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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平台转型小贷公司现状及问题研究

2020-09-22郝洁

全国流通经济 2020年19期

摘要:2019年以来,监管部门多次发布政策文件,重点强调网贷平臺“良性清退转型”基调,并提出转型小贷公司的指导意见,为网贷平台转型提供了法律依据,网贷平台纷纷做出决策:良性清退、转型小贷公司、助贷平台或消费金融公司。基于此,本文分析了部分网贷平台的转型现状、目前的运营情况等,结合监管部门出台的政策文件,分析了网贷平台转型面临的问题以及当前转型的困难,并对此提出了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网贷平台转型;转型现状;转型问题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2096-3157(2020)19-0133-02

一、绪论

1.背景

网贷内涵,2016年8月四部委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界定了网贷内涵,规定了网贷活动的原则及适用范围,明确了网贷机构作为信息中介的法律地位。网贷机构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出借人和借款人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

从《办法》中看出,网贷平台作为信息中介机构,不具有放贷资质,与小贷公司的区别是,小贷公司有放贷资质,但只放贷,不能吸收公众存款;而网络小贷是小贷公司的一种,也具有放贷资质,并且突破了地域的限制,在牌照获取及监管方面,都由地方金融办负责。

从2013年开始,网贷平台迅速发展,到2015年,在运营的网贷平台达到3500家左右。

由于平台跑路、监管不完善、暴力催收等问题不断暴露出来,随后2017年底迎来现金贷强监管,2019年以来,监管部门多次发布政策文件,重点强调网贷平台“良性清退转型”基调。

2019年11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83号文”),为网贷平台转型提供了法律依据。对于将要转型的网贷平台,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包括:转型的基本条件限制、转型的工作步骤、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资金处理等。

2.研究目的

(1)对当前“清退转型”的基调,调研了解目前网贷平台转型的现状,转型的主要方向及成果。

(2)通过了解目前全国小贷公司的发展现状、实际杠杆率等情况,对网络小贷转型小贷公司过程中和转型后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二、网贷平台运营及转型现状

1.网贷平台运营现状

(1)网贷运营平台数量。2015年网贷平台运营数量达到峰值,其后几年,由于监督力度加大,网贷平台数量逐年下降,截止到2019年12月底,还剩343家网贷平台正常运营,与2018年年底相比,减少68%,降幅最大。

(2)网贷成交量。2017年网贷成交量达到峰值,随后成交量逐年下降,2019年全年网贷行业成交量达到了9649.11亿元,相比2018年减少了46.24%,降幅最大。

2.网贷平台转型现状

(1)已获牌照现状。据网贷之家研究中心不完全统计,截至2019年11月11日,全国共批设了262家网络小贷公司,其中有245家完成工商登记。截至 2019年12月底,全国共有16家正常运营的网贷平台或其关联企业获取了17家网络小贷牌照。有些网贷平台早早就提前布局获得了小贷牌照,如陆金服、拍拍贷、宜人贷、你我贷等,但在此次转型中,陆金服、拍拍贷选择转型为消费金融公司,盈盈金科、米庄、钱生花选择转型为助贷平台。

(2)清退现状。据网贷之家不完全统计,2019年全年退出行业的平台数量为732家,其中停业及转型平台数量有510家,问题平台222家。包括自愿退出类、取缔类、失联类等,涉及15个地区,且退出地区还在扩容。

3.转型现状

(1)转型小贷公司,转型的网贷平台集中在上市系平台、国资系平台,背景和资本雄厚。金投行是首个在2020年1月10日完成转型小贷公司的平台;积木盒子、微贷网、51信用卡、和信贷等也已正式提出转型申请;信通贷在2020年1月底发布了经相关监管部门认可的转型实施方案与兑付保障方案(参见表)。

(2)转型助贷平台,如从乐信、小赢科技、拍拍贷、玖富数科等,从以上几个平台在2019年第三季度的撮合业务中机构资金占比的数据可以看到,都提高到了75%~93%不等,都有了较大的提高,也证实了转型助贷平台的行动(参见表)。

(3)转型消费金融公司,转型门槛较高,如平安消费金融公司、小米消费金融公司,已得到银保监会的同意筹建,暂未完成工商登记(参见表)。

三、转型面临的问题

虽然监管层多次提及引导网贷机构转型为网络小贷公司,但从目前来看,网贷平台转型为网络小贷并不容易,转型成功后,也仍会面临小贷公司当前的困难,主要有以下几方面问题。

1.转型门槛高

“83号文”中对注册资本的要求:拟转型网贷机构设立的单一省级区域经营的小贷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出资形式为货币);拟转型网贷机构设立的全国经营的小贷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出资形式为货币),首期实缴货币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对注册资本的要求不低,多数良性民营企业注册资本在1亿~5亿元,且企业数量占比60%以上,所以更大概率面临清退或转型助贷平台,而只有资金或背景雄厚的平台才有转型小贷公司的机会。

一方面是网贷平台的清退,另一方面是市场上强烈的融资需求,如果大量平台被清退,并没有实质性地解决一些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

2.资金来源限制

从一些地区已出台的网络小贷政策来看,网络小贷平台开展业务的融资方式,可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融资、捐赠资金、资产证券化、向主要股东定向借款等方式进行,其中,主要的融资方式仍是自有资金。

网络小贷公司主要运用自有资金发放贷款,目前原资金端正在减少,所以要想办法拓展更多的融资方式;同时,融资金额还要在各地对网络小贷设定的融资杠杆限制范围内。

3.杠杆率限制

“83号文”在配套政策中,对因转型新设立的小贷公司的融资余额,提出了增加杠杆率的要求。

网络小贷牌照对放贷的金额也有限制,一些网络小贷公司通过追加实缴资金来提高放贷金额,或者通过增资方式降杠杆以满足监管要求。对于很多有牌照的网贷平台来说,待还余额已达到上百亿元,因此,追加注册资金将会对平台提出很大的考验。

四、对策及建议

1.建立和完善管理办法

目前网络小贷业务开展不受地域限制,不同地方的监管办法各自为政,不能统一,没有形成全国性的政策,这在跨地区业务的监管上有很大难度。各地对网络小贷的态度也不一样,监管的力度也不统一,有的大量开设,有的从未开设过,没有完善健全的法律法规,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建议针对小贷公司、网络小贷建立较为统一的管理办法,完善管理制度,包括在资金来源、股权结构、杠杆率等方面,可适当突破现有规定。

2.利用先进技术,加强风险管理

网贷平台转型小贷公司后,应充分利互联网背景、网络技术资源基础,以及征信方面的大数据源,对客户风险进行综合、精细化的评估后,最终授信给客户,降低个人信用风险、企业信用风险。一方面降低风控管理成本,一方面保障回款,尤其是在当前疫情突发事件下,可以缓解回款率大幅度降低等情况。

3.拓宽融资渠道

建议小贷公司开展新型融资业务,利用资产证券化等新型渠道获得后续发展资金。虽然2019年网贷平台被引导清退或转型,但ABS的发行仍旧火热。公开资料显示,2019年的发行规模,我国共发行102单消费金融ABS产品,总规模为3025.67亿元;发行利率方面,通过银行信贷方式融资成本为6%~10%,同业拆借融资成本2.3%~7.0%,ABS发行利率为3.4%~4%之间。

ABS的发行,是网贷平台扩大业务规模的可借鉴的方式,通过发行ABS获取的资金的成本还相对较低。

五、结语

综上所述,2019年网贷平台经历了一系列的强监管、清退转型等动荡,正在变得持牌化、正规化,2020年仍会坚持清退转型的思路落实。一方面,在政策上希望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帮助良性平台顺利转型,避免“一刀切”的清退形式;在管理制度上制订明确的标准,适度宽松融资渠道及融资杠杆,为网贷平台的持续发展提供支持;另一方面,网贷平台也要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网络技术资源基础等,提高线上放贷效率,利用三方征信数据源及风控模型,把控信用风险,拓宽融资渠道等,为提升网贷平台的服务质量与效率,不断创新,使平台良性可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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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邱峰.對网络小贷备受热捧现象的观察与思考[J].吉林金融研究,2017,(09):16~22.

[3] 朱淑珍,张景明.互联网小额信贷产品风险与防范研究[J].宁夏社会科学,2019,(1):102~107

[4] 伏珍.全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与问题研究[J].社科纵横,2019,(3):54~59.

作者简介:

郝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在职人员高级课程研修班学员;研究方向:金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