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偏向、群体极化与风险放大
2017-01-06汤天甜李杰
汤天甜+李杰
关键词:传播偏向;风险传播;群体极化;城管污名化;网络传播
摘要:随着中国城镇化速度的加快,城管与商贩的矛盾日益突出,在双方博弈中,城管的媒介形象逐渐污名化。从风险传播偏向的视角来看,不同类型的城管事件,其污名机制存在差异。在城管打人事件中,媒体和意见领袖的选择性偏向,更容易引发大范围、快速的城管污名;而谣言能迅速激起公众的风险记忆产生即刻污名效果,引发公愤,致使城管被打;即使城管进行非执法活动,网民也会基于刻板印象,对其进行讽刺和污名。反思城管污名化,媒介的风险传播偏向引起了媒介生态的失衡,导致公众风险感知逐渐极化,而风险在失衡环境与公众感知极化的交叉共振中不断被放大。因此,回归新闻理念是维护媒介生态平衡、避免风险放大的必然之路。
中图分类号:G20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9-4474(2016)05-0022-08
Key words: bias of communication; risk communication; group polarization; Chengguans stigmatization route; net work dissemination
Abstract: With the acceleration of Chinas urbanization,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Chengguan and vendors have become increasingly prominent and the media image of Chengguan has been gradually stigmatized.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risk communication bias, the stigma mechanisms are distinct in different types of Chengguan incidents, in which media and opinion leaders tendencies can lead to a wide range of and rapid stigmatization of Chengguan while rumors can sparkle stigma effects immediately because of publics risk memory and arouse peoples anger, resulting in Chengguans being beaten. Even if Chengguan did not perform any law enforcement tasks, netizen will be sarcastic and stigmatize them based on their stereotypes. In this respect, the bias of medias risk communication causes imbalanced media ecology and leads to polarization of public risk perception. So the risks are expanded gradually under the influence of imbalanced environment and public perception. The return to rational news concept demands for the maintenance of the balance in media ecology and avoidance of risk expansion.
城管本是维护城市文明、秩序和安定的执法人员,现却有着诸多负面形象,“城管之歌”、“天朝城管”、“城管无敌”等嘲讽名词不绝于耳。根据人民网舆情案例库和百度新闻高级搜索数据可知,2011年1月至2015年1月受关注较大的城管事件共有16起。在这16起事件中,风险传播偏向导致城管均受到不同因素、不同程度的污名。人们把这种带有污名的“媒介环境”当作“现实环境”,经过叠加和印象固化,城管形象逐渐被标签化,发展为难以隐退的“城管之殇”。而纵观近几年的热点事件,在群体极化思维影响下,媒介出现附和的极化现象,无论官二代、富二代亦或公职人员等都被迫以不同程度的污名身份出现在媒介塑造的“拟态环境”里,媒介生态由此出现失衡状态。在此社会背景下,本文试图探索风险传播偏向如何将城管污名化,并以此视角来折射整个偏向中的媒介生态,以期能够为媒介找到平衡、公正的传播路径。
一、核心概念及文献梳理(一)风险传播偏向研究
“风险”一词是在16、17世纪由早期西方探险家们首先使用并发展起来的,意指在危险的水域中航行〔1〕。1986年,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在《风险社会:通向一种新的现代化》一书中提出“风险社会”的概念。他认为,工业社会既带来财富也带来了风险,工业化的不断发展使人类日益“生活在文明的火山口上”〔2〕。处于转型期的中国,政治、经济、生态等领域存在着诸多风险,因此,风险传播显得尤为重要。媒介作为风险传播的主体承担着风险预警、告知等职能,但随着“受众”时代的到来,媒介在传播风险中表现出了诸多违背伦理与职责的问题。杜建华从媒介风险传播悖论出发再次提出平衡性报道的追求〔3〕,蒋晓丽则系统的阐述了风险建构过程中的问题及其产生的蝴蝶效应。风险传播偏向引发的问题开始得到学者重视〔4〕。
(二)传播偏向下的污名研究
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17卷第5期汤天甜传播偏向、群体极化与风险放大——城管污名化的路径研究“污名”一词来源于希腊,指希腊人用画在身上的标志来标明道德上异常的或者坏的东西,如奴隶、罪犯或叛徒〔5〕。后来,戈夫曼将“污名”一词引入社会学领域,在《污名:受损身份管理札记》一书中,戈夫曼认为污名是“个体在人际关系中具有的某种令人‘丢脸的特征”,这种特征使其拥有者具有一种“受损身份”。而林克(B.G.Link)和费伦(J.C.Phelan)将污名定义修正为一种标签、刻板印象、孤立和歧视等元素共存的权利状态,这种状态存在于各种污名元素的叠加效应之中〔6〕。在当今信息发达的社会,污名已经从静态词汇演变为一种动态过程,即污名化,这个过程是强势群体将弱势群体的负面值固定化,成为根本意义上的群体标志特征。污名化具有快速污染能力,类似的人或物,甚至产业等都会受到污染。当污名化形成,这种标签就很难消除,甚至发展成为一种文化偏见。
污名化研究分布在各个领域,主题集中于被污名主体的研究以及原因探究,而以传播偏向为视角的污名研究成果不多。早在2002年,美国CBS记者伯纳德·戈德堡就曾以媒体偏见为视角编写了《偏见——CBS知情人揭露媒体如何歪曲新闻》一书,该书批判媒体对社会特定群体的不公平报道。在国内,谢进川的《传媒治理论:社会风险治理视角下的传媒功能研究》一书系统的阐述了媒介在风险社会的功能以及参与风险治理的可行性〔7〕;邱鸿峰在《环境风险的社会放大与政府传播:再认识厦门PX事件》一文中认为环境风险的放大主要原因在于异地媒体报道的不平衡、戏剧化以及网民的集体污名〔8〕。董小玉的《风险社会视域下媒介污名化探析》一文分门别类的对媒介污名进行了分析。污名形成的重要原因来自于社会的偏见,而社会偏见的建构基于“拟态环境”。在新媒介环境下,“拟态环境”的建构者不再仅限于媒体,网络意见领袖、网民同样是建构者〔9〕。
(三)媒介传播中的城管形象研究
从现有文献看,关于“城管”的研究很多,集中于社会学、法学等领域,主要从城管体制、相关法律等来探讨城管和谐执法之路。在新闻传播领域,城管问题并没有引起学界的广泛关注,主要文献有张晋升、许诺以“城管掐小贩脖子”为案例分析媒体在报道过程中的事实选择与偏见〔10〕;季兴帅基于《华商网》采用定量分析方法探讨了网络媒介在城管形象塑造中的污名现象〔11〕;谢和平、陈盛、田晓红分析了城管污名的表现、原因以及去污名化的途径〔12〕;匡文波以网络非理性情绪为视角,阐述了城管事件中网络非理性情绪的产生、蔓延以及应对〔13〕。
二、风险传播偏向与城管污名的形成贝克认为风险是可以人为的,可以建构的。自“夏俊峰案”开始,城管便活跃在媒介事件中,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由此城管的执法形象逐渐走向恶化。本文主要采用质化和量化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通过案例分析来研究风险传播偏向对城管的污名及影响。为了使研究对象更加清晰和适于分析,笔者将人民网舆情案例库资料和百度新闻高级搜索数据中有关城管事件的信息进行整合,得到2011年1月至2015年1月受关注较大的城管事件,共有16起,见表1。笔者将这16起城管事件分为三类,即城管打人、城管被打和城管的非执法活动,以此来查看不同类别城管事件的传播偏向与污名过程。在具体操作方面,从每种类别中选取一件典型案例来分析,得到“广州城管掐小贩脖子事件”、“武汉城管摆摊事件”和“浙江苍南城管与市民冲突遭围殴事件”三个案例。
(一)“城管打人”污名分析:媒体集体聚焦与意见领袖煽情引导中的偏向
由表1可知,近些年影响较大的16起城管事件中,城管打人事件有12起,“脚踩”、“围殴”、“群殴”等词汇是其标志,而在这类事件中,城管污名现象非常普遍,例如在“延安城管踩头事件”中,“城管跳起踩商贩头部”的视频在网上疯传,延安相关城管遭到全民声讨,而视频中却没有城管遭到商贩辱骂和推打的画面;又如“商贩向城管下跪事件”中,“一个衣衫褴褛的中年女人跪在城管面前”的照片在网上疯传,但这张图片并没有显示在此之前城管已经多次劝说小贩离开,在这两起事件中,诸多媒体均使用了上述的视频截图和照片,如此的传播偏向在城管污名中屡屡发生,不在场的人们将带有偏向的“拟态环境”当作“现实环境”,表现出带有偏见性质的愤怒。而媒体表现出的异常“兴奋”和意见领袖表现出的“援弱急切”都在将城管推向污名化的漩涡中发挥着一定的作用。下面以“城管掐小贩脖子”为例具体查看媒体与意见领袖在城管打人事件污名中的相互作用。
1.媒体:事实选择偏向与聚焦集群
(1)事实偏向:迅速初始污名
2013年3月7日,新浪微博、天涯社区以及各大门户网站上出现“广州城管掐小贩脖子”的消息:广州海珠区城管队中一名健壮高大的城管掐住女性小贩的脖子,而女贩三岁女儿一直站在旁边大哭。最后,女贩被反绑双手蹲在执法车边,女儿抱着妈妈的头。此图片配加文字“孩子,对不起,妈妈这次不能抱你”,在网上引起轰动,受到极大关注。根据人民网舆情分析,“广州城管掐女商贩脖子押上警车”是当天网络舆情热度最高的事件,四大门户网站对此事的报道得到诸多关注,见表2。
此外,微博媒体对此事件的报道也得到诸多转发和评论。笔者在微博高级搜索中,以“广州城管掐小贩脖子”为索引词、2013年3月7日至2013年3月31日为时间段、认证用户等为筛选条件得到250条微博,在这250条微博中媒体微博54条,其中,以转发数≥1000,评论数≥500为条件得到4条微博数据(见表3)。
从网络主要场域的热点报道来看,在事发当天,主要门户网站和微博影响较大媒体对此事均有报道,而从这些媒体的主要报道内容来看,事件的诸多敏感符号如女性商贩被掐脖子、反绑手押至车上、有三岁孩子等成为报道热点,强弱的鲜明呈现使得事件在短时间内受到广泛关注,而事实的前因后果没有得到关注,带有强标签化的城管污名因此迅速形成。
根据中国网中国舆情分析数据,“广州城管掐小贩脖子”事件中网民观点见图1。网民观点与事件选择性呈现效果一致,少有真相诉求之声。
(2)焦点效应:污名强化
事件在短时间内得到众多关注,刺激了许多媒体发布该事件的相关新闻,通过百度高级搜索,分别以“广州城管”和“城管掐脖子”为关键词进行两次搜索,将重合新闻筛选掉,得到以下数据,见图2和图3。
根据上图数据可知,媒体对“广州城管掐小贩脖子”的报道集中在事发当天,之后逐渐消声。事发当天的主要报道内容偏向小贩,报道数量达到123篇;在城管回应方面主要是“没有掐脖子”、“隔空控制”等与照片看似不符的内容。第二天主要报道倾向在广州有关部门对城管副队长停职、双方和解方面,从此举动看,是城管默认错误。随后在3月22日广州城管方面公布整个现场视频,却没有得到大量报道和关注。从视频中可以看到,小贩辱骂城管并拿潘石榴砸城管在先。
在此事件中,媒体事发当天的集中报道产生了焦点效应,加之内容存在偏向,于是强化了城管污名,产生“拟态环境”和“真实环境”重叠虚幻。而事件的另一面是城管多次劝小贩离开并受到小贩辱骂和厮打被淡化,于是在人们的集体记忆中,城管欺负弱势女性小贩就成为认知一部分而被保留。
2.意见领袖:选择性关注与煽动性引导
(1)微博场域
3月7日,“广州城管掐小贩脖子”事件受到微博“大V”“公知”的关注,并在新浪微博上引发了强烈的反响,故本文选取新浪微博意见领袖作为目标对象予以研究。在新浪微博热门微博前50名中查询有关事件的微博得到以下微博内容和排名(见表4和表5)。
从意见领袖的微博内容来看,小贩被描述为极其弱势的群体,尤其是一个母亲。面对意见领袖的悲天悯人的情怀,网民的情绪被调动起来,如同每个人都是“天使”的化身,需要去拯救这个极其不平等的社会。城管的“恶名”在这样的自然忽视中被扩大。为了进一步分析意见领袖在城管污名中对网民的影响,笔者选择言语犀利的“李承鹏V”在3月7日排名Top14的微博进行评论分析,此条微博共有评论12102条,606页,根据随机抽样方法,笔者每100页抽取前10页作为样本,即1~10页、101~110页以此类推,得到评论132条,具体评论倾向见图4。
图4中,谩骂城管之声最多,评论提及的城管人性恶以及制度恶都与此条微博内容紧密相连,意见领袖面对此次事件选择性关注以及言辞犀利的述说偏向对普通民众的倾向有很大影响,城管污名在这种选择性关注与煽动性引导下深入人心。
(2)天涯社区
在天涯社区,3月7日发布的“广州城管掐女商贩脖子强行押上警车”帖子受到68845的点击量,1465回复,从回复的大致内容来看,对于城管行为的愤怒情绪居多,初始污名印象形成。在3月9日,“广州城管打人后续:女事主微博高调炫耀战绩,扇了谁的脸?”一帖发出,点击量达到51332,回复1560条,此时,舆论逐渐降温,对于此贴,许多网友开始客观看待这个事件,但有不少网友提出质疑称此贴抹黑小贩。
3月22日,事发经过的视频被全程公布,但事件的偏向性呈现已经造成了城管恶形象的先入为主,在事实真相公布之后,媒体没有聚焦热情,意见领袖没有关注兴趣,城管形象的“去污名化”过程遭遇冷处理。在风险社会里有这样一种规律,即人们对于某种具有风险潜质的东西,最好的规避方法就是将其污名,划清界限,进行打压来确保自己的安全。于是,城管这样一个具有风险潜质的群体,极易被污名而受到社会其他人群的责难和排挤。
(二)城管被打的污名分析:谣言激化矛盾
谣言自古以来就是社会的一种普遍现象,谣言是有意捏造的关于某人或某事的信息,往往是虚假的〔15〕。2013年和2014年的“厦门城管被泼硫酸事件”和“浙江苍南城管与市民冲突遭围殴事件”引起受众较大的关注。在“厦门城管被泼硫酸事件”中,由于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城管污名现象不明显,事发后,当地城管部门接受采访称:“19名城管队员不同程度烧伤,其中18人入院治疗”,而公安部则称“没那么多”,在外部环境尚且友善时,城管方面的不诚实会使其陷入自己制造的污名中。下面主要以“浙江苍南城管与市民冲突遭围殴事件”为例来探讨城管被打事件中,其被污名化过程的诱导因素。
2014年4月19日上午,网上出现一则消息称:苍南县灵溪城管执法时与一女菜贩发生争执,被拍后城管将拍照者打倒在地吐血,现场近千名群众围困打人者。下午,5名被围困的城管人员遭受殴打〔16〕。根据百度新闻高级搜索出的事件谣言主要是“拍照男子黄某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另外根据央视13套《新闻直播间》播出的采访殴打城管涉事者视频,在当时现场混乱的情况下,口口相传,传出谣言:小贩老太婆被打死、拍照者黄某被打死等。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头脑中的关于城管打人记忆迅速激活,此谣言一经微信等朋友圈的扩散和传播快速激起民愤,酿成千人围殴城管的惨剧。
而4月19日的530篇媒体报道中,报道城管受伤的仅有70篇,其余内容大都倾向于介绍城管打人。4月20日,媒体关注焦点转向“城管被殴”,但存在与民众集体记忆中的城管标签,即“凶恶”、“打人”仍没有消失,甚至有不少人为城管被打叫好。在城管形象恶化的背景下,一个谣言就能引发民怨激发,进而演变为集体行动。
(三)城管其他活动的污名分析:网民集体污名
自“夏俊峰案”开始,城管便以“打人”身份进入公众视野,其活动极易引起广泛关注。2012年9月,深圳城管出国参加植物学大会被曝,引起了一场大讨论,诸多声音质疑植物学大会与城管有何关系、质疑是否是公费旅游、质疑城管本身素质等,如网民@叮铃铃:“威猛啊,参加植物学大会,估计他们连‘目科属种都分不清吧,还去参加大会?”媒体质疑、网民冷嘲热讽等不断将城管形象定义为“打人”、“欺压小贩”等。近来,武汉城管摆摊又是一次被称“作秀”的污名,下文以“武汉城管摆摊”为例进行重点分析。
2013年6月15日,微博主“岔巴子”发微博称,武汉市洪山区城管晚上摆地摊,并附带有现场照片,此微博引起众多网民围观,一时间,城管是否该摆摊等成为热门话题。
6月17日,武汉市洪山区城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回答了网上猜测,并称两名城管晚上摆地摊是为了“体验”生活,并公开“体验日记”。此说法一出,遭到许多网名质疑,“卧底”开始成为武汉城管的污名化标签,当天,武汉城管摆摊事件达到关注度顶峰,见图5。
关于“武汉卧底”一词,来源于武汉洪山城管局的“换位思考”,这是武汉城管被污名的第一步,在“体验日记”曝出后,城管的“换位体验”再度被污名,并经过网络舆论的不断发酵而演变为一种标签,即临时工、实习城管之类的带有污名身份的概念,见表6。
网民集体污名给城管带来了巨大困惑,“我们强力管理,被指责暴力,我们采取眼神、鲜花、体验执法,被质疑作秀,到底要我们怎么做”〔18〕。城管以“殴打小贩”的形象进入公众视野,在多次污名的媒介环境中,其形象衍生成为一种刻板印象存在于群体记忆中。公众享受着表达狂欢,同时也在狂欢中迷失方向,站在道德和善的制高点最不容易看清善的轮廓,此时,媒体的引导和客观公正却在戏谑中“隐身”,于是,媒介生态也在这种污名过程中逐渐失衡而将不真实的“拟态环境”演变为客观真实的存在。
三、总结与反思城管被污名历经时间不长,却经历了复杂的过程和多重价值观碰撞。它既与主流观点的倾向有关,也是社会现实的折射;既是当下社会不同主体的较量,也是历史与集体记忆的双重回响。转型期的中国风险潜藏于诸多领域,城管从普通职业到被污名群体的转化突显出风险传播不当引起的社会不和谐,类似城管事件的风险因素还有很多,虽然在新媒体时代,网络意见领袖、网民力量不断增大,但是媒体仍是风险传播与建构的主体,如何传播风险、建构风险考验着以媒体为主体的传播者,同时也考验着是否平衡的传播生态。从上述案例分析中可以发现,在城管被打事件以及非执法活动中,污名来自于刻板印象和社会记忆。而媒体有意或无意的以具有矛盾化、偏向性的内容引导公众注意力,这种导向将对整个媒介生态环境产生影响,并导致未来的媒介生态出现链式的极端呈现,而非环形的良性循环,由此将引发风险的不断扩大甚至引发新风险或次风险。如何平衡这种偏向的媒介环境,消弭城管媒介环境中的污名,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展开。
(一)避免网络民粹主义思维的导引
由于当前社会矛盾多发、诉求表达渠道不畅,网络中部分群体呈现出“民粹主义”倾向。网络民粹主义本质上与传统民粹主义相通,只是在网络空间中有不同的表现形态。这类群体通常以社会矛盾为起点,以反权威、反精英的底层姿态出现,通过“过激言论”、“假消息”、“假事件”等引起其他网民注意〔19〕,进而进行“人民”和“敌人”的划分。在这样一种思维渲染下,“强与弱”的二元对立是极易引发公众广泛关注的,也是偏向出现的思维定势,城管与商贩的矛盾并非当今时代的特有矛盾,而是一直存在于社会的常规化矛盾,媒体应肩负起其“搭建官民沟通桥梁”的社会责任,辨清真相,避免网络民粹主义思维的干扰而导致社会群体之间的分裂,在对事件进行报道时应秉持平等对待的原则,新闻事件里没有所谓的“弱者”,只有新闻事实,媒体不能代替公众去思考和判断,这样媒介环境才能够得以平衡,风险也能够得到较好的化解。
(二)明晰新闻人文精神的真正内涵
新闻界具有公共性,但事实上今天的新闻界越来越偏离它的公共性,而转向商业性〔20〕。威尔·罗杰斯曾说:“一份优秀的报纸就如同是一个民族同自己的对话。”〔20〕人文精神是媒体社会责任的体现,新闻中的人文精神不仅是指新闻要捍卫个人的人权、生命权等基本权利和人格尊严,从广义上来说,还要促进个人的发展,提升个人的精神境界,“开启民智”〔21〕。面对转型期中国的风险,人文关怀是媒体化解风险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是人文关怀的核心要义是对人的尊重,而非以弱者对抗强者,在城管事件中,虽然城管与商贩之间的冲突能够引起受众的广泛关注,但媒体更应关注的是两者矛盾背后的问题,且问题的解决才是最根本的方向。一个负责任的新闻界应该去更好的建构整个“拟态环境”而不是追随和迎合“拟态环境”。媒体应懂得,实现中国梦和社会和谐不需要一个群体站在道德或是理性的制高点去批判另一个群体,不需要无谓的激情和偏见,而需要阶层与阶层之间的宽容与谅解,需要真正的理性监督。揭露社会矛盾是认知风险的重要部分,但更好的解决社会矛盾是风险传播的最终要义。做到这些需要媒体从思想上转变,回归新闻的本质特性,明晰新闻人文精神的真正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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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