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延期报酬理论的民办高校期权激励模式研究
2020-08-01张健周杰张健云南工商学院周杰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
张健 周杰(张健,云南工商学院;周杰,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
■引言1
在知识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民办高校教师人才竞争更加激烈,民办高校教师的收入目标主要着眼于当前收益最大和未来风险最小。目前高校教师的薪酬包含当期分配和延期分配,当期收入分配包括年度支付的工资、节假日福利和年终奖金等,在于补偿过去已经付出的劳动;而延期收入分配是通过商业保险、企业年金和期权计划等来支付,在于补偿未来的风险损失。
延期收入分配理论源自美国著名劳动经济学家爱德华·拉齐尔提出的延期报酬(或称为报酬后置)理论。理论中提出延期报酬即为雇员将其一部分早期应得收入交给雇主作为抵押,从而换取未来更高的报酬。当然,若雇员主动离职,或者因为失职而被解聘,那么将无法保障这些未来报酬。延期报酬理论的实施,能有效减少员工的频繁流动、积极稳定雇佣关系。而期权激励是延期收入分配的一种形式。
■构建民办高校期权激励机制的理论来源
(一)委托-代理制度下法人治理结构理论
我国目前的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中,大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国内民办高校的各类股东、董事,以实物资本对学校进行投入,是法人组织的所有者,作为学校事业的授权者、委托人和被代理人。以校长为首的校领导,以人力资本对学校进行投入,是法人组织的经营管理者,作为被授权者、受托人和代理人。然而,由于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先天存在信息不对称和目标冲突的问题,因此,所形成的委托-代理关系必然会导致两权分离的产生。股东、董事与校领导之间的关系,就类似于现代企业中的委托-代理关系。股东授权校领导机制办学,股东权益的取得依赖于作为代理人的校领导的行为,相应地,由股东(委托人)来承担法人组织的经营风险。
(二)人力资本理论
我国民办高校引入期权激励模式,就是基于“人”这一核心要素。人力资本既然是无形资产的一种,也应该像实物资本一样在法人组织中享有利润分红权。对于民办高校而言,学校应首先满足各院系对各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基本需求,其次学校要最大限度地开发、培训并管理内部现有的人力资源,发挥人才的最大潜能。纵观高校发展历程发现,民办高校的大力发展从某种意义上强有力地依赖于经营管理团队,因此投资所有者应对经营管理者进行积极充分激励。而期权激励旨在于使民办高校的投资所有者、经营管理者、教职工等利益相关者共担责任、共享利益。
■民办高校实施期权激励机制的实践
据了解,我国的宇华教育集团、新高教集团、中教控股集团以及成实外教育集团,这些机构均已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并且以股票面值分红。而著名的民生教育集团、广东私立华联学院,这两所教育机构则是以股份分红。上述这些机构所采用的期权激励范围重点集中于投资主体身上,而没有体现在核心员工身上,连这些经营管理者的利益都没有完全重视,不仅没有专门为经营者们设计的期权激励种类,甚至涉及的期权激励对象中也没有包括经营管理者,而且所辐射的核心员工的范围太狭窄。
目前而言,能够查证到运用期权激励的高校中,除重庆文理学院、新疆财经学院这两所公办高校之外,民办高校中只有南通理工学院。
2001年6月,新疆财经学院(现新疆财经大学)开始实施津贴期权制的延期收入分配激励机制,以学校特定管理人员和教职人员为受益对象,将受益对象当期工资津贴的10%事先冻结,冻结期限是5年,即从第6年开始按协议好的一定比例进行分配,直至退休时才可全额领取完毕。想获益的特定人员须在校工作时长至少5年,工作时间越长,获得津贴期权的收入就越高,当然一旦离开高校,将视为放弃激励,即不再享受本校期权分配。学校从计划实施津贴期权制以来,教师人才队伍趋于稳定,人员流失整体状况得到很大地改善,但是这种津贴期权制度的缺陷就在于,未充分考虑学校期权激励收益的多样化形式,适用对象的范围较受限。
2017年,南通理工学院开始着手实施期权激励机制,以学校教职工在教学、科研等各方面的绩效表现,综合设计了名为“额外现金奖励延期兑换”的一种延期分配模式,是期权激励形式和作用的体现,没有利用资本市场有效性和杠杆效应。从目前的实施状况来看,这种期权激励对高层次人才的吸引效果立竿见影。据查证,2017年有4位老师辞去原学校公职,以高层次人才身份跳槽到该民办学校。由此可说明期权激励机制在民办高校中的实施应用,具有很重要的实践价值。而学院虽然很重视人才这一最重要的核心资源,把核心员工作为期权方案设计的首要因素,但受益对象只辐射了50周岁以下的员工,导致部分50周岁以上的人才队伍未被考虑到,因此亟须对期权激励的设计和辐射范围进行深入地研究与探讨
■民办高校实施期权激励的具体方案探讨
本次问卷调查是以云南省某民办高校教师为对象进行访问,是通过股份制形式创立或经股份制改制的民办高校,目前发展为通过采用公募形式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进行市场融资,显然,这类民办高校已处于高级阶段,其发展将受到资本市场的影响。基于股票的看涨期权价值可以根据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来计算:
上式中,S表示学校股票的市场价格,X为此看涨期权的执行(合约)价格,δ表示标的股票年股票支付率,γ表示无风险利率,T为期权到期日(行权日),N(d)表示标准正态分布变量的累计概率分布函数。
(1)期权授予的对象。民办高校进行期权激励设计的关键问题即是确定授予对象。根据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在确定激励对象时,大部分受访教师认为应该优先考虑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工作年限、个人品德及对公司的忠诚度、学历等因素。因此享受期权激励的对象要满足以下条件:校级领导和系部处中层管理者;重大科研项目人员;专业学术带头人、具有发展潜力和前途的骨干教师;参加各种比赛扩大学校声誉的教师。只有教职工满足以上条件,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才能使职工个人的工作付出与学校效益保持高度关联性,使个人收入与学校发展紧密相连,进而凸显出民办高校实施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效果。
(2)期权授予的数量。确定好期权激励的受益对象后,还需要确定授予的期权数量。学校参照当下及未来的发展规划,对当前年度的授予人数以及其职务职称分布进行预估,进而最终确定本年底期权激励授予的总数量及各受益对象的具体分配比例,总授予数量的确定要遵循的原则是要控制授予数量所占学校(或集团)总流通股本的比例,而比例应由民办高校发展策略、发展规划和股本结构等情况来确定,每位股票期权激励受益对象的具体分配数量,应公开制定并计算一项综合测评系数,系数具体包括工作业绩、工作年限(校龄)、学历(学位)、职称(职务)、岗位重要性等方面。
(3)期权的行权价格。除数量外,制定期权激励还需要行权价格这一大要素。行权价格的大小或高低将直接影响到看涨期权的价值和最终激励效果,所以是期权激励制度设计的核心问题。目前期权行权价格的确定方式一般有三种:实值法、平值法和虚值法。第一种实值法是指期权行权价格低于期权授予时的当期股票市场价格,第二种平值法是指行权价格等于期权授予时的股票市场价格,而第三种虚值法是指行权价格高于期权授予时的股票市场价格。民办高校对期权价格的具体确定方式,受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发展政策和期权激励预期效果等因素的影响。
(4)期权锁定(冻结)期与行权期限。首先,看涨期权的授予时间一般应该确定在受益对象与民办高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至后的若干年份,当然民办高校也可以灵活变通,若是旨在快速吸引高层级专业人才或急需紧缺型人才,授予时间也可以视情况而定。其次,锁定期应该考虑高校的发展速度和效益以及授予对象的流动性问题,可以考虑设为5-7年,当然也需要考虑民办高校自身的发展阶段特点,在这个阶段,学校逐步稳健平稳发展,收益也较稳定,而对外投资相对减少,因此行权期限可以考虑与公司制企业一样,激励对象可以选择在5年内分期行权,并规定相应的行权数量,每次行权不得超过其获授的期权数量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