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特根斯坦前期思想之可说与不可说
2020-08-10陈蓉
陈蓉
摘要:维特根斯坦是系统地从语言角度思考世界的第一人,《逻辑哲学论》是其前期思想的集中体现与表达,而“可说”与“不可说”是其中两个重要的概念。维特根斯坦前期在语言中划出一条严格的界限,可以说清楚的、有意义的命题是谓“可说”,而根本无意义的,如伦理、美学、形而上学,则谓“不可说”,维特根斯坦认为对于不可说的东西就必须要保持沉默。
关键词:维特根斯坦 前期思想 可说与不可说
维特根斯坦看来,哲学是人类思想活动最基础的地方,是最基础的学问,他很少写文章与著作,这与他的哲学思想有非常大的联系,他的前期著作《逻辑哲学论》集中阐述了他早期对哲学的看法与讲解。维特根斯坦关注对语言的研究,在其前期思想中,在语言方面将可说的与不可说的划定出一条严格的界限,具有形而上学的色彩。那么,在维特根斯坦看来,这一条语言上的界限该被如何定义?可说的东西指的是能够通过各种方式向他人图式、具有实际意义的东西,通俗来讲,那些能被他人描绘叙述清楚的东西才是真正意义的可说之物,这一界限是非常明确的,而不能被图示的东西,就是无意义或无谓的东西,是不可说的东西。
一、可言说之物
维特根斯坦曾说:“事态是对象的结合。”,在这里,事和物被理解为对象,当维特根斯坦说对象是固定的时候,也是指事物是固定的。然而,就我们平常的认识,任何一种事物都是在不断的发展与变化的,而维特根斯坦在这里所说的对象的固定,并不是这一层意思,而是从语言所指的角度来进行谈论,主要采用逻辑的思考方式,指的是在语言中,某个语词所对应的某个具有一定形式和内容的对象,而这种形式和内容是语词意义的本质,是独立于现实世界中发生的事情。这也就是解释维特根斯坦所说的,“实体是不依赖于所发生的事情而存在的东西”“这就是形式和内容”这主要强调的是语词所属的内在属性,而维特根斯坦主要强调的是这种形式与内容不变,也就是一定的语词与一定的内容和形式相对应,他们的这种关系是不变的,举例说明,“美国总统特朗普在喝崂山绿茶”,这世界上存在着各种各样不同的叫特朗普的人,也有不同种类的崂山绿茶,但我们可以理解这句话的意思,只是因为我们把它们与一定的形式与内容相结合。但是反过来想,如果语词和对象没有任何的固定的联系,那我们也就难以理解语词以及其组成的句子的含义。
另一方面,维特根斯坦说过:“如果我知道客体,即我也知道客体在原子事实中发生的一切可能性(每一个这种可能性应当包含在客体本性中)。不可能在后来找到新的可能性。”这句话中,他对现实世界和所思世界做了区别,“现实世界是由事实构成的,所思世界是由事态构成的,所思世界是可能的世界,这种可能性是指逻辑空间中的可能性。”對这句话进行通俗解释:可能不一定会实际存在,但是没有可能性的是一定不会实际存在。还是来举具体的例子便于理解,“毛泽东是一位商人”,这在逻辑上是可行的,这也是可能的东西,但是这不是现实的,也就是说,这只是一个所思世界中的事态,而不是现实世界中的事实。另外,如果说“美国总统特朗普是一件货物”,这在逻辑上是不可能的,这是不可能的东西,这样的句子也是毫无意义可言的。总结来说,每一个语词因其固定的形式与内容,使之也有与之对应的大的属性与概念,这主要是从逻辑角度来理解的,这也为我们逻辑上把握对象可能出现的可能性提供了条件。
二、不可言说之物
而对于不可说,维特根斯坦是这样解释的,他认为“只有那些能够被描述的事态或事实才是可以说的,这一要求是非常严格的,它要求命题的结构与实在的结构相对应,其中包括命题中名词与对象相对应、名词之间的关系与对象之间的关系相对应,”在这里,维特根斯坦想说,要是想要准确表达出客观事实,那这个命题就需要与客观事实有共同的逻辑形式,然而这种逻辑形式却没有办法对其自身进行继续说明的,正如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提到的,真理无法对其自身进行说明同理。“为了能够表述逻辑形式,我必须把自己和命题一起置身于逻辑之外,也就是世界之外”,正如眼睛可以看见外在事物,但是在不借助其他外物的情况下,它是没有办法看见它自己的,如果它想要看见它自己,就需要借助外物,亦或者让自己位于本身以外的位置,目前来看第二种情况无法实现,而第二种情况就是维特根斯坦所认为的命题与逻辑形式之间的关系,即逻辑形式与命题的表述过程相辅相成、同时存在,但是当命题表述完成之后,这一种逻辑形式便也随之消失,不会再现;此外,语言事实上就是一种现实的逻辑形式,《逻辑哲学论》中提到:“语言是描述世界的一种图像,每一语言中的命题都是对现实图像的一种描述,因此语言是一个由无数小图像按照一定逻辑形式组合成的大图像。”
正如前面所论述的,逻辑形式是不可说的,由此可以推出,语言本身也是不可说的,具体来讲,语言是使客观存在或者客观实在成为对象并且能够最终成像的一种途径,但是在成像过程中采用了什么样的途径并不是最终所成的图像的一部分,也就是说语言与最终结果并无关系,“语言要说出伴随在它表述实在过程中的逻辑形式,就必须使自己站到这种表述过程之外,很显然,这是不可能实现的”;除此之外,维特根斯坦曾认为,哲学问题也是不可说的,在他看来自然科学是对整个世界进行描绘,是具有客观存在这一前提的,但是传统哲学却并不是在描绘世界,当然,传统哲学自身的性质也使得它不能描绘世界,因此他认为传统哲学所研究的东西,都是没有必要的,也就是批判传统哲学家在“没事找事”,他们所研究的命题都是根本不存在的,他对他们的研究持否定态度。综上所述,这些不能被表述的东西,就是无意义的或者无谓的东西,对此我们必须要保持沉默。
同时,他也指出,有一些东西是不可说的,但是他们能够显示出来,而这些能够显示出来的东西又是能够被理解的,在这个意义上来说,它们是神秘的。正如“善、恶、好”等表示价值的伦理、美学等的观念,以及“你是最棒的”这类心灵鸡汤的话语,这些是难以用语言来直接表达清楚的,而只可显现,同时,人类个体是具有伦理性质的有自己主观臆想的主体,像上述所提到的表示价值的伦理观念以及对他人主观上的评价等伦理问题只有通过这个主体才能提出,生活中的不同经历、对生活的不同感受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甚至决定了人们所表现出来的不同的个性,而这一个性认识决定了他们对世界的不同看法,生命的意义与价值恰恰显示在其中,世界中一切事实都按照一定逻辑准则在发生,是不依赖于人的主观观念而存在和变化的,人的主观观念只是给予客观世界不同的价值和意义,但是“世界的意义必定在世界之外”,这些神秘之物不可能存在于事实世界之中,我们可以理解世界怎么存在,但世界是怎样就是怎样的,无法变通,也无法解释清楚。
三、超越“可说”与“不可说”之界限
虽说“可说”与“不可说”之间存在严格的界限,但是二者也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深入研究“不可说”的意义,就要将“可说”的本质含义理解透彻并加以融会贯通。
《逻辑哲学论》中指出:“任何理解我的人,当他用这些命题为梯级而逾越了它们时,终会认识到它们是无意义的。”在维特根斯坦看来,自己关于“不可说”的观点,是为了搭建一个阶梯,帮助人们更好地超越这一境界,即:不是为了“说”而说,也不是为了“不说”而说,从而使人们意识到要将“可说”与“不可说”深刻联系起来,在理解“可说”的基础上来深入认识“不可说”之物的性质,从而达到中国古代所说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境界,有一些客观实在只有通过个人亲身体验后,才能领悟其中所蕴含的深刻含义,而这是无法从别人的语言描述中体悟到的。维特根斯坦曾言,那些可说的,并没有太大的价值,而那些不可言说的,才是真正值得研究的,有极大价值的东西。
以上便是对维特根斯坦 “可说”与“不可说”观点的阐释,他曾认为自己的《逻辑哲学论》解决了世界上所有的哲学问题,但是后来在与小学生的交流与生活中,他开始质疑自己原有的哲学观点。通过分析可见,维特根斯坦前期的哲学思想有较强的形而上学性,后期他也意识到自己在前期哲学中的过于绝对化,重新提出“语言游戏”。
参考文献:
[1]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M]. 郭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23.
[2]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M].王平复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社,2009,164.
[3]沈梅英.维特根斯坦哲学观视角下的语言研究[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