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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经济、多重激励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福建省南平市“森林生态银行”经验总结

2020-09-24黄颖温铁军范水生罗加铃

林业经济问题 2020年5期
关键词:顺昌县林农分工

黄颖,温铁军,范水生,罗加铃

(1.福建省农业科学院 农业经济与科技信息研究所,福州 350003;2.福建农林大学 a.安溪茶学院,b.经济学院,福州 350002)

2005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是中国生态文明战略转型的关键措施。因此,建立“绿水青山”成为“金山银山”的可持续发展机制迫在眉睫[1]。中国拥有丰富的生态资源,但是生态资源存在生产周期长、变现难和效益低的难题[2]。改革开放以来的三次林权改革体现了“分-合-分”的经验过程[3]。在实践过程中发现,小规模林业经营主体无法完成林地的最优投资。更为严重的是,小规模林农很难实现可持续森林经营,无法最大程度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其根本原因在于小规模林农不具备生态转型的能力。具体而言,分散的小规模林业经营模式存在5个问题:第一,经营效率问题,林业经营存在投入成本大、经营效率低和经济收益小等问题。第二,交易成本问题,家庭经营主体存在与外部投资主体的交易成本陷阱难题。第三,生态转型问题,小规模林业经营主体趋向于经济林经营,对于生态系统的维护和经营的积极性较低。第四,流动性约束问题,由于林木经营周期长、经营风险大,林农想要短期内变现存在困难,无法获得较好的流动性,因此林农面临着流动性约束;第五,产业跃迁问题,若仅局限于低收益低累积的第一产业,难以在第二三产业(尤其是金融领域)获得较高收益。2018年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开始试点探索“森林生态银行”,为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森林生态银行”通过借鉴商业银行分散化输入和集中式输出的模式,搭建了一个围绕自然资源进行管理整合、转换提升、市场化交易和可持续运营的平台,通过对碎片化生态资源的集中化收储和规模化整治,转换成优质资产包,并引入实力资本投资企业、优质运营管理企业,从而将资源转变成资产和资本[4]。南平市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生态资本深化”作为目标,以“两化”为运作方式,努力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探索绿色产业体系构建和空间资源综合开发、高效运营的可持续增长模式,打通生态资源与绿色产业的对接通道,构建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为主体的可持续经济体系,试图走出一条生态文明和乡村振兴战略指导下绿色产业发展及生态资本深化的道路,为生态资源价值化实现机制提供实践经验。南平市“森林生态银行”具有标准化管理体系和良好的运营体系[5],是经济资本、社会资本和生态资本的融合统一[6],是资源、信息和信用中介平台[7],打通了“两山转换”的通道。南平市“森林生态银行”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具有现实意义[8]。“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内在的动力机制就是将自然资源及其连带的人力资本、文化、技术和制度等打包成可以形成持续稳定的收入流的资产包[9]。生态资源资本化遵循从资源到资产再到资本的演化路径[10]。以村社集体经济组织为核心,构建促进农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三级市场”制度体系,有利于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11]。由于空间定价制度的不完善,生态资源发生租值耗散的现象较为普遍,造成对资源所有者的“隐性剥夺”[12]。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不仅有利于缓解社会矛盾冲突,更是生态资源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长期稳定合作、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课题组多次赴福建省南平市进行实地调研,与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金融监管局、市委改革办和顺昌县国有林场的负责人进行了座谈,走访顺昌县“森林生态银行”运营中心、顺昌县林业金融服务中心和项目示范点等,获取相关数据资料。研究对“森林生态银行”进行模式总结,运用分工理论和多任务委托代理理论对“森林生态银行”促进生态转型的内在机制进行理论分析。

1 分工理论和多任务委托代理理论

拟运用分工理论论述“森林生态银行”的分工经济效应,运用多任务委托代理理论阐述多重激励效应。分工经济效应和多重激励效应使得“森林生态银行”具备生态转型的能力,使其成为践行“两山理念”的典型经验。

1.1 分工理论

1776年,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首次提出分工理论,其主要观点为:分工是经济增长的源泉之一,分工受到市场范围的限制[13]。杨格对斯密定理进行延伸。杨格认为[14],劳动分工通过“迂回生产”扩大市场规模,从而促进经济增长。而市场规模的扩大又可以进一步促进分工的深化,形成动态累积的报酬递增过程。由此形成“斯密·杨格定理”:分工依赖于市场规模的大小,而反过来,市场规模又依赖于分工水平的发展,在这个不断演进的过程中经济得到发展。分工不仅取决于市场大小,还取决于专业化水平和分工网络。当市场交易成本高于内部组织管理成本时,企业取代市场价格成为新的协调内部分工的工具。

在林业经营过程中,小规模林农、二盘商、“森林生态银行”和金融机构等在营林不同阶段形成的专业化经济,形成分工经济。以杉木经营为例,具体分工为:科研院所及国有林场负责技术研发环节;小规模林农负责幼龄林种植和抚育;生产性服务主体(“森林生态银行”或者专业大户)负责托管期的抚育间伐;二盘商负责信息中介;金融服务主体负责资金供给;加工企业负责木材加工和销售环节。“森林生态银行”依托顺昌县国有林场的雄厚力量,具备一定的市场规模和运营生态资源的专业技术能力,可以作为生产性服务主体、金融服务主体。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林木经营权的分置,为多样化林业经营主体进入提供了可能。产权细分诱致分散的林农卷入社会化分工中,不同生产环节形成中间性产品,由专业化的服务组织提供外包服务。如果仅通过土地流转实现规模化经营则无法内生出分工经济,但是通过将林农的营林活动卷入分工,就可以内生出分工经济,进而演化出进行专业生产的生产性主体和提供“经营服务、管理知识”等中间产品和服务的经营性主体,聚合小农户在营林环节的离散需求形成市场容量,使之可以匹配专业化服务组织的交易规模需求,促进分工水平和生产效率、经营效率的提高[15]。

1.2 多任务委托代理理论

霍姆斯特姆在1987年首次提出委托代理模型[16],在1991年进一步提出多任务委托代理模型[17]。多任务委托代理理论是指在委托代理关系中,代理人执行多项任务,委托人通过观察业绩信号对代理人进行激励。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不是代理人的所有努力都可以传导到业绩信号中被委托人观察到。以双任务为例,任务A和任务B之间存在互补或者互斥的结构关系[18]。假设任务A的业绩信号能准确反映代理人努力程度,任务B的业绩信号不能完全反映代理人的努力程度,但是任务B又十分重要。如果两项任务是互替性的,任务A将被有效激励,而很重要但是无法准确测度的任务B就不容易被执行。这时,如果想要保持对任务B的有效激励,其中一种方式是对任务A进行弱激励或者进行转移性支付使任务B达到平均收益率;另一种方法,就是改变任务A和任务B的结构关系,使得任务A和任务B具有互补性,达到对任务A和任务B多重激励的效果。

在林业经营中,委托人为政府,代理人为林业经营主体。政府委托给林业经营主体两类经营任务:一是经济任务;二是生态任务。相对应地,林业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可以分为两类:经济行为和生态行为。林业经营主体对这两类行为的努力程度具有自主选择权。政府(委托人)和林业经营主体(代理人)事前是信息对称的,事后林业经营主体可以选择行动(努力或不努力)[19]。由于林业经营活动主要通过砍伐森林获取经济收益,经济任务和生态任务之间的关系结构呈现为互替性。林业经营主体执行经济任务(砍伐树木)而投入的努力是可以被较为准确地测度,并反映在业绩信号中。执行生态任务(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而投入的努力很难反映在业绩信号中。因而,生态行为就呈现弱激励,经济行为呈现强激励。这种激励机制是一种“指挥棒”,导致整个体系协调失衡。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生态任务十分重要,必须得到有效激励,才能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目标。当代理人是小规模林农时,受到经济任务的强激励下,小规模林农没有意愿执行生态任务。因此,只有依托“森林生态银行”才能破解这个矛盾。一方面,“森林生态银行”通过对多任务的收益率进行平均,使得执行生态任务的代理人也能获得平均收益率;另一方面,“森林生态银行”依托强大的经济实力推动生态转型(例如林下套种闽楠、红豆杉等珍贵树种,通过此种方式调整林分结构,推行森林的可持续经营,发展森林旅游),使得经济任务和生态任务的关系结构由互替性转为互补性。因此,“森林生态银行”可以实现对经济任务和生态任务的多重激励。

2 “森林生态银行”的运作机制

可持续的森林经营方式践行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其经济价值由林产品价格体现,生态价值是一方面是通过“FSC森林可持续经营”这一生态标签产品获得林产品的溢价而体现的;另一方面是通过旅游、文创和金融等第三产业的收益体现。因此,想要完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需要将不可持续的森林经营方式转为可持续的森林经营方式,完成生态转型。然而,由于生态转型交易成本过大,小规模林农无法单独完成生态转型,这就需要“森林生态银行”的助力。因此,“森林生态银行”在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过程中发挥的最重要的作用就是帮助小规模林农完成生态转型:将分散的森林资源集中起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经济效率,对多种非经济业务进行收益率平均,形成多重激励,完成生态转型,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森林生态银行”虽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银行,但是借鉴了银行“零存整取,散入整出”的模式,实现生态资源的整合提升、科学经营和规模化运作。“森林生态银行”的运作模式分为3个步骤(图1):第一,资源端的集中收储、提质增效;第二,融资端的金融导入、资本运作;第三,投资端的项目策划、招商推介。南平市“森林生态银行”在市级层面成立“南平市生态资源保护开发有限公司”作为运营主体,由南平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武夷山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顺昌县国有林场分别持股80%、10%和10%,同时设立南平市乡村振兴基金、旅游产业基金等,主要负责融资端和投资端。在县级层面成立“福建省绿昌林业资源运营有限公司”(国有公司)作为运营主体,股、基层8个国有林场参股,顺昌县国有林场主要负责资源端。运营主体拥有丰富的林木生产和运营经验,有效保障了“森林生态银行”底层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图 1 “森林生态银行”运作机制Figure 1 Operation mechanism of “Forest Eco-Bank”

2.1 在资源端进行集中收储、提质增效

“森林生态银行”在资源端主要进行以下4方面的运作:第一,多种契约方式集中收储。“森林生态银行”有4种参与方式,分别是租赁、购买/赎买、入股合作和托管模式(表1)。林农通过单一或综合契约方式将分散的森林生态资源集中到“森林生态银行”。⑴购买/赎买方式:林农不愿因继续经营的,“森林生态银行”按照市场统一的商品材价格作为定价标准,一次性买断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⑵股份合作方式:林农有共同经营意愿的,以林业资产作价入股,林农和“森林生态银行”按照三七分成或者四六分成,经营目的由国有林场决定。⑶租赁方式:林农有闲置林地的,可以将林地租赁获得租金回报。在轮伐期内,I、II类地每年支付900元/hm2,Ⅲ类地每年支付600元/hm2,待主伐时,按股份分红。⑷托管方式:该方式主要针对贫困户,托管期间每年有固定分红,主伐后林农将得到60%以上的分成。以福建省绿昌林业资源运营有限公司某林农I类地10年林龄的杉木为对象,以30年为一个轮伐期进行初步估算,结果如表1所示。由于树种、林地、林木生长情况不同,相关价格会有所变化。在这4种方式中,以购买/赎买方式居多,所占比例呈现上升趋势。第二,专业评估。依托国有企业或专业资产评估公司实施森林资源的动态调查和详细评估。第三,信息管理。“森林生态银行”可以利用遥感图像对县域范围内的生态资源摸底分析,实现信息资源整合,为资源收储、项目选址预判、投资分析进行辅助决策参考。运用全生命周期的动态监管,提高生态资源的管护水平。通过设立信息管理中心,同时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自然资源资产“一张图”的工作,形成生态资源的信息中介服务平台,实现生态资源的智能化管理。第四,提质增效。在市县两级分别依托国有企业成立资源运营公司,进行生态资源的质量提升,对于整合收储以后的森林资源进行系统性生态修复和生态保护。对于森林资源进行主伐改择伐、单层林改复层林、针叶林改阔叶林、种植珍稀用材林等林分和林相的改造,促进资源的保育和质量提升。

表 1 不同参与方式的收益安排

表 2 杉木林地市场价格

福建省顺昌县国有林场杉木林地市场价格如表2所示,林木托管期抚育与采伐成本如表3所示。根据福建省南平市自然资源局的资料显示:截至2018年12月底,“森林生态银行”已导入林地面积3066 hm2,其中股份合作、林地租赁经营面积840 hm2,购买商品林面积2193 hm2,托管经营面积0.87 hm2;使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资金2.55亿元;办理林权抵押贷款248笔2.07亿元,收储抵押林地面积5778 hm2;已完成集约人工林栽培1086 hm2、林相改造培育2640 hm2,完成林下经济30 hm2,单位林分蓄积量是全国平均水平的3倍,效益明显。在托管期间,林产品的增值收益形成了稳定的现金流。杉木Ⅰ、Ⅱ类地10年林龄的购买价格为7.50万元/ hm2,20年托管期间净收益为25.95万元,年均净收益1.30万元/ hm2,年化收益率达到17.33%。由此可见,绿色投资的回报率远高于一般投资品。

表 3 林木托管期抚育与采伐成本

2.2 在融资端进行金融导入、资本运作

在融资端由政府投资成立生态资源运营管理公司,导入金融工具,引入其他资本方投资,优化专业管理团队,打包形成优质生态资源资产包。依托市金融控股公司、融资担保公司,有效提高贷款额度,充分用活资金。“森林生态银行”设立产业资金,实现资本化运作。

嵌入“森林生态银行”的金融工具有贷款、担保和产业基金等。“福建省顺昌县绿昌林业融资担保公司”(简称“绿昌担保”)是顺昌县国有林场和南平市融侨担保公司合股成立的,分别持股60%和40%。银行按照担保金1∶5杠杆比例放大放贷金额,经过融资担保后的贷款利率较普通银行贷款利率下降50%。“森林生态银行”与商业银行按8∶2承担风险,省财政给予1.60%的风险补偿。已办理担保业务248笔,发放贷款2.07亿元。南平市相关金融机构推出小额信贷产品,对经过金融授信、具有林权证、面积2 hm2以上、生长期5年以上杉木林的林业经营主体提供10万元以下的快捷贷款,贷款月息4.70‰,期限3年,随借随还可自主循环,免抵押、免担保。现已完成授信25户,发放贷款230万元。南平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牵头成立“南平市乡村振兴基金”,首期规模6亿元,打包形成各类生态资源优质资产包,灵活引入社会资本投资。

2.3 在投资端进行项目策划、招商推介

“森林生态银行”积极借用资本市场推进资源价值化,一方面对接北京产权交易所和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等产权交易机构,将打包后的优质生态资产包通过各产权交易平台进行项目策划、招商推介和市场交易,实现生态资源的专业化运营和管理;另一方面与当地企业开展合作,为其提供原材料以及轻资产投资服务,减轻企业投资负担,缩短项目建设周期,通过整合上下游产业链,促进第一二三产业融合,实现不同产业内收益率的平均。最重要的是,在投资森林康养、休闲旅游时,“森林生态银行”可以依托政府的投资建设,完成旅游项目的策划与实施。

截至2019年3月,“森林生态银行”已完成部分试点项目(如旅游产业项目、林下经济项目等)的策划,总投资133亿元(表4)。“森林生态银行”资本原始积累能力来源于与下游厂商的谈判能力、长期的森林经营能力、依托于抵押信贷担保环节的资金收益、承担科技攻关项目和生态建设项目的政府转移支付等。

3 “森林生态银行”的功能

“森林生态银行”与小规模经营模式相比,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可以破解以上小规模经营模式的5个问题,其本质原因是运用分工理论和多重委托代理理论解释。

3.1 提高经营效率

根据分工理论,森林生态银行通过土地规模经营和服务规模经营,将小规模林业经营主体的营林活动卷入社会化分工,为林农提供各类生产性服务和金融型服务,拓展分工网络,形成分工经济[20]。正是由于分工网络的形成,生产环节和技术研发、经营销售等环节实现了经营效率的提高。

表 4 森林生态银行项目表

在技术研发环节,南平市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技术研发环节的专业化分工。福建省杉木种源试验最早起于1957年,现在已经完成了第三代杉木良种产业化。杉木良种工程项目是福建省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2017—2020年)十大种业创新工程之一。南平市推行各项补助和奖励措施,重点扶持良种壮苗繁育、鼓励不炼山造林技术。截至2019年底,杉木造林已经实现了良种化。南平市顺昌县的杉木种苗培育技术领先其他地区1~2世代,形成技术门槛优势。杉木良种造林3年就可以实现林分郁闭,而普通苗木则要4~5年才能郁闭。采伐时,良种杉木的木材产量比普通杉木的木材产量高。

在托管期的抚育间伐环节,从2010年开始,顺昌县国有林场通过森林管理委员会(The Forest Stewardship Council,FSC)制定的负责任的森林经营标准,获得了森林可持续认证(以下简称“FSC认证”),主要为规模加工企业的林产品出口欧美市场提供支持。截至2018年底,已经纳入认证范围的林地有1.65万hm2、毛竹有1000 hm2。

在木材加工销售环节,国有林场年生产木材约5万m3,其中约4万m3定向供应本地龙头企业—福建省顺昌县升升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升木业”),每立方米林木价格提高100元,每年约增加木材销售价格400万元,9年累积利润增加3600万元。

对于生产主体而言,参与“森林生态银行”与未参与“森林生态银行”相比,30年期间林木价值增加了14.25万元/hm2,增长率为78.51%。一方面通过集约高效经营,蓄积增量10 m3,出材量增量117m3,比小规模林业经营模式高出25%左右;另一方面,由于规模化运作,可以进行统一的FSC认证,并与产业链下游的林木产品加工企业合作,使得木材价格提高100元/m3。

“森林生态银行”拓展了营林服务的市场容量,成为林业服务主体,并通过林业的连片规模化经营,实现横向专业化,从而有效扩大了市场容量,并促进分工深化[21]。因此,有助于提高林业的经营效率。

3.2 降低交易成本

根据分工理论,一方面由于“森林生态银行”内部组织协调、劳动力配置、收益分配等将增加内生交易成本;另一方面“森林生态银行”通过组织构建提高了与外部投资主体的谈判地位,减少了与外部经营主体谈判的外生交易成本。内生交易成本和外生交易成本之和为总交易成本。“森林生态银行”能够实现规模报酬递增,其本质在于总交易成本与小规模林业经营模式相比是减少的。因此,“森林生态银行”可以有效化解小规模经营模式的交易成本问题。

“森林生态银行”依托于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国有林场,是面积较大、经营状况较好国有林场之一。顺昌县国有林场与顺昌县林业局之间关系紧密,与政府间的谈判成本较低。国有林场多年的生产经营经验和雄厚的资本积累,使之具备担保抵押的资本。国有林场通过整合碎片化的森林资源,形成规模经济,能够减少林木运输道路的重复建设,大幅降低交易成本。

交易成本的降低除了体现在与政府部门的谈判中,还体现在产业上下游合作领域。顺昌县有较为成熟的杉木产业链。在产业链下游,顺昌县最大的林木产品加工企业“升升木业”成立于2004年7月,主要经营儿童滑梯和户外产品,大部分出口美国(比例为70%~80%),其余出口到韩国、加拿大等国家。“升升木业”每年有加工20万m3杉木的能力,经过FSC认证的木材就有6万m3。杉木材质细腻、树木笔直和防腐性能好,因此国外有大量稳定订单。依托升升木业等木材加工企业稳定的出口订单,顺昌县的杉木产业得以充分发展。“升升木业”2018年产值达到7个亿元,三期扩建可以达到10个亿。“森林生态银行”聚合小农户在营林环节的离散需求形成市场容量,使之可以匹配专业化服务组织的交易规模需求(FSC认证),统一对接产业链下游出口型外贸加工企业,可使林产品价格大幅提高。

3.3 生态理性

根据多任务委托代理理论,委托方为政府,代理人为林农,目标为完成“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和经济双重任务。由于市场价格对经济任务强激励,对生态任务弱激励,导致小规模经营主体无法承担生态职能。 “森林生态银行”能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其核心在于经济效益很低的生态功能价值得到了合理的收益回报,使得生态功能和经济功能在“森林生态银行”中得到有机统一,并实现收益平均,从而同时激励两项功能。当代理人为“森林生态银行”时,可以实现经济任务和生态任务的双重激励,所获得的规模收益向非经济业务转移,实现经济业务和生态业务的收益率平均,因而发挥生态效益,破解小规模林业经营模式的第3个问题。

作为国有企业,“森林生态银行”获得多项制度收益,例如项目建设、贷款优惠和补贴政策等,这是小规模林业经营主体无法获得的“制度租”。多年来,顺昌县推行林木间伐套种试点,大力营造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无患子基地、油茶基地和种苗繁育基地,培育原生乡土珍稀阔叶树种、购买重点生态区位林,南平市实施了国内首个国家储备林精准提升工程PPP项目。顺昌县国有林场获得国开行授信9.12亿元,有效改善了林分结构,进一步促进森林资源的改造提升工作,完成了2933 hm2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表5)。通过项目实施,人工纯林比例下降2.40%,人工针阔混交林比例增加9.20%,提升了森林生态效益。对于交通方便、立地条件好的林地,通过林下套种闽楠、红豆杉等珍贵树种,山林单产价值可以达到普通山林的4倍以上。“森林生态银行”承担着国家各项生态职能,提供公共品服务,同时也获取相应的制度收益。

表 5 顺昌县国有林场各林分类型龄组结构

除了林相改造、森林质量的精准提升以外,“森林生态银行”参与了林业碳汇项目。在“森林生态银行”正式成立之前,顺昌县在2016年就已推出了全省首单林业碳汇项目,成交碳减排量15.55万t,成交金额288.3万元,挂牌0.23 hm2竹林经营碳汇项目。2018年,以3个贫困村17户贫困户作为试点,依托碳汇扶贫项目管理方法学和碳汇计量检测报告,探索单株碳汇扶贫项目,建设碳汇林430.80 hm2,主要以乔木林和竹林为主。

依据《福建省碳汇扶贫项目管理方法学》(资料来源:福建省绿昌林业资源运营有限公司),对杉树的碳汇量进行核算(表6)[22]。第一步,通过杉木林的的蓄积量、基本木材密度、生物量扩展因子计算杉树的全林生物量;第二步,根据含碳率将林木生物量转化为碳储量;第三步,通过杉树的碳储量以及年均枯损消耗率得到年均碳排放量;第四步,根据碳储量与碳排放量的差得到碳汇量。汇总之后计算得到“森林生态银行”比小规模经营经营模式增加碳汇量(CO2-eq)5 330.88 t/hm2。

表 6 碳汇量计算表5330.885330.88

3.4 破解流动性约束

根据多任务委托代理理论,“森林生态银行”由于具有一定的规模,因此实现长变现周期业务和短变现周期业务的多重激励和收益平均,从而破解小规模经营模式的第4个问题:林木经营周期长、资金流动性约束难题。以杉木为例,杉木一般30年以上才能实现林木资产变现,因此林木资产的流动性很差。林业小规模经营主体,尤其是贫困户,对于资金的流动性有较强的需求,投资具有短视性。而国有林场资金实力雄厚,对流动性的要求较低,可以利用流动性溢价实现收益,将未来的收益通过时间上的配置转移到当下。林农满足当期的流动性需求,国有林场获得了流动性溢价收益。

“森林生态银行”针对贫困户专门设立林木托管项目,贫困林农托管期内就可以提前获得一部分稳定的预期收益,等托管期满再按照林农和“森林生态银行”六四分成,缓解贫困林农的流动性约束难题。贫困户由于劳动力缺乏,没有条件为林地进行投资,若由“森林生态银行”进行投资,提高林地的级差地租,使得贫困林农和“森林生态银行”都可获利。同时“森林生态银行”与一般林农相比,更容易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并运用银行贷款缓解托管期间的资金约束问题。

3.5 实现产业跃迁

按照上述多任务委托代理模型的理论框架进行分析,“森林生态银行”具有较强的经营技术和较大的经营规模,形成稳定收益预期,较易获得第三产业金融收益。通过第三产业业务的收益向其他业务的收益平均,实现多重激励,使得金融回嵌于实体经济,促进“绿水青山”业务的发展。通过“森林生态银行”这个平台,“散入整出”集中周边生态资源形成多业态开发的资源基础。在较低的初始价格上,将全域范围内的山水田林湖草进行有效统一整合,有利于立体循环生态体系的建立,形成较高的增值收益,为绿色金融体系的构建奠定了可能。

在金融领域,当地金融机构为顺昌县国有林场办理贷款7500多万元,由于是多种金融工具配套使用,迄今为止尚未出现任何不良贷款。一是“抵押+担保”的模式是银行乐于接受的形式,其中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作为风险控制,当林农不能按时还款时,“森林生态银行”与林农共同协商处置抵押林权,将处置所得首先偿还银行本息,剩余部分还给林农;二是2018年10月推出小额融资贷款“快农贷”,中等收入以上的林农不需要抵押,按照最低7.5万元/hm2,最高可以贷到十万,三年以上可以自主使用额度。

国有林场的贷款需求较低,面临的金融环境也较为宽松。普通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是按基准利率上浮50%~90%。通过“森林生态银行”融资担保公司担保后,降低了银行风险及抵押物的监管等运营成本,所以银行愿意以较低的贷款利率发放贷款。另外,国有林场担保获得省财政1.60%的资金补助,贴息政策大大降低了资金使用成本[23]。

以上用分工理论和多任务委托代理理论分别诠释了“森林生态银行”如何破解家庭经营模式的难题,实现生态资源价值化。分工经济和多重激励是紧密联系和相互依存的,分工经济是多重激励的基础,多重激励是分工经济的助推剂,两者共同作用,才能发挥生态资源价值化的功能。如果仅仅有分工经济,则仅仅实现了组织租,而无法形成以多样性内涵的产业经济,无法激励低效益的生态行为。如果仅靠多重激励,没有分工经济形成的规模效益递增,以很难有足够的分配基础。

4 “森林生态银行”存在的问题

“森林生态银行”具有小规模分散林农所不具备的分工经济效应和多重激励效应,最终促进其实现生态转型。南平市“森林生态银行”仍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金融属性不强。“森林生态银行”最大的不足是无法获得正规金融牌照,金融属性有待加强。“森林生态银行”内生演化出生产性主体和经营性主体,但是尚未演化出正式金融服务主体。除了抵押和担保之外的其他金融工具嵌入缓慢,金融属性薄弱,而金融恰恰是最能体现规模经济,发挥多重激励效应的工具。众所周知,相对于第一二产业而言,金融等第三产业具备较高的经济收益率。然而,金融工具的使用需要具备规模性。金融机构与小规模林农之间的交易存在高昂的交易成本,即存在着“交易成本陷阱”,因此一般小规模林农面临强金融信贷约束,难以获得金融收益。金融机构由于不具备专业的森林经营能力,无法将作为抵押品的森林资源快速有效地变现,也就没有了为小规模林农提供担保、抵押贷款、保险等金融工具的积极性。

第二,投资端落地性不足。南平市“森林生态银行”核心主体依托于顺昌县国有林场,因此专长于林业生产经营活动,但对推进林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项目策划、包装、研发的能力相对较为薄弱。“森林生态银行”对于第二三产业主要采用合作的模式,目前正在筹建多个项目,但是大部分尚未正式投入运营。

第三,林农参与积极性不高。“森林生态银行”将林农手中分散的林权收储过来,主要依托顺昌县国有林场进行营林活动。在这个过程当中,林农较少参与到经营活动中去。对于没有林业经营能力的贫困户而言,若能通过“森林生态银行”获得高于市场价格的收储方案,就会有意愿参与。反之则积极性不高。对于有较强林业经营能力的林农而言,林农不仅仅需要通过多种合作方式获得社会化服务,更需要合理的利益分配方式让其分享到收益。

5 “森林生态银行”的未来发展路径的对策建议

5.1 构建多层次市场化投融资体制

“绿水青山”生态资源具有规模大、回报期长的特点,不仅需要信贷融资,还要重点运用权益性融资工具,实现真正的多层次市场化投融资结构。“森林生态银行”在当前单一的资源管理运营平台基础上,以持续、稳定的现金流为基础,将生态资源打包成资产支持证券(Asseted-Backed Security,ABS),应用公募资金作为载体实现公开募集和公开上市,借鉴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REITs)等投融资模式,形成“公募+ABS+资产运营管理平台”的三层交易结构,运营生态产品,实现“森林生态银行”升级优化,凸显金融属性。该交易结构的优势在于:第一,降低杠杆率,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形成投资良性循环;第二,吸引社会投资,降低“绿水青山”的投资门槛,使得广大公众投资者配置生态资产成为可能,为居民提供高质量的资产选择以提升财产性收入;第三,借助资本市场公开透明的定价机制,以稳定的分红收益率作为生态资源定价的重要指标,发挥生态资源定价的“锚”的作用,帮助形成良性循环的投融资链条和可持续的投融资生态体系,不断提升“绿水青山”投资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生态建设高质量发展。

5.2 加快“森林生态银行”投资端项目落地

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到各类生态产品和服务的培育和建设中,并形成合理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关系,不断提高生态产品供给的质量和效率,从而达到合作双方利益最大化。通过PPP模式,“森林生态银行”把稳定收益的生态资源资产包转移给投资人,实现社会资本方承接资产,再结合REITs模式实现轻资产化运营,完成PPP项目的退出,为社会资本提供灵活的退出方式。该方式可以有效整合社会资本,盘活资源存量,激发社会的投资积极性,促进生态转型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在执行过程中,PPP项目的各项环境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在项目方案设计、项目论证和社会资本招投标等阶段合法合规。争取利用PPP项目建设,为南平市“森林生态银行”引入社会资本,在合作中推动生态转型。

5.3 不断完善收益分配机制

根据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指导理念,探索以政府主导、村民积极参与的开发模式。首先,培育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村级范围内形成非标生态资源的初步定价,构建合理的生态资源收益分配机制;其次,培育多元化的生态产品服务能力,尤其是与林业相关的第二三产业的经营活动,激发村民参与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的积极性;最后,通过构建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吸引村民和投资者共同分享生态产品的收益,形成稳定、可维护的契约关系,共同促进经济和生态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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