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劳动 能自理 增自信 促独立
2020-09-10林丽君
林丽君
摘要:学会劳动、学会自理和自我服务是现代人必备的品格,是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然而,现在的家庭中,孩子的劳动和生活自理能力却令人堪忧。不少的孩子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他们对如何劳动,如何自我服务却知之甚少。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这其中虽然有社会观念的影响,但更多的原因还在我们家长身上。作为家长,我们必须转变思想,采取策略,去唤醒孩子的劳动意识,培养孩子的独立精神。如此,我们的孩子才能健康成长,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变革,才能经受社会风云变幻的考验,成为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关键词:培养;劳动;自理;能力
前段时间到一个朋友家玩,看到这样一个场景:朋友10来岁的儿子要上学时,他的妈妈急急忙忙地把孩子扔在沙发和地上的书整理好,放进书包,再把书包背在自己的背上;到了门口,她又帮孩子把鞋穿上,系上鞋带,再把孩子的红领巾系好,然后牵着他的手出门了。我忍不住问道:“有些事情,你为什么不让孩子自己做呀?”“习惯了。只要学习好,其他的以后慢慢培养吧。”朋友的回答让我有些吃惊。难道这只是个别现象吗?我想起了我的女儿。我的女儿从呱呱坠地到慢慢长大,十余来年的,她的年龄虽然增加了不少,知识也学到了许多,然而,她的独立生活能力似乎并没有增长多少,她的劳动习惯也比我心中的预想差得太多了。怎么会这样?想想我们10来岁的时候,什么家务不会做,什么活儿不能干?可现在的孩子……经过调查,我发现,如今的孩子,不会干家务,生活能力弱是非常普遍的现象。让孩子做点事,要么不会做,要么不想做,要么做不好,这已经成了当今家庭甚至当今社会十分严重的问题。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经过调查,我发现以下的几个原因必须要引起家长们的重视:
一 我国自从实施计划生育以来,现在的孩子大多都是独生子女。“物以稀为贵”,孩子少了,家长们就把满心的爱全部浇灌在了自己的独孩身上。对于家长来说,哪怕自己再苦再累,也要让自己的孩子过上“幸福”的日子。何为幸福,少劳动,甚至不劳动就是家长眼中的幸福。所以,在平时,家长們总会过分地把孩子的家务活动、生活起居都大包大揽过来,而很少让孩子参与到劳动之中。久而久之,娇生惯养、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就成了当今孩子的普遍现象,劳动意识、自理能力也就在他们的脑海中慢慢消失了。故而,父母的过分宠爱缺乏自理能力的第一个原因。
二 如今的家长,太看重孩子的成绩了,只要成绩好,今后找到好工作就行了,至于劳动不劳动的根本不重要。衡量一个人优秀的标准,就在于成绩是否突出,能力是否出众,工作是否令人羡慕,而劳动对孩子的长期的影响和作用,则不屑一顾。所以,重成绩、轻劳动也是孩子缺乏自理能力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 在一些家长的眼中,在许多社会人的眼中,劳动是“最低等”、“最下贱”的行为,只有万不得已时才会去劳动,劳动者都是“低人一等的人”,所以,他们对孩子的教育也充满了对劳动的轻蔑与厌恶。还有些人,把劳动变成了一种惩罚的手段,当孩子犯了错误以后,就通过超负荷的劳动来惩罚孩子,这更使孩子觉得劳动根本就不是一件让人高兴、让人愉悦、对人有用的事情,相反的,劳动只会让人伤心、让人恐惧。这样,孩子就更不喜欢劳动了。
当然,除了上述的原因,如今的学校在过分追求着学生的成绩,忽略学生的劳动教育也有一定的关系。
面对这些情况,作为家长,我感到忧心忡忡。学会劳动、学会自理和自我服务是现代人必备的品格,是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一个没有经过劳动磨炼的人,是难以懂得生活真味的,他也注定无法担当“大任”,更不能给我们这个社会带来多少的贡献和正能量。因此,我们必须改变这种现状,至少在家庭的教育中,我们要转变一些观念,采取一些策略,去唤醒孩子的劳动意识,培养孩子的独立精神。那么,在实际的生活中,我们具体该怎么做呢?下面我就讲讲自己一些不成熟的想法。
一 做好言传,培养意识。作何事情,都要从娃娃抓起。而培养任何能力,又要从意识开始抓起。家长要利用平时的影视媒体以及身边的一些例子,对孩子进行正面引导,加强劳动和自理意识教育,尤其是孩子周边的、家庭附近的实例,效果可能更好。
二 加强榜样的示范作用。苏霍姆林斯基指出,如果能诱导孩子学习好的榜样,鼓励仿效一切好的行动,那么,孩子身上所有的缺点就会没有痛苦地、不觉难受地逐渐消失。所以,家长应充分重视榜样的作用,以榜样的力量去影响孩子,去感染孩子,推动孩子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这里的榜样主要有两种人,一种是附近的孩子(学校的同学最好),一种是孩子的家长。其中,家长的榜样示范作用最为显著。父母是孩子接受教育的第一任老师,而且是孩子最近亲、接触时间最多的老师,父母的言行对孩子起的潜移默化的作用是最大的。如果父母能在孩子面前时时应以身作则,处处带头示范,那么对孩子的劳动意识和自理意识的形成就能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三 让孩子在劳动中感受快乐。除了言传身教,我们还要在平时的生活中,给孩子以劳动的机会,让孩子在活动中感受到快乐,在快乐中不由自主地产生我要劳动、我会自理的意识。
四 联系学校,建立规章制度。德国的法律规定,6岁以上的孩子必须做家务;日本和新加坡从上世纪80年代起就实施了学生参加清洁卫生运动的规章制度。中国的一些教育专家也在呼吁,应该在法制层面上强化中国孩子的劳动观念,保证他们尽量多参加一些家务和社区劳动。当然,目前这些专家的呼吁还尚未变成现实,但我们家长可以凭我们的智慧和努力使孩子的劳动制度化。为了制度化的顺利实施,我们最好和孩子所在的托儿所、幼儿园、学校取得联系,使家庭和学校相互沟通,相互交流,双管齐下,共同为孩子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
总之,我们要创造一切条件,去培养孩子们的日常生活能力,让他们学会劳动,学会自立。如此,孩子才懂得劳动的价值、生活的意义,才能有健康的人格、和谐的情感、坚强的意志,以及包容天下的社会责任感;也只有如此,我们的孩子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变革,经受社会风云变幻的考验,成为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参考文献:
[1]陈会昌 《1~10岁儿童父母的教育观念》 心理发展与教育
[2]胡杰容,马德峰 《独生子女社会化研究述评》 青年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