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县农村贫困户就近就业现状及对策
2020-08-04刘沛东孟志兴
刘沛东 孟志兴
摘要 农村就近就业作为就业扶贫的一种形式,既可以满足农村贫困户在本村从事农业生产种植,还可通过务工增加收入,是一种适合永和县脱贫户脱贫致富的重要举措。文章以在永和县评估调查中收集的数据和观察的现象,分析永和县贫困户农村就近就业现状,总结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 农村贫困户;就近就业;公共组织;经营组织;问题;对策;山西永和
中图分类号 F249.27;F323.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20)13-0229-03 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Abstract Rural nearest employment as a form of employment poverty alleviation, not only can meet the rural poor households engaged in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and planting in the village, but also increase their income through working, which is an important measure suitable for poor households to get rid of poverty and become rich in Yonghe County. Based on the data collected and observations in the Yonghe County assessment survey, the paper ana-lyzed the nearest employment status of rural poor household in Yonghe County, summarized the problems and proposed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Key words rural poor household; nearest employment; public organization; operating organization; problem; countermeasure; Yonghe Shanxi
2015年10月16日,習近平总书记在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上提出精准扶贫的“五个一批”思想[1],“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成为就业扶贫的指导思想。就业扶贫通过提高贫困户工作技能,搭建就业务工平台,使贫困户通过自身努力工作获得持续、有保障的经济收入来源,成为最有效、最直接的脱贫方式,长期坚持可有效解决贫困代际传递问题[2]。在就业扶贫指导思想的指引下,各村在村庄内部,发挥各类农村组织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形式,增加贫困户收入,有效解决贫困问题。
农民就近就业成为一种稳定的趋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本地在乡内就地就近就业的本地农民工从2014年的10 574万人增长到2018年的11 570万人,并且省内农民工流动比重从2014年的53.2%上升至2018年的56.0%。关于就近就业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年修正)》指出,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申 鹏等[3]认为,就近就业就是在省内各州市,尤其是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实现就业;吴红宇等[4]认为,就近就业就是工作场所与家庭住地尽量接近的就业方式,工作与家庭距离是就近就业概念的核心。关于就近就业的原因,黄 麒等[5]认为,当农村家乡与家庭的吸引力强于城市与企业时,农民工就会返乡;陈冰冰[6]认为,就近就业不仅可以降低劳动者的生活和交通费用等货币成本,还可以减少心理焦虑等非货币成本,增强劳动者幸福感。
本文所研究的就近就业是针对农村贫困户,在农村区域范围内,伴随各项扶贫措施的落实推行,农业产业发展产生了大量的就近就业岗位。
1 永和县农村就近就业的可实现性
可实现性属于彼得·德鲁克“SMART原则”的“Attainab-le”原则,指绩效指标在付出努力的情况下可以实现,避免设立过高或过低的目标[7]。满足贫困户农村就近就业需求是可以通过各方面措施实现的目标,并且永和县具备实现农村就近就业的条件。
1.1 永和县农村人口外流缓慢,农村人口比重较高
永和县境内多山,过去交通不便,住在山中农民不易外出,也塑造了村民较为封闭的思想。在访问调查过程中发现,部分贫困户对外出务工存在抵触心理,认为外出就业工资收入可能较高,但花销也较大,特别是从打工地往返村庄的路费,租赁房屋的房费较高;并且居住在山中的村民都将各自的土地作为一种生活保障方式,在遭遇特殊情况时成为回避风险的方式,从而使村民无法远离农村。根据永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6—2018年,永和县农村人口占县总人口的比例由58.1%下降到55.8%,乡村人口占全县人口数比重超过1/2,农村人口流动较缓慢。永和县农村人口较多,为就近就业提供了人力资源。
1.2 扶贫政策带动,创造工作需求
通过多部门协调分工,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帮助农村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体,实现减贫和发展的目标[8]。这种扶贫开发模式有效聚集了社会资源,有针对性地去解决贫困户面临的脱贫难题。永和县政府为如期完成脱贫任务,采取多种扶贫政策,这些扶贫政策在农村创造了工作需求。如产业扶贫工程开展,贫困户可以为农业经营主体打工;生态扶贫工程实施,贫困户可以从事护林员工作;光伏扶贫工程推行,创造了许多光伏管理岗位。随着相关扶贫政策在农村落实,衍生出许多就业需求,这些就业需求大都技术复杂难度较低,贫困户经简单培训就可以较好完成工作任务;而且农村贫困户熟悉村内事务,能够助力扶贫政策的推行。永和县扶贫政策的带动为贫困户农村就近就业创造了就业需求。
1.3 就近就业收入合理,有效解决贫困问题
就近就业收入情况决定了贫困户是否愿意从事农村内的工作。受制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同,在农村就业收入肯定无法和在城市打工的收入相比,但是农村贫困户仍以农业生产种植为主,还有相关农村农业政策特有补贴,所以农村就近就业收入成为在农业生产种植成本支出后,而农产品还没有收成和售卖,贫困户没有获得农业收入时的一种补充。目前,在永和县不同农村各种类型的务工收入不同,有每年200~600元的临时务工,也有每年3 000~18 000元的固定工作,这些收入作为贫困户家庭收入的补充或主要来源都有很重要的作用;并且农村消费水平较低,合理适度的工资收入足以满足日常消费,使就近就业具有较强的吸引力。
2 永和县农村就近就业现状
2.1 公共组织岗位形式多样,工资收入合理
公共组织包括村委和帮扶责任单位,二者作为脱贫攻坚任务第一责任单位,将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的政策、措施、资源统一组织实施,产生公共组织岗位。永和县农村公共组织岗位总体上可以划分为以下4类:一是保洁员。在实现农村农民脱贫致富过程中,还需要建设美丽农村,为维护农村道路清洁,设置保洁员岗位,发挥贫困户勤劳朴素的作风,建设美丽农村。二是护林员。永和县山地较多,县域内树林密布,随着退耕还林政策的实施,林地面积不断扩大,为保证树木正常生长,避免遭受破坏,设置护林员岗位。三是村内基础设施维护岗位。永和县村内基础设施岗位是在推行光伏扶贫过程中,随着光伏设施的修建而产生的光伏设施管理员岗位,还有如抽水管理员、路灯检修员等其他基础设施维护岗位。四是临时性工作。临时性工作是由村委组织的,如共同劳动,秧歌表演等固定时节才有的岗位。保洁员、护林员、村内基础设施维护、临时性工作岗位工资收入分别为2 400、9 500、1 000~3 400、520~3 300元/年。
2.2 经营组织岗位专注于农业生产,工资收入有差异
经营组织主要是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农业经营企业,经营组织根据所在农村实际情况,生产种植适宜的农产品,并建设加工厂进行加工,产生农业生产种植岗位和工厂加工岗位。永和县农作物种植以玉米、红枣和苹果为主,在“一村一品一主体”产业发展带动下,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发展中药材、食用菌、赤焰椒等特色农业。农民生产合作社组织贫困户种植、晾晒农产品。农业企业因具备良好的资金实力,开展农产品种植、加工厂分类和包装、仓库储存与运输以及农产品批发和零售。由于贫困户具备农业生产种植技术,可以为经营组织进行农业生产种植,或接受培训从事加工、仓储和运输。农民生产合作社经营组织岗位工资3 000~5 000元/年,农业企业经营组织岗位工资为1 000~1 800元/月。
2.3 农村就近就业岗位对脱贫、防返贫作用显著
以贫困户达到脱贫标准的3 600元/年来看,永和县农村就近就业助推脱贫作用较为显著。在永和县贫困户以农业生产种植及各类补贴收入为主要收入的情况下,村内务工收入可以作为家庭收入的重要补充。特别是护林员,部分农业生产合作社岗位和农业企业岗位的工资收入,已经超过了脱贫标准,具有显著的扶贫带动作用。
返贫即脱贫人口因各种因素重新回到贫困的状态[9]。通过在永和县评估调查发现,永和县农村脱贫户存在返贫风险的主要原因是因灾返贫和因病返贫。灾即旱灾,2019年,全国平均年降水量582.3 mm,较常年值偏少9.4%,较2019年减少16.3%,是1956年以来年降水量最少的一年。中部8个省级行政区平均降水量为773.1 mm,较常年值偏少15.6%。农民种植靠天吃饭,永和县地势较高,取水难度大,成本也较高,所以2019年永和县受访脱贫户农业种植情况普遍较差,有的甚至亏本。永和县农村受访者大都存在不同症状和程度的慢性病、大病,在政府医疗保障政策的支持下,可以报销60%医疗费用,但在治疗过程中生活费用、交通费用、耽误农时造成的损失以及剩余自付医疗费用对于脱贫户仍然是一笔较大的支出。就近就业作为脱贫户家庭收入的重要补充,在脱貧户遭遇恶劣气候条件和发生慢病、大病时造成收入减少,甚至存在返贫风险时可以一定程度弥补损失,避免返贫。
3 永和县农村就近就业存在的问题
3.1 公共组织岗位缺乏正规合理的聘用程序及明确的岗位操作流程和标准
公共组织岗位属于服务型岗位,因政策落实产生的岗位,工资合理且较稳定,所以脱贫户对于从事公共组织岗位热情较高,但聘用人员有规定人数,如何公正合理安排贫困户从事有限的公共组织岗位成为难题。目前,永和县农村公共组织岗位聘用以行政命令手段进行,是一种政策资源的分配,所以部分受访贫困户对于公共组织岗位聘用表达不满。在进入乡村振兴的新时期,公正合理分配公共组织岗位事关农村发展稳定。公共组织岗位形式多样,岗位工作是由公共组织统一组织脱贫户开展,从业脱贫户凭借自身经验工作,没有明确的岗位操作流程和标准,容易造成服务质量下降,甚至出现“搭便车”行为。
3.2 经营组织农业产业链待完善,岗位吸纳就业能力和工资收入待加强
评估调查期间,农村“一村一品”产业发展也是考察的重点。“一村一品”产业发展需要农业经营主体推动,永和县便以农民生产合作社和农业企业为组织载体发展品牌产业。农业产业链是与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及销售密切联系的网络结构[10]。通过调查发现,永和县农民生产合作社以生产特色农产品为主,这些特色农产品还未打开市场销路,并且合作社以生产种植为主,没有发挥合作社销售、加工等作用,短期内经济和社会效益较低,导致就业脱贫户工资收入相对较低;而农业企业以适合市场的玉米、红枣、核桃等作物为产业选择,以生产种植、加工和仓储为主,但运输和销售环节较为薄弱,产业链上的短板导致岗位吸纳就业能力降低。
3.3 工资发放时间跨度较长,易造成阶段性收支不抵
公共组织岗位工资由政策资源实施统筹,没有纳入政府财政收支编制,所以工资不是按时、按月发放,通常会在积累数月后发放。经营组织岗位受制于经营主体现金流,特别是农民生产合作社资本实力较差,岗位工资存在不同程度的延迟发放。永和县农业生产种植以秋粮为主,各类经济作物也大都在秋季丰收。脱贫户春季进行农作物种植准备工作,到秋季收获、售卖,农业生产种植一直处于成本支出阶段,没有收入。如果就近就业工资无法按时、按月发放,容易造成阶段性收支不抵,存在返贫风险。
4 改善农村就近就业问题的对策
4.1 制定严格的聘用程序及明确的岗位操作流程和标准
公正合理安排公共组织岗位有助于农村发展稳定。公共组织岗位应按岗位所需技能进行招聘,合理照顾无地、少地、无农业生产种植能力及享受政策较少的脱贫户,发挥村集体民主管理的职能,公开招聘岗位人员,将结果予以公示,并报备县级政府,由县级政府负责监督岗位招聘,保证聘用流程公正合理。各村公共组织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和岗位工作特点制定岗位操作流程和标准,设定具体指标评价公共组织岗位就业人员工作成果,将工作成果合理分级,作为下一年岗位聘用的参考条件。
4.2 经营组织加强合作,提高岗位就业吸纳能力
针对永和县各村农民生产合作社由村委发起成立,在组织农民方面具有较强的号召力,但缺乏资金导致合作社规模无法扩大和产业链无法拓展,而农业企业具备市场化、现代化、专业化运营经验,在市场交易和银行贷款方面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所以应加强农民生产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合作。合作社代表村集体和农民入股农业企业,发挥合作社在农村强有力的组织作用,农业企业吸收农业专项贷款和社会资本,加强和巩固生产、加工产业链,革新分拣、清理、包装和深加工技术,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利用永和窑洞和沿黄公路建设契机建立仓储物流体系;发挥互联网传播媒介,依靠秧歌等艺术表演形式建立电商直播销售模式;充分利用供销社和邮政优势,保证农产品对外销售。通过农业产业链拓展,扩大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合作规模,吸引村民就近在工厂、仓库就业,从事货物运输,利用电商平台、直播平台,发挥村民特色才艺进行直播销售。
4.3 多项措施统筹资金,保障工资正常发放
农村就近就业工资收入作为农民家庭收入的重要补充,在应对脱贫、返贫、农业生产种植的空窗期以及各种突发情况具有重要作用,保障工资正常发放具有重要意义。永和县政府和帮扶单位统筹各级政府部门财政支持,建立公共组织岗位工资专用账户,审计部门加强账户审核,保证专款专用。针对永和县经济发展情况,公共组织岗位工资可按季度发放或在农业生产种植空窗期发放,及时弥补农业生产种植成本,保证农民正常生活。经营组织岗位工资正常发放取决于经营组织日常经营现金流,在加强经营组织盈利能力的同时,还可通过商业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增强现金流,保证工资发放和经营组织正常运营。政府执法部门要深入农村,调查经营组织岗位工资发放情况,加大工资拖欠惩处力度。
4.4 加强人员培训,增强工作技能,适应务工岗位需要
扩大务工岗位规模,创造岗位就业需求,还需要就业贫困户具备从事相关岗位的专业素质与工作技能,这样才能完成岗位任务,创造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使之成为提高工资水平的必备条件。公共组织岗位务工者需进行政策教育,熟悉政策执行流程,增强政策专业知识,提升服务化意识。经营组织岗位务工者培训应着眼于产业链不同环节,生产环节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提高种植工作者种植技术水平;加工环节增强务工者机器操作和包装封箱熟练度;运输环节培训务工者驾驶技术及仓储保管能力;销售环节利用永和县批发和零售业对经济发展的重大作用(2018年批发和零售业约占永和县GDP总量比重达11%),培训务工者批发和零售技能,提高市场化营销意识。组织务工者参加专家、高校、科研机构培训会,观摩农业农村发达地区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考取专业资格证书、上岗就业证,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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