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下的特色农产品供应链运营模式研究
——基于供应链金融资本融合视角分析①
2020-08-31张中莲
张中莲
(驻马店市农业经营管理指导站 河南驻马店463000)
供应链是面向进销存系统的金融产品,即通过金融机构垫付一定比例的现款现货进货资金,在货到付款供应体系下优先回款,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率。对于特色农产品商贸企业来说,其进货方为家庭农场或其他农业种植养殖企业,这些企业基本采用现款现货的方式进行批发销售,其销售方为电商平台或商超平台,这些企业基本采用货到付款或具备一定款期的货到付款,这种模式较适用于供应链金融服务的直接介入。本文重点探讨“互联网+”商业模式对特色农产品市场的扰动及其对供应链带来的新要求。
吴永春[1]使用个案研究法以建立农村物流体系为切入点,对农村供应链体系进行了研究。段李杰[2]以湖北农产品整体流通架构为个案,研究了金融机构介入农产品流通的切入点。许慧敏[3]在一带一路架构下,研究了“互联网+”农产品供应链的风险控制方案,特别就风险识别评估办法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吴洋晖[4]从商家、农民、消费者三方共赢视角,分析了农产品—超市对接模式的改进措施。舒辉等[5]从市场生态学角度入手,分析了扎根理论下的农业物流生态学的特征,并对其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刘刚[6]在去中间层理论支持下,研究了“互联网+”农业供应链的全零售模式,并认为此方式是未来规模农业的重要出路。
1 特色农产品供应链金融的基本架构
供应链的本质是一个金融产品,将该产品使用AHP层次分析方法进行角色分解,其核心要素包括资金来源、融资主体、风控措施等3个大类,详见图1。
1.1 资金来源
供应链的本质是质押贷款,理论上可以根据融资主体的征信情况进行质押授信,从定期存款余额中划拨专户资金用于供应链的资金池维护。但是,其质押物并非不动产,特别是农产品,受到库存商品、在途物资等多项减值风险影响,水灾、火灾、交通事故、管理问题等都可能带来信用违约风险,所以该划拨过程和授信过程较难实现。
一般供应链金融的资金来源是利用融资主体的征信情况和其他评估、确权文件,为其发行专项基金用于供应链金融的资金来源。因为基金的审批、募集时间周期较长,所以供应链金融的筹备时间周期一般较长。
部分供应链金融会配合一定的不动产质押或者吸收部分企业自有资金形成专户资金用于维持供应链金融的资金池。此举也可以平衡供应链的付款比例问题,实现合同贴票的一次性全额付款。
1.2 融资主体
供应链的融资主体是运营该供应过程的商贸企业。其融资过程介于提货付款和销售回款之间。商贸企业一般属于轻资产企业,其主要资本形式为库存商品和在途物资,这些资产的可质押能力不足,也给供应链金融的立项带来一定的困难。
1.3 风控措施
传统的供应链金融,在全额货物质押的前提下,一般供应链金融的付款比例在50%~70%,如果用户可以有部分不动产作为增信质押,或有第三方提供担保质押,供应链金融可以将此付款比例。在货物的销售回款阶段,一般要求融资主体在律师协同下以专户普通户的形式成立第三方分配账户,由供应链服务方优先回款,当供应链服务方完全回收本息后,再由融资主体获得应有收益。
2 “互联网+”条件下特色农产品供销的新变化
随着我国全面进入“互联网+”社会,加之乡村振兴规划的全面推进,特色农业和生态农业与新型商业模式的融合程度日益加深,特色农产品的供销结构发生了新的变化。通过AHP层次分解分析,发现该变化对相关供应链产品的影响主要有以下三点。
2.1 专业商贸公司逐渐消失让典型供应链市场环境不复存在
“互联网+”企业模式全面推广前,绝大部分企业均采用了静态分级市场代理的方式进行市场管理,即将整体市场划分为2~4 个大区,然后在大区下设立省区、市区、县域代理,这些代理商根据权限和任务不同,分享区域内的销售收益。在这种模式下,供应链产品可以直接服务到这些区域代理商,为其提供面向商贸过程的资金服务。但是,随着“互联网+”企业模式的推进,越来越多的企业放弃了这种市场操作模式,从21 世纪初的B2B、B2C 模式基础上,已经发展出各种系列电商模式,而平台化运营的品牌运营企业,即本文中的特色农产品品牌运营企业,可能会直接服务多个大型电商平台,为其提供产品支持。详见图2。
一般的此类企业,会开设一个B2B 核心店面,用于一件代发或直接服务各采购平台,同时还会经营一个自营B2C平台,用于小规模批发和直接面向终端客户的零售。诸多微商平台、新电商平台、直销平台等,如需要产品支持,会直接与该企业的自营B2C 平台进行对接,以获得直接的产品支持。这种状态下,供应链已经基本没有任何介入的机会。
2.2 原料—成品的长线供应链成为未来供应链的主流
根据前文分析,因为当前特色农产品的后端商贸企业已经基本被供销市场淘汰,所以供应链如果要介入特色农产品市场,则必须与特色农产品的品牌运营企业或种植管理企业直接合作。但这些企业的采购需求一般为初始原材料(种子、化肥、农药等),其中间材料资金需求一般是包装材料(包装盒、包装机械等),虽然其运营过程有较高的利润和较小的风险,但其与供应链产品的实际契合度并不高。以种植型企业来说,从其采购种子等初始原材料到产品上市,一般需要较长的时间周期,部分主粮作物的生长周期超过半年。即便从中间材料入手,也无法对其供销过程进行有效控制。所以使用供应链的风控模式对这一资金需求进行风控,通过率几乎为零。详见图3。
2.3 自营专用供应链产品的互联网金融支持途径
综合上述,目前,大多数金融意识较强的特色农产品品牌运营企业和种植企业,都已经通过互联网金融的方式自营了专用供应链金融对自身供应链进行服务,其金融产品的特性如下。
2.3.1 资金来源
通过P2P贷款、协会互助、联保金融、区域营收计提准备金等方式,配合企业专项基金、企业债券、担保或质押贷款等方式获得支持自营供应链产品的资金来源,根据内部市场化管理模型搭建运行在企业内部的资金支持。金融体系较为完善的规模较大的企业,还会引入信托和贴票专户的方式对资金进行保值管理和安全管理。与传统的供应链产品相比,企业自营的专用供应链的资金来源更加灵活,内部风控更加透明,资金风险更小。且因为自营供应链并不需要杠杆收益,所以其企业用款的财务成本和资金成本更低。
2.3.2 风控措施
内部市场化规则是企业自营专用供应链的风控措施,因为资金在企业内部流通,所以其本质上属于企业内部经营账目,并不需要实际资金的流动和投入,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实际用款和支付方向。通过优化企业的内部市场化规则,可以实现企业自营专用供应链的安全运行。这一过程不需要用款部门进行质押或担保,仅根据企业内部运营计划进行资金的准备和支付。项目回款也直接回款到企业供应链专用账户,并不需要第三方的资金收支托管。
3 金融机构介入“互联网+”特色农产品供应链的建议
综合前文分析,特色农产品的供销市场在“互联网+”新农村建设之前,供应链产品与其资金需求的吻合度较高,风控通过难度较低,属于优势资金产品。但是,随着“互联网+”市场的逐渐推进、乡村振兴规划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日益加快,供应链产品已经基本不适用于特色农产品供销市场的资金需求。但因为大部分金融意识较强的特色农产品相关企业已经开始自营专用供应链体系,证明供应链并非没有介入“互联网+”特色农产品供销市场的可能性,本文通过分析,给出以下两点二选一建议。
3.1 开发适应性强的特色供应链产品
供应链的本质是为供销过程提供所需的流动资金,用于构建在途物资和库存商品,即只要满足这一条件,就可以为企业提供供应链服务。企业的自营专用供应链的本质也是基于这一原理。分析企业的内部供应链产品,参照图4,其并不能服务在其供应链脉络上较为重要的微商等销售平台,此短板在其没有金融资质条件下永远无法补足。如果其硬性向微商等平台提供资金,则面临巨大的资金风险,即使用自身的资金和征信资源为他方提供了资金。所以,企业如果要形成全面服务其整个销售网络的供应链金融过程,必须得到金融机构的支持。
专业金融机构介入后,可以为特色农产品项相关企业成立4个专用账户,其中包括一个可以贴票收支的收支专户、管理资金的审计一般户、可以提供高额活期收益的信托户、一个协议存款账户。这4个账户可以更加科学全面地支持企业内部供应链的运行需求,提供更加完善的金融服务。
该协议存款账户可以作为授信参照账户,为合作方提供专户信贷授信,但该账户并不对合作方提供担保义务。目前,史丹利、北大仓、中粮集团、鲁渔总公司等农业相关企业均已经开通了此类账户,金融机构有全套成型的模式可以借鉴。当合作方需要贷款支持时,并不需要通知平台企业,即可通过合作合同在指定的金融机构获得一定额度的授信。该授信并不影响平台方企业的资金安全、征信和授信额度。
针对特色农产品相关企业的内部供应链资金户,金融机构可以提供全面的资金支持方案,包括基金、贷款、债券等多种组合授信模式和合作模式,也为这些企业带来更加丰富的资金保障通道。
3.2 针对自营供应链的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支持
对于已经基本完善或完全开展了自营专用供应链金融的特色农产品相关企业来说,上述方案已经无法适应这些企业的需求,毕竟这些企业不可能推翻之前的自营专用供应链金融体系而在金融机构的协助下对其重新搭建。所以,金融机构对这类企业的服务,可以采用查漏补缺的方式进行金融介入。毕竟这些企业的金融资源有限,金融运营经验也不如专业金融机构,几乎每个完全自营内部供应链的企业,其内部供应链均存在一定的短板。根据图4分析结果,金融机构可以针对这些企业的内部供应链提出改进意见,按照图4的版块架构对其内部供应链进行补充。因为上述每一个版块,金融机构都可以获得一定的金融利润,所以,在当前农业版块成为金融投资首要题材的今天,可以在合理风控下介入一个企业或者一个项目,都可以给金融企业带来对应的收益。
3.3 自营供应链的金融介入风控体制
首先,根据前文策略,金融机构可以使用成型的非供应链金融产品介入到现代化农业自营供应链资本体系中,这些产品拥有完整且经过长期实践的风控体系。但是,使用这些单一产品的风控体系对自营供应链项目的资金需求进行分解评估,在风控安全性领域可以得到基本保障的同时,也使得风控效率降低,签约成功率难以保障。
所以,金融机构如果要充分介入当前“互联网+”现代化农业体系下的供应链资金市场,就必须开发一种整套产品,针对项目资金总需求进行整体风控,集中评估,统一授信,一揽子签约,这才可以保障金融机构和现代化农业企业在此资金市场上获得双赢。
4 总结
特色农产品是当前“互联网+”农业、乡村振兴规划、新农村建设等经济主旋律背景下的热门投资领域。在传统的特色农产品供销市场中,供应链产品的适应性较强,风控通过率较高,属于优势金融产品,但随着“互联网+”市场的逐渐完善,其供销市场发生了根本变革,之前的供应链产品已经完全不适应当前的特色农产品相关企业的资金需求。所以,本文对特色农产品供应链进行了资金流矢量分析和AHP分析,发现如果回归到供应链产品的本源,以为企业的供销流程提供资金支持为初心,通过一定的产品组合策略,金融机构基于企业自营内部供应链体系,可以为企业提供供应链服务。即便企业已经构建了可以正常运行的内部供应链体系,金融机构仍然拥有较强的优势可以介入其中,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