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群体传播行为的内在逻辑与主要特征
2020-09-06谈和
谈和
摘 要 文章以“網络社会”中的群体行为为研究对象,认为网络群体传播行为产生于个体间的符号互动,个体之间原本多样的互动规则造成了网络群体行为的复杂性,互联网技术则进一步增强了生物意义上人的互动能力,解构了以往的社会交往方式和表达方式。最后,文章总结了网络群体传播行为的跨时空、符号化、多元化等特征。
关键词 网络群体传播;群体行为;网络传播
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0360(2020)10-0038-02
在以往的社会学中,群体行为主要表现为物理空间中的个体行动和组织动员,而在今天这个低门槛、低成本、可移动、可交互以及跨时空的“网络社会”中,群体行为主要表现为信息的聚集和交流为主要特征的群体传播行为。同现实社会中的群体行为一样,网络群体行为不仅能提高社会生活的效率,推动社会进步,同时也有可能会对正常的社会秩序造成破坏和不良影响。因此,弄清网络群体传播行为的内在逻辑和主要特征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意义。
1 网络群体传播行为的内在逻辑与动力
人与人之间的互动,依靠的是语言符号和非语言符号的传递和接受,我们将这个过程称之为传播。互动的实质是信息的传播,传播活动实现了互动的过程。
1.1 群体传播来自个体间符号的互动
个体是构成群体的基础,群体是个体的集合,但又不是随便把各个独立的人集合在一起就可以。它是由一群通过语言或非语言进行交流、彼此都扮演着某种相关角色,为了一个既定目标而相互合作的人组成的[1]。群体与成员、成员与成员间的传播互动机制,即为群体传播[2]。社会学家布鲁默(blumer)的符号互动论认为,群体行为是通过个体协同合作产生的,群体中所有潜在成员都会参与这个过程,这是一个“循环反应”的过程。在群体中,成员的相互促进和相互作用的反应会刺激另一个人,这个人会根据刺激的程度进行反射,并在群体成员中相互传染和相互影响,形成群体行为[3]。
网络群体传播发生在互联网空间中,这决定了它的行为方式主要为信息符号的互动。个人通过网络空间中信息符号的互动,可以实现印象管理、关系管理以及信息分享等社会需求;媒体、机构和大V们通过占有的社会资本,利用话语权来试图对他人产生影响。整个互联网空间可以看作是布迪厄场域理论中的一个“子场域”,在网络场域中,行动者以文字、符号等作为互动媒介以形成意义上的互动并积累符号及其话语权的影响力,从而形成一种复杂的客观关系[4]。
1.2 互动规则的多样性产生群体行为的复杂性
群体行为远远大于个体行为的总和,群体的形成不是个体人数的简单加和,而是一个具有特定规范和结构的集合体,这些结构和规范是独立于个体之外的,是个体互动产生的结果。正如社会学家涂尔干所说,社会优先于个体的人,由众多的人构成的社会,会形成一种社会结构制约人的行为[5]。这说明个体行为和群体行为并非线性叠加的关系,个体间的互动在宏观的群体行为层面会表现出新的特性。
个体行为的随意性使得我们很难发现它的规律,但当大量的个体通过互动结成群体时,群体的行为往往会表现出一定的规律性。比如单个蚂蚁的行为很简单,但是大量蚂蚁形成的蚁群却能够有明确的分工和组织结构。群体行为的这种规律性,正是个体之间通过简单规则的互动产生的,复杂性科学把这种现象称之为“涌现”[6]。
社会学、管理学以及社会心理学提出过很多理论来解释群体行为中个体间互动的规则,彼得·R·芒革等学者对此做了非常详尽的归纳,见表1。
这些规则都是为了解释从个体行为到群体行为之间的生成机制[7],当个体遵守这些规则时,群体行为就会涌现出一定的特征和结构。但是在现实世界中,不同的个体会采取不同的规则;同一个个体在不同的时刻会采取不同的规则。正是由于个体交互规则的复杂多样,才会产生复杂的群体行为。
1.3 新媒体赋予了个体更强的互动能力
今天,人们正处在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新媒体挑战传统大众媒介的时代。“传播手段建构社会不是出于经济目的,而是出于感官需要”[8],这是麦克卢汉对媒介技术发展的看法,即认为传播技术的发展延伸了人的感官。
从媒介技术学派的观点出发,笔者认为,新媒体对于个体的改变,主要在于增强了个体的互动能力。这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方面,新媒体增强了个体的感知能力,主要表现为丰富了个体的信息接收渠道,打破了信息接收的时空限制,使人们能够知道更多的信息,更远的信息,更及时的信息。另一方面,新媒体增强了个体的传播能力。虽然在社会化媒体上,用户与用户之间的传播影响力仍然分布不均,但至少社会化媒体赋予了每个人参与信息传播的机会,改变了整个社会的传播生态。
正是由于互联网技术增强了生物意义上人的互动能力,解构了以往的社会交往方式和表达方式,使得网络互动成为现实互动之外的另一种重要的互动方式。当大量的个体可以在互联网上进行以信息传播为主要内容的交互行为时,网络群体传播行为才有可能发生。
2 网络群体传播行为的主要特征
网络群体传播是以互联网为技术载体,以社会网络关系为结构,发生在虚拟网络空间中的群体传播行为。因此,网络群体传播相比于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的群体传播活动,有其自身的特殊性。
2.1 跨时空
跨时空是以互联网为技术基础的新媒体所具有的特性,而网络群体传播是发生在网络空间里的传播活动,所以它也就自然具有了跨时空的特征。跨时空给群体传播活动带来的影响是,传播活动不受地域和时间的限制,能够更及时,在更广阔的空间范围内进行传播。
2.2 符号化
网络群体传播本质是信息和符号的互动传播,因此网络群体传播往往容易产生新的网络文化符号,比如“表哥”“房姐”“蓝瘦香菇”“欺实马”“赵家人”“吃瓜群众”等。这些标签和符号是对事件的高度概括和浓缩,其中蕴含的谐谑、悲愤和调侃,是网民情绪的一种反映。同时,这种基于集体智慧产生的符号,也便于理解和记忆,因此能带来更好的传播效果。
2.3 多元化
网络群体传播的主体多样性,使得互联网上的价值观更加多元化。多元化的观点在网络空间中的交锋,有助于打破封闭的社会群体,实现社会阶层间的对话,一定程度上缓解社会的极化和固化。
同时,多元化也能激发传播主体的能动性,实现大众闲置资源的重新配置,集体协同合作产生的集体智慧会降低全社会成本,提高全社会效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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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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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雪.从惯习——场域理论看微博中的网民互动[J].科技传播,2016(3):37.
[5]吉登斯.社会学[M].5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83.
[6]梅拉妮·米歇尔,唐璐.复杂[M].长沙: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11:15.
[7]彼得·R.芒戈.传播网络理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19.
[8]埃里克,麦格雷,刘芳.传播理论史——一种社会学的视角[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