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低年段练习课教学策略研究
2020-08-23卢毅
卢毅
摘 要 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分析数据后,笔者发现练习课教学本身具有枯燥、单调、难理解的特点,再加上教师课堂教学形式单一、教学策略缺乏、题目处理不够深入,这就导致学生参与练习课学习的积极性不高,学习效率偏低。本文针对目前练习课教学所存在的问题,特提出以下教学策略,希望可以为后期教学提供一定的理论参考。
关键词 小学数学;练习课教学;策略;思维
中图分类号:D0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661(2020)22-0125-01
练习课的教学对于学生而言是个重要板块,而如何将练习课上得生动、有趣这需要教师合理地规划教学内容。笔者从“习题处理”的角度出发,依据教学实践情况,联系理论要求,从而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对策。
一、促进小学练习课高效开展的教学策略
(一)灵活变式,提升难度
变式是指通过变更对象的非本质特征,突出本质特征,而形成的表现形式。在练习课教学中,学生对于基础题目理解已经到位,同一难度题目已经不能满足学生的发展需求,这就要求教师在原题的基础上,善于进行变式,对题目进行创设性的改变,从而提升问题的难度,鼓励学生思考。
例如,原题:一根28米的绳子,每7米分成一段,可以分几段?
变式题目:一根28米的绳子,截了6次,平均每段长几米?
观察原题可以明确,这道题就是求“28里面有几个7”,要用除法解决。而变式题目,没有直接告诉平均分成了几段,而是要求学生把截了6次转化为截成7段再进行计算。在这个过程中,同样都是除法知识的练习,但是变式后的题目更能训练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
(二)训练逆向思考,强化学生思维
逆向思维也叫求异思维,它是对司空见惯的似乎已成定论的事物或观点反过来思考的一种思维方式。敢于“反其道而思之”,让思维向对立面的方向发展,从问题的相反面深入地进行探索,树立新思想,创立新形象。其实,对于某些数学问题,尤其是一些特殊问题,从结论往回推,倒过来思考,从求解回到已知条件,反过去想或许会使问题简单化。
例如:一场篮球比赛分为上半场和下半场,二(一)班总分42分,二(二)班总分38分,二(一)班上半场得了24分,下半场两班分数一样多,问二(二)班上半场得了多少分?
在这道题目的探索和解答过程中,学生主要呈现出了以下两种思维方式。
正常思维:利用二(一)班总分和二(一)班上半场得分,可以求出二(一)班下半场得分,进而得出二(二)班下半场得分。利用二(二)班总分和二(二)班下半场得分,可以求出二(二)班上半场得分。
逆向思维:要求二(二)班上半场得分,先求二(二)班下半场得分。要求二(二)班下半场得分,先求二(一)班下半场得分。要求二(一)班下半场得分,可用二(一)班总分减去二(一)班上半场得分。
就这道题而言,通过两种思维对比,教师可以清晰地发现,逆向思维明显优于正常思维,它可以帮助学生有顺序地梳理出解决这个问题所必需的条件。这就要求教师要善于培养学生的逆向思维,引导学生从问题出发,循序渐进地解决问题。
(三)重视开放类题目,培养学生开放性思维
在“最近发展区”理论的指导下,要求学生“跳一跳,摘桃子”。这就要求教师必须重视开放类题目在学生思维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学生开放思维,尝试多角度分析并解决问题,在解题的過程中,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
例如:“小明在计算“6+□×5”时,弄错了运算顺序,先算加法后算乘法了,结果得数是40,正确得数应该是多少?”
在解题的过程中,教师引导学生反复读题,在学生无法解决时,提醒学生:如果没有弄错运算顺序,应该先算什么?弄错运算顺序后,怎样才能在6+□×5的基础上先算加法?
学生可以迅速地回答,没弄错顺序,先算乘法。加小括号的基础上可以实现先算加法。因为学生已有“将错就错”的解题经验,利用反应定式,学生完全可以独立列出算式“(6+□)×5=40”,再依据乘法口诀求出□=2。最后将2代入正确算式6+□×5,求出结果。
(四)充分利用言语表征以及符号表征,强化学生逻辑思维
在学习混合运算知识的过程中,学生特别容易看错运算顺序,从而导致计算失误,这就要求教师充分利用言语表征,让学生把运算的过程用言语表达出来,将具体运算转换为形式运算,体现思维的训练。
例如,在计算12+3×4时,笔者会要求学生这样说“既有乘法,又有加法,先算乘法,再算加法,先算3×4=12,再算12+12=24”。
通过这样一系列的练习,将枯燥的习题练习转变成集体的思维表达,学生不仅掌握了运算顺序,而且还训练了逻辑思维,一举多得。
总之,要上好一节高效而有趣的数学练习课,需要教师精心地钻研教材、合理地设计练习、及时地进行总结。在总结的过程中注重师生合作,在练习中要不断发挥数学的实用价值,让学生从中体会数学的思维价值,进而培养积极的数学学习兴趣。
参考文献:
[1]郭伟.突显“四性”,练习课堂也精彩——浅谈小学数学练习课的有效设计[J].教育观察,2019,8(11):107-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