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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在法治宣传中的运用

2020-09-10王姝

看世界·学术下半月 2020年2期
关键词:新媒体互联网+互联网

王姝

摘要:新形势下的深刻变化,给法治宣传教育带来了巨大机遇,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如何充分发挥互联网在实施“七五”普法的阵地作用,广泛、深入地运用“互联网+”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成为摆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充实“互联网+”法治宣传平台,拓展“互联网+”普法服务领域,加强“互联网+”普法队伍建设,建立“互联网+”普法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法治宣传教育网络化和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

关键词: “互联网+”新媒体 法治宣传

当“互联网+”时代的创新性成为国家战略行动和主流生活方式时,法治政府必然被迫或主动发生革命性转变。新形势下的深刻变化,给法治宣传教育带来了巨大机遇,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也使互联网等新兴媒体肩负着更加重要的法治宣传教育社会职责。如何充分发挥互联网在实施“七五”普法的阵地作用,广泛、深入地运用“互联网+”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成为摆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互联网+”在当前法治宣传中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近年来,以互联网为主的新兴媒体已经成为重要的普法阵地,取得了显著成绩。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以单位名在新浪、腾讯等网站开办的官方微博数量已经超过数万家,取得了良好效果,但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平台建设上不够科学。

从基础设施建设上看,“互联网+法治宣传”的设施平台应包括三个层面:网络设施、数据基础设施和标准接口设施。在网络设施上,司法行政机关与网络通信公司合作少,公共数据资源因各部门各自为政不能实现共享;在设施接口上,各地区、各部门建设标准滞后和相关设施接口不统一已经成为发展的阻碍。很多普法网站建设仍缺乏科学规划,存在站架构不规范、栏目设置不合理、栏目关联性不强、内容重复交叉、排版不规范等问题。

(二)网络媒体应用手段单一。

目前很多基于互联网平台的法治宣传工作还处于“单兵作战”的初级阶段,缺乏有序的组织与管理。普法内容形式较为单调,多数普法网站仅普通展示,缺乏专题报道和深度报道,网站的自身特色不够鲜明,互动性功能开发不够,与受众的互动交流很少。因此,普法网络平台运用中功能单一、水平参差不齐、缺乏特色、内容缺少现实针对性等问题较为突出,迫切需要完善整合以形成整体合力。

(三)后台管理缺乏长效维护。

目前,很多普法网站及新媒体平台上发布的内容形式单一,缺乏新意,缺乏高素质的网络人才队伍,使许多网络媒体出现供给不足、氛围不浓、缺少活力的现象。而网络媒体平台的繁荣贵在于坚持更新与维护管理,缺乏长效化的管理机制和专业人才,就难以吸引大众长期关注。

二、如何运用“互联网+” 开创新时期普法新局面。

(一)充实“互联网+”法治宣传平台。

一是挖掘有广度深度的“以案释法”题材,创作法治文艺节目,如相声、小品等,拍摄普法动漫、微电影,制作卡通漫画,用诙谐的小故事、可爱的动画人物宣传法律知识,使法律知识更加“接地气”,让民众轻松学法懂法。二是加强网民的互动,开通网络论坛、网上直播、网上访谈等,通过在线解答法律问题、查询法律案例等便民服务,在微博、微信普法中突出交互性,对跟帖、评论官方要有相应的分析、回应,给普法参与者更多的交互感。三是开展有奖竞答,游戏竞赛循环对抗等方式,有效提高人民群众法律素质,开展常态化普法学习与活动。依托手机端普法系统“短、平、快、奖”的特点,设计游戏答题对抗赛,通过以奖促考、以考促学的活动方式,激励玩家参与,让手机网络游戏普法方式有效解决了人们没有充足时间和足够兴趣系统学法的问题。

(二)拓展“互联网+”普法服务领域。

充分利用“互联网+”构建法治宣传教育数据库,建立规模化、集约化的法治宣传教育平台,通过深度有效融合,即能发挥出“1+1>2”的效果。各级政府及行政部门构建线上线下“三维一体”立体化普法服务领域。充分利用各新媒体普法平台资源,探索开发普法APP,构筑“互联网+”普法集群。探索运用VR技术,让人们随时随地就可以体验法庭审判的场景,与普法组织互动交流,“零距离”对接法律工作者等的网络化查询服务体系。线下开展组织普法志愿者开展送法下乡、普法进校园、进社区、进广场、进企业等活动。组织有规划、有主题的“送法面对面”、“法德讲堂”、“法治基层文化行”等活动。加大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通过立体化宣传服务网络将信息公开、互动交流等网络媒体功能,与人民群众实际法律需求相结合,有效推动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

(三)打造“互联网+”普法人才队伍。

一是从源头着手,招录、遴选或是培养既懂法律知识又懂新闻宣传工作,同时能够熟练运用媒体平台的综合性人才,专门负责涉及普法相关新闻报道的采、编、审工作,及时更新、充实普法栏目的内容,增强网络普法媒体的吸引力。二是探索建立激励机制,提高普法稿件报送的积极性,规范审稿程序,提高稿件质量。同时,强化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个人的考核与管理,重视安全维护,将法治宣传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实现网络媒体平台安全规范运行。三是注重对法治舆论的正能量的引导,特别是普法人才要学会秉持法治精神和专业品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形成正确和专业的舆论导向。

(四)建立“互联网+”普法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互聯网+”普法考评机制。运用第三方机构进行社会效果评估考核,就大众对法治建设重要性认知程度、对普法工作了解程度、对政府依法办事、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的满意度和不同时期、不同人群对普法的需求等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搭建数据库,通过大数据分析,科学评判普法工作现状,发现问题,研究对策。二是建立定期更新维护制度。广泛吸纳擅长新媒体采编的人才,定期对开设的微信公、微博号等进行后台更新维护,及时修复普法平台漏洞,维持平台的稳定性;内容上突出实用性和贴近性的特点,保持阅读群体数量,保持法治宣传媒体的生命力。三是建立健全物质保障机制。在资金、技术、设备上的投入要保障到位,探索建立引导社会资源参与普法工作新机制,研究政府财政拨款与市场运作、社会赞助相结合的普法经费筹措新模式。

参考文献:

[1] 孙永亮、肖然;《关于“互联网+”时代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几点思考》;中国普法创新网http://www.pfcx.cn/Item-66826.aspx。

[2]方添智;《新媒体普法工作的特点及应对》;中国司法;2014年第4期。

[3] 邵辉堂;《互联网+法治宣传”的发展规律及其趋势研究》 ;中国司法;2017年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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