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与行动:近十年国内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治理哲学
2020-10-09李达
李达
摘 要:作为传承民族文化的场域,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进行治理一直是党和政府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和扶持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从国家层面来看,我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缘起于2009年,到现在已走过整整十年的治理历程。现阶段,在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予以回顾与评述的基础上,进而对不同地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經验进行总结,以充分认识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进行治理的重大意义。这能够认识当前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中存在“自然 - 社会”双重因素制约、治理意识明显滞后、民族文化同质化明显、文化传承的人才缺失、多元主体利益分配机制不合理等显性问题。在解决问题的路径选择上,要形成有效的治理合力、创新治理手段方法、因地制宜做好工作、培育村寨治理精英和建构多元主体治理格局,这是未来我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的根本方向。
关键词: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乡村治理;环境基础
中图分类号:C958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 - 621X(2020)05 - 0068- 09
作为传承民族文化的场域,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构成乡村治理的重要载体。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要求乡村具有发展新动能与处理复杂公共事务相应的治理能力,而治理有效则是其所要达成的总体目标所包含的重要构件。一直以来,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的相关问题是党和政府推进基层改革和扶持民族地区发展的重点领域。因此,回应群众需求、实现共享发展以及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昭示着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的价值确定、选择与追求。马克思收入分配理论的核心要义是人民共享,而剥削阶级的公正是少数人的公正,而在“所有人公正”中,核心主体是人民群众[1]。如何平衡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之间的博弈?进而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概念的提出,是党和国家针对社会经济发展现实的宏观把握和理性考量。在此之前,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村寨治理问题进行了长期的实践,并取得了巨大成就,积累了许多有益经验。从政策变迁的主要阶段来看,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发展经历了起步试点阶段、探索发展阶段和全面展开阶段。从具体的政策变迁轨迹来看,2009年,国家民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由此开始了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把乡村振兴战略确立为国家发展的七大战略之一,并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和战略部署。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就要求加强对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村寨的传承和保护工作。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制度,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与此同时,国家民委分别于2014年9月、2017年3月和2020年1月分三批对全国范围内具有代表性的1 652个村寨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如果要从乡村治理发展的历史与现实维度把握治理主体间的关系内涵,就需要充分认识在近十年国内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进行治理的历史逻辑下,不断传承和彰显自身特色,在实践层面助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实现跨越式发展。因而,对此内容的学理分析就构成本研究的缘起和出发点。
一、文献回顾与研究述评
从国内来看,随着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在全国范围内试点开始,国内学者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调查研究工作也随之展开。目前来看,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相关议题主要集中在整体宏观研究、区域样本研究和具体专题研究等三个方面。从对国外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进行的既有研究来看,日本、韩国、意大利、英国等国家的特色村落保护和发展具有一定代表性,可以为我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工作起到借鉴和阐发作用。
(一) 文献回顾
从对国内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进行的既有研究来看,大致有3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的整体性研究。姚兴哲利用定量与定性的方法对近10年国内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的研究现状进行了综述,进而总结了其中的经验与不足之处[2]。杨春娥指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的核心是维持原生态的开发与发展,需要在破解政策制定本身的不足的基础上,建议规范政策主体及其地位与职责,完善保护标准与措施[3]。二是以行政区域为研究对象进行样本研究。廖达凤以湖北省宜昌市为研究区域,系统回顾和总结了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上的成效、做法与经验[4]。周效东基于SWOT方法对云南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旅游开发的问题进行分析,梳理了其旅游开发面临的挑战,寻求可持续发展的道路[5]。三是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的具体问题展开专题研究。姚琛对福建畲族特色村寨进行考察,对其文化的保护与传承问题进行细致研究,提出将民族村寨的物质与非物质文化纳入到整个文化生态系统中的对策[6]。田晓辉等以武陵山区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作为研究对象,对其如何进行旅游整合开发问题进行有效探索,并基于AVIMA模式提出了相应的发展策略[7]。郑甘甜等对湖南省捞车村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类,围绕发展特色产业这条主线,提出了具有本地特征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路径[8]。与此同时,国内诸多学者还从生态文明、基层组织、脱贫攻坚、空间布局上等方面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进行了相关研究。鉴于篇幅有限,不再一一列举。
从对国外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进行的既有研究来看,日本、韩国、意大利和英国等国家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实践中形成和积累了许多做法。日本在乡村传统文化的保护实践中,坚持开发保护并重,重视村民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并通过保护传统生活和生产模式让居民获得文化自豪感与认同感。韩国乡村传统文化保护与发展过程中,注重发挥“三个结合”。即注重与民众教育的密切结合、注重与市场经济的密切结合、注重发挥政府、民间、企业、学术界的结合作用。意大利传统村落是国家物质或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坚持在发展的过程中进行立法保护。1964年在意大利通过的《威尼斯宪章》成为欧洲国家保护文物、遗产的国际通则。英国是一个社会组织培育较为成熟的国家,鼓励民间力量参与特色村落的保护中。在古城保护宣传、推动制度建设等方面,英国民间团体以立法来对政府决策施加影响,使对村镇、古城的保护成为一种公民自觉行动。
(二)研究述评
通过对上述的文献梳理和综合分析可知,受限于各国制度、文化、意识的差异,国内外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相关做法与行动各有不同,但从未来发展的目标来看,都是为了在保护与发展的博弈中达成“帕累托最优”(Pareto Optimality)。回归到具体的研究区域,通过对近十年国内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的主要經验进行梳理与归纳,这对明晰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的目标取向就十分必要且价值重大。同时,由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具有理论准备和实践探索上的双向缺失。主要体现在:由于乡村振兴战略属于新概念与新提法,目前有关乡村振兴战略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进行有效衔接问题的研究还不多、不深入;由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工作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对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的理论准备工作也就显得更加不足。随着乡村振兴战略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渐进走向协同,这对国家和社会现实的宏观把握和理性考量,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具有当然意义。
二、近十年国内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的案例样本与主要做法
根据最新统计,截止到2018年12月,全国共有2 000多个项目实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从受益人口数量上来看,已有近百万人直接从中受益;从地域分布上来看,已覆盖了全国大多数少数民族地区;从资金投入上来看,据不完全统计,自2009年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项目实施的6年,仅中央财政就投入了14.5亿资金,并带动了大量地方资金投入[9]。与此同时,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名单来看,截止到2020年1月,由国家民委分三批命名挂牌的“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已有1 652个。在这一过程中,不同地区根据本地的实际和特点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上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和方法。因为各个村寨的不同特点而造成其村寨治理具有不同特色,这就需要从宏观层面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进行分析。通过典型案例获取与分析,来归纳和演绎近十年国内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的目标取向和主要做法。鉴于此,在案例样本选取的考虑上,选择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较为成功的省区,并结合具体的典型地方做法和经验进行阐述与对比,以期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提供前瞻性的资料准备与事实依据。
(一)案例样本
案例1:党的十九大后,云南省下发了《关于首批云南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拟命名挂牌名单公示的通知》,挂牌140个云南省首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云南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挂牌和命名具有一定的规律和特征,挂牌和命名较多的区域基本上都具有在经济上属于欠发达地区、贫困地区连片化以及民族众多且分布广泛等显性特征,历史记忆与群体意识分殊,经济文化发展状况迥异。云南省大理州作为以白族为主要少数民族的聚居区,其在多模式共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上作出独特的村寨旅游模式。这种模式既强调乡村文化的丰富与独特性,又重视对自然旅游资源的开发与生态的保护,使民族文化与乡村生态共同推进发展。
案例2:贵州省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突出本省实际情况,在立足发展、保护利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不仅强调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也坚持村民主体、自力更生,在事实层面上激发群众的内生动力。同时,运用多种资源积极参与到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工作中,形成了良性循环、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贵州省凯里市通过明确村寨工作对象和申报、总体任务、工作任务和发展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持续推动凯里市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
案例3: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一直走在全国前列,通过加大财政资金帮扶力度、支持基础设施和特色村镇建设、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支持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乡村发展等具体措施来进一步促进民族乡村加快发展。总体来看,全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效果初步显现,具有山区畲族特色的民族村寨群正在不断形成。浙江省丽水市通过编制全国首个民族乡村振兴专项规划,在遵循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的基础上,以跨山统筹、创新引领、问海借力三把“金钥匙”为统领,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重大项目建设,体系化推进民族地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全面振兴。
(二)主要做法
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提出的“要重视利用独特地理风貌和文化特点,规划建设一批具有民族风情的特色村寨”的指导精神下,近十年来,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挖掘、传承和创新并举的总体原则下,确立了科学规划、点面结合、体现特色、协调推进的发展思路;建立了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主管部门协同共管的工作机制;探索了政策倾斜、明确重点、典型带动、有序推进的工作路子。按照抓特色民居保护、特色产业开发、特色文化传承、特殊政策驱动,形成了一批可以借鉴与参考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的做法。具体来看,有以传统村落融入全域旅游的云南模式;有将民族特色融入文化发展的新疆模式;有将城乡统筹协调贯彻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湖北模式;有以人口红利支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劳务经济的中原模式;有将民族特色融入产业发展的有益经验的黔东南模式;有将传统手工艺申遗在特色村寨传承的四川模式。可以说,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的不同模式对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传承和发展区域特色,助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实现跨越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三、近十年国内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的实践经验
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是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促进民族文化与各项发展深度融合的重要抓手和举措。在这个实践过程中,各地区根据本地的自然禀赋、社会经济条件,积累了一些好的实践经验。基于以上逻辑,在新时代下通过回顾近十年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的研究进展、发展现状、案例样本和主要做法的基础上,可以得出几点启示。
第一,多元治理主体共同参与到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进程是必然选择。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10]。就国内广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而言,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实践性与现实性,这就需要多方合力,构建起多元治理主体共治的发展格局。也就是说,国内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不仅仅是政府主导,也需要社会参与;不仅要强调村民主体,而且要自力更生。要切实整合各类资源,发挥好市场机制的作用,从而实现乡村的协调、同步、可持续发展。
第二,常规建设与重点部署是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的有效方式。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工作必然任重而道远。对于国内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问题,全国各地有过很多成功与失败的案例。因此,各地区要立足自身的实际情况,在学习不同地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经验的基础上,也要汲取其它地方的经验教训,因地制宜的做好本地村寨治理工作,总结出一套系统、科学的发展路径。
第三,乡村振兴战略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协同推进是未来的发展方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工作,必须坚持几个基本原则不动摇。一是因地制宜,打造特色支柱产业;二是科学规划,避免文化同质化趋势;三是重点突出,强调文化遗产传承人才作用。需要以党的十九大报告所明确的乡村振兴战略指导方针为统领,在借鉴学习各地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有益经验的基础上,系统设计和协同推进。
第四,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统筹考量与布局。在实际工作中,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需要与生态文明、社会治理、乡风文明建设相关联。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社会治理,既是地方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更是思想观念的一场深刻变革;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乡风文明建设,是保护与发展中的必要环节和重点内容;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生态治理,确立起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价值观。
四、现阶段国内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的主要制约因素
就实际情况而言,中国历史上各民族的交流与融合,奠定了各民族分布的基本格局。总体而言,我国少数民族多且复杂,具有相互交错居住的现状;民族分布特点呈现出大杂居、小聚居的特点,许多少数民族居住在山林、高原、草原等地区。同时,从地域分布上来看,我国少数民族聚居区域广阔,主要分布在云南、广西、贵州、内蒙古、新疆、西藏、宁夏等沿边省区。这一现实使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问题各具特色,整体表现为治理的层次性、差异性、复杂性和模糊性。一系列问题造成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的新尝试和新手段创新又深陷博弈和冲突中,导致制度实践的溢出效应有限。具体来看,当前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的主要问题可以归纳为5个方面。
(一)自然与社会的双维度因素制约发展
由于地理隔绝、历史传统等综合因素影响,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发展一直滞后于发达地区,在历史和现实形态上具有地理位置欠发达、贫困地区连片化以及民族众多且分布广泛等显性特征,历史记忆与群体意识分殊,经济文化发展状况迥异。如自然资源丰富但受山高壁陡、地势破碎等地理条件的限制,加上生产方式原始等因素导致土地开发滞后、利用率低,少数民族整体性高度隔绝在相对较小(较大)且封闭的地理区域内,造成该群体的地理封闭将引发与外界互嵌困难。随着城镇化的大规模兴起,劳动力大量向外转移,农村空心化带来的乡村凋敝成为经济社会转型时期不可避免产生的一种社会经济现象[11]。同时,现阶段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面临的不仅局限于贫困问题,更有生态脆弱、开发困难、人居环境差等特殊情况,导致了在少数民族地区进行村寨治理的难度更为严重。这一現实使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各具特色,整体表现为治理的层次性、差异性、复杂性和模糊性。随着现代媒体的普及与主流文化的冲击,民族文化与社会结构面临解体危机,难以调动民俗文化旅游的有序开发,造成旅游促经济,经济反哺旅游的良性循环模式难以建构。与此同时,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发展存在着与现代市场体系、主流文化以及其它民族不同程度的隔阂。随着现代媒体的普及与主流文化的冲击,民族文化与社会结构面临解体危机,难以调动民俗文化旅游的有序开发,造成旅游促经济,经济反哺旅游的良性循环模式难以建构。这些问题都是现阶段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中不可回避的主要制约因素。
(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意识相对滞后
中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在悠久的发展历程中各自形成了具有特色的民族建筑文化。因居住环境和地域不同,各民族为适应当地的气候和生存环境,世代形成了诸如侗族鼓楼、吊脚楼、傣族竹楼、石头寨、白族瓦房、布依族石板房等风格迥异的少数民族建筑结构,也构成了极具特色的少数民族村寨标识。例如,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就有诸多集中的布依族石板房;云南省石林县糯黑村就是独一无二的石头寨。对少数民族地区而言,其房屋建筑拥有本民族的特征,由于自然禀赋、政府宣传、政策环境、社会条件资金投入等多重因素,其房屋建筑多以土坯、木材与竹料结构为主体,这就造成火灾与虫蛀等破坏传统建筑的因素。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群众经济收入增加,群众建新房意愿强烈,村民将改善生活条件、居住条件放在了首要位置,而对于老宅多不愿出资修缮,缺乏保护意识,迫切希望进行拆除重建或者申请宅基地审批新建,对镇、村建房规范及要求异议较大。没有新的宅基地只能将传统民居拆除,逐步改造美观舒适的砖混房,与当地普通建筑相近的现代建筑,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建筑村落迅速减少。当村委会变成了社区、居民农转非进城后,居民思想观念和生活习惯都在发生巨变,少数民族对传统民居的保护意识逐渐淡薄。同时,大多数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对其历史价值的挖掘和文化内涵的阐释还没有得到进行深入研究,也未实现活态传承[12]。目前来看,政府每年拨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保证了各项基本工作的开展,但与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存在差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研究、展示、利用等工作难以系统、及时、持续的展开。目前除了国家级、部分省级名录项目有国家、省拨付的专项保护经费以外,大部分市、县级名录项目基本上是仅有保护之名,而无保护之实,严重制约了民族文化遗产抢救、保护与传承工作的开展。
(三)民族文化同质化倾向日益显现
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活的融合共同承载了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文化传承与延续,是优秀传统文化在当代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过程。长期以来,民族文化作为一个内在的积淀因素,是滋养民族繁衍发展的动力源泉,也是各民族在不同时期演进过程中不可切割的精神文化体现。作为一个多民族国家,部分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的特色不明显,标识不突出。随着社会结构的快速流动,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发展也带来了正反两个方面的事实影响。一方面有利于少数民族政策推广实施和经济社会培育,提高了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群众的整体素质和经济水平;另一方面却使得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群众在面对主流文化冲击产生一种边缘感,其对于民族文化同质化持有一种顺其自然的态度,失去了本民族文化的本真与特色。随着少数民族传统民族生态文化的巨大变化,原有的生活、生产方式和文化习俗正在渐进被市场经济和外来影响的冲击而消解与变异,少数民族生态文化保护面临严峻的形势。主要表现在民族文化同质化倾向日益显现,单一性模式不断嵌入到村寨中,本地、本民族特色不断淡化。对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来说,立足于本地特征,打造“一村一特色”才是符合现实的发展思路。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以追求绩效和政绩工程为驱动,部分政府将统一发展规划而非遵循本地民族特色作为治理依据,此种情况下打造出来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往往同质化严重,无法彰显文化底蕴与特色,造成在文化传承上不具有持续性。对于长期居住在当地的村民来说,也容易形成民族文化盲目迎合大众口味的思维误区。长此以往,对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带来的同质化消极影响将会渐进明显,文化独特性将不断遭到磨灭。
(四)村寨文化保护与传承的人才缺失
在公共治理转型的进程中,公民参与是实现持续发展的核心要素和关键环节。作为一个多民族统一国家,乡村治理人才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中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各少数民族村寨群众在长期的历史文化发展进程中,形成了一些独特的民族民间文化,如服饰、语言、歌舞、刺绣、饮食、节庆文化等。这些文化在现代生活方式的冲击下,不同程度地面临传承断裂的现实。主要表现在:部分少数民族年轻一代不通晓本民族语言文字,较少穿着本民族服装,更不掌握本民族一些特殊的技艺,使得年轻一代的少数民族自身的一些民族文化符号不明显;还有些少数民族传统节日,不及外来节日受欢迎。如彝族的密枝节本是彝族较为神圣传统的节日,却面临密枝林保护不足的现实尴尬。特别是,接近城市或者城郊的少数民族地区,其本身的民族文化受到城市化、市场化的消解,其特征就更为不明显,更愿意接受现代的生活方式,而一些传统的民族民间文化几乎只能从上一辈或现存的老人那里寻到记忆和痕迹。部分如传统戏剧、曲艺、民间文学等经济效益不明显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濒危严重。此外,大部分地区少数民族文化分布较广,面临着规模小,产业弱,销售渠道有限等现实问题。这些民族文化传统产业与市场经济的结合度存在脱节的情况,使得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更愿意以外出打工的方式来实现增收,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人才队伍建设不能满足民族文化繁荣发展需要。从根本上而言,推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和发展最大的力量来自唤醒我们每个人的奉献意识、历史责任感和乡土情怀。
(五)多元主体利益协调机制不足
公共政策的执行梗阻一直是困扰中国各层级政府的长期难题,当政策的越往下层进行传递,所遭遇的实效性和执行力递减就越发凸显。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涉及政治关系、经济发展、宗教信仰等诸多民族事务协调,对相关部门的要求更为严峻和复杂。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治理中,大部分基层地区对此项工作不够重视,工作开展滞后,保护力度不足。这样看来,多元治理主体之间的协调配合就显得尤为重要,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弥补政府部门为唯一治理主体的局限和人力物力匮乏的缺陷,由此导致无法共同助力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的现状。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中重要的一条思路就是以经济发展带动全域发展,从而改变当地村民整体状况。我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大多有丰富的各类资源,在实际的发展中,由于多元主体利益分配机制协调不足,也造成了很多问题。第一,旅游带动了当地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餐饮行业、住宿行业,有经济资本的村民通过改建自家房屋做成招待所、餐馆与农家乐的形式实现经营收入,但对于自身资金匮乏,依靠农耕自给自足的大部分村民来说旅游的红利不明显,甚至抬高了当地物价,造成日常生活成本的提高。第二,政府在大面积征地过程中,存在按户分配、按亩分配的方式,看似公平合理,但对于人口多、土地少的村民与人口少、土地多的村民来说实际人均补偿款差距较大,容易激发矛盾,造成邻里冲突。第三,部分地方政府采取村民自愿的方式来实现旅游区整改,具体做法是政府牵头预付改造金,村民实现收益后逐年返还政府,实现良性循环改造。但在实施过程中,有村民不愿或者后悔整改,認为接受整改后景点支付的分红太少,后续收益微乎其微,甚至不足以支付政府预付的资金,无形中产生债务压力。第四,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产业培育上,由于上层推动与底层参与的信息割裂,造成群众对产业项目的了解、参与和决策上存在选择性偏差与内生性干扰,造成政策所带来的作用被低估甚至误判[13]。这些不合理的情况挫伤了村民积极性,对群众后续参与村寨治理造成了事实层面上的隔阻。
五、走向未来的国内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行动何以可能
新中国成立七十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在党和国家的领导和治理下,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发展不再受限于生产问题,更多是如何在发展中保护的问题。随着乡村振兴战略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协同发展,这是对国家和社会现实的宏观把握和理性考量,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具有当然意义。当前,以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线,分析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场域,并以此作为策略探索的总原则,建立一套完整和有机统一的、具有操作性的思维共识、制度安排、政策实施和高效运转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的具体设计和认同策略体系。
(一)渐进形成村寨治理的有效合力
当经济发展与社会治理的进程相协调时,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居民物质水平和精神生活也同步得到改善和丰富。尽管大部分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在治理方面取得了一定进步,但在新时代也要看到所面临新机遇、新挑战。就目前而言,随着社会治理重心不断向基层下移,乡村治理现代化就成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性问题。对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而言,更多的是如何运用新型治理模式来实现创新发展的问题。特别是,现阶段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和实施,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基础。在具体行动策略上,要发挥社会主义国家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要在国家各项投入与帮扶的前提下,不断整合各类资源,形成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融合共生、协调推进的良好氛围。要调动各类力量的积极性,为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本村寨的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不断推进乡村治理走向有效。要以村寨治理为主要平台,以公共服务、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为中心,加大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补齐农村民生短板,这是乡村振兴战略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协同治理所要达到的基本目标[14]。在创新驱动发展的社会大背景下,要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和资源,对内要整合各类资源,政府决策部门要高度重视人才资源的配置与使用,不断提高人才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二)创新运用新型治理手段方法
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向好发展,相比之前,少数民族地区和大部分特色村寨的居民生活水平大幅改善,物质与精神极大丰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更多的是强调如何运用新型治理手段方法来实现保护与发展的问题。具体来说,一是突出创建互动的重要性,调动村寨各类力量的积极性。把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与乡村振兴战略紧密结合起来,与民族团结进步小康特色村寨创建活动,与美丽乡村建设,与民族旅游经济开发等结合起来。以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治理为平台,充分调动本村寨干部群众治理的积极性,为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本村寨的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从而不断推进乡村治理走向科学有效。二是突出民族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变被动保护为主动保护。通过以独特的民族文化和区域优势,使民族文化与旅游事业有机的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实现由要我保护向我要保护的转变。各具特色的民族村寨的在创建中融入各民族服饰、婚俗、饮食、歌舞等文化,将为促进民族文化乡村旅游打下良好的基础。三是突出政府引导与自主保护相结合,变守住文化为保住文化。各级政府要重视保护传统民族文化,加大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重要性的宣传力度,提高保护意识。树立保护民族传统文化,就是保护民族地区资源的理念。四是突出部门联动与发展产业相结合,变一方保护为多方保护。各级政府和部门要高度重视民族文化保护,特别是分管文化、宣传职能部门领导的重视,相关部门要整合工作力度。同时,引导民族文化产业做大做强,在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方面在资金和人才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产业,以现有的资源,集中打造、打磨一项或多项文化精品或文化产业,加大对外交流,使民族文化产业走出去,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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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才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