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强化国企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几点思考
2020-08-17姜轶婕
[摘 要]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要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目前,国企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还存在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等问题。文章结合新形势下全面深化从严治党的需要,聚焦实现“从严治党”和“从严治企”的有机结合,论述强化国企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需把握的几个重点。
[关键词]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国企
中图分类号:D267 文献标识码:A
国有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中占据支配地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也是国家稳定、社会安定的关键支撑。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仅仅关系到打通国企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也是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强化国企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必要性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对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重要战略部署,提出要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决定不仅为“三项改革”指明了前进的方向,也为新时期国企党风廉政建设规划了宏伟蓝图。
十八大以来,“两个维护”的旗帜被高高举起,对于国企来说,全面从严治党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当下,面对中美贸易战与新冠疫情造成的两面夹击之势,国内实体经济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国企的生存与发展也面临的极大挑战。
党风廉政建设是国家治理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对于国企来说这是企业治理中必不可少的部分。任何企业战略的落地与实施都需要基层的严格执行,通过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在基层的具体工作当中落实落细,构建国企从严治党与从严治企的“稳定结合”,国企才能力保在大战大考面前,事业方向不偏,发展动力充足,在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方面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二、强化国企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需把握的四个方面
(一)抓体系建设,织密党风廉政责任体系
根据现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是指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行政)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的责任。以此对应,国企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级“一把手”是国企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提了明确要求,但在具体落实方面也给了国企一定的操作空间。新形势下“严”这个关键词被反复提出,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而言,意味着需要更加关注责任的落实是否到位,也意味着对于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或者存在偏差的,必将进行严肃问责。笔者认为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首先要在体制机制上下功夫,要将国企内部的基层组织纳入责任体系中。只有将党风廉政责任落实到班组、压到个人,才能切实发挥基层一线的主动性。具体责任体系结构为:将国企党委班子与行政班子建成坚强有力的“指挥棒”;纪委为主与其他监督合规部门建成协同有力的大监督“同心圆”,实现监督责任精准覆盖、及时到位;充分发挥各部门上传下达作用,真正在基层工作中“唱主角”,成为基层的坚强战斗堡垒;将各科室、班组建设成为落实企业党风廉政责任的基础单元。
(二)抓过程督办,持续强化日常考核机制
前提是要让基层知道任务是什么、该怎么干。应当建立层层责任制,促班子和基层双线发力[1]。进一步明确党委班子成员管好各自分管领域应当完成的党风廉政建设具体任务,在此基础上用好月报机制,切实管住“火车头”。其次,制定各部门党风廉政任务清单,基于各部门承担的“主体责任”内容组织签订责任书,进一步强化基层干部“一岗双责”意识,落实好“抓一把手,一把手抓”,要求各部门负责人既抓业务、又抓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的宣贯抓常抓实,督促基层通过“三会一课”等形式及时传达、全面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国资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神,通过谈体会、写心得等形式让各部门负责人与科室主管、班组长等人员进一步重视抓好责任落实。同时,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执行情况季度验收机制,建立固定的验收表单,要求各部门做好党风廉政工作进展自查的同时,组成专门督查组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督促,把责任督促到位。持续在建立动态化周期和责任制考核机制上下功夫,采取季度动态考核排名、半年督查通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考核,打破“年末算总账”的惯例,对于各部门给予动态考核扣分,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加分鼓励,将工作抓在平时。
(三)抓监督保障,加大基层主体责任监督力度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首次提出了“监督保执行促发展”,因此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必须要将监督挺在前面,把监督融入治理,把监督扎进基层。首先要坚持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工作挺在前面,将基层贯彻落实中央相关部署学习贯彻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精神要求等情况纳入监督“必选动作”,加强对基层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以及基层落实党委重大决策的监督。要在进一步强化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定点监督机制上下功夫,构建全覆盖的监督网络,精准推进定点监督,随时掌握、分析、解决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于存在偏差的部门与班组及时发出监督提示。运用好联席会、专题会等机制,发挥各职能条线的自我监督作用,确保各业务条线党风廉政工作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强化基层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通过建设基层监督岗队伍,做实基层监督岗关于部门决策监督和上级组织调研的参与权,尤其是涉及内部绩效考核、基层选举、评优评奖等方面,有效发挥基层监督岗作用,督促基层决策做到流程透明、程序合规。需要强调的是,针对监督发现问题应当精准靈活运用“四种形态”,发挥问责震慑作用,以强问责督促基层主体责任落实。
(四)抓个体自律,一体推进廉政与合规教育
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最终还是要落到个体,个体的自律自觉是党风廉政实效的体现,也是“三不”机制中不想腐的最终目标。在对外合作中,合规建设的重要性越来越高,企业的生产经营越来越要求合规合法,国企也不例外。合规的“规”,是企业经营和治理规范的总和,包括法律、法规,市场公约、行业守则,企业内部行为守则,也包含了诚实廉正和公平交易的行为准则[2]。开展合规教育,是规范员工个体行为的基础步骤,可以说合规教育与廉政教育地位同样重要,是“从严育人”的关键所在。需要齐头并进抓好纪律提醒,抓好法规制度宣贯,进一步强化“以案释法”“以案释纪”,将底线与准则无形地嵌入员工日常行为规范中,潜移默化中使得员工形成遵纪守法自觉。同时,聚焦廉政与合规这两个话题,督促基层开展经常性谈话提醒,加大对科室负责人、班组长的谈话关心,督促其将廉政与合规教育纳入日常工作提醒中,从而使得每一位基层员工进一步增强对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认同感、成就感,实现从硬性约束到思想自觉的递进过程,彰显从严治党是为形成自觉而不是惩戒的初衷,打造一支“诚实守信 遵章守纪 廉洁自律”的高素质国企员工队伍。
三、结语
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建体系、压责任、强监督、抓教育等一系列积极举措调动企业全员参与,是实现国企融合推进“从严治党”和“从严治企”的重要举措。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不懈探索与创新实践,将持续助力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环境中站稳脚跟,为国企实现发展目标、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参考文献:
[1]李东明,徐子臣.新形势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战略思考[J].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16(04):3-8.
[2]杨立新.企业合规与企业责任[J].新产经,2019(4):30-32.
★作者简介:姜轶婕,1989年生,女,汉族,江苏海门,经济师,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纪检监察、企业治理、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