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行会食品安全监管的当代启示
2020-09-22刘晓莲刘水清程志恒
刘晓莲 刘水清 程志恒
摘要:宋代行会作为政府与从业商人之间的第三方,对政府的政策规定与行业需求有着确切地了解,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本文通过分析宋代行会的食品安全监管理念及措施,探究了宋代行会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发挥的作用,并分别从现代食品行业协会、政府、从业者和法律法规多个方面提出了有利于完善当代食品安全监管,减少食品安全问题发生的意见。
关键词:宋代行会;食品安全监管;当代启示
宋代商品经济空前发达,饮食市场蓬勃兴旺,行会在食品安全监管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20世纪上半叶,我国的行会研究便取得显著进展;八九十年代,史学界开始关注商会及行业公会的作用;近年来,传统的行会与现代行业协会的异同与转变成为新的问题。伴随着食品安全问题的多发,从行会食品安全监管中获得启示成为改善现代食品安全问题的新思路。
从古至今,食物一直是民生所系,保障食品安全是一项民心工程。宋代行会食品安全监管的理念及措施如今仍有借鉴作用,本文以宋代行会的食品安全监管为中心,探讨宋代行会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起到的作用,并以此提出当代启示。
一、宋代行会食品安全监管的理念与措施
行至宋代随着商品经济的繁荣发展壮大,《梦粱录》中记载“万物所聚,诸行百市”(1)描绘出南宋临安商业盛景。宋代行会脱胎于宗法社会之下,行业规范与社会道德准则成为商人从业的基本伦理要求。
(一)宋代行会监管的理念
宋代商品经济繁荣,商人群体和行会日益壮大。这一时期,商人在政治经济和法律上突破藩篱,长期受“重农抑商”政策影响的低下的社会地位有了相应地提高。这促使商人调整经营理念,转变一定的功利意識,为从事经济活动遵循良好的行业道德奠定了坚实基础。
宋代行会提倡诚信。理学鼻祖周敦颐将“诚”作为宇宙观的中心;程颢说:“诚者天之道,敬者人事之本。”(2)商品经济的发展加之宋代理学的要求使诚信成为经济伦理思想的主流。在宋代,赊买赊卖、预付货款的经营方式很常见,陆游曾道:“雪前雪后梅初动,街北街南酒易赊”(3),可见对诚信的注重。内诚于心,外信于人,商业贸易中,重承诺、讲信用成为宋代商人的基本经营理念。
宋代行会义利兼顾。新儒学中“存天理,灭人欲”的主张否定人的欲望和追求利益。宋王朝屈辱求存,积贫积弱的社会现实也鞭挞着人们寻求富国富民的途径。王安石认为“利者义之和,利所以为利也。”(4)功利主义讲求合理的、有节制的欲望。虽然“尚利求富”是贸易活动的源动力,但并非是宋代商人贸易的唯一目标。宋代商人义利统一、以义理财,行会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对食品质量负责,打击食品生产销售中贪利忘义的行为。
(二)宋代行会的食品安全监管措施
宋代饮食市场繁荣,食品安全问题也屡见不鲜。食品运输过程中,常见食物腐烂变质或以不正当手段保鲜的做法。《清波杂志》中载宋人为给虾保鲜,“以便溺浸一宿,水洗去,则红润如新”(5)。食品售卖过程中的安全问题更为严峻,《袁氏世范》中曾记载宋代食品贸易现象:“贩米而加以水,卖盐而杂以灰,卖漆而和以油,卖药而易以他物”。(6)食品贸易过程中安全问题多发,作为行业组织者,行会能够结合政府法规与行业需求施行有效的监管措施,制约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一是行会确定“则例”、“规格”,通过行业规范约束从业者行为。“行有行规”讲的便是行业自律,行会内部有着从业者需要共同遵守的规范,这种“习惯法”通常受大部分成员的认同,因此具有良好的约束力。各行会有其“元老”,即行首,具有很高的权责。行首督促成员贯彻执行各项规范,包括政府的法规、诏令,贸易中若有舞弊情况,元老会亲自或派人彻查。
二是行会统一定质定价、统一度量衡,一定范围内宏观统筹食品贸易。行会在食品商品的质量与价格方面规定统一标准,食品质量由各个行会把关,行首为担保人,评定商品的成色和价格。行会在食品商品相关的生产、制作、买卖、税收等环节都进行垄断,能对食品贸易的各环节有力监管。《梦粱录》中记载到:“城内外诸铺户,每户专凭行头于米市做价,径发米到各铺出粜……且叉袋自有赁户,肩驼脚夫亦有甲头管领,船只各有受载舟、虽米市搬运混杂,皆无争差”(7)。可以看出,米行统一安排米铺交易的各个环节,贸易井然有序,行会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宋代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才能获得经营权。行会是同行业者的行会,从业者加入行会并按行业登记在册,由专人负责登记,否则不能进市贸易,一旦违法,开除行籍。由此,行会能掌握每一行户的信息,出现问题能精准落实到户,食品质量与各行户紧密捆绑,一荣俱荣,一耻俱耻。
四是行会协调地区内行业经济,限制竞争,维护同业市场。行会为了本地区的行业经济发展,通常会限制外地商人进入本地市场进行贸易。行会的这种排他性一定程度上能减少同行的恶性竞争,减少为在价格上取得优势的假冒伪劣食品充斥市场。
五是行会基本的监督职能。行会在成立之初,便具有部分“官方”监管性质。作为政府与行业之间的中介,行会贯通于二者之间发挥着纽带作用。这就使得行会能够代政府之言,更直接、更具体地对行业内的整个生态进行监督管理。政府由行会出面对会员进行科买和征收免行钱;行户入会后可出售同行业同种商品,同时受到行会的保护。
此外,宋代行会为了防止徇私舞弊,还设置出了一套新的非纯个人的交易方式,以保证食品的交易过程更广泛,便于食品安全问题的及时发现和处理。
宋代的食品安全监管实际上是由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政府和相关部门严厉执行,行会认真把持食品质量,加之社会道德规范与从业商人自我约束等诸多因素构成的一整套监管机制。众多主体共同编织着一张网络,把控问题,维护食品安全。
二、宋代行会食品安全监管的作用与不足
宋代行会具有民间组织和官方代表的双重性质,在市场和监管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发挥着独特作用。
(一)宋代行会食品安全监管的作用
首先,行会对食品行业从业者具有较强的约束作用,能从源头上减少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行会培养成员之间勤勉互助等“自律”信条,强调行业规范,利用内部道德修养与外部约束相结合,使宋代行会食品安全监管一定程度上具有为社会减少食品安全问题的双重保障。
其次,行会进行食品安全监管,拓宽了宋代食品安全监管途径,提高了食品安全监管效能。行会的食品安全监管相较政府而言更具针对性、专业性与灵活性,宋代行会的日益壮大为政府解决日益增长的食品安全问题提供了新思路。行会成员均为本行业的从业人员,对行业内情更为了解,能够密切跟进市场实际情况并及时调整,及时发现问题并有效遏制食品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再次,行会的食品安全监管利于维护良好的食品市场秩序,促进宋代经济发展。行会统一定质定价等措施,为行户经营减少了矛盾冲突和无序竞争。良好的市场规范促进来往贸易,得到行会的制度保护和稳定的经营环境能够增加从业者的现实利益。行户不必再担忧外地商人对本地市场入侵而导致消费者分流,这种现象间接促使以次充好等为在价格竞争中牟利的违法行为减少。
最后,行会的食品安全监管保证食品质量,一定程度上保障国民生命健康,使封建社会长治久安。在食品贸易中,受自然与社会两方面因素的影响,不可避免地会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在行会落实到户、井然有序的食品安全监管的保障下,可以采购到安全健康、物美价廉的食品,保障切身利益。这不仅可以促进封建社会经济良性发展,还有利于促进整个封建社会的长治久安。
(二)局限性
由于各方面因素的限制,宋代行会在监管中也体现出一定的不足。一是行会垄断本地市场,抑制外地商人进入贸易,商业竞争的缺乏不利于推陈出新和提高食品质量。二是行会的食品安全监管易出现行业性食品问题。行规靠行业自律来实现,没有明文法律的管控,自然难以控制出现违法违规现象。三是监管体系存在疏漏。行会中的大富商与官府相互勾结屡见不鲜,行会无法做到真正的符合共同利益的“则例”。
三、宋代行會食品安全监管的当代启示
我国食品安全控管虽然取得很大成效,但现实依然是安全事故多发,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存在漏洞。食品安全监管是一项庞大的工程,需要多方主体共同努力。
(一)促进食品行业协会发展,展现行业监管优势
1、现代食品行业协会的作用与不足
现代食品行业协会作为独立于政府和市场的第三方,是弥补食品领域内市场机制的失灵和政府规制的失效的必要机构。现代食品行业协会与宋代行会有着密切联系,它同样具有宋代行会协调、自律、监管、服务的职能,亦有统计、研究甚至起草法律法规等多方面拓展。
虽然食品行业协会参与到了监管食品行业事务中,但其并不能在市场经济中发挥应有作用。法律并没有对食品行业协会进行具体的职能定位和严格规范,行业协会的社会公信力较低,吸纳会员能力低。其次食品行业协会内部管理体制不完善。宋代行会组织处处体现礼制,行会组织像一个个坚固的堡垒。而现代行业协会内部管理自主性不足,很大程度上是政府管理的附庸。同时,食品行业协会还存在信息公开不够透明等问题,无法权衡社会和企业之间的关系,忽视与社会和消费者的有效沟通。
2、完善食品行业协会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作为市场经济的一部分,如何完善食品行业协会的监管体系,更大限度地使其发挥应有作用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行业协会应找准角色定位,明确自身权责。食品行业协会应切实调查食品贸易情况、制定行业标准和发展规划、开展食品质价监督,培训职工技能,提高社会公信力,落实好食品安全监管职能。
其次,完善行业协会内部管理体制,健全行业准入制度。食品行业协会需革新内部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民主性,综合运用奖惩手段,调动会员积极性。同时严格行业准入标准,提高会员素质,从源头上减少食品安全问题。
再次,提高信息透明度,权衡政府、企业与消费者关系。财务公开、民主决策、廉洁自律。食品行业协会掌握多方信息,具有协调作用,应多研究政府政策、多调查行业需要、多落实消费者需求,参与食品安全问题的调节。
最后,食品行业协会应发挥行业监管自主性的优势,补充政府监管欠缺。食品行业协会应继续加强其中介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管理论研究,宽信严管,让企业在允许范围内主动作为,适度竞争。
(二)政府简政放权,发挥行业市场作用
政府应支持食品行业协会的自主发展,保证清正廉洁,减少食品行业协会管理的行政色彩,推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改革。宋代政府赋予行会部分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作为民间组织的行会契合了政府监管中的空白,拥有较大的自治空间。政府应是行业协会的合作伙伴,与其共同拟定发展规划,研讨监管策略,促成更多社会性力量共同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管之中。
(三)重视道德保障作用,加强从业者个人修养
宋代行会有统一的行业道德准则,行业内部成员协作互利,有序竞争。宋代诚信观警示我们“内诚于心,外信于人”方是从商之道。宋代的义利观告诉我们追求利益要建立在仁义基础之上。“见小利,则大事不成。”(8)正确的义利观将物质利益与社会道德准则联系在一起,对自身既是约束亦是成就。食品行业从业者要不断提高自我修养,加强自我约束,保证商品质量。
(四)完善相关法律,加大执法力度
宋代行会依据法律法规进行监管,“法不明则不治,令不严则不行”。要做好当代食品安全监管,必须完善相关法律,打击违法行为。法律法规是企业活动的参照底线,是治理贸易失德的重要依据。
四、总结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乎每一个人。宋代行会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有效监管为我们改善食品安全问题提供了借鉴。食品行业协会充分发挥民间组织作用,国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府简政放权,社会重视道德保障,从业者加强个人修养,多方主体共同作用,共担责任,为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带来积极意义。
注释:
(宋)吴自牧:《梦梁录》卷十三《铺席》,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5月第1版,第176页。
(宋)程颢,程颢:《二程集》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27页。
参见宋代诗人陆游《村饮二首其一》:“雪前雪后梅初动,街北街南酒易赊。”
王安石:《临川先生文集》卷七十三《答曾公亮书》,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773页。
(宋)周煇:《清波杂志(全四册)》卷十二《拦滩网》,中华再造善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4年版,146页。
(宋)袁采:《袁氏世范》卷下《治家·营运先存心近厚》,天津古籍出版社,2016年版,第68页。
(宋)吴自牧:《梦梁录》卷十六《米铺》,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5月第1版,第221页。
孔子:《论语·子路》:“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
课题项目:山东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古代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当代启示——以行会为中心],编号:S201910445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