~ 30公里。赶场天,人们按期抬着货物赶到集市沿路摆摊售卖。各集市的赶场日期不同,以方便人们串着赶场买卖货物。

每逢场集,丹江周边地区的村民,遵循当地人传统的规矩开展各类商业活动,各取所需。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不同时期贸易规模、交易量有所不同。解放前,“行商雇佣挑夫从洪江、榕江等地肩挑布匹、毛巾、火柴、手电筒、电池、毛笔、墨、纸、砚等和粤盐,巴盐则由盐商雇挑夫从卡乌、下司、凯里、重安江等地运入丹江境内市场,摆摊设点销售”[11]。逢赶集日,小商贩肩挑各种杂货赶转转场售卖。市场上售有各种生产生活用品和土特产,以物易物是当时常见的贸易形式。长期以来,苗族民众就用自产的农副产品、竹木器、野生药材交换其需要的生活用品如盐、煤油等。市场上交换的物资多是生产生活最基本需要的东西,货物并不丰富,市场发展水平较为原始。1958年大跃进时,为组织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和炼钢铁,民间贸易活动受到限制,场期改为半月或星期日赶场,集市贸易冷清。20世纪六七十年代,对农副产品的统购统销政策和“文革”时期一些不当行为,制约了集市贸易的发展。改革开放以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市场上商品增加,集市贸易日渐活跃。

(三)鞭炮的市场流通

地方鞭炮是在市场的成长过程中逐渐进入市场的。南屏村、治安村是屯堡汉族村落,两村村民是雷山鞭炮生产的开创者。“技术是物象化为人造物的技术,生活世界各要素和关系被物化在人造物这一物象之上”[12]。物总是被技术加工化的物,文中鞭炮就是一个例子。汉族移民传承了鞭炮工艺,生产鞭炮在市场上流通,成为苗汉互动的中介物。作为技术物的鞭炮带来了苗汉民族互动。炮竹产业兴盛时期,来炮竹作坊打工的苗瑶等民族姑娘,只是从事制炮的某些简单工序。汉族主导制炮核心技艺如制火药、装火药等。地方鞭炮声音响亮,节奏慢,放的时间长,哑炮少,质量可谓上乘,价格低,购买鞭炮时可以试放,且有售后保证。南屏村和治安村的鞭炮生产主要依附于丹江场,也有行销其他集市。地方鞭炮知名度曾覆盖全县乃至周边地区。从前每逢赶场天,村民们将炮竹主要挑到丹江场售卖。后来由于治安村生产的鞭炮和南屏炮,从工序到包装都并无二致,给村民们带来很大竞争压力。为求更大销量,村民们也赶本县西江、永乐、达地等集市。除供应本地居民需求之外,他们还将鞭炮运往榕江、凯里等地销售。除在市场上销售,有些老板也直接来作坊批发或订货零售,平时有人急需鞭炮也常到南屏村作坊里购买,生意很好。

由于没有固定的铺面,经营条件比较简陋。每逢辰(龙)戌(狗)日赶场天,南屏村和治安村村民主要在城内大十字街道两旁摆摊,丹江场每场上市的南屏鞭炮就达50多个摊,还有少量鞭炮行销其他集市。地方炮大规模上市销售是改革开放后的事情了。改革开放后,农村各种政策逐渐宽松,生产的鞭炮总量大幅增加。苗族的鞭炮消费也受到此大环境的影响。在苗族传统社会,礼俗生活离不开鞭炮消费。“文革”期间,苗族很多风俗习惯被看成封建迷信,受到极度压制和摧毁。改革开放后,传统习俗有了复兴的空间,呈现出报复性反弹增长状态,刺激了各种消费,作为礼俗生活组成部分的鞭炮也不例外。

据一些村民说,当时有些苗族前来买鞭炮说苗语,他们表示也能听懂,并未受到影响。由于长期的市场交换贸易行为,使苗汉之间能够进行简单的语言交流,且往往是苗族购买的鞭炮多,汉族购买的少。七八十年代,制炮副业可给家庭带来三四千元的年均收入。当时村寨能有这样可观收入的家庭极少。南屏村张家鞭炮远近扬名,凯里、榕江、台江、丹寨等县的人都慕名前来买炮,张家成为少有的万元户。一位王姓村民也告诉笔者:“七八十年代,有些手脚快的年轻人一天可以生产1万响炮,卖30块,除去15块的本钱,还能赚15块;当时一天找15块钱就大啊,长丰的土陶就没有这个好找钱呢。”1所以说,鞭炮生产为当地农户带来丰厚的经济回报。

雷山县苗族人口数量所占比例很大,汉族生产的鞭炮为广大苗族民众所喜爱,因此他们发现苗族民众是鞭炮消费的一个很大的市场群体。鞭炮生产有了广阔的销路,也就有源源不断扩大生产的动力,得以成就南屏村那段辉煌的历史。

三、鞭炮生产与地方社会

(一)家庭生计

苗族村寨并没有炮竹生产的历史。汉族迁居雷山后,20世纪30年代从凯里排洛学来并传承了炮竹工艺。鞭炮生产曾经是当地汉族家庭最主要的经济来源,笔者在南屏村和治安村的田野调查证实了这一点。

个案2:XBH,男,汉族,80岁,治安村村民。

XBH:“我们孩子读书,我们不担心这个钱。我们的油盐柴米方面,能够解决。我们到市场上看到产品,哪样合心,我可以掏出钱就买。炮竹这个产业在当时收入是可以的,就是危险性大。在炮竹作坊里生产操作,心里面是跳的啊。我们搞炮的时候,首先觉得很高兴,赶一个场,我荷包里装好多钱回家,下场又得好多钱。”

在传统农业社会,农村经济方式单一,故有一技之长的农户所得收入足以维持日常生活开销。在调查中也发现,鞭炮生产同时也影响了一批孩子的长远发展。制炮工序繁琐,俗语说制炮有72道半工序,主要工序为扫硝、制火药、制纸筒、装火药、制引线、插引线等,其中插引线等简单工序,五六岁的孩子就可以做了,且孩子手脚快,效率自然高。从前人们在“要读就读,不读巴不得不读”观念的支配下,一般不重视孩子上学,盲目追求眼前的利益,有些孩子不愿读书就回家帮忙做炮赚现钱了。那一辈人后来出外打工见世面了,深刻认识到知识文化的重要性,如今他们比较重视孩子的教育发展,多接送孩子上学,焦虑孩子的学习成绩。

(二)社会分层

社会分层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将人口分为高低不同的等级序列,表现为人与人之间,集团与集团之间高低有序的若干等级层次和不平等状况。马克斯·韦伯主张从经济、政治和社会三项标准来进行社会分层,即分别为经济收入和财富的多少、权力的获得、声望[13]。雷山地区鞭炮生产给村民带来经济收入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造成了村民间的社会分层。在南屏村和治安村,虽然多数农户均从事炮竹生产,但受劳动力数量多少、炮竹制作技艺高低、炮竹市场环境好坏等主客观因素制约,使当地形成一定社会分层,对其家庭生活及长远发展产生一定影响。

个案3:ZGQ,男,汉族,59岁,南屏村村民。

ZGQ:“我们家人口多,儿子、媳妇、姑娘,还没分家。以前我老爸很少上街卖炮。在我们村子,我们家卖完了才到别人家。我们家炮好销,因为响声大,响炮率达到95%。不愁销路,就怕供不应求。我老爸手艺好,炮卖得比一般价钱高,人家喜欢要呢。常有人来预订,去吃酒比赛。我们就是靠做炮维持家里开销。我们田土没多少,基本上够一年口粮,也喂养一两头猪。那时候我们村生活算是富裕的,别村的人都羡慕我们。我们每星期做炮以后,把货处理掉以后,就买肉吃。70年代读高中那时候,我老爸一星期给我5块钱,作为农村孩子我的零用钱比他们多。我们同龄人吃土豆、红薯,我从小吃白米饭。隔壁家阿姨,从附近苗寨来这里多年,她知道我这个人可以,又看这个家庭还可以。娘家那里有个很漂亮的女孩子,介绍给我。我们家几个孩子都上了学的,大哥初中毕业,我读高中,我弟读到初中,后也去读职校,现在县城开的士。”

个案4:WJW,男,汉族,75岁,南屏村村民。

WJW:“当时还没有出外打工,在我们这个村做炮是唯一找钱甚至致富的门路。要是没有炮竹,光是种田得不了多少钱。当年来炮竹作坊打工的多啊,原来我们搞炮时候只让小孩搞一点,主要是让他们读书。我家前后搞炮20来年,没有哪个退货。原来找不到钱,生产队集体农业生产,当时折下来一天不到1角钱,做炮一天可以找两三块钱,悬殊大。要是我们不做炮,就养不到孩子,供不起孩子读书。当时读书不像现在有补助贷款等政策,小孩就读不成书了,读也读不了那么多个。那现在孩子就在家搞农业生产,顶多出去打工。大儿子重庆邮电大学毕业,在州联通公司工作。小儿子贵州师范大学毕业的,现在贵阳金融机构工作。大女儿读完小学就不爱读了,出嫁在縣城。二女儿读高中考不上大学,后读中专,在广东打工。小女儿黔南师范学院毕业,现在平塘民族中学教书。”

个案5:LJM,女,苗族,57岁,南屏村村民。

LJM:“那时候要用大锅烧火煮饭吃,常要上坡砍柴,去坡上种田土,还要打猪菜喂猪。老公和我两个人做炮,人少,也没时间做,两三天才做2万炮。人家人手多,一天1万炮。我们想多做点,做不快。我们家得点油盐钱,够维持生活就不错了。”

拥有同样的技艺,也始终存在差距。人少一场出万响炮,人多一场出几万炮,自然收入多。技艺好,生产的炮品质高,名气大,颇为畅销,甚至用不着走市场卖。即使炮品质高,若运气不佳,也卖不到好价钱。上述张家因劳动力多,技艺好,评价高,故而在生活水平、通婚等方面享有优势。王家因制炮获得较为可观的收入,有能力让后辈接受教育成才。陆家家庭发展情况逊色不少,劳动力少,也没有请人帮忙做炮,有点收入维持生活开销就满足了。

为增加收入,村里部分劳动力少的农户就请人来作坊生产鞭炮。有些农户预订的炮竹生意多,也请人手帮忙。雷山生产的炮竹多了,南屏村和治安村同赶县城集市,而县城炮竹销售量也有限。技艺一般的人家,尤其响炮率为百分之七八十的农户,自知质量不行,就降价销售。永乐寨子多,炮少,市场竞争压力小。人们来县城赶场也远不如在当地便捷。因此南屏村有几户经常走永乐市场出售,好销炮。即使炮质量不大好,也卖得销,不存在滞留货。他们也善于动脑子,抓住机遇,多销炮竹,养家糊口。

因此,从上述案例中可以看出,家庭劳动力的数量、炮竹制作技艺高低、炮竹市场环境好坏等因素导致了炮竹村村民间的社会分层。其中炮竹制作技艺高低在形成社会分层中作用尤为突出,带来的不仅仅是贫富差距,更深层次的影响是涉及到村民之间的情感联系以及村民婚姻圈和社交网络的变化。

(三)婚姻流向

随着炮竹产业的发展,制作鞭炮的劳动力显得日益紧缺,家庭雇工现象便随之出现且较为普遍。有些农户请人手帮忙制炮,而有些农户忙于做炮,则请人帮干农活。做鞭炮期间,附近村寨和永乐、西江、榕江等地姑娘纷纷前来炮竹作坊打工,甚至不少姑娘就出嫁在这里。如今她们五十岁左右了,多外出浙江义乌等地打工,笔者幸运地碰到在家的盘某等人。

个案6:PM,女,52岁,瑶族,南屏村村民。

PM:“当年十七八岁的我从榕江来南屏村炮竹作坊打工,合心老公,觉得这里差不多,21岁嫁在这里了。父母原先没愿意,我们两个自己喜欢,后来父母也没办法。打工期间,娘家他们说,我来这里做炮了,搭在这里了,不会回去了。以前做炮我们那一批嫁在这里的女孩子有七八个。从前在家生活很苦,来这里打工,看他们做炮找钱大,每逢赶场天卖炮都买肉回家吃。周围寨子好羡慕我们村有钱花,上街买这样买那样,当时我也羡慕就嫁在这里了。”

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村寨里很多农户买不起盐,更别提平日有肉吃。常听老者摆谈道:“我们做炮时候,生活很好呢,猪肉那会卖五块钱每斤,每个礼拜卖炮我们都要买三四斤肉回来吃一餐。”1与很多村寨相比,南屏村生活水平着实让人向往。炮竹生产是南屏村创收的支柱产业,南屏村曾号称“小贵阳”,在经济发展方面在雷山县可谓首屈一指。当前政府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南屏村并未被列入贫困村行列。南屏村山高坡大,正如俗话说,“爬了南屏坡有气力不多,南屏南屏爬到这里都平”。从地理区位条件讲,南屏村不如河坝村寨,然而,炮竹产业曾经让南屏村成为雷山县颇具吸引力的地方。马戎认为:“除了族群整体性的各类特征和影响因素之外,个人所具有的个体社会经济特征在考虑婚姻时也是不可忽视的。”[14]在婚姻选择上,除了自然地理因素的考虑外,还存在着向经济条件好的地方流动的倾向。村民常不厌其烦提到,做炮那时我们这里男孩子找媳妇不用愁。

四、结语

据记载,清雍乾时汉族移民迁居雷山,按照屯军户数,分得每户一号田耕种,叫做屯田。依据土质优劣,有上中下等田之分,每号田产量约相当于现在6 ~ 12亩田。山林仍多属当地苗族民众。清末,屯田制逐渐瓦解。民国时期,政府对屯田进行缴价,若没有钱缴纳的屯军,政府则收回2/3的田土。自此,屯田可以自由买卖交换。自发移民的其他汉、苗、瑶族民众,解放前后因逃荒谋求生计等原因搬迁而来。他们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获得田土,定居这里,繁衍生活。但在山区,多为旱地,耕地有限且分散,坡度大,土质贫瘠,种田土多是人力肩挑背驮手提,付出的劳动量比较大,产值不高。为了更好地生存,他们传承了原有的炮竹生产技艺。可喜的是,苗族民众对鞭炮颇为喜爱。在南屏村和治安村常听村民谈到,“在雷山卖炮都是苗族买得多,如果他们不喜欢炮,那我们这个手艺就找不到钱,我们就依靠他们生存”。结婚庆典、迁新居等活动多安排在苗年节至春节这段时期,因此炮的销量很大,村民们抢在这个季节上生产,经常忙得夜不能寐,还供应不上。当地有句俗话,奸人吃主意,哑人靠力气。这从侧面反映出,靠技艺为生,相对轻巧,且经济效益较高。炮竹生产是一种生计知识传播和最主要的谋生方式。汉族传承的炮竹技艺满足了当地民众生活需要,也让其自身生活水平得到较大提升。鞭炮日益成为汉族与当地苗族互动的一种技术性商品。也正是得益于广大苗族民众的消费,鞭炮生产才能成为南屏村和治安村的主导产业。鞭炮扩大生产后,半坡上不起眼的南屏村竟变成地方社会中颇具吸引力的地方。

雷山县炮竹产业虽已消亡,但人们对那段历史岁月记忆犹新,曾经为炮竹村的绰号也依然流传至今。自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因本地炮竹都是家庭作坊生产,成本较高,竞争不过外来炮,于是外来炮大量进入本地市场,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在日益工业化、市场化的今天,寻求生计收入的方式多样化,炮竹村的村民们多出外或在附近打工以谋求更好的生活。

总之,鞭炮顺利地进入苗族社会,替代了鸟枪,并逐渐成为苗汉族在市场上交易的重要商品,形成依存共生的关系。市场起到了缓解矛盾和族群互动的平台作用。正是因为汉族传承了鞭炮技艺,作为技术物的鞭炮成为交融两个民族的中介物。制作鞭炮为汉族村民带来风险的同时更带来了可观的报酬,成为两个民族进行婚姻选择的重要考量。盛极一时的鞭炮见证了时代的发展变迁,更见证了苗汉民族在历史上建立起来的友好鏈接。鞭炮产业虽已没落,却成为村民的共同记忆,是苗汉间民族互动的写照。不同民族间的互动互助与融合一直以来都是我国民族关系的主旋律。当然,苗汉间互动联系的桥梁除了鞭炮还有很多,如土陶制作、香的传播、豆腐的贸易、盐、炭薪等构成一个体系,这些物看似无声,但却生动地活跃在雷山地区。文章试图见木又见林,既看到市场对民族互动的巨大影响,又能扩而大之,看到整个中国的民族关系构建过程中各种物发挥的作用,值得学术界进一步深入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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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兴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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