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探讨
2020-09-26
党的十九大提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的要求,将标准体系建设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这也对标准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加快建立内容完整、结构优化、定额科学、程序规范、修订及时的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既是加强我省部门预算管理、提高财政配置效率的现实需求,也是发挥有限财政资金最大效用的必然要求。
一、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概念及分类情况
预算项目支出标准是指为满足项目支出预算管理需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对预算项目进行合理分类的基础上,以项目的资产配置量、资产消耗量、专项业务工作内容为主要对象确定的标准。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主要应用于部门预算管理,是部门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时所依据的标准额度,也是财政部门审核安排预算资金的基本依据。
按照财政部文件规定,预算项目支出标准分为财政标准和部门内部标准。其中:财政标准是指由财政部门(或会同主管部门)制定发布,作为预算编报、审核和安排依据的项目支出标准,可细分为通用标准和专用标准。通用标准是指适用于大多数部门的、共性的预算支出标准,具有普遍适用性,由财政部门制定并发布实施;专用标准是指适用于特定部门、特定活动或特定项目的标准,具有特定的适用范围,由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联合发布实施。部门内部标准是指由部门自行制定、自行发布,作为部门内部预算编报、审核依据的项目支出标准。财政标准和部门内部标准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共同构成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的有机整体。
二、山西省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现状
(一)标准制定
近年来,山西省高度重视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相继出台了会议费、资产配置、培训费、差旅费、信息化建设、陈列布展等多个标准。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尤其是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标准,这是全国财政系统正式出台的第一部信息化项目支出预算标准,填补了我国信息化建设预算项目支出标准的空白。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进预算工作 集中财力保基本保战略的意见》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2019年7月,省财政厅出台了《省级财政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标志着我省在构建标准体系上迈出了重要一步。这也是在全国范围内继云南省、河南省后,又一出台标准体系建设纲领性文件的省份。《实施方案》紧扣当前我省项目预算管理的实际需求,明确了我省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工作任务,制定了“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实施计划,从2019年起按照顶层设计和试点阶段、全面推进阶段、完善提高阶段“三步走”推进标准制定工作。
按照《实施方案》工作安排,省财政厅于2019年先后制定并出台了政务信息化系统运维费、机关办公用房物业费、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三项预算项目支出标准。并在2020年启动了公务用车租赁费等十四项支出标准制定工作。截至目前,省财政厅已印发出台公务用车租赁费、机关食堂运行费、办公区室外绿化等六项支出标准,聘用人员劳务费、集中办公区开办费等五项支出标准也已完成初稿,我省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二)项目分类
根据我省预算项目管理的特点,省财政厅将项目分为经费补助类、专项资金类、一般转移支付三大类项目。其中:经费补助类项目是指部门单位用于自身工作运行保障方面的经费类支出项目;专项资金类项目是指部门履行部门职责,用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生态环保、民生改善等方面的专项支出项目;一般转移支付项目主要是省财政厅管理的对市县均衡性转移支付等财力性一般转移支付项目。项目具体分类详见下表。
三、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建标准用标准理念需再强化
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作为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未能像预决算公开、结转结余资金管理、预算执行进度和预算绩效管理那样得到应有重视。在实际工作中,各部门过多关注预算项目资金分配的多少,轻视项目预算合理编制,制定和使用项目预算标准的主动性不高,运用项目预算标准合理确定项目支出的能力和意识也有待加强。
(二)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尚未建立
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量大、内容复杂、专业技术含量高。因此,科学合理的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方式需由财政部门牵头,相关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相互配合、协同推进。我省标准体系建设工作由于启动较晚,目前主要由财政部门推动标准制定工作,其他主管部门对于标准体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尚不到位,标准制定工作参与度较低。
(三)专业人才队伍结构有待优化
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量大、涉及专业多,对标准制定人员的分析总结能力、创新能力和沟通能力等均有较高要求。需要进一步加强标准制定人员的专业力量,拓宽专业覆盖面、提升人员综合素质,从而确保预算项目支出标准建设工作稳步开展。
山西省预算项目分类及现有标准
四、推进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完善顶层设计,夯实基础工作
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涉及财政支出的众多领域,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综合性、系统性工作。建议尽快搭建顶层框架,充分发挥顶层设计对具体工作提纲挈领的导向性作用,在标准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出台标准管理办法或操作规程,明确制定流程、审批步骤、管理方式、实施细则等具体可操作的内容,扎实推进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最终形成“规划引领、任务明确、分工负责、各方联动、建用结合、监督考核”的工作局面。
(二)搭建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共享
信息化建设是新时代提高财政预算管理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推动力,也是开展项目支出标准管理的技术基础。通过信息系统,打破部门之间的壁垒,统筹整合分散有效信息,实现不同部门之间数据的共享,将数据统一汇集到一个平台当中。借助信息技术,强化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通过对现有资料和历史数据进行梳理、归纳和测算,为相关预算标准的制定提供技术支撑。
(三)融入预算管理,完善应用机制
预算法要求部门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预算支出标准编制预算,将支出标准运用于预算管理的编报、审核和安排等环节。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标准的应用应覆盖项目预算管理的整个生命周期,预算的论证与编制、审核与批准、执行与调整、决算与绩效、监督与考核等都要建立在科学的标准之上。将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嵌入部门预算管理全过程,对标准建设管理与预算编制管理的有机融合,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实现标准应用的常态化、制度化具体重要的现实意义。
(四)跟踪实施效果,动态优化调整
支出标准是预算管理基础和依据,实践应用是检验其操作性和科学性的唯一标准。预算项目支出标准是一个新生事物,本身是否能够很好地契合当前实际的市场情况还很难说,尤其是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技术更新水平、物价水平和财力状况在都有可能发生改变。标准是否合理、是否实用、是否有效,还需要经过实践的检验。需通过电话沟通、实地调研、数据分析等多种方式及时跟踪实施效果。因此,只有构建项目预算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才能使其能够尽可能准确的反映不同时期、不同条件下项目的实际支出,切实发挥好服务项目预算管理的支撑作用,确保标准的内容切实可行。
(五)创新工作方式,加强业务力量
一是组建预算标准建设专家库。预算标准建设工作量大、专业性强,为确保工作的科学、稳步开展,应组建预算标准专家库,借力中介机构、行业专家等多方力量,共同开展相关工作,为我省项目预算标准体系建设的顺利推进提供技术支持。二是建立联动机制。与专业力量较强的兄弟省份和市县联合开展标准制定工作,推进标准建设工作的协同发展。同时积极参与财政部预算标准制定相关工作,开拓视野、积累经验。
(六)结合预算评审,助力标准建设
推进预算评审与标准建设的深度结合,形成二者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互动关系。强化标准在预算评审工作的应用,根据评审情况提出对现有标准进行调整的意见,适时完善相关标准。同时,充分利用评审结果,对各类项目的特点和规律进行深入分析和梳理,加快形成评审一类项目、出台一个标准、规范一个领域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