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流域居民生态补偿支付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实证研究
——以甘肃省兰州市2 396 位居民为例
2020-09-14马宇菲刘进军吕文广
马宇菲,刘进军,吕文广
(1.甘肃农业大学管理学院,甘肃兰州 730070;2.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兰州 730071)
一、引言
黄河是我国第二大河流,同时它也是西北地区重要的水源。而兰州作为西北地区唯一一座黄河穿城而过的城市,它是重要的生态屏障和经济地带,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尤为重要。如今两岸植物生长茂盛,河面上水鸟成群,这证明黄河生态环境在兰州市政府的治理下已取得较大进步。然而,黄河兰州段仍然存在水污染、水土流失和河道环境卫生差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对居民生产生活造成诸多负面影响,因此治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迫在眉睫。
构建完善的生态补偿机制是治理和整顿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手段。生态补偿是利用经济手段来平衡流域间利益关系,实现生态保护目标[1]。王会(2019)[2]认为生态补偿就是采取强制措施进行保护,起到保护环境的作用。吴健和郭雅楠(2018)[3]认为生态补偿是对损害或保护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补偿,从而激励行为主体保护环境的行为。王奕淇等(2019)[4]认为流域生态补偿是为改善生态环境付出代价。总体来说,生态补偿其实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为目的,利用经济手段,对生态环境破坏者予以经济处罚或对生态环境保护者给予经济奖励。生态补偿作为一种经济调节手段,其核心是确立生态补偿标准,其基本原则是“谁受益谁补偿,谁破坏谁补偿”。而兰州市居民既是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破坏者也是受益者,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也是当地居民的责任。因此,本文拟利用问卷调查的方法收集相关数据,对黄河流域兰州市居民生态补偿支付意愿及其影响因素进行研究,以更好地制定合理的生态补偿标准,为构建黄河流域完善的生态补偿机制,继而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奠定良好基础。
二、条件价值评估法
条件价值法(CVM)也称为意愿调查法,可以用来评估非市场产品和公共产品的价值[5],具体来说,它是利用问卷调查法了解被访者对公共产品的支付意愿,它实质上所表达的是人们对某种产品的一种偏好。当运用条件价值法来设计问卷时,一般包括封闭式问卷和开放式问卷,本文采取封闭式提问,其优势在于收集者易于整理和处理数据,被访者回答更加便捷。
基于上述对条件价值法的介绍,可以运用条件价值法调查兰州市居民生态补偿支付意愿和支付水平。因此以兰州市居民为调查对象,通过问卷调查方法获取居民对流域生态补偿认知程度和支付意愿等相关数据。调查问卷主要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关于居民的个人信息,包括性别、年龄、学历水平、工作和个人年收入等信息。第二部分是关于居民对流域生态补偿的认识调查,主要涉及以下几个问题:生态环境满意度、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认识程度、生态补偿了解程度、生态保护知识了解程度和流域生态补偿主体的认识调查等。第三部分是对居民生态补偿支付意愿的调查,提问“是否愿意对流域生态环境进行补偿”,如果选择“愿意”,则回答“愿意支付多少钱进行补偿”,被调查者可以从0 元~150 元、151 元~300 元、301 元~450 元、451元~600 元、601 元~750 元、751 元~900 元、901 元~1 050 元及1 050 元以上共8 个选项中进行选择,并选择补偿原因;如不愿补偿,则从中选择不愿意补偿的理由。
三、数据来源与样本描述性统计
(一)数据来源与样本基本情况
本文数据来源于2019 年10 月在甘肃省兰州市所进行的问卷调查,为确保调查数据的代表性,以分层抽样的方式进行抽样调查,针对兰州市辖区居民发放2 500 份调查问卷,以此了解黄河流域生态补偿居民支付意愿,实际回收有效问卷2 396 份。此次调查中,女性占样本总量的50.9%;年龄在30 岁及以下的被调查者占较大比重,占样本总量的26.5%,而71 岁及以上的被调查者仅占样本总量的2.5%;被调查者中学历水平多为本科学历,占比达到33.5%,高中学历占比最少,仅占样本总量的6.7%;大多数被调查者为企事业单位职工,占比为39.1%,学生仅占样本总量的1.0%;被调查者在个人年收入20 001元~40 000 元范围内占比重最大,为40.7%,收入范围在60 001 元~80 000 元仅占0.4%。
(二)兰州市居民生态补偿支付意愿描述性统计
表1 兰州市居民对补偿主体的认识与支付意愿情况 单位:位、%
由表1 可知,在2 396 份有效问卷中,不愿意补偿人数占样本总量32.3%,愿意补偿人数占样本总量的比例高达67.7%,这说明大多数人的生态补偿意识较强,能够认识到流域生态环境对自身及社会发展的重要性。然而大部分居民在补偿主体方面存在一定分歧,32.3%的居民认为应由国家及地方政府作为补偿主体,有67.7%的人认为应该由国家及地方政府、居民和企业共同作为补偿主体,可见大部分人认为国家及地方政府应是治理环境问题的主体。另外在生态补偿支付意愿问题上,有32.3%的被调查者不愿意支付生态补偿费用,原因如下:一是认为生态补偿是政府应尽的职责,不应由居民承担;二是认为个人收入较低,没有能力进行生态补偿;三是认为个人对生态环境依赖程度不大。此外,在本次调查样本中,愿意补偿者每年补偿额度较低,主要集中在0 元~150 元和151 元~300 元两个范围内,分别占愿意补偿人数的14.1%和34.1%。301元~450 元、451 元~600 元、601 元~750 元、751 元~900 元和901 元~1050 元分别占比为5.8%、5%、7.15、0.4%和1.3%。
四、黄河流域兰州段居民生态补偿支付意愿回归分析
(一)模型选择
由于支付意愿是一个二元取值变量,分别为“否”与“是”,则运用二元Logistic 回归模型对影响兰州市居民生态补偿支付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回归分析。模型公式如下:
其中被解释变量y 表示居民的生态补偿支付意愿,“y=0”表示不愿意,“y=1”表示愿意;解释变量X表示居民个人信息和生态环境认识程度等变量。
假设p 的函数为Q(p 表示发生概率),其取值范围为[0,1]。
(4)中α0为常数项,α 表示回归系数(B),X1,X2,…,Xn表示影响因素。
(二)变量选取及释义
戴华江等(2017)[6]认为,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评价依赖于条件价值法。大部分学者已运用条件价值评估法(CVM)研究生态补偿居民支付意愿和支付水平[7-11]。陈海江等(2020)[12]运用条件价值法对农户支付意愿进行研究,发现农户支付意愿主要受到经济情况和对环境认知程度的影响。赵晓迪等(2019)[13]基于条件价值法,从被调查者的个人基本特征、个人收入、对国家公园了解程度和国家公园政策影响认知等因素研究对居民支付意愿的影响。任力等(2018)[14]对居民支付意愿研究中,将户籍、受教育年限、个人收入和环境认知程度作为解释变量。如陈海江等(2020)[12],赵晓迪等(2019)[13],任力等(2018)[14]建议,本文中的解释变量可划分为个人基本特征,经济特征和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认知程度。因此,本文在构建二元Logistic 回归模型时,针对被解释变量——居民支付意愿,解释变量选取被调查者的性别、年龄、学历水平、个人年收入、工作、生态环境满意度、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认识程度、生态补偿了解程度和生态保护知识了解程度作为解释变量,变量具体设置如表2 所示。
(三)回归结果与分析讨论
本文运用SPSS25.0 统计软件对2 396 个样本进行了回归处理,回归结果如表3 所示。由表3 可知,-2Log likelihood 值为2 066.818,Cox & Snell R square 值为0.326 和Nagelkerke R2值为0.456,模型的拟合效果较好,回归分析的结果可以作为分析影响因素的依据。
由表3 得到影响黄河流域兰州市居民生态补偿支付意愿的因素有以下几点:性别的回归系数为负,说明男性比女性的生态补偿支付意愿较强,但性别并非是影响居民生态补偿支付意愿的显著性因素;年龄的回归系数为正,说明年龄较大的居民比年龄较小的居民支付意愿强;受教育程度的回归系数为正,对支付意愿有显著的正面影响,居民受教育程度越高,其支付意愿越强;工作的回归系数为负,它并不代表工作与支付意愿呈负相关,它表明当人们工作稳定性越强,其支付意愿则越强;个人年收入的回归系数为正,对支付意愿有显著的正向影响,随着人们年收入的提高,其支付意愿越强;生态环境的满意度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认识程度的回归系数均为负值,其满意与认识程度越高,其支付意愿越强;生态补偿了解程度的回归系数为正,与其支付意愿呈显著正相关性,说明对生态补偿理解程度越深其支付意愿越强;生态保护知识了解程度的回归系数为负,表明了解越深,则支付意愿越强。
表2 变量解释
表3 黄河流域兰州段居民对生态补偿支付意愿影响因素回归结果
五、结论及建议
(一)结论
本文采取问卷调查方式获取兰州段居民生态补偿支付意愿的相关数据,共收集有效问卷2 396份,并采用二元Logistic 模型对影响居民生态补偿支付意愿因素进行研究,得到如下结论:(1)在居民个人特征方面,学历水平、工作和个人年收入对其支付意愿具有显著正向影响。学历水平越高,工作越稳定,年收入越高,其支付意愿越强。(2)生态补偿了解程度变量对其支付意愿具有显著正相关性。(3)虽然大部分居民支付意愿较强,但仍有少量居民不愿补偿,其主要原因包括个人收入较低和认为个人生活对生态环境依赖程度不强。(4)在生态环境意识和支付水平方面,兰州段居民虽有一定的生态环境意识和支付意愿,但其程度并不高,仍有部分居民认为国家及地方政府是生态补偿主体,作为个人没有责任和义务进行补偿。此外,大部分居民选择较低支付金额,也有极少部分居民愿意选择较高支付金额。因此,了解居民支付水平有助于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
(二)建议
建立和完善黄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是保护流域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和手段。在生态环境保护中不仅要依靠国家及政府的力量,还需要充分调动流域内居民积极参与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为提高居民生态补偿意愿,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在教育方面要加强对兰州市各级各类学校学生的环境保护教育。因此,针对中小学及高等学校开展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讲座及课程,鼓励更多兰州市居民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其次,强化兰州市政府促进就业的公共服务职能,包括提供就业服务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因此,兰州市政府应着力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并督促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保障性待遇。最后,兰州市政府可适度提高居民最低工资标准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促进多种就业形式和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以此增加居民收入。
兰州市政府鼓励广大居民学习生态补偿方面的知识。依据实证研究表明,居民生态补偿了解程度与其支付意愿呈正相关性。因此,兰州市政府可以组织街道及社区工作人员向居民宣传生态补偿方面的知识与政策,调动流域内居民参与生态补偿活动的积极性,以提高居民支付意愿。
兰州市政府应加强宣传黄河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因此,各个社区应积极组织并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题讲座和志愿者环保服务实践等活动,以此提高居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另外,依据实证研究表明,居民收入较低和个人生活对生态环境依赖程度不强这两个原因导致其支付意愿较弱,为此需要专门针对这一部分群体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教育,使居民意识到他们的生产生活与黄河生态环境密不可分,使其具有“主人翁”意识。
一方面,生态补偿需要兰州市政府和居民共同参与。生态补偿虽以政府为主导,但兰州市居民作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受益者和破坏者,也有义务和责任对其予以补偿。另一方面,建立具有弹性的生态补偿标准。依据实证研究发现,居民支付水平存在差异,为此可以借鉴“因地制宜”的方法,在制定生态补偿标准时,依据流域内居民个人基本特征和经济特征的不同,制定相对应的生态补偿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