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论犹太人问题》中人的解放思想探析
2020-08-17高书萍
高书萍
1844年,马克思在《德法年鉴》上发表了《论犹太人问题》一文,文中他对青年黑格尔派代表人物鲍威尔关于犹太人解放问题的观点进行了全面的批判,批驳了鲍威尔把犹太人的解放问题归结为纯粹的宗教解放问题的看法,进而提出了他自己关于政治解放及人的解放两者之间关系的观点。起着承上启下作用的《论犹太人问题》可以说是马克思思想转折的标志性文本之一,文中隐含着马克思后期思想的发展趋向,所形成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思想贯彻到了他后期写作的包括《德意志意识形态》和《资本论》等在内的诸多著作之中。关于政治解放及人的解放问题是《论犹太人问题》中提出的核心的思想,文中借犹太人解放问题为话题,阐明了人的解放这一中心问题。
一、马克思对鲍威尔的批判
在鲍威尔所写的《犹太人问题》和《现代犹太人和基督徒获得自由的能力》两篇文章中,可以集中体现他关于犹太人问题的观点论述:在鲍威尔看来,一方面,欧洲国家尤其是普鲁士王国,应该采取宽容的态度看待宗教问题,客观公平的对待犹太人,应该摆脱对于犹太教和犹太人的偏见;而另一方面,要想解放,犹太人就必须废除他们所信奉的宗教,摆脱压迫和束缚,并且打破犹太人自身的闭塞性,才能以开放的心态融入到现实社会中去。鲍威尔一方面在论述犹太人的问题,另一方面也提出了宗教解放和政治解放的问题,但是却并没有很好的揭示它们之间真正的关系,而是把宗教解放和政治解放看作是相同的问题,认为只要解决和实现了政治解放也就相当于实现了人的解放,据此也就理所当然的,把犹太人解放问题归结为了纯粹的宗教问题。
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一文中对鲍威尔的观点进行了一一的驳斥。马克思认为,鲍威尔理论错误的根源在于,把犹太人解放问题简单的归结为宗教问题,所以马克思并不赞同鲍威尔所说的,当犹太人放弃了他们所信奉的犹太教时,他们就可以得到解放的观点;相反,在马克思他看来,只有实现了人的真正解放,才可能实现宗教的完全废除。除此之外,马克思还认为,鲍威尔在看待犹太人问题上是用片面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就是鲍威尔把犹太人问题简单的看作是宗教的问题,而没有看清其犹太人问题背后的本质到底是什么,第二,就是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中所说的,鲍威尔“只是探讨谁应当是解放者?谁应当得到解放?这无论如何是不够的。批判还应做到第三点。它必须提出问题:这里指的哪一类解放?人所要求的解放的本质要有哪些条件?”[1],而并没有意识到第三点,也就没有意识到应该对政治解放本身进行反思,所以他对政治解放这个概念的理解是抽象的,也就导致了他片面的认为实现了政治解放就是实现了人的解放,而忽视了解放的本质内涵。[2]为了批判鲍威尔的这种错误思想和真正的解决犹太人问题,马克思从宗教解放开始,展开了他对于实现人的真正解放观点的论述。
二、宗教解放与人的解放
马克思打破了青年黑格尔派的哲学传统和鲍威尔的神学观点,在宗教解放问题上,他极力要把宗教从天上拉回人间,他从犹太人的世俗生活入手,认为宗教问题的本质还应该归结于世俗生活,据此形成了与鲍威尔神学观点相驳的世俗观点。马克思接着进一步分析了宗教的起源及其得以发展的社会根源,表述了人是现实的存在,是存在于世俗生活之中实践着的人,而不是游离于世界之外的抽象存在物,宗教的产生也正是由于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所导致,人的自我异化的最高表现就是宗教;至于宗教得以发展的社会根源,马克思则认为,是社会存在和国家,为宗教的发展提供了适宜的场所。
所以要解决人的解放问题,就必须回归到人日常的世俗生活之中去,而不是到宗教的意识世界去找寻答案,只有回归到世俗生活之中才可能找到想要的答案。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由于存在着不劳动者可以得到报酬,而劳动者却不能得到相应的回报,诸如此类异化现象的存在,让人们对现实生活失去希望但却又无能为力,由此只能去找寻一个万能的上帝,把此岸世界无能为力的事情寄托于彼岸的世界,希望能在彼岸的世界里找寻到光明和幸福生活。所以,鲍威尔关于宗教解放和人的解放的途径是行不通的,企图在意识世界寻找现实世界问题的答案是不可取的,其论断也必然会是因缺乏现实依据而被彻底推翻。
在《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论述道,犹太人实现宗教解放的真正内涵应该是犹太人从他们固有的“犹太精神”中解放出来。他认为,只要这种利己主义的“犹太精神”存在,就不能实现真正的宗教解放,而要实现真正的宗教解放,就必须要超越这种“犹太精神”。马克思通过考察不同国家在对犹太人问题上不同的表现形式,找到了宗教解放需要世俗生活作为基础,并继续挖掘,发现“甚至在政治解放已经完成了的国家,宗教不仅存在,而且是生机勃勃的、富有生命力的存在”[3],也即宗教的废除不能依靠政治解放来实现。政治国家实现自身的解放可以通过从基督教的国家性质中解放出来而得到实现,不需要通过废除宗教去完成;而且宗教问题作为政治国家长期存在的问题,从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宗教的存在是政治解放局限性的一种表现。
三、政治解放与人的解放
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一文中阐明了政治解放的真正含义,他认为政治解放应该“是人民所排斥的那种国家制度即专制权力所依靠的旧社会的解体”[4],也就是说封建社會解体,从而给人带来的解放,但这种政治解放并不能与人的解放等同。在封建国家中,市民社会的各要素天生具有政治属性,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甚至说他们之间可以画等号,所以会出现财产归“国王”所有这样的情况就一点也不足为奇了,这样也就没有了严格意义上的私人财产的存在。实现政治解放就可以使封建社会解体,让市民社会从政治国家中分离出来,消除这种“国王”占据一切的社会现象,消除市民社会的政治性质,使之回归到个体意义。
但是与此同时,马克思也对政治解放固有的局限性进行了批判。政治解放最为明显的一个局限性,就在于市民社会中的异化,政治解放促使市民社会从政治国家中分离出来,但也使在市民社会中的人,不仅将自己而且也将别人视为了工具,产生出了异化。马克思认为,政治国家中的人所追求的是一种平等自由的“类生活”,而市民社会中的人所追求的是一种以个人利益为主的“利己生活”,在这种社会中,人变成了单个的自我,人为自己谋取利益,而把别人当做工具,同时也把自己降为了工具,使得人在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两个领域,在利己的人和共同的人两个身份之间苦苦挣扎。
马克思与鲍威尔在政治解放问题上的分歧点在于,鲍威尔认为实现了政治解放就是实现了人的解放,二者之间是等同的,但却未在自己的的文章中明确表述过政治解放与人的解放之间的关系。而马克思则认为,政治解放与人的解放二者之间不能划等号。鲍威尔始终是以宗教为出发点来论述的,他认为基督教国家只要成为一个政治国家,摆脱宗教,就能够使得宗教彻底被废除,使人不再受宗教的束缚,消除犹太人身上所带有的利己的本质,基督教不再影响它的信徒,这样就能达到犹太人以及所有人的解放。马克思明确指出,鲍威尔并没有对政治国家进行批判,也没有看到政治解放有其局限性;而马克思关于政治解放的思想,是以宗教批判为基础,上升到对市民社会和政治解放的批判,从而揭示出政治国家存在的根本缺陷和诟病。使得马克思最终得出了一个科学的论断,即他认为政治解放不能等同于人的解放,政治解放只是实现人的解放过程的一个形式和环节。
四、人的解放及其实现途径
马克思认为,人的解放就是指,要消除那些使人异化的社会政治力量,从而使人意识到社会性是人自己的本质属性,人的解放实质在于“使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回归于人自身”[5]。人要实现真正的解放,就必须从政治的领域过渡到市民社会的领域中去,改变人在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中的两面性,挣脱市民社会对人自身的束缚,消除政治解放所带来的人的异化现象,实现市民社会利己的人和政治国家共同的人向真正的人的复归。
根据马克思的看法,人的解放的途径总的来说就是要消灭私有制,扬弃异化,具体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实现,一方面是个人,另一方面是社会。就个人方面而言,要实现人自身的解放,就要消除自己对宗教的盲目信奉和崇拜,从宗教的幻想之中走出来,回到现实社会生活之中,同时也要消除人们对于政治平等的盲目推崇,要立足于现世生活,消除市民社会中存在的个人利益对人的异化。同时还需改造人的自私本性,改变人自私的行为;消除贫穷的人占大多数而富裕的人占少数的贫富分化问题,使得每个人都能得到自己应得的生存发展的物质财富,并使劳动成为人乐意去做的一种创造活动。就社会方面而言,由于个人层面上造成的人权泛化和贫富分化的问题,使得阶级在市民社会中得以产生出来,也产生出了社会等级和社会地位的不同,成为了阻碍人获得自由和解放的外在力量。[6]所以,要实现人的解放,就要看到人们对于现实生活的欲求,看到人们对物质材料的需求,使得人们不必要为了维持生命去获取物质资料去,而是能够自觉自愿的参与到社会劳动之中,解决人与自身,与类之间的异化。马克思始终以人为基础来论述人的解放问题,以人的问题为思考的切入点,把人权的实现作为目的,提出了高于宗教解放的“人类解放”,阐明了“人类解放”的真正含义及其实现的途径。
五、人的解放思想的启示
在马克思看来,要实现人的解放,就要摆脱宗教对人的束缚,使人回到现世生活中去;同时还要摆脱对于政治国家公平性的盲目追求,改变人自私的本质,克服利己主义,从而消除人在市民社会中的异化现象,使得人能回到其自身,回归其社会性这一人的本质属性,最终实现人的解放。马克思强调,政治解放并不能等同于人的解放,政治解放只是实现人的解放过程的必要步骤和环节。
马克思的人的解放的思想,始终站在人的立场来论述解放问题,体现了马克思的人文主义关怀,这对于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在我国,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就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不仅肯定了人的主体地位及其价值,而且肯定了人在社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和地位,体现了社会发展对人民群众的尊重和依靠。在这一点上,马克思的思想与以马克思主义为理论指导的我国完全契合,这些思想的契合点,在《论犹太人问题》中也都可以找到。
马克思的人的解放的思想,对我国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样也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和谐社会是指人民能够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的社会,是社会主体之间的最佳存在状态,这种状态以个人、自然和社会三者的和谐关系为基础,马克思的人的解放思想中包含着对这种个人、自然和社会的统一关系的期许。我国现代社会的发展从根本上来说是为了人的全面和自由的发展,所以从体现以人为本的核心观念出发来看,我国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要做到: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相信人民群众能够创造历史,加强人民群众自身独立人格的培养,提高理性认识能力,独立判断能力,遵纪守法的自律能力,协调关系能力,创新发展能力等等。
参考文献
[1][3][4][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人民出版社 2014年版
[2]艾四林,柯萌.“政治国家”为何不能真正实现人的解放——关于《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与鲍威尔思想分歧再探讨[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8(05)
[6]李彬彬.人的自我异化及其解放路径——《论犹太人问题》的文本学研究[J].河南理工大學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