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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经济时代下地方政府网约车治理革新研究

2020-09-02张司杰

商业经济 2020年8期
关键词:政府治理网约车共享经济

张司杰

[摘 要] 共享经济是“互联网+”发展的产物,为了能更好地适应这一新兴经济发展模式,需要缩减政府“職能堕距”,实现地方政府治理革新。根据双边市场理论确定共享经济的内涵,以网约车市场为例,引入复杂适应系统理论概述当前我国共享经济和网约车发展的现状及特征。分析得出地方政府需要及时形成创新动议,调整治理理念,完善内置规则,发挥治理过程中各主客体之间的“交互式”功能,提高行政治理应变能力。

[关键词] 共享经济;网约车;政府治理;复杂适应系统理论

[中图分类号] F724.6;D63[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9-6043(2020)08-0080-02

一、理论基础

(一)共享经济内涵

关于共享经济内涵,可以从双边市场模式思考。双边市场即两方通过中间平台来进行交易且在交易过程中一方的收益决定另一方参与者的数量。[1]在共享经济的各种经营形式中,总是存在着一个平台连接供需两种不同用户的情况,这一点就符合了Armstrong的定义,所以共享经济具有网络外部性的特征。其次,当前共享经济各种平台定价策略都会设定一个价格结构,以达到交易量合理和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基于双边市场理论可以得出共享经济是借助互联网技术和互联网平台将供需双方联结起来,把供给方闲置的资源和服务有效匹配给需求方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经济模式[2]。

(二)网约车内涵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提到了网约车的内涵,我们现在所说的网约车指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是指借助互联网技术构建一个平台,接收符合规则的车辆和司机,进而整合供需信息,提供网络平台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3]。

(三)复杂适应系统理论内涵

复杂适应系统理论是美国圣菲研究所(Santa Fe Institute,SFI)创始人之一约翰·H·霍兰(Hol-land J.H.)在其著作《隐秩序:适应性造就复杂性》中首次提出的。该理论是指在一个复杂的系统中有多个行为主体,这些主体与所处的环境发生交互作用后形成刺激——反应机制,在这个过程中主体也在学习和积累经验,最终使这个系统不断优化和升级并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的特征[4]。

二、复杂适应系统理论的新分析框架

通过对已有文献研究进行回顾,发现学界利用成熟理论分析网约车地方政府治理方面的研究较少,而现有的治理体系和治理手段尚不能完全解决网约车市场发展过程中显现的问题。本文采用复杂适应系统理论的分析框架,对网约车市场运行模式和地方政府治理现状进行新的思考,从中对地方政府治理革新提出新的建议。

(一)网约车市场运行模式

网约车首先需要乘客用户在互联网平台进行注册,注册登录后就可在用户端页面上选择预约快车形成订单,平台收到信息后将此订单派给另一方的网约车司机,或者司机可自己接受订单,该过程匹配成功后,司机就需要在指定时间内接收乘客再将乘客送到指定目的地,行程结束后乘客在客户端完成缴费,一个订单至此完成。它在起初也用了一种巧妙的方式来让大众接受并且乐于使用其平台,即用户补贴。它可以使用户获得折扣补贴来减少打车费用,同时也让网约车司机获得更多的报酬。

(二)地方政府网约车治理现状

基于各地不同的经济环境和历史背景,各地地方政府对网约车所持的态度和采取的治理措施也存在较大差异,有的政府反对打压,有的政府则创新支持。在这两种态度之中都显现出了当前地方政府网约车治理存在的问题:首先,针对网约车的监管制度欠缺。地方政府为了应对共享经济出台了相关管理制度,但是笼统地管理是没有较大效果的。随着很多新兴领域不断出现,这些制度对于网约车市场就缺乏了一定的针对性。其次,不同主体间责任权力划分不明确,导致有些主体之间矛盾激化。再次,多部门协同治理下相关部门间权力划分不明确,致使治理效果不明显。第三,网约车的治理缺乏技术性方式性创新,不能做到针对性灵活性监管,导致治理不力。

(三)复杂适应系统理论对地方政府网约车治理的适用性

1.治理环境是复杂且动态演变的

当前社会信息和网络资源呈现多样性、复杂性特征,这也必然给地方政府治理带来挑战。网约车市场对于地方政府治理来说是一种全新的现象,它包含以下主体:一是消费者主体,即订购网约车服务的人。二是网约车司机主体即私家车司机,指通过审核后与网约车平台签订劳动合同进入网约车市场的司机。三是互联网企业主体。该主体包含汽车租赁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和网约车平台。这些主体都在地方政府治理的范围内,各自有不同的利益和诉求,地方政府在治理过程中必须适应这个复杂且多变的环境。目前,在网约车治理方面存在多部门协同治理现象,基于多元治理主体间的交互作用所形成的复杂开放的治理网络也加大了地方政府网约车治理环境的复杂性。

2.治理主体具有适应性和创造性

复杂适应系统中的适应性主体具有明显的自主性、学习性和关联性三大基本特点。[5]首先当前地方政府在对网约车的治理中具有一定自主性。地方政府在中央政府现有制度框架下可以灵活结合当地发展状况、自身利益诉求和民众需求自主地进行治理创新,两者也逐步转化为协商和谈判的关系;其次地方政府在网约车治理过程中具有学习性,网约车是一种新兴事物,地方政府要做到以问题为导向,判断治理环境和制度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治理路径和方式。

三、地方政府网约车治理革新路径选择

地方政府网约车治理面临的环境是复杂的、主体是多样的、过程是多变的,旧有的治理模式显然不适用于新兴事物。通过剖析复杂适应系统理论与网约车治理的适用性,我国地方政府网约车治理革新有了新思路。

(一)创新动议:动态把握网约车发展规律

在复杂适应系统理论视角下,地方政府作为适应性主体应该具备“探测器”的功能,及时从大环境中提取有效信息。

共享经济是一种新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在这种模式中两个不同的主体分别享有所有權和使用权,具有很高的灵活性。地方政府要实现对网约车的治理革新,首先就需要持续不断探查、收集网约车的发展信息,有关部门要有效率地收集决策信息、有效果地整合治理资源。其次,地方政府要发挥能动作用,有“包容”的心态,采取宽容谨慎的态度。各部门都应该顺应潮流,避免在争议中捣毁新事物。但是,这并不是说政府部门可以放手。相反,有效监管的责任比过去更大。

(二)内置规则:完善地方政府监管体制

1.保证地方政府在监管过程中的主导地位

地方政府要树立正确的思想,消除思想障碍,进行体制改革;加强互联网基础设施和物流等公共服务的提供,地方政府设定的监管机制应当既能有效规范网约车市场又能激励其往前发展,同时还要为广大群众提供平等参与到其中的机会;提高公职人员的服务能力,完善容错纠错以及激励机制,完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等行政运作机制。

2.发挥各部门之间协同监管作用

在网约车领域建立单独的监管机制,完善跨部门、跨地区监管执法协作配合机制;重视社会在网约车市场中的监管作用,建立专门的监管平台,保证政府部门和企业都加入到这个监管平台来,发挥协同监管的作用。建立协同监管体系后要明确区分各部门之间的权力,明确各自的职能权限,避免政出多头现象,也避免政府监管缺位现象,真正发挥出协同监管的作用。

3.厘清中央和地方之间的职责

要明确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职责。中央政府的职责是统筹管理,全面规划,为全国的共享经济市场制定一致的规则制度。而地方政府的职责是要保证配套公共服务的提供,履行好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的职责。各级政府保证共享大数据挖掘分析结果等资源的渠道畅通无阻,制定和执行相关政策要保证戮力同心[6]。

(三)结构化行为:创新地方政府治理方式

1.赋予企业内部监管权限

对于网约车的监管治理,地方政府应当赋予企业自身内部一定的监管权限,进一步让各企业主体明确自己的责任。市场在配置资源的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共享经济下的企业内部都具有自我监管功能。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要想创新地方政府治理方式,就必须要让网约车市场各企业主体进行内部监管,包括准入标准、运营规范和退出善后等,发挥市场积极性。

2.发挥地方政府外部监管作用

网约车治理过程中,政府缺位或者过度监管都会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地方政府首先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其次,地方政府要与企业形成合作监管模式,从数据源头监管庞大的共享平台系统;第三,地方政府在不断监管过程中要总结经验自我调整创新方式。

3.发挥科技技术监管能力

当今在大数据平台上,地方政府要在现有传统监管方式中创新性地使用网络数据分析技术来进行监管,重视科研机构为地方政府监管作出的研判预测和提供的技术支持;地方政府进行网约车的治理还可以与企业共享信息,掌握企业发展动向,实现对其针对性的有效治理。此外,人工智能手段也为地方政府治理方式的创新提供新可能。

四、结语

共享经济的发展势不可挡,这不仅是一场经济模式的改变,更是一场社会方方面面的大发展。共享交通领域网约车的发展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它带来了租车模式的转变,进而引起了地方政府治理模式的变革。总的来说,地方政府要直面挑战,抓住机遇。全方位、多角度的革新,既体现共享经济灵活、多样、方便等优势,又减少其对公共秩序产生的冲击和带来的隐患,引导共享经济健康合理发展,实现地方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和共享经济发展共赢。

[参考文献]

[1]张晓媛,曹年更.双边市场理论—平台经济的研究综述[J].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13(1):81-84.

[2]庞嘉伟,陈骐.分享经济——含义及其特点[J].现代管理科学,2017(3):36-38.

[3]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京交文〔2016〕216号[A].

[4]刘霁堂,李开文,樊学庆.基于复杂适应系统理论的科学组织越轨治理[J].科技管理研究,2011,31(7):232-235.

[5]刘洪.组织结构变革的复杂适应系统观[J].南开管理评论,2004(3):51-56.

[6]孙宇昊,张鸽.共享经济中的政府治理[J].中国发展,2017,17(1):80-87.

[责任编辑:史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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