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济宁市旅游扶贫效应与提升对策研究
2020-08-03常红旭满孝平
常红旭 满孝平
摘要:乡村旅游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成为我国扶贫攻坚的生力军。目前济宁乡村旅游扶贫产生了积极的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效应,但仍存在村民低端岗位居多、村民致富知识和能力缺乏、效率与公平矛盾突出、产品竞争力缺乏与专业人才不足等系列制约因素。基于此,文章从旅游扶贫模式选择、人才培养、扶贫体制、旅游产业链与价值链延伸、信息化营销与宣传推广等方面提出相关对策,以期助力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战略总体目标实现。
关键词:乡村振兴;乡村旅游;旅游扶贫;扶贫效应
乡村旅游,“是指以乡村地域及农事相关的风土、风物、风俗、风景组合而成的乡村风情为吸引物,吸引旅游者前往休息、观光、体验及学习等的旅游活动”(刘德谦,2006)。乡村迥异于城市,悠闲、清新、自然的生活方式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前来乡村度假,乡村旅游成为国内旅游产业的生力军与新的增长极,有效带动了乡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加,成为一种行之有效的产业扶贫方式。
一、乡村旅游扶贫研究背景
农村地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为确保在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消除贫困,国务院提出“精准扶贫”战略思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又首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在各种扶贫方式中,旅游扶贫的作用逐渐凸显,被国务院扶贫办列为十大精准扶贫工程之一,发展乡村旅游成为重要的扶贫手段。
所谓旅游扶贫是在旅游资源条件较好的贫困地区通过扶持旅游发展带动地区经济发展,进而脱贫致富的一种区域经济发展模式(史本林,2005),是借助旅游经济对区域经济的带动作用而脱贫,是“授人以渔”的“造血式”产业扶贫方式(黄海燕等,2018)。在乡村振兴战略下,乡村旅游扶贫以其新兴的产业活力、强劲的造血功能和广泛的带动作用,成为我国扶贫攻坚的生力军和实现乡村振兴的“助推器”。
二、济宁乡村旅游扶贫效应分析
近年来,济宁市非常重视旅游扶贫工作的开展,将每月15号定为旅游扶贫工作日,推进五大旅游扶贫工程,启动了“百万市民游乡村”系列活动。乡村旅游扶贫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
乡村旅游扶贫是一种可持续的、授人以渔的扶贫模式,其可持续性,不仅体现于村民经济收入上的提高,更着眼于乡村旅游扶贫过程中所产生的文化变迁、人口素质提升等环境效应、社会效应,这是乡村旅游扶贫工作长效机制构建的坚实基础。本文依托国家文化与旅游部“万名英才”计划实践服务型英才项目,对济宁市代表性乡村旅游目的地进行深入调研,从经济效应、环境效应和社会效应等方面系统分析,以期对济宁乡村旅游扶贫形成“全景式”了解。
(一)乡村旅游扶贫经济效应分析
调研发现,近年来,济宁市创新旅游扶贫模式,引导条件适宜的村庄成立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在旅游合作社的管理和指导下实现了村民的共同致富。为解决传统乡村旅游对外宣传营销的困境,引导220家乡村旅游点入驻电商平台,实现了乡村旅游的营销信息化。至2018年,共带动实现了35个省级旅游扶贫村3919户9684人通过吃“旅游饭”脱贫致富。
发展乡村旅游后,村庄基础设施全面改善,大量游客涌入乡村,助推贫困乡村的“华丽转身”,村集体与村民个人收入实现成倍增长。调研发现,村民在从事农业活动之外,从乡村旅游中所获取的月平均收入大多数(占65%)在1001~3000元,少部分村民(占13%)月平均收入达到了3001~5000元。按照2017年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家庭每年人均纯收入低于3335元界定为贫困,可见,经营旅游助推贫困乡村超额完成脱贫任务,助力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摘帽”。
(二)乡村旅游扶贫环境效应分析
近年来,济宁市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大力改造乡村环境,依托乡村地形地貌与历史文脉,营造各具特色的乡村景观,一改往日脏、乱、差的乱象,鸟语花香、小桥流水、干净整洁的生态乡村成为美丽乡村的“标配”,仅邹城市即已建成美丽乡村201个、生态文明村331个。发展旅游业有效提升了济宁乡村的生态环境效益,全面践行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发展理念。
(三)乡村旅游扶贫社会效应分析
调研发现,超过80%的人认为自己的幸福感随着旅游业的发展而有所提升或大幅提升;超过90%的村民认为自己村庄的风气变得更加文明了。
同时乡村旅游的发展对乡土文化与非遗的保护、传承与创新具有积极的意义。以石墙镇上九山古村为例,旅游业发展后,破败的村庄经修葺成为吸引游客前来观赏的风景,山乡小调、传统戏曲、柳编技艺、染布技艺、葫芦雕、五谷画等濒临灭绝的传统艺术形式展演在游客面前,乡村旅游为乡风乡俗、“非遗”技艺、特色农产品创造了保护、发展与传承的新载体。
乡村旅游的发展,不断吸引外出务工中青年回乡创业。一方面,这对于解决当前“亲子离散”、“两地分居”的农村问题有着积极的意义。另一方面,返乡村民年富力强,带来了外部先进的思想理念、经营模式、管理经验等,有利于改善乡村人才结构,能够带领村民在发展乡村旅游中获得更大的效益。
三、济宁乡村旅游扶贫存在的问题
对代表性乡村旅游目的地调研发现,尽管济宁乡村旅游扶贫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产生了一些新问题、新制约因素,具体如下:
(一)产业末端的低端岗位居多
数据显示,尽管村民平均收入已经得到了提升,但提升幅度仍然不尽人意,大多数从事旅游经营的村民月收入在1001~3000元。
分析显示,村民所参与的乡村旅游项目或经营活动仍比较传统,处于产业低端。多数旅游从业人员(占52.3%)主要收入依然是农副业生产,在农闲时节兼营旅游业务。而旅游经营业务中,摊点销售(占43.2%)又成为他们的主要选择,低端的玩具和同质化严重的旅游纪念品又是摊点销售的主要产品,甚至自产鸡蛋、葫芦等农副产品也成为销售对象,导致旅游增收不明显。
另外,村民在餐饮、住宿业中往往承担着最一线的工作,如服务员、保洁员、安保人员等,这些岗位对文化與技能的要求不高,多数村民足以胜任,但收入较低,岗位流动性较强。
(二)致富知识和能力缺乏
调查发现,从事乡村旅游业的村民中,年龄普遍偏高,超过51岁的占48%以上,男性中老年人比例高于女性,中青年群体中女性比例高于男性。这说明当前青壮年男性在乡村旅游发展中依然缺位,这与乡村旅游的收入不高有一定相关性。
在受教育程度上,参与乡村旅游的村民依然情况堪忧,超过30%的村民未接受义务教育,而高中及以上学历村民仅占22%。
经分析,学历与乡村旅游经营收入呈正相关,小学以下文化水平的村民月平均收入在1000元左右,其主要参与摆摊销售农副产品,而3000元以上较高收入者其学历层次明显较高。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全市乡村实施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扶贫培训,但这些培训对于蓬勃发展的乡村旅游业来说仍然是杯水车薪。仍有约73%的村民尚未获得旅游业经营与服务的相关培训,村民获取旅游业经营、管理和服务知识与能力的途径主要为人际交流(超过66%),其次为手机资讯(占33%)与电视广播(占27%)。因此,村民通过经营或参与旅游业获取更多收入的知识与能力依然匮乏,亟待创新培训模式和载体,针对性推送示范性旅游经营资讯。
(三)效率与公平矛盾突出
原住村民作为东道主,理应成为旅游业发展的主要受益群体。然而,在实践中,原住村民由于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缺乏相应的经营管理知识与服务技能,难以支撑乡村旅游的开发、经营和管理工作。因此,乡村旅游发展的主导权往往落入外来企业或项目投资人手中,不可避免的滋生了“不公平”因素。
调研发现,乡村旅游发展模式与发展阶段的不同也导致村民参与旅游经营与管理的形式各有差异。如在政府主导的中心店镇龙山村,超过7成村民将自家田地改为草莓观光采摘园,走上了旅游经营的道路;而在企业开发经营的上九山村,通过聘用、设置售卖摊点的方式,参与旅游经营的村民约占30%,同时通过景区租地、租用院落等方式获得收入的村民则超过了50%。但是,发展旅游业所释放的红利,绝大多数流入到外地人手中,当地村民收入比例偏低。
(四)产品竞争力缺乏与专业人才不足
当前济宁市乡村旅游产品存在单一化、同质化、内涵单薄、文化底蕴不足、产品附加值低等特点,缺乏一定的核心竞争力。乡村农家餐饮、农产品采摘、初级农副产品售卖依然是众多乡村旅游地村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乡村景观建设较为粗糙、缺乏规划与设计,参与性活动不足,民宿不够成熟,难以留住游客。
乡村旅游产品质量偏低与乡村旅游人才不足呈正相关。乡村居民的文化素质偏低严重影响旅游项目落地与运营,难以形成高质量的特色旅游产品和服务,影响了乡村旅游形象树立和品牌打造。
四、提升对策与建议
(一)立足特色,科学选择旅游扶贫模式
乡村旅游扶贫模式的选择直接影响到乡村旅游的持续健康发展与扶贫目标的实现。然而,乡村旅游扶贫模式都有其各自的局限性与适用性,盲目的照搬效仿很难成功。因此,各乡村旅游地应在深入分析本村生态环境、人文历史、民风特色等因素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龙头企业+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农户”等乡村旅游发展模式,形成适应兼具本村特色的旅游扶贫发展模式,以促进乡村旅游扶贫的公平性、可持续性与扶贫效应的最大化。
(二)注重人才,构建乡村旅游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
高素质从业人员是推动乡村旅游扶贫发展的重要力量。因此,乡村旅游应积极促进本地高校、旅游酒店企业以及行业组织进行对接,一方面,构建旅游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对村民的经营管理、服务技巧、导游讲解、市场营销等各方面进行培训与指导,另一方面,共享优质、专业的人才资源,为旅游扶贫开发与精准脱贫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另外,发挥“能人”带动与示范效应,打造成功的实力业主与高效村“两委”也是乡村旅游扶贫的可行性方案。
(三)精准扶贫,完善乡村旅游扶贫制度与机制保障
乡村旅游扶贫框架下,“谁来帮,帮扶谁,如何帮,如何退”等相关问题非常重要。科学的扶贫制度与帮扶机制是乡村旅游扶贫实现公平、公正、精准帮扶的关键。因此,应逐渐构建乡村旅游扶贫长效机制,防止争贫困、要帮扶、重返贫等现象的出现。
(四)深度挖掘,促进乡村产业链与价值链延伸
乡村旅游商品开发,要深入挖掘其自然属性与文化内涵,实现从天然特产的销售到产品二次加工、三次加工的转型升级,以满足游客不同层次的心理需求。在微观上延伸产品价值链,在宏观上拓展乡村旅游产业链。
(五)创意为先,全面提升乡村旅游产品品质
干净、卫生、人性化服务是提升乡村旅游品质的基础,乡村旅游的灵魂在于乡村文化,但体验乡村文化的基础在于舒适性。好的乡村旅游产品在舒适的基础上还应承载更多的文化和创意。可依托乡村“非遗”文化,吸引高端设计人才与创意人才,研发一大批韵味十足、特色鲜明的实体商品和文化产品,打造“名特优”乡村旅游品牌。
(六)营销制胜,创新网络营销与宣传推广模式
信息化时代,宣传营销相对薄弱是当前乡村旅游发展的制约瓶颈。信息化宣传营销的不足极大限制了乡村旅游的发展。相关人才与资金不足是制约信息化宣传营销的关键因素。乡村旅游经营者应加强村民的信息化素养,积极推进“旅游+互联网”,开展乡村旅游网络营销、加入在线预订与销售平台,提升乡村旅游美誉度和影响力。
参考文献:
[1]刘德谦.关于乡村旅游、农业旅游与民俗旅游的几点辨析[J].旅游学刊,2006(03).
[2]史本林.我国旅游扶贫开发研究[J].集团经济研究,2005(02).
[3]黄海燕,刘涛,曲志宝.山东省乡村旅游精准扶贫绩效评价研究[J].投资与创业,2018(10).
[4]张军,蒋黄蓁苑,时朋飞.美丽乡村视域下的旅游扶贫模式与效应研究——以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为例[J].湖北社会科学,2017(06).
基金项目:2018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计划项目乡村振兴战略视域下乡村旅游扶贫模式及实践路径研究——以济宁市为例”(项目编号:J18RB053);文化和旅游部2018年度万名旅游英才计划项目“济宁市乡村旅游扶贫发展状况调查”(项目编号:WMYC20183-199)。
(作者单位:济宁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