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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服务背景下社会组织自主性的影响机制研究

2020-09-29叶士华孙涛

上海行政学院学报 2020年5期
关键词:社会组织自主性

叶士华 孙涛

摘  要: 转型期社会组织外部资源和制度环境的改变,影响到社会组织经济与政治资本的自主性。分析中国社会工作动态调查(CSWLS2019)数据发现:首先,组织收入规模越大,其议价能力越强,越可能扩张和发展,并提供跨区域服务。其次,组织社会学意义上的政治资本仅对发展和扩张自主性有显著影响。这揭示了资本类组织要素对社会组织自主性的塑造作用,为嵌入与自主之间的共生关系提供了经验支持。分析还发现,近些年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宏观政策与治理技术一定程度上实现了预期效果。

关键词: 社会组织;自主性;经济资本;政治资本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社会组织领域的改革构成中国社会治理模式转型中突出的一条制度创新主线[1]。在政策层面,国家从登记注册、孵化培育到购买服务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为构建现代社会组织体制与激发社会活力提供了顶层制度保障。在地方治理层面,社会组织成为优化公共服务供给结构、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创新社会治理模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2],这说明社会组织的外部资源和制度环境已发生深刻转变。根据财政部报告,2018年,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采购总额为6376.4亿元,占全国政府采购总规模的17.78%。相较于工程类的采购虽占比不高,但增速明显。在此背景下,公共服务类社会组织数量与资金规模呈现双增长态势。以社会工作机构为例,截至2018年底,全国机构数量多达8000多家,其中部分机构年度收入规模突破千万元①,尤其是在广州、深圳、上海等社会组织支持性制度改革先锋地区。同时,在地方治理实践中,社会组织管理者参政议政也见诸报端和网络[3]。那么,经过近年来的发展,由宏观政策与地方治理实践构成的社会治理创新图景究竟产生了何种社会效应?进一步来说,在购买政策激励下,社会组织资金规模快速增长,在公共服务供给中的作用日趋突出,这对社会组织自主性产生了何种影响?伴随制度性空间得以釋放,社会组织获取了更多参与地方治理的机会,这些将如何影响社会组织的自主性,既是现实问题,也是规范问题。

从既有理论来看,自主性有助于发挥社会整合、创新社会治理、提高服务效率。从20世纪90年代的舶来理论到近期治理转向的本土概念提炼,自主性始终构成中国社会组织研究的核心议题。大致来说,既有研究经历了从“宏观结构”到“中观制度”的演变,对社会组织自主性内涵和生产机制的理解在不断深入,虽尚有争议,但基本认同以下观点:无论是静态的国家与社会权力关系视角,抑或治理过程中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动态关系,社会组织在整体上呈现“依附性”或“嵌入式”发展,只是不同视角所关注的依附与嵌入对象,以及依附或嵌入对自主性的作用机制的理解不同。既有案例分析和规范阐释为后续研究奠定了基础,细化了自主性概念的经验化操作。

简言之,已有研究聚焦于国家权力结构与政府科层治理制度,以及与之相应的社会组织策略如何单独或相互塑造自主性,对社会组织自主性整体和共性影响机制关注较少,往往忽视组织要素改变所带来的影响。本文从组织资本的视角出发,关注在社会治理体制转型背景下,公共服务类社会组织资本规模扩张产生的自主性效应,同时聚焦外部资源环境变化导致的组织经济资本扩张与外部制度空间变化所带来的政治资本机会的增加,探讨两种组织资本元素对自主性的影响。期冀在经验上突破已有研究的关注局限,在理论上将组织要素纳入社会组织自主性的分析中,试图发现影响其自主性的共性机制,探讨现有制度性改革和地方治理创新在激发社会活力层面的现实与理论意义。

二、文献回顾与理论假设

1.文献评述:自主性内涵演变与生产机制

作为观察国家-社会关系及其变迁的“小切口”,社会组织是否拥有自主性?自主性在多大程度上受到外部条件的制约或激励,引起学界的广泛关注。当前,对社会组织自主性的研究主要围绕何谓自主性及其生产机制展开。前者是基础性问题,后者是对前者的延伸。

学界对于何谓自主性一直有争议,但也在争议中不断深化理解。宏观结构视角的研究对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规范假设深受西方理论影响,主张相对于国家而言的自主性。对社会组织抱有政治上的理论想象。将社会组织自主性理解为“社会关系以及结社生活具有制度化的、相对于国家的自主性”[4],是社会组织的基本属性之一,并不存在生产的问题。由于与现实经验之间的张力,该视角受到诸多批判。例如,怀特基于萧山的案例考察发现,应从两个层次来理解中国社会组织自主性,即政治结构自主性与组织功能自主性,社会组织未必以追求政治意义上的自主性为目标,但这并不影响其获得功能意义上的自主性,甚至能够通过牺牲前者来换取后者,譬如通过“嵌入”政府部门反而更容易获得组织资源[5]。卢依依的研究也佐证了上述观点[6]。

区分社会组织自主性的多层内涵,指出政治结构自主性并不符合中国现实,这构成后续研究的基本共识和努力方向。王诗宗等沿着这一方向,主张区分独立性和自主性,将前者理解为组织生存与发展的外在宏观权力结构与制度条件,后者界定为社会组织围绕使命和目标对内部进行的自我管理和治理。以行业协会为例,它们受到强国家的主导和吸纳,并不具备独立性,但享有实际自主性。基于多层次制度逻辑分析框架,指出中国社会组织总体表现出“依附式自主”的特征[7]。此外,在承认政治结构约束的背景下,社会组织自主性生产机制研究的另一个视角关注如何通过策略性行动争取自主性,其中社会“嵌入”国家[8]、“去政治化”是两种重要的生产策略[9]。整体来看,这类理论有助于理解组织间的差异,尤其是行动策略研究弥补了传统结构视角的偏狭,但存在以下问题:首先,在国家与社会权力关系结构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近年来社会组织的外部制度环境已发生显著改变,该视角通常将国家权力结构与制度环境杂糅在一起,不利于准确地理解当下中国社会组织所处的外部约束条件;其次,将自主性缩窄到微观内部治理层面,无疑忽视了自主性在中观制度层面的意涵。

与“宏观结构”视角不同,“中观制度”视角将分析重点从宏观结构的“强国家”转为中观层次的制度和具体的治理情境,更贴近中国的经验现实。黄晓春等通过分析社会组织的外部复杂制度环境,主张从制度环境与社会组织策略生产彼此互动、互为因果的角度来理解社会组织自主性,二者交汇与互动的节点是分析社会组织自主性的切入点,提出自主性的三个维度:活动领域、活动地域、运作过程[10]。徐盈艳等将抽象的国家具体化为市、区、街道三级政府的各种制度与治理技术,发现在控制权浮动的情境下,社会组织会因为规制不同采取差异化的方式分层嵌入以争取自主性[11]。中观制度视角的优势在于,承认政治结构意义上的自主性不符合中国的经验现实,又敏锐地捕捉到在社会治理创新背景下,社会组织自主性受到制度环境与组织策略生产的双重塑造。譬如,在非协同治理背景下,社会组织针对不同的制度环境,发展出相应的拓展自主性空间的策略,包括“找项目”“多行政区注册”“发展跨界资源汲取能力”等。

从“宏观结构”到“中观制度”,学界从“借用”西方理论走向扎根本土的概念提炼,对经验现实的描述更加精确,从整体上丰富了中国第三部门的理论图景。通过细致的阐释性案例研究,加深了对于社会组织自主性的理解,尤其是各种经验化的概念操作,为后续研究奠定了基础,但仍然存在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上的偏狭与不足:首先,在研究方法上,侧重于阐释性的案例分析,只对局部组织自主性进行描摹,无法提供总体概览,导致研究的碎片化,甚至概念的模糊性和不可证伪性,研究结论亟须基于大规模调查数据来进一步检验;其次,在研究视角上,聚焦于政府科层制度,以及与之相应的社会组织策略对自主性的影响,对社会组织层面的其他属性和要素关注甚少,尤其是影响社会组织自主性的整体性与共性机制,包括随着政府治理转型的深入,购买服务规模持续加大,社会组织自主性在整体上会受到怎样的影响,这些关键问题尚未得到回答。

2.研究假设:资本与自主性

为回答上述问题,在借鉴既有研究概念操作的基础上,本文关注组织要素为组织资本规模和空间增长,探寻其对社会组织自主性的影响。首先,在自主性界定上,借鉴中观制度视角的做法,从制度环境与社会组织行动策略相互塑造、互为因果的角度理解自主性,并将自主性界定为决定服务领域、组织活动的地域范围与自主决定内部运作等三个维度。就经验现象而言,本研究所讨论的组织类型也皆为公共服务类组织,据此将自主性界定为“多大程度上可以自主决定发展与扩张组织”(发展与扩张自主性)、“多大程度上可以自主决定服务地域”(服务地域自主性)和“多大程度上可以自主决定服务过程”(服务过程自主性)三个维度。这主要基于两点考虑:其一,黄晓春等讨论的服务领域体现在具体、微观的服务过程中,是政府购买服务清单范畴内的微观操作。从社会组织与公共需求关联的角度来看,虽有分析价值,但无法准确体现所谓制度约束与策略生产的交汇。一旦偏离与中观制度的交汇中心,将导致自主性概念的泛化,无法与日常组织管理区分开来。相反,从经验现象来看,组织发展与扩张(通常是多行政区注册的方式)是社会组织常见诉求,决定了社会组织能否获取更大影响力与社会动员力,多行政区注册作为常见策略产生于与中观层面的注册制度约束互动过程中,体现了策略生产与制度安排的交汇与互动。其二,对社会组织而言,多地注册的制度困境与仍在注册地上一级行政区域内提供服务的跨区服务不同,多地注册可能辐射全国,具有更强的横向结社与社会联动潜能,因此,所面临的制度性挑战更大,相应地,自主性空间的制度意涵也更强。

其次,在研究方法和理论框架上,本研究基于全国社会工作机构调查数据,从经济资本与政治资本两个维度探讨组织规模增长的自主性效应,对社会组织自主性的因果分析,有助于进一步探讨现有制度性改革和社会治理创新实践在激发社会活力层面的现实意义,从整体上增进关于政社关系的认识。经济资本和政治资本是组织学研究的常见视角,尤其是关于特殊政治体制背景下经济组织与国家关系的研究,本文将其引入到社会组织研究主要基于两点考虑:其一,中国社会组织体制改革面临的政社关系与经济体制改革中的政商关系具有较高的相似性[12],尤其是制度环境和政治体制,因此政商关系视角有很强的借鉴意义;其二,本文要回答在社会治理转型背景下社会组织的规模效应,究其本质是资本增长,因此该视角与问题具有高度契合性。

(1)经济资本与组织自主性

纪莺莺等认为,“议价”可作为分析国家与社群关系的切入口,对于理解双方的互动机制和过程具有重要理论价值[13]。议价既可以被基层官员用于消解社会行动者的抗争行为[14],也能够为社会行动者(如企业)采用,以表达权益和影响政府政策。对于后者而言,议价的发生机制是地方政府的财税和政绩驱动逻辑,与企业经济贡献能力彼此“互为所用”。经济规模越大的企业,因为对地方财税贡献大而受到地方政府的重视,进而享有更强的议价能力并影响相关政策过程,如在参政议政层面。本文受其启发,将“议价”概念引入到社会组织自主性影响机制分析。依据是在我国社会治理转型中,地方政府同样负有社会治理创新、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的晋升考核压力[15]。虽有学者指出,社会组织领域的宏观政策的模糊性,导致地方治理可能存在弱晋升激励,而采取以控制为导向的社会组织治理态度,但不能否认,社会组织在整体社会治理创新中被中央赋予的地位,以及一些地方政府对发展社会组织所抱有的热情[16]。

鑒于新时代的社会治理创新成为地方政绩的构成要素之一。依据议价的发生机制,社会组织的议价能力表现为对地方社会治理创新和完善公共服务的贡献能力,并伴随组织资金规模的增长而得以提升。规模大的社会组织,更容易因其突出的社会治理贡献而获得上级政府的肯定和表彰,在与基层政府互动时,能够坚持根据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捍卫服务运营自主性。罗艳针对养老机构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佐证了这种推论。在一个规模较大的养老机构中,当其为地方政府获得良好的政治声誉后,在服务自主性方面会获得更大空间[17]。唐文玉也发现,规模比较大的组织,社会影响力比较强,在党建过程中,表现出较高的意识与行动自主性[18]。

除了与地方政府社会治理政绩的彼此契合,经济资本的“议价”功能还体现在其带来的无形资产效应。根据组织质量理论,社会组织的资金规模是有形资产,但也具备无形资产价值,常被外界等同于组织声誉、可靠度、公信力等[19]。根源在于,社会组织的服务产出和绩效通常难以测量,外界需要一个容易识别的判断标准来衡量组织质量,资金规模便是其一。当社会组织资金规模较大时,更容易获得良好的组织质量评价,外界对其具有更高的社会治理能力的理想期待,也就相应提高了其自主性的议价能力。根据上述推论,本文提出第一个假设:

假设1:经济资本越高,因议价能力增强而具有更多的自主性。

(2)政治资本与组织自主性

所谓政治资本,通常指“政党和政权所提供的身份、权力、资源以及由此而来的威慑力、影响力”[20]。迄今,政治资本是理解中国精英与国家关系的重要概念,但既有研究主要集中在经济领域,认为特定的政治经济结构是政治资本具备持久解释力的关键原因,在面临正式制度欠缺而阻碍经济组织发展时,获取政治资本成为十分重要的替代性机制[21]。与经济组织历经的制度改革相似,过去十几年间,伴随社会治理创新,中国社会组织制度体系发生快速转变,去行政化改革、降低注册门槛、购买社会服务等系列政策相继出台。一方面,在地方治理实践进程中,社会组织获取政治资本的空间相应得以释放。除了传统具有官方背景的社会组织外,(离退休)官员创办或参与管理社会组织也成为获取政治资本的新方式。另一方面,党和政府始终是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缔造者,掌控社会组织生存所需的关键资源,包括政治和制度合法性、经济资源,甚至声誉资源等,这构成社会组织构建政治关系、获取政治资本的动因。

近期研究也捕捉到這种新变化,并将这种新政治资本对自主性的影响作为透视国家-社会关系的焦点。宋程成等基于对宁波市两家养老服务业协会的观察,将官员、街道负责人吸纳到理事会或领导层的组织能够依赖其政治地位和资源,策略性地应对外部控制,扩展依据组织意志实施运营的空间[22]。徐家良等对义工协会的持续个案分析发现,相较于与政府保持适当距离的组织,反向吸纳地方政治精英的组织能够有效凝聚支持资源,扩展服务领域和地域,更容易生成自主性[23]。其他研究也佐证了上述结论。譬如,李朔严对环保组织的案例分析发现,主动接受党和政府领导的社会组织管理者更容易提升组织资源汲取能力、合法性和扩展组织合作网络[24]。蔡宁等聚焦社会组织与政府间的非正式关系发现,与政府部门交往的频繁度正向影响组织在目标制定、公共倡导和政治行动等方面的自主性[25]。

除了反向吸纳的政治资本构建模式,社会组织管理者参政议政的空间也一定程度上被释放。虽然数量并不多,但作为新社会阶层的重要构成部分,社会组织参政议政已成为党和政府对社会精英实施整合的方式,以调和不同社会阶层的利益诉求,维系社会与政治体制稳定。但目前对此议题的讨论,更侧重统战意义上的“应然”和规范层面[26],对社会组织自主性的作用机制仍需进一步探讨。从权力结构的角度来看,政治参与属于国家对社会精英的正向吸纳;对经济组织的研究表明,吸纳并不意味着主体性消解,相反可以通过构建政治关系获取政治资本,成为组织争取有利空间的策略。因此,一个合理的推论是,参政的社会精英同样能够为社会组织获取自主性提供可能性。据此,提出第二个假设:

假设2:拥有政治关联的社会组织,自主性更强。

需要指出,本文所说的政治关联与聚焦于个体层面非正式的私人关系不同。例如,安子杰,(Anthony J.Spires)基于草根组织的研究发现,机构领导者与政府官员建立信任关系,博取共生空间,这种政治关联体现组织领导者的个人智慧,而非从组织层面形成的正式关系[27]。此外,一些学者将有官方背景的社会组织看作是拥有政治资本的,如湛学勇从政治关联的角度分析官方背景的基金会,探讨其对组织合法性和资源获取的影响[28],但这不属于本文关注的范畴,其对社会组织制度的核心假设仍然是20世纪90年代的制度体系特征,与本文关注的成长于社会治理创新背景下的组织类型不同。

三、研究设计

1.数据来源与样本

本研究使用的数据源自华东理工大学团队实施的全国首个以社会工作行业发展为主题的大型综合动态调查-2019中国社会工作动态调查(CSWLS)[29]。在兼顾全面性与区域发展差异性的基础上,该调查共抽取56个具有代表性的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特大城市,除拉萨外的各省会城市,以及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的代表性城市。以每个城市社工机构数量为随机抽样框,一类城市抽取33家,二类城市抽取11家。当机构数量不足时,则全部纳入样本框。通过项目团队面对面访谈的方式,最终收回机构问卷979份。根据研究目的,先剔除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机构,再结合本研究的自变量和控制变量,剔除或处理信息缺失样本后,得到有效样本714份。

2.研究变量和模型构建

(1)因变量

关于社会组织自主性,本研究考虑三个维度:发展与扩张自主性、服务地域自主性与服务过程自主性。通过借鉴已有文献的概念化操作,将“发展与扩张自主性”操作化为是否在除本机构注册区域以外注册其他同类机构;“服务地域自主性”操作化为注册区域以外是否提供服务。以上两个变量,是编码为“1”,否编码为“0”。“服务过程自主性”操作化为除了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外,政府是否还安排其他工作任务,是编码为“0”,否编码为“1”。

(2)自变量

本研究的核心自变量是社会组织的“经济资本”和“政治资本”。前者是指组织通过收入规模增长、地方服务影响力扩大所带来的组织拓展自主性的能力,并且参照关于中小企业研究的测量,选择年度总收入规模。为减少机构总收入的方差波动,对其做了对数处理。后者是指组织通过构建政治关联所拥有的拓展组织自主性的能力。在借鉴既有文献基础上[30],本文采用组织领导是否(曾)取得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政治身份,以及是否(曾)在政府部门工作,两者满足任意一项赋值为“1”,否则为“0”。如前所述,本文未将官方背景作为考量因素,因为社工机构不同于行业协会、基金会,通常在政府购买服务背景下成立,很难具有严格意义上的官方背景。

(3)控制变量

为更好地识别经济资本、政治资本与组织自主性关系的主效应,本研究纳入组织和区域层面的控制变量。在参考国内外研究的基础上,分别控制了组织年龄、组织全职工作人员数量、理事会规模和专业化水平。其中,组织年龄指从成立至2019年的时间;理事会规模包括理事长在内的理事人数。已有研究表明,专业化往往成为组织争取自主性依据[31]。在新公共管理范式下,专业化通常指机构的理性化,如聘用专业人士,人员队伍的学历水平等[32]。结合社会工作机构的特点和中国社会工作发展的制度背景,本研究通过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全职工作人员数、拥有社工专业学历的全职工作人员数、持有社工职业资格证的全职工作人员数等三个变量来测量。考虑到社工机构通常可以在省、市和区三个级别民政部门注册,不同注册级别意味着接触和监管的政府不同,可能会影响机构自主性,因此也对其进行控制,并以省级注册为参照组。在区域层面,控制城市间差异可能带来的影响。

(4)统计模型

由于三个因变量均为二分变量,故采取Logit模型。鉴于同一城市的社工机构间可能存在的组内相关性,本研究采用城市层面的聚类稳健标准误。

四、经验分析

1.描述性分析结果

表1为本研究的数据结构和变量概况。描述性分析显示,在除了本机构所在区域外注册其他社工服务机构的组织占29.41%,在注册区域外提供服务的机构占53.08%。除了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被政府部门安排其他工作任务的机构占31.50%。此外,有政治关联的组织占31.90%。机构收入总额均值为237.59万元,整体机构规模并不大,但组织间的差异巨大,最高收入总额达7769万,而部分机构在2018年则无任何收入。这点也体现在全职员工人数上,平均每家机构为27人左右,但有的机构全职人数多达800人。

2.经济资本、政治资本的组织自主性效应分析

表2是资本的组织自主性效应分析基础模型,仅纳入了核心自变量组织收入和政治关联,模型1-3是经济资本的自主性效应基础模型,模型4-5是政治资本的自主性效应基础模型,两组因变量依次分别为“发展与扩张自主性”“服务领域自主性”“服务过程自主性”。 根据模型1-3,随着组织收入规模增加,社会组织三类自主性的概率均显著提高。模型4-6显示,政治关联仅和发展与扩张自主性显著正向相关,对其他两个因变量并无显著影响。

表3是资本的组织自主性效应分析全模型,在基础模型之上增加了组织层面的控制变量,同时控制了城市内和城市间效应,因变量次序不变。根据模型1-3,在控制了组织和城市层面的变量后,组织收入规模仍对自主性有显著影响。因此,经济资本的组织自主性效应具有较好的稳健性,假设1获得支持。具体而言,组织收入规模越大,组织越有可能获得扩张与发展、跨区域提供服务,以及按照合同提供而非被额外安排其他服务的组织自主性。同样,模型4-6在增加控制变量后,政治关联仅与发展与扩张自主性显著正向相关,对其他两个因变量并无显著影响。因此,假设2仅部分成立。这表明,政治关联作为一种影响机制,并不能增进组织在区域外提供服务和按照合同提供服务方面的自主性,但有助于组织在其他行政区发展与扩张,体现了政治资本的特殊溢出效应。

从表2和表3的分析结果看,组织全职员工数量越多,服务地域自主性反而降低,与其他两个因变量的关系并不完全显著,但系数均为负数。这可能与组织人员规模上升后,组织寻求自主性动力下降有关,或是寻求自主性的组织灵活性降低。理事会的人员规模具有显著的跨区服务溢出性,理事会规模越大,组织在其他区获得服务项目的自主性相应增加。在组织专业性的变量中,仅学历对组织发展与扩张和服务运营的自主性有显著影响,其他变量均不显著,表明专业性在影响服务自主性中作用不大,且不同注册级别的组织在自主性方面无显著差异。

3.稳健性检验

为了进一步确认经济资本和政治资本对组织自主性的作用机制,本研究采用“跨区服务项目数”“跨区注册其他社工服务机构数”两个连续变量替代前述的二分变量。同时,用“除了合同规定的检查外,政府部门是否还要本机构做其他工作汇报”替换作为服务运营的替换变量进行稳健性检验。其中,鉴于“跨区服务项目数”和“跨区注册其他社工服务机构数”呈现出左删失,普通最小二乘法(OLS)不适用,因此采用Tobit模型。比较表3和表4看出,所有表3中显著的变量在表4中仍然显著,整体显著水平也有所提升。因此,表3得出的结论具有较高的稳健性。

五、结论与讨论

近年在宏观政策与治理技术变革的背景下,社会组织的经济资本与政治资本发生了显著改变,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转型中的突出作用也获得各界认可,那么由外部环境改变所导致的组织资本增长能否影响社会组织自主性呢?如果可以,其具体的影响机制如何?这对于社会转型而言,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针对此项全国调查数据的分析显示,经济资本和政治资本对社会组织自主性均具有显著影响,但又存在差异。首先,在外部资源和制度环境变革的背景下,社会组织自身要素悄然发生改变,且组织要素同样能够塑造组织自主性;其次,经济资本自主性效应更为显著,表现为经济规模越大,社会治理贡献越大,议价能力越强,能够获取三类自主性的可能性越大;最后,政治资本对社会组织在服务过程中的自主性并无影响,却在扩展组织版图方面有贡献力,这说明政治资本的作用主要在于突破注册制度的限制。

总之,本文具有三个方面的研究贡献。其一,长期以来,持“嵌入”“依附”或“吸纳”观点的研究倾向于将“脱嵌”作为社会组织发展的理想路径。本文则发现并揭示出一条更为复杂的社会组织发展之路,随着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程度提高,一方面,社会组织对政府购买服务的资金和扶持性制度环境高度依赖;另一方面,凭借高度卷入具体社会治理情境中,并扮演重要的服务角色而获取其组织自主性。换言之,国家与社会间的静态权力结构并未发生改变,但在具体的社会治理转型中,社会组织会利用其服务影响力和在社会治理创新中发挥的积极作用,获取更多的组织生存空间。当然,这与“强国家与强社会”模式仍有很大的差距,但表明成长于强制性的制度变迁之下,具有高度卷入性的公共服务社会组织,未来的出路并不一定是通过资金的多样化和公益化来实现“脱嵌”[33],而是在社会治理转型中谋求与政府部门共生。这与新近一些研究将“自主”与“嵌入”从对立关系转为共生关系的视角一致,即强自主与强嵌入可以同时存在。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强嵌入一定导致强自主,需要理性谨慎地评估这种共生关系的社会意义。

其二,经济资本与政治资本的差异化影响同样具有重要的启示。一方面,这说明社会组织经济资本的社会意义,这与基于案例的一些经验研究结论有所不同。它们暗示组织在扩展服务地域和组织扩张过程中,总以牺牲组织服务过程自主性为前提,包括主動承担更多合同规定外的行政工作,或牺牲服务专业性,才能够获取更多政府资金或其他政府资源[34]。本研究表明,经济资本的增长能够同时提高组织根据合同契约提供服务的自主空间。可能原因在于,组织规模的不断增大能更好展现服务的专业性和规范化,或表现为对地方治理创新的强贡献能力,因此政府会减少对服务过程的干预,更愿意遵守合同规定。另一方面,政治资本仅对发展与扩张自主性有显著影响,这与注册本身的制度性限制较强或许有关,而且是社会组织发挥自主性的第一道门槛,更需要政治资本发挥作用。当社会组织拥有政治资本时,更容易获取政府信任,社会组织更容易拓展组织版图。值得说明的是,本研究关注的政治资本是基于组织层面的正式政治关联,研究揭示,虽然正式的、制度化的政治关联已在一定程度上向社会组织放开,但是这对组织自主性的影响有限。相反,特殊的、私人化的关系,包括有官方背景的组织关联可能仍然具有作用,这一观点还需后续的比较分析做进一步的阐释。

其三,资本对社会组织自主性的显著影响为学界在规范层面的呼吁提供了经验支持,尤其是经济资本。这表明近年来,各种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政策与治理技术一定程度上实现了预期效果。从规范意义来说,为学界呼吁的关于宏观政策与制度改革提供了经验支持。

值得指出的是,无论是社会组织内部还是外部区域性制度环境,都极为复杂且差异很大,诚如康晓光等所言,中国太复杂,而且地域辽阔,任何局部性的观察都可能陷入“盲人摸象”的研究瓶颈[35]。本文即便采用全国调查数据,但仅以专业性社工服务机构为分析对象。社工机构成长于政府购买服务背景之下,具有特殊的制度性资源结构和政治空间结构,这与其他类型的社会组织有所不同,所得出的结论在其他类型组织中的适用性和解释力仍需进一步的研究来跟进。

注释:

①数据来源于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hinanpo.gov.cn/index.html),经人工统计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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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article aims to explore the impact of social organization's economic and political capital on autonomy as the external resources and institutional environment change during the transition period. Based on the statistical analysis of the China Social Work Dynamics Survey (CSWLS2019) data, we found that: (1) The larger the scale of the organization's income, the stronger the organization's bargaining power, the more likely it is to obtain three types of organizational autonomy including expansion and development, providing services across regions, and servicing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ntract;(2) Political capital only has a significant impact on development and expansion autonomy. This paper reveals the role of organizational capital in shaping social organizations' autonomy, and to some extent provides empirical support for the symbiotic relationship between embedding and autonomy. In addition, it also shows that in recent years, various macro policies and governance technologies stimulating the vitality of social organizations have achieved the expected results to a certain extent.

Key words: Social Organization; Autonomy; Economic Capital; Political Capital

(责任编辑   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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