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农户如何通过农业生产性服务衔接现代农业?
2020-08-21朱倍颉李朝柱芦千文
朱倍颉,李朝柱,芦千文
(1.浙江农林大学 经管学院,浙江 杭州 311300;2.浙江农林大学 暨阳学院,浙江 诸暨 311800;3.中国社会科学院 农村发展研究所,北京 100732)
一、引言
小农户为最主要农业经营主体是中国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是中国农业现代化的主要任务和难题。长期以来,理论讨论和政策实践中都把通过土地流转扩大经营规模作为小农户采用现代化农业生产方式的重要路径。1984年中央一号文件开始鼓励农地向种田能手集中,随后的政策导向一直在着力推进农业的土地规模经营,土地流转率不断提升,由1996年的2.6%提高到2016年的35.1%,超过7000万的农户部分或者全部流出了土地[1],形成了一批农业生产经营规模户。据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农业生产规模经营户达到了398万户。与小农户相比,规模户对接市场的主动性高,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更强,日益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中坚力量。然而,我国小规模农业生产格局仍然没有发生根本改变,65%左右的农村承包地仍然是家庭承包经营,1.6亿左右的农户并没有流转土地,并且短期内很难做到让大量的农民退出农业,实现土地流转型规模经营[2]。与我国农业生产特征相似的日本,近50年来通过推动土地流转,促进农地的规模经营,却仍然没有摆脱小农生产格局[3]。从小农生产转向规模经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据统计,截止2016年底,我国仍有2.6亿农户土地经营面积在50亩以下,户均耕地约5亩[4],小农户仍将是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如何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将是未来很长一个时期加快农业现代化的主要任务和攻坚难题。
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关键是要把现代农业的经营理念和生产要素导入小农户的农业生产过程。[5]要使小农户在经营理念上成为现代农业生产的经营者,在要素使用上实现生产方式的现代化。经营理念的现代化和生产方式的现代化,可以同时进行,也可以分立并行、相互促进。[6]前者主要是通过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让小农户成长为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参与到现代农业生产经营链条中;后者主要是通过接受服务组织提供的专业化、规模化服务,实现“服务规模经济”[7],借助服务把现代生产要素导入小农户农业生产过程,实现农业生产方式的现代化。对于前者而言,小农户扩大规模的成长过程,也需要农业生产性服务提供支撑。因此,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是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的重要途径,也是重要推动力。2019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健全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那怎样通过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呢?要正确掌握农户的行为逻辑,按照农户的行为响应,诱导农户衔接现代农业。[8]所以,需要首先了解小农户和小农户成长过程中对农业生产性服务的需求及其影响因素。
目前,不少学者围绕农户农业生产性服务需求进行了大量研究。总体上看,产中环节仍然是农户农业生产性服务需求较为强烈的一环,目前正逐渐呈现出从产中服务向产前、产后延伸拓展的趋势。[9]不同类型农户在需求上表现出差异。农场类农户对农业生产性服务需求最强、以农为辅的普通农户需求最弱[10]。种植大户除了对生产环节生产性服务需求较为迫切以外,还对农机配套服务、农资与粮食储存服务需求较高[11] [12]。不同类型的生产组织在产前和产后环节对农业生产性服务的需求基本相同,但在产中环节的差异性较大[13]。农村中小企业对政府提供生产性服务需求最为强烈的是优惠政策和法律法规支持服务、金融支持服务,对市场化生产性服务的需求最强的是融资服务、科技服务和信息服务[14]。在农业生产性服务需求的影响因素方面,学者主要从户主特征[15]、家庭特征[16]以及经营特征[17]等方面进行了分析。
已有研究取得了丰富的成果,但同时也存在进一步拓展的空间。已有成果对农户农业生产性服务需求进行分析时,较多地从需求意愿的角度进行分析,而对需求行为研究不够深入,行为的发生是意愿的具体表现和转化,指向性更加明确。此外,多数研究没有考虑规模户和小农户需求行为之间的差异,重点分析了新型经营主体的农业生产性服务需求。基于规模户和小农户的视角,分析其农业生产性服务需求行为,这样的研究较为缺乏。鉴于此,本研究利用我国粮食主产区河北、河南的农户调查数据,对规模户和小农户农业生产性服务需求行为及影响因素进行分析,以期为通过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提供思路。
二、数据来源及样本描述
(一)数据来源
2016年7—8月,课题组对河北、河南两省的粮食种植户进行了入户问卷调查。调查采取分层抽样与随机抽样相结合的方法。首先,在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种植作物的基础上选取粮食主产省河北、河南作为样本省;其次,每个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随机抽取4~5个样本县。在每个样本县按照粮食种植面积的大小分层抽样选择2个样本乡镇;再次,每个乡镇随机选择2个样本村,每个村抽取3~4个规模户、16~17个小农户进行样本调查(1)参考和借鉴学者的相关研究,结合调研地区的实际,本研究将土地经营规模为所在县户均土地经营规模5倍以上的农户视为规模户,将土地经营规模为当地户均土地经营规模5倍以下的农户视为小农户。本次共调查粮食种植户720户,经过数据清理,剔除重要信息缺失的样本,得到有效样本农户712户,其中河北省344户,河南省368户。712户粮食种植中,小农户587户,规模户125户。。
(二)规模户和小农户样本特征分析
本研究从户主特征、家庭生产经营特征、家庭特征、组织特征以及其他特征等方面对规模户和小农户样本特征进行分析。从表1中可以看到,规模户和小农户的户主年龄集中在40~60岁之间,其中规模户的数量为90户,占比72%,小农户的数量为382户,占比65.07%。规模户和小农户户主的受教育程度半数以上在初中水平,其中规模户有70户,占比56%;小农户有310户,占比52.81%。规模户和小农户户主的性别均以男性为主,其中规模户男性户主的数量为103个,占比82.4%,小农户男性户主的数量为436个,占比74.28%。土地面积为20~50亩规模户数量较多,有86户,占比68.8%,而土地面积小于5亩小农户数量较多,有308户,占比52.47%。有88户规模户土地块数在1~5块之间,占比70.40%,408户小农户土地块数在1~3块之间,占比为69.51%。农业劳动力人数为1~2人的规模户和小农户数量较多,数量分别为73户和365户,占比分别为58.4%和62.18%。规模户中没有外出务工的数量较多,有73户,占比58.4%,而小农户中外出务工人数为1~2人的较多,有324户,占比55.19%。规模户中有96户农业收入占比超过60%,占比76.8%,而小农户中农业收入占比低于40%的数量较多,有371户,占比63.20%。规模户受过农业生产培训的人数占比较高,达到45.60%,而小农户中仅有14.65%受过农业生产培训。规模户中有86户加入了合作社,占比68.80%,而仅有49户小农户加入了合作社,占比8.35%。规模户和小农户对农业补贴的满意度均较高,农业满意度的评分为4~5分的比例分别为50.40%和47.02%。
表1 规模户、小农户的样本特征描述
表1(续)
(三)规模户和小农户农业生产性服务使用情况
农业生产性服务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研究在参考龚道广(2000)[18]对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划分,刘强等(2006)[19]对水稻生产性服务分类的基础上,考虑到粮食生产经营的特点,将农户生产性服务需求分为产前、产中和产后3个环节,共5大类,其中产前环节为金融保险服务、产中环节为技术服务和机械服务、产后环节为加工销售服务和信息服务。并以农户是否使用该项服务来进行量化分析,若农户使用了该项服务,则取值为1,若农户没有使用该项服务则取值为0。农户使用生产性服务表明生产性服务可得,且农户有需求。
从表2可以看出,规模户农业生产性服务使用程度均高于小农户。分环节来看,规模户和小农户产中环节使用程度较高,平均值分别为0.560和0.434,明显的高于产前和产后环节。充分反映出我国粮食生产产中环节发展水平较高,突显了农技服务和农机服务在农业生产中的重要作用。产后环节使用程度较低,平均值分别为0.296和0.103,一方面反映了当前产后环节农业生产性服务总体上供给不足,加工销售以及信息服务等产后环节发展相对薄弱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对产后农业生产性服务使用的示范引导不够,农户潜在需求尚未完全开发。分项目来看,规模户和小农户农业机械服务程度最高,均超过了60%。调查中发现,50%以上的规模户家庭都有农业生产机械,但主要以小型价值较低的农业生产机械为主,而对大型拖拉机、收割机自购的较少。而目前小农户对于农业机械服务的需求基本能够被满足。模户和小农户中,农业信息服务和加工销售服务使用程度最低,反映出目前农业信息服务和加工销售服务市场发展较为滞后。
表2 农业生产性服务使用基本情况
三、农业生产性服务需求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一)模型构建
本研究将农业生产性服务划分为金融保险服务、农业技术服务、农业机械服务、加工销售服务以及农业信息服务,并分别以农户是否使用了以上5种服务为被解释变量,分别分析影响规模户和小农户农业生产性服务行为的因素及差异,由于被解释变量均为二元离散选择变量,因此选择Probit回归模型,具体的回归方程如下:
P(y=1|x)=Φ(x′β)=α+βX+μ
(1)
(1)式中P(y=1|x)为农户使用某项农业生产性服务的概率;Φ(·)为标准正态分布的累计分布函数;X表示影响农户生产性服务使用的因素,包括户主特征变量、家庭经营特征变量、家庭特征变量、组织特征变量及其他特征变量。α、β为待估参数。μ表示误差项。
(二)变量定义及描述性说明
从户主特征来看,规模户和小农户的户主均以男性为主,且规模户户主年龄小于小农户,受教育程度高于小农户;从家庭经营特征来看,规模户的粮食种植面积平均值为61.04亩,土地块数为5.69块,而小农户的粮食种植面积的平均值仅为6.09亩,土地块数为3.32块;从家庭特征来看,规模户的农业劳动力人数和农业收入占比较高,分别为2.69人和77.7%,明显高于小农户,而外出务工人数则明显少于小农户;从组织特征来看,规模户受过农业生产培训和参加合作社的比例远高于小农户,分别为小农户的6.67倍和3.76倍;从其他特征来看,规模户和小农户对农业补贴的满意度均较高。
表3 主要变量描述性分析
(三)实证结果与分析
本研究使用最大似然法对上式进行回归。为了消除异方差问题,使用异方差稳健标准误进行了纠正。为更加直观反映模型中解释变量对被解释变量的影响,本研究报告了各变量的边际效应。
1.金融保险服务需求行为的影响因素分析
从表4中可以看到,在规模户和小农户模型中,是否受过农业生产培训、是否参加合作社对农户金融保险服务需求行为均产生了显著的正向影响。这说明农业生产培训和合作社是农户了解金融保险信息的有效途径,参加过培训和合作社的社员更容易接触和了解金融保险方面的信息,对农业金融保险的重要性认识更深入,因此对农业金融保险服务的使用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从边际效应来看,相比没有受过农业生产培训、没有参加合作社的农户,受过农业生产培训和参加合作社的规模户使用金融保险服务的概率分别增加了17.5%和27.9%,受过农业生产培训和参加合作社的小农户使用金融保险服务的概率分别增加了9.3%和10.5%。
表4 金融保险服务需求行为的影响因素估计结果
在规模户模型中,户主年龄、土地块数、农业劳动力人数对金融保险服务的使用有显著负向影响。说明户主年龄越大、土地细碎化程度越高以及农业劳动力人数越多的家庭对金融保险服务的需求越低。受教育程度、土地面积对金融保险服务的使用有显著正向影响。户主受教育程度越高,其视野可能也越开阔,更容易接触与了解新的信息,对金融保险重要性的认知程度也更高。土地经营规模越大,反映出他们需要更多的生产性资金投入到农业生产中,对资金需求就会越大,需要获得信贷支持以保障正常农业生产,同时也需要通过购买保险来防范经营性风险。在小农户模型中,户主性别对金融服务需求有显著的正影响。说明男性户主对金融保险知识了解较多,对金融保险服务的重要性认识更强,因此会倾向于选择金融保险服务。
2.农业技术服务需求行为的影响因素分析
从表5中可以看到,在规模户和小农户模型中,土地面积和是否受过农业生产培训对农业技术服务需求行为产生了显著的正向影响。地区虚拟变量对农业技术服务需求行为产生了显著的负向影响。土地是农业生产的必备要素,土地规模的大小直接决定着农户农业生产方式的选择,土地规模越大,农户越愿意使用农业技术方面的服务,进而形成规模经济。参加农业生产培训有助于农户加深对农业技术服务重要性的认识,对于其使用农业技术服务有显著的促进作用。相比没有受过农业生产培训的规模户和小农户来说,受过农业生产培训的规模户和小农户使用农业技术服务的概率分别增加了12.3%和15.7%。同河南农户相比,河北规模户使用农业技术服务的概率比河南低13.4%,河北小农户使用农业技术服务的概率比河南低13.4%。
表5 农业技术服务需求行为影响因素估计结果
在规模户模型中,土地块数对农业技术服务使用有显著的负影响,是否加入合作社对农业技术服务使用有显著的正影响。说明土地细碎化程度越低,加入合作社的农户使用农业技术服务的概率更高。在小农户模型中,户主性别通过10%显著性水平检验,边际效应为正值,说明男性户主对农业技术服务的使用有显著正向影响。
3.农业机械服务需求行为的影响因素分析
从表6中可以看到,在规模户和小农户模型中,土地面积、农业收入占比和是否加入合作社对农业机械服务需求行为产生了显著的正向影响。土地块数对农业机械服务需求行为产生了显著的负向影响。土地面积越大,农户越需要使用农业机械服务来弥补劳动力的短缺;农户的农业收入占比,一方面反映出家庭对农业收入的依赖程度,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农户对农业机械服务的支付能力,农业收入占比越高,愿意花费在农业机械服务上的资金就越多,因此对农业机械服务需求就越高;是否加入合作社有助于农户更加便利地获得农业机械化服务,因此对于其使用农业机械服务有显著的促进作用。相比没有加入合作社的规模户和小农户来说,参加合作社的规模户和小农户使用农业机械服务的概率分别增加了18.1%和19%;土地块数对农业机械服务使用有显著的抑制作用,说明土地细碎化不利于农业机械服务的使用,一方面土地细碎化加大了机械使用的难度,特别是耕地、收割环节的大中型机械,需要较宽阔和平整的土地进行作业。另一方面,土地细碎化会增加机械使用费用。土地规模越大,使用机械的单位成本越低,如果在细碎化土地上作业,由于土地的限制会影响农业机械使用的效率,进而增加作业成本。
表6 农业机械服务需求行为影响因素估计结果
在规模户模型中,户主性别对农业机械服务的使用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在小农户模型中,农业补贴满意度对农业机械服务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说明农户对农业补贴满意度越高,使用农业机械服务的可能性就越高。地区虚拟变量显著为负,说明同河北相比,河南的小农户采使用农业机械服务的概率更高。
表6(续)
4.加工销售服务需求行为的影响因素分析
从表7中可以看到,在规模户和小农户模型中,土地面积、是否受过农业生产培训和是否加入合作社对农户加工销售服务需求行为产生了显著的正向影响。土地面积越大,农户的粮食产量可能越高,因此,农户越可能需要通过加工销售服务,以顺利地完成粮食的销售和附加价值的提升;受过农业生产培训和参加合作社农户更容易意识到加工销售服务的重要性。相比没有受过农业生产培训、没有参加合作社的农户,受过农业生产培训和参加合作社的规模户使用加工销售服务的概率分别增加了24%和12.6%,受过农业生产培训和参加合作社的小农户使用加工销售服务的概率分别增加了4.8%和6.5%。
表7 加工销售服务需求行为影响因素估计结果
在规模户模型中,外出务工人数对加工销售服务有显著负向影响,说明外出务工人数越多的家庭使用加工销售服务的可能性更低;在小农户模型中,受教育程度对农业加工销售服务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说明户主受教育程度越高,越可能使用加工销售服务。
5.农业信息服务需求行为的影响因素分析
从表8中可以看到,在规模户和小农户模型中,土地面积、是否受过农业生产培训、是否参加合作社以及农业补贴满意度对农业信息服务需求行为均产生了显著的正向影响。土地规模越大,农户更愿意使用农业信息方面的服务,进而获得更高的收益;农业信息服务的信息来源包括农民参加农业生产培训或合作社,相比没有受过农业生产培训、没有参加合作社的农户,受过农业生产培训和参加合作社的规模户使用农业信息服务的概率分别增加了23%和19.7%,受过农业生产培训和参加合作社的小农户使用农业信息的概率分别增加了10.1%和6.9%;国家的种粮补贴在一定程度能缓解农户的资金压力,农户对种粮补贴的满意度越高越会激发农户对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农业补贴满意度越高,农户选择农业信息服务的可能性越大。
表8 农业信息服务需求行为影响因素估计结果
在规模户模型中,户主年龄、农业劳动力人数、地区虚拟变量对农业信息服务使用均产生了显著的负向影响。说明,户主年龄越大、农业劳动力人数越多的家庭使用农业信息服务的可能性更低;在小农户模型中,外出务工人数对农业信息服务的使用有显著正向影响。
四、结论与启示
本研究基于对河北、河南的712户农户抽样调查数据,运用描述性统计分别从产前、产中、产后三个环节,分析了现阶段规模户和小农户农业生产性服务需求基本情况,并使用Probit模型实证分析了规模户和小农户生产性服务需求行为的影响因素。主要研究发现如下:(1)规模户的农业生产性服务使用程度均显著高于小农户,规模户和小农户产中环节的农业生产性服务使用程度较高,而产后环节的农业生产性服务使用程度最低。(2)从金融保险服务需求来看,受过农业生产培训、参加合作社的规模户和小农户使用金融保险服务概率更高;从农业技术服务来看,土地面积对规模户和小农户使用农业技术服务均产生了显著的正影响;从农业机械服务来看,土地面积面积越大、农业收入占比越高和加入合作社的规模户和小农户对农业机械服务需求行为产生了显著的正向影响,而土地块数产生了显著的负向影响;从加工销售服务来看,土地面积越大、受过农业生产培训和加入合作社的规模户和小农户使用加工销售服务的可能性更高;从农业信息服务来看,土地面积、是否受过农业生产培训、是否参加合作社以及农业补贴满意度对规模户和小农户农业信息服务的使用均产生了显著的正向影响。
基于以上研究发现,要发挥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促进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的作用,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不能忽视小农户扩大经营规模的成长路径,要继续促进农业适度连片规模经营,加大对土地流转和土地整理的支持力度,引导部分农户有序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为规模经营户成长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造更多空间。这一过程中,注意发挥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对小农户规模扩大的支撑和推动作用。二是在产中环节通过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引导不愿意流转土地的农户,通过农业外部服务的规模经济替代土地的规模经营,同时加强产前、产后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向产前、产后等薄弱环节延伸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整体发展水平。三是要为小农户购买农业生产性服务制定针对性、便利性的政策,降低现代农业生产要素导入小农户农业生产过程的成本。这里要尤为注重加强针对小农户的农业生产经营和技能培训,提高小农户配置现代农业生产要素的能力和成长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能力;注重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提高农民合作社质量,帮助农户获得产前、产后的农业生产性服务。实践中,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提高农户组织化程度的有效组织形式,也有利于小农户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分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增值效益[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