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小板输注次数对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患者抗体筛查阳性率及输注效果的影响
2020-07-30王中正
王中正
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是一种血栓出血性临床综合征,主要症状表现为出血、微血管内栓塞、微血管病性溶血等[1]。DIC 的发生机制为患者在多种疾病作用下,引发毛细血管、小静脉、微动脉等血管内纤维蛋白沉积及血小板聚集,进而导致血栓形成,机体大量消耗血小板及凝血因子,激活纤溶系统,引起机体出血[2]。DIC 的临床治疗方案有肝素、血小板或血浆输注、天然抗凝剂、活化蛋白C 等,其中血小板输注为主要治疗手段[3]。有研究证实,进行多次血液输注(全血、红/白细胞、血小板)的患者易产生血小板相关抗体,最终导致患者出现血小板输注无效(PTR)[4]。发生PTR 的影响因素可分为免疫因素、非免疫因素,其中以免疫因素中的血小板同种免疫为主要影响因素[5]。患者多次输注血小板后经免疫刺激使患者机体产生血小板相关抗体,人类白细胞抗原(HLA)及人类血小板抗原(HPA)在患者机体内发生同种免疫反应,进而破坏输注的外源性血小板[6]。本研究旨在探究血小板输注次数对DIC 患者抗体筛查阳性率及输注效果的影响,现报道如下。
1 材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1.1.1 研究对象 选取2017年4月~2019年4月于我院接受治疗的92 例恶性肿瘤、严重感染或严重创伤继发性DIC 患者为研究对象,其中79 例患者行外科手术,另外选择我院同期无输血史的择期行外科手术的患者79 例为对照组,再将研究组患者根据血小板输注次数分为A 组(≤3 次,32 例)、B组(4~8 次,39 例),C 组(>8 次,21 例)。两组患者性别、年龄、基础疾病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n(%)]
1.1.2 纳入标准 符合DIC 诊断标准[7]者:①存在导致DIC发生的基础病种如感染性疾病、恶性肿瘤、创伤及大型手术等;②临床表现为具备多发性出血倾向、不易用原发疾病解释的微循环障碍或休克、多发性微血管栓塞症状或体征,上述三项出现一项以上;③实验室指标检查具备下列三项以上异常:PLT<100×109/L;血浆纤维蛋白原含量<1.5g/L 或进行性下降或>4g/L;血浆FD >20mg/L 或D-二聚体水平升高或阳性,或3P 实验阳性;PT 缩短或者延长3s 以上,或APTT 缩短或延长10s 以上;④成年且年龄≤60 岁者;⑤知情同意者;⑥具备血小板输注指征者。
1.1.3 排除标准 ①哺乳期或妊娠期妇女;②因原发疾病需进行抗凝治疗者;③合并血栓性疾病者;④合并免疫系统疾病者;⑤合并血液系统疾病者;⑥合并影响血小板计数的严重器质性疾病者;⑦特发性血细胞减少症、原发性纤溶亢进者。
1.2 方法
1.2.1 血小板输注指征及方法 血小板输注指征:患者外周血小板计数(PLT)<20×109/L 或20×109/L <PLT<100×109/L 但存在明显出血倾向。血小板输注方法:患者均为成人剂量,1 次输注1 个治疗量的机采血小板,血型同型输注。输注过程中观察患者是否发生非溶血性输血反应,如荨麻疹、发热等。所有患者使用的血小板均为本市血站提供。研究组所有患者输注血小板1h 前、1h 后、24h 后分别抽取3ml 静脉血,使用血细胞分析仪检测PLT。
1.2.2 血小板抗体筛查方法 研究组患者均采集输注血小板前1h 的EDTA 抗凝血样≥3ml,采集后在8h 内经1 000r 离心5min 后取上清液。使用简易致敏红细胞血小板血清学实验(SEPSA)对血小板抗体进行筛查,结果显示红细胞平铺在反应孔底部表面则认为是SEPSA 阳性,若结果显示红细胞只结合到部分孔底,且结合区域大于阴性对照,则认为是弱阳性,说明患者血清或血浆中存在血小板抗体。对血小板抗体阳性检出的患者,采用SEPSA 进行血小板配型实验,试剂盒由长春博迅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提供。
1.2.3 血小板输注效果评价 采用血小板增高指数(CCI)对DIC 患者输注血小板的效果进行评估[8]。以患者进行血小板输注1h 后CCI 值>9 或输注24h 后CCI 值≥4.5 为输注有效,否则判定为PTR。CCI=(输注后血小板数-输注前血小板数)(109/L)×体表面积(m2)/输注血小板总数(1011)。体表面积=0.0061×身高(cm)+0.0128×体重(kg)-0.159。
1.3 观察指标比较研究组和对照组患者血小板抗体阳性率差异,比较三个亚组患者血小板抗体阳性率、输注血小板后CCI 值、输注效果差异,比较血小板抗体阳性、阴性患者输注效果及不同抗体阳性的输注效果差异,分析血小板输注次数与血小板抗体阳性率、CCI 值的相关性。
1.4 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 20.0 统计学软件,计数资料以百分率(%)表示,采用χ2检验,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s)表示,采用t检验,P<0.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研究组和对照组及三个亚组患者血小板抗体阳性率比较研究组患者血小板抗体阳性率高于对照组(χ2=12.766,P=0.000)。A 组患者血小板抗体阳性率低于B 组、C 组,B 组患者血小板抗体阳性率低于C 组(χ2=12.263,P=0.002),见表2。
表2 研究组和对照组患者血小板抗体阳性率比较[n(%)]
2.2 三个亚组患者输注血小板后CCI 值、输注效果比较A 组患者输注血小板后24h 的CCI 值低于B组、C 组,B 组患者输注血小板后CCI 值低于C 组(P<0.05);C 组患者PTR 率高于A、B 组(P<0.05),见表3。
表3 三个亚组患者输注血小板后CCI 值、输注效果比较
2.3 血小板抗体阳性、阴性患者输注效果比较血小板抗体阳性患者PTR 率高于血小板抗体阴性患者(P<0.05),见表4。
表4 血小板抗体阳性、阴性患者输注效果比较[n(%)]
2.4 不同抗体阳性患者输注效果比较血小板不同抗体阳性患者PTR 率差异不显著(P>0.05),见表5。
表5 不同抗体阳性患者输注效果比较[n(%)]
2.5 血小板输注次数与血小板抗体阳性率、CCI 值的相关性分析相关性分析表明,DIC 患者血小板输注次数与血小板抗体阳性率成呈相关(r=0.348,P<0.05),DIC 患者血小板输注次数与患者输注后CCI 值呈负相关(r=-0.241,P<0.05)。
3 讨论
DIC 并非独立的疾病,而是属于并发症范畴,DIC 引起机体凝血功能紊乱,导致凝血酶过度形成,造成患者机体各器官功能受损、障碍,甚至衰竭,同时机体血小板、凝血因子被大量消耗,机体抗凝机制被抑制,最终表现为出血症状[9]。血小板在机体凝血机制中具备产生凝血酶、堵塞血管破裂口、保护毛细血管等作用[10]。目前DIC 患者的临床主要治疗措施为输注血小板,但部分患者输注血小板后可能出现PTR,造成血液资源、医疗资源的浪费。
本研究结果显示,研究组患者血小板抗体阳性率高于对照组,说明既往存在输血史可能导致患者产生血小板抗体。究其原因可能与多次输注血小板,患者机体因同种免疫反应,极易产生血小板抗体有关。张秋会等[11]研究证实,有输血史者可能体内产生血小板抗体的概率增加。另一方面,从A、B、C三个亚组患者血小板抗体阳性率比较结果来看,输注次数越多的患者,其血小板抗体阳性率越高,说明血小板输注次数增加可能导致患者血小板抗体产生的概率增加。吕颖等[12]也认为有输血史的患者,其血小板抗体阳性率随输血次数增多而升高。
从三个亚组患者输注血小板后24h 的CCI 值来看,输注次数越多的患者,输注血小板有效程度更低。A 组患者输注后24h 的CCI 值高于B、C 组患者,表示具备多次输注史的DIC 患者再次输注血小板后PLT 的提升程度难以达到预期治疗效果,且C 组患者PTR 率高于A、B 两组,说明DIC 患者既往输注次数越多,之后再行血小板输注的效果越不理想。可能原因在于既往输注导致患者血小板抗体产生,故引发机体血小板免疫反应,造成患者PLT 减少,治疗效果降低有关。赵菲[13]研究认为,多次输注血小板的患者可能导致自身再次接受输注治疗时,治疗效果减退。另外,本研究将患者根据血小板抗体筛查结果进行分组后,发现血小板抗体阳性患者PTR 率高于血小板抗体阴性患者,说明患者的血小板抗体与血小板输注效果存在一定的关系。胡维等[14]研究证实,血小板抗体阳性患者更易导致PTR。
临床使用输注的血小板中一般混有白细胞,血小板本身同时具备HLA、HPA 抗体,故对血小板抗体配型的检测需针对HLA、HPA 两种抗体进行。在本研究中,检测出HLA 抗体的患者数量多于HPA、HLA+HPA,可能原因在于HLA 存在于白细胞与血小板表面,产生抗体可能性较高;而HPA属于高频率的等位基因,产生特异性抗体的概率较小。本研究抗HLA 患者PTR 率较低,可能与多数患者HLA 抗体为非特异性抗体有关,若HLA 抗体较弱或血小板缺乏相应HLA 抗原,即便患者具备HLA 抗体也不会产生PTR[15]。本研究进一步相关性分析结果表明,DIC 患者血小板输注次数与血小板抗体阳性率呈正相关,与患者输注后CCI 值呈负相关。当多次输注血小板的患者出现PTR 时,应进行相关抗体筛查以排除或证实血小板抗体的存在,并根据患者抗体特异性进行输血,否则盲目输血可能导致患者PLT 严重下降,导致治疗失效。
综上所述,血小板输注次数的增加会导致DIC患者抗体筛查阳性率增加,同时影响患者输注治疗效果,最终导致PT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