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事业单位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的问题及对策

2020-08-03张文博

财会学习 2020年16期
关键词:新政府会计制度事业单位问题

张文博

摘要:事业单位作为国家财政支持下开展社会服务活动的组织机构,其各项经济决策及业务项目的开展受财政资金拨款限制及政策导向影响,且具备着明显的公益性特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进程,国家为了推进高效、廉洁政府的建立,逐渐落实财税体制深化改革,在该项政策环境下,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行新政府会计准则。新制度的应用不仅能够提升政府部门的会计信息质量,还能够增强外部监督作用,规范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及业务操作,提升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质量。但对于事业单位来说,新政府会计制度的落实给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事业单位要从会计核算、报表编制、收入确认、记账模式、系统科目设置、固定资产管理等多个方面开展改革工作,实现新旧制度衔接。但事业单位在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缺陷,本文以新政府会计制度应用为背景,分析新制度改革基本内容及实施意义,探讨事业单位优化新政府会计制度执行率的有效策略,为行业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一些可参考经验。

关键词:事业单位;新政府会计制度;问题;对策

一、事业单位政府会计改革的基本内容

自2019年开始,我国事业单位正式施行新《政府会计制度》(简称“新制度”),这是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多项政府会计应用指南以后,初步建立的较为完善的政府会计标准体系。与旧制度相对比,新制度在部分内容上实现了改革与创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统一会计制度,创新核算方法

新制度对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公益性单位的财务管理及会计操作进行了整合,在强调业务差异性的基础上,要求各单位要在统一的会计核算体系中开展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工作;同时,新制度下,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要以权责发生制开展核算工作,而预算会计则要以收付实现制开展预算数据核算工作,并形成财务报告和决算报告。在“双核算”、“双报告”的会计核算方法下,提升核算数据的精准性。

(二)完善会计要素,优化会计科目

新制度对事业单位的会计要素进行了更新,要求事业单位要逐步落实“3+5”会计要素,即以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作为预算会计要素,以资产、净资产、收入、负债和费用作为财务会计要素。基于这一制度,事业单位需要依据新会计要素更新会计核算系统相关科目,合理归纳会计要素开展核算工作。例如:事业单位要将其依法履行开展的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业务活动等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纳入“业务活动费用”科目中;单位行政管理及后勤管理等工作所涉及的费用支出要纳入“单位管理费用”科目中;单位在基本业务活动及管理费用支出以外所开展的非独立核算活动,其费用支出应当纳入“经营费用”科目中[1]。

(三)细化资产项目,反映债权价值

新制度在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盘点折旧方面也进行了改革,事业单位运营管理所使用的房屋建筑、专用设备等,需要进行盘点核实,统一计入“固定资产”科目下进行核算;同时,增设“公共基础设施”、“无形资产”科目等,对差别性的固定资产项目进行分别核算与归类;而“保障性住房”、“文化文物资产”、“政府储备物资”等科目,则针对住房原始价值、资产成本及物资成本等分别核算。此外,为了加强账目管理,事业单位还要遵循谨慎处理原则,准备充足的“坏账准备金”,基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账款”科目按照要求计提坏账准备,保证会计处理工作能够真实反映事业单位实际的资产管理情况。

(四)取消基建核算,增设“资金结存”科目

对比旧制度,新制度中取消了对基建项目进行单独核算的相关要求,事业单位不需要再针对基建项目设置核算科目,基于相关政策及单位预算管理体系,将基建项目支出纳入业务活动费用中进行会计核算;同时,单位还要增设“资金结存”科目,将与预算范畴内的资金收入、支出、调整以及结存等情况反映在会计核算系统中,规范核算内容及科目设置。

二、事业单位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的重要意义

(一)提升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新制度的应用明确了会计核算范畴及核算内容,全面反映了事业单位的财务信息。在会计核算方法上,以权责发生制和收入实现制为主,对当期收入和费用在统一会计周期内进行结算,提升了会计信息的时效性;在财务报告编制上,事业单位在“双报告”编制体系下,不仅要编制决算报告,还需编制财务报告,要求真实反映事业单位的资产结构及资金存量等信息,通过财务报告及会计信息也能够实时监督财政资金收支过程,保证会计信息的使用效率;在核算形式上,信息报告格式及信息系统口径的标准化能够加快各部门间信息互通效率,提升信息核对的精准性[2]。

(二)增强会计信息的相关性

基于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统一核算的管理体系下,事业单位需要在原有的预算会计系统基础上导入财务会计机制,遵循权责分离制开展业务数据采集和核算工作,有效提升核算功能性,增强预算数据与会计数据之间的关联性,并真实反映单位整体的运营成本及财务管理现状,为事业单位各项经济决策和业务活动提供信息支持。

(三)保证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新制度对公共性事项及管理操作进行了规范和约束,在保证新旧制度衔接的基础上统一会计核算标准及管理口径,便于事业单位可以对比不同会计时期内的相关属性信息;同时,标准化的会计制度也能够实现单位与单位、部门与部门之间会计信息的横向及纵向对比,形成分析报告,为单位决策提供信息依据。

三、事业单位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的问题分析

(一)新旧制度衔接任务重

在新制度執行之前,事业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资产核实、往来账目汇总核对、挂账清理、基本账户建设、分析结转结余资金构成等工作。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很多地方政府的制度衔接相关文件发布时间较为滞后,有的甚至在2018年8月份以后才落实到各单位,而新制度内容更新较为复杂,事业单位缺乏准备和衔接时间,造成新旧制度衔接工作没有按照文件要求逐步落实;同时,在新旧制度过渡的过程中,难免会存在一些制度衔接政策中尚未涉及的改革内容,这就需要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依据新制度的特征选择合理的方式开展会计处理工作,待后期新制度正式出台以后再予以调整,而这一过程中,财务人员的自主性也影响着新旧制度衔接工作[3]。此外,制度衔接政策中要求事业单位对以往所有账目进行清查,而单位的往来账目中难免存在着一些无法核实的遗留问题,财务人员要在短时间内做好账务处理及业务梳理工作,还需掌握新政策相关内容,因此会造成财务部门工作压力过大。

(二)会计科目较多,核算难度大

在“双功能”管理模式下,新制度的财务会计要素及预算会计要素更加全面,同时,新制度还设置了26个一级预算会计科目及77个一级财务会计科目,在会计科目更新及核算数据采集方面,会计工作难度大幅度增加。就会计科目衔接转换问题来说,部分科目需要合并,部分科目需要更新名称,例如:依据新制度,事业单位需要合并“应缴财政专户款”和“应缴国库款”这两项科目;对“应缴税费”科目进行细化;更改“待处置资产损益”、“累计摊销”等科目名称。政策内容及科目的调整需要花大量的时间进行学习和适应,且会计科目过多也容易混淆造成操作失误,会计核算方式变得更加复杂。

(三)会计处理方式更为复杂

新制度下事业单位要对账务处理实行“双分录”模式,即相关部门在针对预算管理现金收支工作进行系统录入时,需要分别做财务会计凭证和预算会计凭证。“双分录”的模式虽然保证会计处理工作的标准化及账目核对的便捷性,但事业单位在编制报告时需要同时出具政府财务报告和政府决算报告,这无疑加大了财务工作量;同时,收付实现制向权责发生制的转变也改变了会计计量及做账模式,一些会计科目的余额处置及台账登记管理方面甚至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反而影响了会计处理工作的质量。

(四)会计报告编制效率较低

在“双报告”管理模式下,事业单位需要针对新的制度规定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和预算会计报告。在每一个会计周期内以权责发生制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和报表附注,还需要细化收入费用表、资产负债表以及净资产变动表等;采用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编制预算会计报表,并细化预算收入支出表、财政资金收支表、预算结转结余表等,此外,还要基于本年度财务报表盈余数额与本年度预算结余数额等相关数据信息,在报表附注中反映“本年盈余与预算结余差异情况说明”等信息。报表编制程序较为繁琐,涉及数据信息较多,技术要求也随之提升,无法完全保证报表编制的质量和效率。同时,在编制内部抵消分录报告时,由于大部分事业单位在当前普遍存在着相关数据不完整、资产数据账实不符、债务界定不明确等问题,这些也极大地影响了会计报告编制效率。

(五)会计信息系统缺乏完善性

当前,事业单位原有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无法适应新制度规定下的“平行记账”要求,同时,差异化的财务软件应用也影响了相关信息数据的汇总与融合。可以说,传统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较为落后,已经严重影响了新制度的执行。其次,事业单位还存在着各功能模块系统间信息共享效率低的问题,例如: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系统与资产管理系统等尚未建成对接关系,没有充分发挥账目核对、折旧凭证自动生成等功能,这些造成了会计凭证需手工操作,这种方式极大地影响了工作效率。最后,财务报告与预算报告的同时编制涉及大量数据,而目前因系统功能不完备等问题,很多合并抵消及数据更新等工作还需要大量的财务人员参与,不仅造成管理成本上升,也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四、事业单位优化新政府会计制度执行率的有效策略

(一)积极推进新旧制度衔接工作

为了积极落实新旧制度的衔接工作,事业单位要秉持具体原因具体分析的原则,采取有效的针对性措施。由于我国政策体系落实工作需要较长的时间不断完善和推进,新政府会计制度在出台以前,国家早在2015年就已经下发了与新制度相关的政策指导文件,2017年至2018年也相继出台了与会计科目设置和报表编制工作的相关政策。政策内容已经明确规范了新制度涉及到的行政机关单位、高校、医院等各基层部门,且针对会计相关内容也进行了规范。因而,事业单位应及时响应政策内容,依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认真梳理新制度中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内容,健全会计制度体系,做好制度衔接工作;同时,单位可以提前建立新旧会计科目转换对照表,区别直接转账、分拆转账、合并转账等处理差异,并深入了解平行记账的操作流程,避免操作失误或主观判断有偏差等现象[4]。此外,如果新旧制度在衔接或转换方面存在难点,应及时请示上级单位。

(二)创新会计核算方式

实际上,当前事业单位所应用的新政府会计制度,为了迎合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其会计核算方法已经逐步向企业会计核算工作靠拢。因而,事业单位在改革会计核算体系的过程中,可以借鉴企业会计核算模式。一方面,区别和细化专业业务成本费用、日常管理费用等核算方式及会计科目的差异性,并依据政策对单位的专项资金、流动资金以及固定资产等严加监管;另一方面,从财务报表编制形式上来说,事业单位必须要组织相关人员充分了解新制度中对财务报表编制内容、结构、方式以及排列形式等相关规定,在保证财务报表勾稽关系明确、会计信息真实的基础上,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资本结构、净资产含量以及资产损益价值等,按照要求编制月度报表及年度报表,健全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体系。

(三)明确会计科目调整形式

会计科目调整是新制度中的重点内容,事业单位在调整会计科目形式时,集中反映在资产、负债和净资产这三个方面。首先,资产类科目的调整可以细化为三种方式,例如:像“待处置资产损益”与“累计摊销”这两个科目,其下属内容相同,只需要进行更换名称即可;像“预付账款”、“库存现象”这一类科目在新旧制度中没有變化,可直接对转处理;针对资产用途差异性,将办公设备一类固定资产纳入“固定资产”科目下,将保障性住房一类固定资产纳入“公共基础设置”科目下,将住房摊销计入“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科目下。其次,负债科目处理过程中也可以分为三种处理方式,例如:将“应缴财政专户款”与“应缴国库款”这两项科目采取合并处理的方式;对“应缴税费”科目进行拆分处理;而“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应付票据”等科目则可以直接对账转换。最后,净资产相关的会计科目在设置和调整过程中,在新账中建立“专业基金”、“权益法调整”、“累计盈余”三个科目。在通常情况下,原账的“事业结余”及“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在年底是不会有余额的,但如果因资产结构不均衡或运营亏损等原因产生了余额,则将“经营结余”转入“累计盈余”科目中,将“事业基金”、“非流动资产基金”等科目也转入新账的“累计盈余”科目中[5]。

猜你喜欢

新政府会计制度事业单位问题
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对行政单位会计核算的影响
乡镇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的挑战及对策
新政府会计制度背景下农村财务管理模式创新
新政府会计制度背景下农村财务管理模式创新
新政府会计制度下农业科研事业单位财务报告体系分析
演员出“问题”,电影怎么办(聊天室)
韩媒称中俄冷对朝鲜“问题”货船
“问题”干部“回炉”再造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登记公告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登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