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生态正义思想及当代启示
2020-08-14付庆
付庆
【摘要】生态正义一直以来都是人们关注和研究的重点,它不仅具有丰富的内涵,更具有丰富的外延。本文主要从“人与自然的关系”与“社会历史发展”两个角度对马克思主义哲学进行分析,从而探析其中蕴含的生态正义思想,这对新时代我国实现生态正义具有一定的启示。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哲学;生态正义;当代启示
从古希腊到近现代,从西方到东方,无数哲学家、思想家、学者都对正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和研究。然而,他们所说的正义理论还仅仅聚焦在伦理学、政治学层面,认为正义是一个伦理性、政治性的概念,未把这一概念运用于生态领域。直到近现代以来,在全球范围内爆发的严重危害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生态危机敲响了生态环境问题的警钟,促使他们开始在人与自然关系的基础上去考察各种全球性问题,这就将研究正义问题的领域扩展到了生态方面,希望从中找到一个有效的途径,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解,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当前,中国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我国在生态正义上也面临着新的问题,因此本文探寻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生态正义思想,以期为我国未来的发展提供一些启示,最终实现生态正义。
一、生态正义的内涵及类型
生态正义,顾名思义,就是关于生态领域的正义理论,是对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所做的期待,同时,生态正义一词也有外延,它不仅指自然正义,还包括了社会正义。
(一)生态正义的内涵
一般而言,狭义的生态主要是指包含人类在内的自然界诸系统之间相互影响的关系,但广义的生态不仅包含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还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对于“正义”一词,我们通常意指政治、社会层面的正义,随着生态问题的日益严重性,人们逐渐把正义的含义聚焦到生态环境层面。所以,我们可以把生态正义的概念理解为两方面,一是关于自然生态的正义,它是指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合理开发利用生态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二是不同群体、地区或国家在对待生态环境问题上,不仅拥有相同的权利,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保护生态自然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不仅要满足当前自身的发展,还要考虑未来的发展,为子孙后代造福。
(二)生态正义的类型
生态正义的类型可以分为自然正义及社会正义。
自然正义通俗是指种际生态正义,是人与自然界中其他物种之间的正义关系,长期以来,人们只关注自身的需求与利益,把自然界的其他生命存在物当作为自身的生存发展而服务的,用来满足他们无休止的需求,所以人类就不顾生态平衡,大肆攫取开采资源,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自然生态正义主张人类与自然环境相互协调、包容,人类在向大自然索取的过程中应克服盲目的心态,坚持可持续发展,这样才能实现共生共荣。
社会正义也可以说是人际生态正义,可以分为代内生态正义和代际生态正义两种类型。代内生态正义就是指同处一个时代的不同民族、不同地域的民众、群体、性别之间的生态正义。特别是发达国家和地区不应只享受生态利益,而不履行相应的生态义务。代际生态正义主要是指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的生态正义,当代人在满足自身生存和发展需要的时侯,要考虑后代人的生存发展,所以主张当代人在谋取自身生存与发展的同时,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后代人提供可以生存发展的良好环境和可续资源。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中蕴含的生态正义思想
20世纪80年代,人们开始意识到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对生态正义理论的相关研究数不胜数,马克思、恩格斯虽没有明确提出“生态正义”这一概念,但其理论体系始终贯穿着生态正义的思想,这有待于我们进一步挖掘,从中获得解决当今时代生态正义问题的世界观、方法论指导。
(一)从“人与自然的关系”角度分析马克思主义哲学中蕴含的生态正义思想
马克思指出,在实践中,人的普遍性正是表现为这样的普遍性,它把整个自然界首先作为人的直接的生活资料,其次作为人的生命活动的对象(材料)和工具——变成人的无机的身体。即一方面表明人靠自然界生活,另一方面也表明自然界也是人的活动对象,而这些都离不开实践。通过实践活动,物质世界有了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区分,人类社会是自然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且伴随着人类的产生而出现。所以说自然界是人类社会形成的前提,是人类社会产生的自然物质基础。
人类社会虽然是从自然界中分化出来的,但并不意味着已经完全脱离了自然界,而是另一种形式的延续,人类社会仍然依赖于自然界。因为构成人类社会基础的人,虽然属于社会存在物,但是作为自然存在物的属性仍然没有变。一方面,人的生命形态是物质的血肉之躯,属于物质自然界的一部分;另一方面,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必须向自然界获取。总之,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必须依赖自然界。
自然界虽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但自然界的天然状态并不能完全适合人的生存和发展,需要通过实践来满足人类自身的需要,这就要求人类进行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实践是人所独有的活动,人必须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才能从自然界中获得自身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物质生活资料与生产资料。但同时应认识到,自然界具有客观实在性,并先于人类的存在,它不依赖于人的意志而改变,所以人类对自然界的改造和利用要符合客观规律性,不能肆意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要保持与自然的统一和谐。
综上,自然界与人类社会两者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人在对自然界的实践活动中创造了人类社会,而人类社会的存在与发展又反过来影响制约着自然界,不断改变着自然界。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生态正义思想,是通过体现人与自然的关系,认识到人类社会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依赖于自然界才能生存,而人类为了自身更好地发展,将会对自然界进行改造,但这种改造不能任意妄为,需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要求人们在劳动实践中必须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同自然和解,合理調节人与自然的物质转换。如果人类不保持自身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不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将会危机自身的生存和发展。
(二)从“社会历史发展”角度分析马克思主义哲学中蕴含的生态正义思想
实践是人类社会的基础,一切社会现象只有在社会实践中才能找到最后的根源,才能得到最终的科学证明。马克思认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实践的,表现为实践是社会关系形成的基础,首先就是指物质生产实践。在物质生产实践过程中,人要实现自身的活动调整和控制自身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不仅要和自然界发生联系,人与人之间也不可避免地发生一定的关系。所以社会实践中不仅包含着人与自然的关系,还包含着人与人之间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
从社会历史观意义上,马克思从物质生产实践出发,认为特定的社会关系决定着人对自然正义与否,他把生态正义的实质归结于蕴含着人与自然关系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正义,使得生态正义成为一个包含自然正义与社会正义的总的概念。
在马克思看来,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出现分工,资本主义得以产生。自然界不再仅仅是为了满足人类基本的生存需要,而是资本无休止地追逐利益最大化来实现自我增值的一种方式与手段。资本家的自私、贪婪、不正义性使得他们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而不顾人与自然的生态平衡,肆意地向自然界开采攫取自然资源,以获得更多的物质生产资料,这样对自然资源的不合理利用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最终导致对自然界的永久性毁灭。资本家为了追寻更多的利益,不仅会加大对自然资源的攫取力度,还会为了获取更多的剩余价值,进一步加强对劳动者的剥削程度。资本家对劳动者的“活劳动”进行无偿占有,而作为劳动者只能获取微薄的收入来补贴家用,劳动者没有获得与自身劳动力同等价值的劳动产品,这就造成分配不公,属于社会非正义。
随着资本积累的增多,资本家为了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寻求商品的销售市场,就把目标转向国外,不断加大对国外地区自然资源的开采,而且这种压榨程度比对本国或本地区的压榨程度更强,破坏程度更大。有些国内的资本家为了获取利益而不愿承担生态环境破坏的后果,把责任转移到国外,这造成了国际生态的非正义,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关系进一步遭到破坏。
马克思主张只有通过无产阶级社会革命的方式并且以实现共产主义为目标,非正义问题才能解决,到那个时候,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将会消失,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们不再因为要追逐更多利益而盲目攫取自然资源、转嫁生态责任,占取剩余价值导致生态非正义的现象将不再有。所以,要解决生态非正义的问题,就要以实现共产主义为目标,努力化解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冲突,促使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共生,人与人、国与国之间所承担生态的权益与责任达到真正平等。
三、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生态正义思想的当代启示
“生态正义的建构是保障人民群眾共享良好生态环境的利益与权利,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能否共享良好生态环境,是生态正义的价值目标。”当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包括生态在内的各方面还处于不平衡状态,同时,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美好生活既包括充裕的物质生活、富足的精神生活,还包括美丽的生活环境,所以我国各方应多措并举,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殷切期盼,实现生态正义。
(一)在国家层面上,要加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扯、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由此可见,党和国家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了突出的位置。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属于顶层设计,是我国社会实现生态正义的制度保障,把生态正义制度化有利于扫清发展障碍,把生态文明建设更好地融入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之中,有助于建成生态文明社会,进一步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二)从社会与个人层面上,要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新时代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是实现生态正义的需要,它不仅仅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也体现了人与人之间享有平等的生态权益和发展权益,所以,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要转变传统发展观,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企业要积极转变自身的发展方式,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广大人民群众应树立正确的生态自然观,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两山论”,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在日常生活中养成保护生态环境的习惯,积极履行相应的职责。社会各方应协同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永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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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广东海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