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数字化程度测度与指标体系构建
2020-08-11范合君
范合君,吴 婷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a.工商管理学院;b. 中国产业经济研究院,北京 100070)
一、问题提出
数字经济在中国迅猛发展,已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根据中国互联网协会测算,2018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达31.3万亿元人民币[1]。发展数字经济、实施数字化转型已经成为国家、地方和企事业单位的重大战略。如何全面系统评价中国数字化进程?如何测度中国数字化程度?数字化包含哪些维度?不同区域数字化有何差异?这一系列重要现实问题和理论问题需要进行研究。
目前国内外已有一些研究是关于数字化和数字经济的指标体系构建。有学者认为数字经济的测度由五个方面组成,分别是信息技术(IT)基础设施、电子商务、企业及行业结构、人口统计及劳动力特征、价格行为,在对数字经济进行测度时局限于IT产业,包括软件及服务行业、硬件行业、通信服务行业和通信设备行业四个部分[2];也有学者从信息获取与利用环境的差距、信息主体信息素养的差距、信息利用的差距三个方面来比较城乡数字化建设程度的差距[3];还有学者从支持数字化的信息和通信技术产业与数字化的影响两个方面来测度数字化[4]。综合来看,这些测度方法都不够全面,不能全面地评价中国的数字化发展程度与发展趋势,因而本文重新对中国数字化程度的测度指标进行构建。
二、文献综述
目前关于数字化的相关研究大都是关注数字化对某一个行业领域的影响,以及实体经济在数字化方面的建设水平和应用情况[5-8],而鲜有研究从多个方面来详细地测度数字化程度的衡量指标。很多关于数字化发展情况的研究是由政府机构和研究部门总结公布的,主要集中在数字经济、信息技术、生产数字化和数字化成熟度等方面。
(一)数字经济测度
腾讯研究院从数字中国、数字产业、数字文化和数字政务四个方面来测度中国的数字化发展水平,指出用云量显著推进数字化的发展,数字政务在三四线城市的发展较好[9]。互联网产业是数字化背景下最具活力和发展潜力的产业。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从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个方面来测度数字化的发展。以电子信息设备制造、电子信息设备销售和租赁、电子信息传输服务、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和物联网等新型行业代表数字产业化,以传统产业中与数字技术相融合的部分即数字技术对传统产业增加的边际贡献来代表产业数字化[10]。
(二)信息技术测度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测算信息、通信和技术( ICT)的实际投资额,中国 ICT 的总资本存量、地区资本存量,网络基础设施,硬件与软件,新兴产业及信息经济应用部分并进行加总,得到中国信息经济总体规模,认为信息技术将是平衡区域经济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转型的有力支撑[11]。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通过将各信息产业增加值进行加总,再进行测度,建议国家发展先进的信息技术产业,将数字经济发展的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12]。张三峰和魏下海(2019)对问卷选项“从不使用”“很少使用”“有时使用”“经常使用”和“一直使用”,依次赋值为1、2、3、4、5,来度量企业中信息技术的运用情况[13]。程振锋等(2017)使用调查法,利用李克特(Likert)七级量表,通过便利性、兼容性、社会性影响、使用者革新性、自我效能感、满意度、信任度、使用频度和感知性制度机制等维度来测度互联网信息技术[14]。
(三)生产数字化测度
何帆和刘红霞(2019)使用数字化转型指标作为解释变量,使用总资产收益率、净资产回报率、成本费用率、销售毛利率、总资产周转率和创新产出等指标作为被解释变量进行实证研究,认为数字经济为中国实体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了动力和技术支持[15]。数字化转型显著提升了实体企业经济效益。随着数字经济政策推进和生产数字化转型深入,转型企业发生积极变化,业绩提升效果明显。万飞等(2015)采用企业税前利润、劳动力投入和资金投入3个指标来测度互联网行业的全要素生产率变化情况[16]。王瑞等(2019)通过战略、运营技术、文化组织能力和生态圈4个维度,选择与业务战略关联性、以长期数字化战略为导向、以实现客户价值为中心、数字化研发、数字化采购、数字化制造、数字化供应链、数字化营销、文化、组织、能力、内部协作和外部适应力13个二级指标,运用相关方法来测度制造型企业的数字化发展水平[17]。
(四)数字化成熟度测度
已有的关于数字化成熟度的研究普遍是以企业为重点进行测度,如有机构从设计、生产、物流、销售、服务、资源要素、互联互通、系统集成、信息融合、新兴业态10个维度通过加权平均法来测度企业的数字化成熟度。但是,这一测度方式不够全面且不能按区域评估数字化成熟度,因而不适用于本文的研究。
三、数字化程度测度指标体系构建
(一)数字化测度理论框架
根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社会生产和再生产是由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四个环节构成的有机体系。数字经济、数字化也是社会生产和再生产在现阶段的一个过程。因此,可以从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维度去分析、刻画、测度数字化程度。具体方式为:以具有生产性质的生产数字化来代表生产,以具有社会分配属性的政府数字化来代表分配,以具有物质资料流通属性的流通数字化来代表交换,以具有消费属性的消费数字化来代表消费。具体如图1所示。
1.生产数字化(生产环节)
生产数字化是数字经济的起点,生产数字化决定了消费数字化、交换数字化和分配数字化的对象、方式和质量,是起决定作用的环节。数字化生产的主体是企业。因此,测度生产数字化就需要准确测度企业数字化的程度。
2.消费数字化(消费环节)
消费数字化是数字经济的终点,又是新一轮数字经济的起点。消费的主体是消费者。消费者能否获得数字化产品或服务?获得数字化产品或服务的途径是否便利?能够获得哪些数字化产品或服务?这些问题的答案直接表明了消费数字化的质量。因而,需要测度消费数字化的程度。
3.流通数字化(交换环节)
流通数字化是数字经济的中间环节,是连接生产数字化和消费数字化的纽带,起到交换和中介的作用。电子商务已经深刻改变了产品和服务交换和流通的方式。因此,需要使用流通数字化来测度数字经济中交换和流通的规模和便利性。
4.政府数字化(分配环节)
分配环节是社会化生产和再生产中事关公平效率、事关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分配环节的主体是政府。政府的数字化程度将决定社会各主体分享数字经济社会福利的程度及可持续发展问题。因此,本文使用政府数字化测度政府的数字化程度。
(二)指标体系构建
本文在构建数字化相关指标体系时从生产数字化、消费数字化、流通数字化和政府数字化4个维度出发。使用企业ERP普及率指数、企业MES普及率指数等指标来测度生产数字化;使用移动电话普及率指数、互联网普及率指数等指标来测度消费数字化;使用电子商务规模指数、电子商务成长指数等指标来测度流通数字化;使用服务方式完备度指数、服务事项覆盖度指数等指标来测度政府数字化。具体指标及说明如表1所示。
表1 数字化指标体系与说明
(三)数据来源
为了保证数字化指标体系构建的全面性与可比性,本文选取2015年和2017年的相关数据作为样本。其中,企业ERP普及率指数、企业MES普及率指数、企业PLM普及率指数、企业SCM普及率指数、企业装备数控化率指数、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指数、重点行业典型企业信息化专项规划指数、移动电话普及率指数、互联网普及率指数、域(省)域网出口带宽指数、固定宽带普及率指数、固定宽带端口平均速率指数、重点行业典型企业采购环节电子商务应用指数和重点行业典型企业销售环节电子商务应用指数等指标数据来源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各省份年度数据;人均快递量指数指标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电子商务规模指数、电子商务成长指数、电子商务渗透指数和电子商务支撑指数等指标数据来源于电子商务国家工程实验室;服务方式完备度指数、服务事项覆盖度指数、办事指南准确度指数和在线服务成熟度指数等指标数据来源于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研究中心。
(四)指标权重确定
在确定评价体系指标权重时,数字化指标由生产数字化、消费数字化、流通数字化和政府数字化4个维度通过专家打分法,由5位专家商议决定其权重。生产数字化由企业ERP普及率指数、企业MES普及率指数、企业PLM普及率指数、企业SCM普及率指数、企业装备数控化率指数、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指数和重点行业典型企业信息化专项规划指数等指标通过主成分分析法确定权重;消费数字化由移动电话普及率指数、互联网普及率指数、域(省)域网出口带宽指数、固定宽带普及率指数和固定宽带端口平均速率指数等指标通过主成分分析法确定权重;流通数字化由电子商务规模指数、电子商务成长指数、电子商务渗透指数、电子商务支撑指数、重点行业典型企业采购环节电子商务应用指数、重点行业典型企业销售环节电子商务应用指数、人均快递量指数等指标通过主成分分析法确定权重;政府数字化由服务方式完备度指数、服务事项覆盖度指数、办事指南准确度指数和在线服务成熟度指数等指标通过主成分分析法确定权重,最终得到的各指标权重如表2所示。
表2 数字化指数的一级指标、二级指标的权重
四、中国数字化程度综合评价
(一)省份数字化评价
相比2015年31个省份(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的数字化水平, 2017年各省份的数字化水平都有所提高(如图2所示)。其中增长率大于20%的省份共有9个,介于10%到20%的共有17个,10%以下的仅有5个,说明2017年的所有省份的数字化水平都有所提高且提升幅度较大。其中增长率排名前五的宁夏、陕西、西藏、青海、云南的数字化水平增长率分别为28.06%、27.70%、27.10%、26.63%、25.69%,可见两年来这些省份在数字化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其数字化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排名后五位的广东、吉林、新疆、北京、上海的增长率分别为9.78%、9.23%、7.85%、7.19%、3.58%。北京、上海、广东的数字化水平名列前茅,因其基数较大导致增长率不够高;宁夏、西藏、青海本身数字化程度较低,成长空间大,增长速率快。中国数字化建设中分省份规模差距较大,领先区域仍然保持良好的增长趋势,潜力省份正在努力推进数字化的可持续增长。
(二)区域数字化评价
按照地域位置分布将31个省份分为东北、西北、西南、华北、东南四个区域。其中,东北包括黑龙江、辽宁、吉林等;西北包括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西南包括西藏、云南、四川、贵州、重庆等;华北包括内蒙古、山西、北京、天津、河北等;东南包括山东、江苏、上海、安徽、河南、湖北、湖南、江西、福建、浙江、广西、广东、海南等。为了便于各区域指标之间具有可比性,对每个区域所包括省份的数字化程度两年的数据求平均值之后进行标准化处理。考察这五个区域在总体数字化、生产数字化、消费数字化、流通数字化和政府数字化等方面的建设水平(如图3所示)。
在总体数字化方面,水平最高的是东南区域,为1.55,其中包括“江浙沪”等网购大省,也包括山东、河南等工业大省,因而得分最高。华北排名第二,为0.27。数字化建设水平得分最低的是西北,为-1.10。在生产数字化方面,东南具有绝对优势,为1.29,为东北的3.02倍,且只有东南和东北的值为正。西北最低,仅为-1.45。在消费数字化方面,华北值最高,为1.01。仅有华北和东南为正。西南最低,为-1.35。在流通数字化方面,依旧是东南得分最高,为1.59。华北其次,为0.26。西北作为偏远地区仅为-0.88。在政府数字化方面,仅东南和西北为正值,分别1.60和0.16。华北最低,为-0.95。总体来说,东南和华北排名靠前,数字化程度较高,东北排名居中,西南和西北排名靠后(如表3所示)。
表3 各区域数字化指数排名
(三)分项指标数字化评价
1.生产数字化
相比来说,生产数字化两年的波动幅度没有总指标数字化的波动幅度大(如图4所示)。2017年,有22个省份的生产数字化水平相较2015年得到了提升。其中增加值最大的是陕西,增加了15.57,主要体现在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数指数由16.10增加到了150,排名从第29上升到了并列第一。有9个省份的生产数字化指数有所降低,原因在于他们的部分分项数字化程度有所降低。
2.消费数字化
消费数字化是四个指标中变化最为稳定的(如图5所示)。 2017年,31个省份的消费数字化程度相较2015年都得到了提升,且增长幅度较大。2015年消费数字化水平较低的省份迎难而上,努力缩小差距,较高的省份基数大,面临重重困难依旧做好领头羊,使得消费数字化整体进步。消费数字化作为数字化整体发展的基础,不仅可以促进各地自身经济的发展,也能通过发掘城市特色提高城市知名度。
3.流通数字化
总体而言,中国流通数字化的发展迅速(如图6所示),可以根据发展规模分为快速增长区、稳步发展区和发展潜力区。快速增长区包括山东、四川、上海、北京、江苏、浙江和广东,经济发展水平进一步促进了电商数字化在该区域的发展;稳步发展区包括贵州、江西、山西、天津、湖南、重庆、河南、辽宁、陕西、湖北、河北、安徽、福建,经济发展水平和地理优势均处于中等地位,流通数字化的发展稳步上升;发展潜力区包括青海、西藏、宁夏、甘肃、新疆、内蒙古、云南、海南、吉林、黑龙江、广西,这些省份普遍地理位置不占优势,导致电子商务的成本大于其他地区,且经济发展水平也进一步限制了其流通数字化的发展。
4.政府数字化
总体来说政府数字化水平有所提升(如图7所示)。相较2015年,2017年有24个省份政府数字化程度有所提高,其中,江西、山东和重庆提高幅度最大,分别提高了28.24、25.39和20.45,增长率分别为44.57%、39.09%和33.51%。有7个省份的政府数字化水平相较2015年有所降低,分别是西藏、河南、天津 、安徽、四川、湖北和甘肃。为了便于政府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及普通公民的生活便利,应当建立一个标准、有效的电子政务平台,提高电子政务平台的服务方式完备度和在线服务成熟度。而且各级政府要层层对接,不仅实现相关政策信息查询服务,同时可以提供在线办理服务,使得电子政务更加完善化、智能化。
五、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研究结论
1.中国数字化发展增速明显
本文构建了数字化程度测度的指标体系,通过比较分析发现中国数字化发展增速明显。2015年中国省级数字化程度平均值为55.31,2017年中国省级数字化程度平均值为64.05,较2015年增加了8.74,平均增长率为15.8%。所有省份的数字化程度都有所提高。其中,增长率超过20%省份的有9个,介于10%与20% 的有17个,10%以下的有5个。中国不仅整体数字化水平增速明显,生产数字化、消费数字化、流通数字化和政府数字化等分项指标也有明显的增加趋势。
2.中国数字化发展不平衡
中国数字化发展不平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在四项指标中发展不平衡,另一方面是各区域、省份发展不平衡。中国发展趋势较好的是消费数字化、流通数字化和政府数字化,目前状态和预期增长都良好,而生产数字化仍有待提高。各区域、各省份发展不平衡,一方面是因为数字化的建设过程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经济实力薄弱的省份没有足够的资源来大力发展数字化。另一方面是数字化的建设需要很多数字化相关的专业人才和技术。数字化水平低的省份一般在地理位置和自然环境上有着天然劣势,在人才引进与招商引资等方面均不占优势,部分综合实力很强的学校也因地处偏远而错过了很多优质生源。
(二)政策建议
1.全国应当加强在生产数字化方面的建设
目前中国的生产数字化程度仍有待提高。政府需要鼓励企业利用数字化技术来发展提升,通过降低数字化相关的贷款利息和组织科研机构对数字化机器的研发来支持企业进行生产数字化的建设,鼓励企业通过生产数字化提升自身综合实力。生产数字化的发展可以带动消费数字化和流通数字化的发展,从而促进整个产业链的发展。生产数字化的建设不仅可以带来更高的经济效益,还能解决一部分就业压力。尤其是经济实力较为薄弱、生产数字化程度也较低的省份,相对那些生产数字化程度较高的省份基数较小,因而更容易快速地实现自身生产数字化的增长。
2.各省份要加强自身数字化建设
各省份的数字化水平存在显著差异。在当今数字化时代,经济实力不够强的省份,应当最大限度地加大在数字化方面的建设投资,寻求技术发展新道路。可以向数字化水平较高的省份寻求先进经验,通过先进经验避开数字化建设的弯路。利用数字化增强自身经济实力,缩小与其他省份的差距,进而增加自身获得招商引资和优秀生源的机会。
3.企业要加强数字化建设
企业是数字化建设的主体,企业数字化也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综合管理系统,制定企业信息化专项规划。将采购、生产、销售、配送各个流程在同一个系统中实现对接,上下游完美配合,实现企业的智能化管理。同时,企业应当增加运营过程中数控装备的数量。采用先进的数字化技术,有利于企业提高自身的生产效率与生产质量,同时提升生产的智能化。此外,当今企业正面临着基础员工工资越来越高的趋势,因而通过数字化手段增大企业生产装配的机器化程度从而节约成本,是为长久之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