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中国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竞争力提升对策研究*
2020-07-20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余官胜杨玲莉王灿玺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余官胜 杨玲莉 王灿玺
一、引言
跨国公司开展对外直接投资是中国对外开放领域的重要特征之一,过去十余年来取得了快速的规模增长。“十三五”时期,逆全球化态势开始形成,国际经济形势不确定因素增多,拖累了全球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增长,中国跨国公司也未能幸免。为了防止国际经济潜在不确定因素对中国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安全性产生的影响,中国商务管理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措施规范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行为,引导以质量为导向的对外直接投资发展模式。“十四五”时期,为了确保中国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可持续性,竞争力提升成为当务之急。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竞争力已得到较大提升,不仅体现在宏观规模和结构上,也体现在微观企业层面,但是与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相比仍存在较大的差距。
“十四五”时期,在全球经济增长不明朗的背景下,国际投资保护行为仍难以缓解,在很大程度上会阻碍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规模增长(张怀岭,2019),敏感行业和大型对外直接投资项目则更易受阻(王碧珺和肖河,2017)。这也意味着,国际形势的不利趋势迫使中国跨国公司通过竞争力提升实现对外直接投资质的优化,从而替代量的增长。基于此,本文在分析中国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竞争力表现形式及现状的基础上,探讨“十四五”时期竞争力的提升对策。
二、“十四五”期间中国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竞争力表现形式及现状
(一)中国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竞争力表现形式
不同于以往,“十四五”期间国际经济形势更加扑朔迷离,中国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面临更大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竞争力的提升不仅表现在利用企业实力开拓国际市场等方面,更表现在降低风险以及融入东道国等可持续发展维度。作为国际市场上的新兴力量,中国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具有一定的先天优势,包括母国优势和资金优势等(尤苗和王连宫,2019);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劣势,包括经验不足和抗风险能力较弱等(陈阵和李亚茹,2019)。因此,与其他国家的跨国公司相比,中国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表现形式更为多元化。
1.核心技术能力。
按照海默的垄断优势理论,只有具有垄断优势的企业才有能力开展对外直接投资,而垄断优势的关键在于企业拥有核心技术能力。尽管新兴市场国家在20世纪90年代后涌现出了大量不具备技术优势的小规模对外直接投资企业,并快速进入国际市场,但这类企业主要借助对外直接投资实现获取战略资源和先进技术的目的,在全球价值链中仍处于低端位置(黄锦明,2016)。目前,在对外直接投资中起主导作用的仍是发达国家的优势跨国公司,凭借核心技术优势占据全球价值链的高端并获取高额附加值。难以复制的核心技术能力能保障优势跨国公司在各国占据一定的市场份额,开展对外直接投资能获得稳定的预期收入,因而这类企业也是跨国投资中最为活跃的主体。对于新兴市场国家的跨国公司而言,尽管作为后发者在国际市场上不具备核心技术能力,但通过对发达国家的直接投资能获取先进技术,逐步提升核心技术自主开发能力,从而提升竞争力。
改革开放至今,中国企业通过进出口贸易、引进外资以及对外直接投资等方式积极融入全球经济,核心技术能力不断增强,综合竞争实力也得到了大幅度提升。《财富》杂志于2019年发布的世界500强企业榜单中,中国大公司数量(129家)历史上首次超过美国(121家),其中,中国石化列第二位,中国石油和国家电网分列第四位、第五位,充分体现出中国跨国公司在综合竞争实力上的大幅度提升。中国互联网企业借助技术能力的全球领先在排名中不断攀升,其中小米首次进入榜单,京东、阿里巴巴和腾讯的排名均比2018年有大幅度提升。但是由于总体核心技术能力仍落后于发达国家企业,中国大型跨国公司的经营效益仍相对较低,上榜中国企业的平均销售收益率为5.3%,低于美国企业的7.7%和全球平均值的6.6%;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是9.9%,低于美国企业的15%,也低于全球平均值的12.1%。
2.融资能力。
与境内投资不同,跨国公司开展对外直接投资面临更大的融资约束,主要由以下因素导致:一方面,母国金融机构因难以获取境外项目信息及效益状况,降低了为对外直接投资企业提供信贷的积极性;另一方面,由于东道国金融发展水平落后或本地企业偏向等问题,东道国金融机构难以为外资提供充足的信贷支持。在这种情况下,能否获得充足资金成为跨国公司能否顺利开展对外直接投资项目以及提升竞争力的必备条件,这取决于跨国公司融资能力的高低(邱立成和刘奎宁,2016)。融资能力的提升既取决于宏观层面母国及东道国的金融发展程度,也取决于微观层面跨国公司自身所具备的相应条件。因此,在对外直接投资中,金融机构的支持和跨国公司获取信贷资源的能力均成为竞争力提升的重要因素。
在中国,尽管金融发展市场化程度的提高为企业开展对外直接投资提供了各种新的融资渠道,企业获取信贷的能力也在不断提高,但是相比发达国家跨国公司仍存在一定差距。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院的调查,近2/3的企业认为融资能力不足是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障碍,超过半数的企业希望政府部门改善企业的融资环境。造成中国跨国公司融资能力相对较低的原因,一方面在于中国金融体系多元化程度仍不够高,为对外直接投资企业提供信贷的专项金融服务及专门金融机构仍较为缺乏,并且多数大型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金融机构主要服务于大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项目,中小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融资难度更大。另一方面,中国跨国公司由于融入国际市场程度不高,对国际融资规则的掌握和利用不够熟练,造成在国际市场上直接和间接融资的规模仍显不足。同时,由于中国存在金融发展的二元结构问题,国有金融机构仍是信贷资源的主要提供者,对外直接投资企业从国有金融机构获得的融资反而成为西方发达国家进行审查的重点,间接不利于竞争力提升。
3.抗风险能力。
当今世界经济政治局势较为动荡,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面临更大的风险,包括东道国经济政治波动对项目效益的影响,以及国别经济政治关系不稳定等对项目实施产生的影响(王灏和孙谦,2018)。在这种情况下,能否有效抵御外部风险成为对外直接投资项目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竞争力的表现形式之一。跨国公司抗风险能力既体现在雄厚的资金资源储备上,也体现在应对效率上。一方面,强储备实力能使跨国公司建立完善的抗风险体系,使之拥有充足的资源应对不确定性;另一方面,高应对效率能使跨国公司在遭遇外部风险时进行快速调整,避免因此造成的过多损失。同时,抗风险能力也体现在母国政策体系中,及时的风险信息发布能使跨国公司有针对性地选择对外直接投资项目东道国,从而在布局阶段避免过高的风险;完善的保险体系则能使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项目在遭遇风险时降低损失,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因此,美国、日本等对外直接投资经验丰富的国家均在本国建有完善的保险体系,助力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在宏观层面上提升了跨国公司的竞争力。
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经历了快速的规模增长,现已成为全球跨国投资的主要输出国之一,防范和抵御风险的重要性开始凸显。在宏观层面上,为助力企业降低对外直接投资风险,商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制定对外直接投资项目指导意见,分类引导不同类别项目,在源头上保障对外直接投资质量和安全;二是定期发布东道国风险指南,为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提供理性参考,防范潜在风险;三是通过政策性金融机构推出对外直接投资保险业务,提升跨国公司风险承担能力。但是,在微观层面上,中国跨国公司在对外直接投资中的风险防范意识和抗风险能力相比于发达国家企业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方面,出于获取资源的动机,较多跨国公司对高风险东道国进行对外直接投资,增加了资产风险;同时,也有较多跨国公司对外资限制程度较高的东道国进行直接投资,增加了项目失败风险。另一方面,中国跨国公司国际化经营经验较浅,缺乏应对国际经济政治系统风险的经历,导致企业低估或漏估风险因素,以及在遭遇风险时应对不及时,从而造成对外直接投资项目的损失。
4.本土化能力。
随着全球整体经济发展程度的提高,各国对外商的要求不断提高,在吸引外资的同时也要求外资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社会文化。因此,跨国公司在东道国的本土化能否实现并深层次融入东道国社会,也是影响对外直接投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在经营上,本土化能力要求跨国公司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符合东道国的需求特征,以此不断增加在东道国的市场份额;在社会上,本土化能力要求跨国公司承担东道国社会责任,生产经营活动应符合东道国的环境、文化、道德以及宗教等要求,以此保障对外直接投资不受东道国社会排斥(肖红军等,2018)。本土化能力是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能否在东道国扎根的重要因素,是保障对外直接投资长期竞争力的基本要求。跨国公司提升本土化能力不仅需要在对外直接投资战略中结合东道国社会经济因素进行规划,也需要在项目实施中根据东道国文化环境进行不断调整适应。当今世界越来越注重经济发展质量,跨国公司只有提升对外直接投资本土化能力,才能契合东道国的质量要求,才能维系竞争力的持续性。
相比西方发达国家,中国市场化发展时间较短,加上政府是公共服务的主要供给者,企业仍较为缺乏服务社会并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企业更为关注自身短期利益,忽略了与社会融合的长期收益,进而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较少主动考虑造成的社会问题。这种意识的缺乏也体现在中国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中,较多投资项目因忽视东道国本土因素而遭到阻挠。例如,中国较多能源开发对外直接投资项目被指破坏东道国环境而受到限制;较多在西方发达国家的技术型对外直接投资项目被指不遵守知识产权保护而夭折;等等。因此,尽管中国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规模增长迅速,但与东道国本土的契合程度不高,东道国社会对企业的接受和认可程度也较低,间接影响了长期竞争力提升。
(二)中国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竞争力现状
1.宏观层面竞争力现状。
在宏观层面上,伴随着整体经济实力的提升和政府政策的助力,中国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总体竞争力已得到了较大提升。自2000年中央提出“走出去”战略以来,中国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在全球跨国投资中的地位越来越高,流量规模从2002年的27亿美元增加到了2018年的1430.4亿美元,全球排名位次从2002年的第26位提升到2018年的第2位;存量规模从2002年的299亿美元增加到2018年的19822.7亿美元,排名位次也从2002年的第25位上升至2018年的第3位。排名位次的上升间接反映出中国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综合竞争力的提高,体现出中国跨国公司相对于其他国家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地位的提升(见图1)。
图1 2002~2018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和存量排位变化趋势资料来源:历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
中国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竞争力提升也体现在结构优化上,随着各国对外商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仅有规模上的优势无法保持长期的竞争力,需要以优质的结构在跨国投资中保持竞争力。在产业结构上,租赁和商业服务业以及批发零售业在对外直接投资中占据较大的比重(见图2),这是因为中国较多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功能在于助力出口贸易增长。从2010年以来,这两个行业在对外直接投资中的占比虽有起伏但仍较为稳定。能体现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产业结构逐步优化的是采矿业、制造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相对份额变化。在国内政策的刺激和国外经济不景气的条件下,较多国有企业和大型非国有企业以获取资源为目的开展对外直接投资,大大增加了采矿业在对外直接投资中的占比,并于2013年一度高达23%。采矿业对外直接投资发展背后的推动力是政府粗放型的财政支持,面临着较大的安全审查和项目被东道国国有化的风险,因而较难具有发展的可持续性,属于难以提升总体质量的产业。随着各国对资源型外商投资的限制增加和中国政府及企业的主动调整,采矿业在对外直接投资中的占比已于2014年开始快速下降,在2017年由于流回量大于流出量,净投资额为负值,因而占比也呈现负值,降低了粗放型对外直接投资的占比,有助于优化总体结构。制造业自改革开放以来便是中国最具竞争优势的产业,然而在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兴起之初,相对于其他产业并未呈现出积极的跨国经营态势。2010年以后,在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逐步成熟的背景下,制造业加快对外直接投资步伐,总体占比虽有起伏,但仍是上升趋势,并在2014年后大幅度提升,于2017年达到18%以上的占比,此后在2018年有所下降。与此同时,作为高科技代表的信息技术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也从微不足道的占比增加到2016年的9.5%,虽然在2017年和2018年有所下降,但也体现出中国信息技术产业在近年来的快速发展。制造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分别代表中国当前和未来的优势产业,这两个产业对外直接投资占比的持续提升意味着中国企业在海外市场的总体竞争优势也在不断增强,与粗放型产业占比的下降相结合表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结构愈发合理,在产业结构上步入综合竞争实力不断提升的阶段。
图2 2010~2018年中国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产业结构发展趋势资料来源:历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
2.微观层面竞争力现状。
在微观层面上,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竞争力的持续提升依赖于技术水平的提高,要求研发投入的不断增加。在宏观层面上,受益于战略政策调整,中国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综合竞争力已显示出提升的势头,在微观层面上跨国公司的实力也有所提升。尽管相比于其他发展中国家,中国跨国公司研发投资占据一定的领先地位,但相比于发达国家仍存在一定的差距。表1列出了2018年全球100强跨国公司中研发支出规模最大的20家公司,从中可以发现,在20家公司中,中国跨国公司仅华为一家排在第4位,其他19家均为发达国家的大型跨国公司。由此可见,相比于发达国家,中国跨国公司研发投入仍显不足,不利于对外直接投资长期竞争力的维持和提升,间接刻画出在微观层面上中国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竞争力相对较弱的现状。尽管如此,华为仍是唯一一家排名前20位的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说明相对于其他发展中国家而言,中国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长期竞争力仍处在相对领先的位置。
表1 2018年全球100强跨国公司研发支出排行(前20位)
另外,比较跨国公司的跨国指数排名也可以得出中国跨国公司微观层面竞争力现状。跨国指数由跨国公司的国外资产占比、国外销售占比和国外员工占比综合而得。在全球资产规模最大的100家跨国公司中,有6家中国企业,但这6家企业的资产规模排名和跨国指数排名并不一致(见图3)。6家企业的资产规模排名均高于跨国指数排名,由此可以反映出相对而言中国企业的国际化程度仍低于同等规模实力的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国际化程度反映出跨国公司对国际市场的占有率情况,也能间接刻画出对外直接投资竞争力状况。
图3 中国跨国公司在全球100强跨国公司资产和跨国指数排名情况资料来源: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发布的《2019年世界投资报告》。
三、“十四五”期间中国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竞争力提升对策
(一)政府层面
1.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国际经贸合作,打造对外直接投资的良好外部营商环境。
“十四五”期间,因西方发达国家投资保护行为的限制,中国跨国公司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将在一定程度上替代对发达国家的投资。其中大部分国家发展水平较低,制度环境不稳定,使得中国跨国公司对这类国家开展直接投资时面临复杂的东道国形势,项目维护成本将会增加,不利于竞争力的长期提升。因此,中国政府部门应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流合作,搭建多边合作平台,增强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政府后盾。一方面,应进一步加大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建设力度,鼓励跨国公司以入驻合作区的形式获取配套资源、规避系统风险等,以此支撑对外直接投资竞争力的提升;同时,境外合作区的建设应具有社会包容性,兼顾东道国社会利益,形成互惠互利格局,保障跨国公司的融入性。另一方面,应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更为广泛的投资协定,从政府层面为中国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争取更多的资源,包括金融、基础设施等;同时,通过政府之间的合作为中国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项目提供防护网,借助政府力量保障跨国公司基本权益,在宏观层面上为对外直接投资竞争力提升提供支撑。
在与发达国家的经贸关系上,由于国际投资保护在“十四五”期间仍难以缓和,中美贸易摩擦仍将长期持续,增加了中国跨国公司对发达国家直接投资的不确定性,阻碍了竞争力提升。因此,政府部门应积极加强与发达国家之间的经贸磋商,努力降低发达国家对中国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针对性限制,排除外部因素对中国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竞争力提升造成的障碍。一方面,应推动国内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提高,并促进国内经济改革,以协调合作为导向,与西方发达国家缓和经贸关系;同时,在审批上应进一步突出质量导向,严把对外直接投资质量关,以向发达国家开展高质量的直接投资项目,应对国际投资保护行为。另一方面,应不断提高在国际投资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以话语权保障中国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合法权益,在程序和规则上防范西方发达国家对中国跨国公司的不公待遇,从构造公平公正营商环境的角度保障中国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竞争力提升的外部环境。
2.政府应适当转变创新政策激励方式,推动跨国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新旧动能顺畅接续转换、抢占全球产业发展制高点成为“十四五”时期的重要课题。在面临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加大国际投资保护力度、印度为首的新兴发展中国家技术创新追赶、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严峻形势下,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是中国跨国公司尤其是高新技术领域企业保障对外直接投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是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在自主创新体系中,政府政策层面的激励对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具有重要影响,由于跨国公司可以通过对外直接投资扩大自主创新成果的市场收益,更易受政策刺激加大创新投入,为此政府应制定合理的创新政策激励跨国公司加强创新投入力度。
传统的创新政策主要通过减免税收、增加补贴、信贷优惠等方式对企业创新行为进行扶持。跨国公司因将生产布局在全球各地,创新行为也与国内企业存在差异,因此母国政策激励措施也应有所区别。首先,中国政府应激励跨国公司对高技术东道国进行对外直接投资,增加先进技术的反向溢出效应,利用发达国家领先技术反哺国内创新,实现自主创新的正外部性。其次,中国政府应为跨国公司在国内设立研发中心提供适当补贴,增强跨国公司在国内的自主创新投入,以培育国内竞争优势的方式提升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竞争力。最后,中国政府应与东道国建立广泛的科技合作,在宏观层面上保障跨国公司融入东道国当地研发网,提高东道国创新资源的利用效率,以此提高中国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在东道国当地的竞争力。同时,中国政府应在政策上引导高技术人员流入跨国公司,为跨国公司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保障,补齐中国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竞争力提升的人才短板。
3.政府应多维度增加金融安全保障,防范跨国对外直接投资中的金融市场风险。
跨国公司提升竞争力需要稳定的金融市场保障,防范国际金融波动对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顺利实施产生不利影响。总体上,金融发展程度较高的国家因拥有完善的金融系统,能够提供更为多样化、综合性的保障,因此对发达国家进行的对外直接投资可以利用发达金融市场提供的金融产品对冲投资过程中的金融风险。但在“十四五”期间,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实践,中国跨国公司对发展中国家的直接投资将会持续增加,而其中大部分国家存在金融管制力度较大以及金融市场资本配置效率低下等问题,难以对跨国公司金融风险防范形成保障。中国跨国公司国际化经验尚且不足,部分跨国公司规模较小且自身抗风险能力较弱,因此无论从东道国角度还是母公司角度均存在金融安全隐患。为了保障中国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竞争力提升的稳定环境,中国政府应构建相对完善的对外直接投资金融保障体系并建立国际金融市场风险预警机制,防范潜在风险对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竞争力提升造成的不利影响。
“十四五”期间,在宏观上,中国应深化金融改革,进一步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以整体金融发展程度的提升辐射对外直接投资金融风险防范。同时,政府部门应有针对性地为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金融安全风险防范提供配套政策措施。一方面,在宏观层面应建立完善的国际金融市场预警体系,实时监测各国金融发展状况,设立指标体系,预测各国金融风险并及时发布,为中国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金融风险规避提供参考。另一方面,在审批程序上加强对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金融风险的评估,激励跨国公司自身对金融风险的重视,并通过对外直接投资金融专项服务业务的推出提升跨国公司对抗金融风险的能力。在外部,中国政府部门在双边及多边经贸协定中应加强金融合作,充分利用东道国政府力量为中国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提供稳定的金融环境。
(二)企业层面
1.中国跨国公司在对外直接投资中应实施品牌战略,提升产品质量与服务水平。
2018年世界品牌实验室推出的“世界品牌500强”中,入选的中国企业仅38家,而进入前100名的中国企业只有8家,凸显出中国企业品牌建设能力的不足,影响对外直接投资竞争力提升。从投资规模上,中国跨国公司目前对外直接投资主要领域为租赁和商业服务业以及批发零售业,制造业对外直接投资总体规模普遍较小,因此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产业仍处在全球价值链低端。“十四五”期间,为实现制造强国目标,中国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在把握产业转型升级任务的同时还需加强品牌建设能力,由此增加企业知名度、提升海外消费者忠诚度、降低企业营销成本并帮助企业获取更高的品牌溢价,从而提升中国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国际竞争力。
为此,企业可采取如下具体措施来提升品牌价值:(1)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提升中国产品价值链地位;(2)打造中国特色的文化渗透式产品,借鉴发达国家品牌建设的经验,借助传媒或影视业的国际影响力推行中国特色的文化产品,凭借文化产业输出带动中国企业品牌形象提升;(3)创新品牌推广手段和营销理念,适当改进目前国内流行的品牌宣传方式与营销策略,因地制宜推广至国际范围应用。
2.中国跨国公司应主动培育核心竞争优势,提升产业全球价值链地位。
“十四五”时期,受制于外部因素,中国跨国公司通过对外直接投资攀升全球价值链面临较多阻力。一方面,企业向发展中国家的投资不再是单纯的资源获取与市场占领,中国跨国公司对发展中国家的投资应以合作共赢为基础,企业必须充分考虑东道国资源禀赋、研究其比较优势所在以及东道国当前的迫切需求,对东道国进行适合当地持续发展的产业转移和投资,以竞争优势在东道国立足并实现长期发展。另一方面,中国跨国公司对发达国家企业并购中获取的逆向技术溢出与先进知识受到发达国家的限制,发达国家对中国企业越来越多的投资阻碍和知识产权保护要求使得中国跨国公司在未来通过技术创新攀升全球价值链的路径阻力重重。为此,跨国公司必须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培育核心竞争优势,以此作为对外直接投资竞争力提升的重要支撑。
当前,中国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基本形成了国内生产要素低成本优势、依托国内市场的规模优势、部分行业技术优势,以及“走出去”“一带一路”政策优势。未来,跨国公司应在以上四大优势的基础上,继续拓展公司内部核心竞争优势,如发展5G移动互联网通信技术优势、发展跨境电商营销模式优势、发挥人工智能生产效率优势、发展研发人才储备的研发优势等。在发展新优势提升企业产业链位置的过程中,中国跨国公司应当注意不盲目转移原有成熟产业,在获得产业转移带来的低成本优势的同时,保留国内依赖智力要素的高附加值生产环节,通过技术提升国内产业生产效率。
3.中国跨国公司应加强社会责任意识,服务好东道国。
跨国公司在东道国的投资有助于东道国学习企业管理经验、进行当地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促进东道国就业增长等,对东道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跨国公司的利润最大化目标可能与东道国的社会发展目标存在利益冲突,跨国公司为东道国创造经济收益往往使其忽视产业活动外部性对东道国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由于市场化历程相对发达国家较短,社会责任意识较为单薄,中国跨国公司在东道国承担的社会发展责任较少,本土化能力不足,影响了对外直接投资竞争力的可持续提升。
为此,中国跨国公司在对外直接投资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主动承担社会责任:(1)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包括构建多样、包容的企业文化;在当地培养高素质的管理人员,管理决策需兼顾社会利益;组织员工学习了解东道国当地文化,约束不符合当地文化的行为习惯。(2)产品设计充分考虑东道国当地因素,产品设计人员在设计时应考虑是否环保、是否与当地文化冲突等多方面的社会文化因素,在保证企业利润的前提下将产品与服务对社会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3)积极投身环境保护和治理。中国跨国公司应该积极承担在生产过程中造成的污染排放的治理责任和义务,在生产中应充分兼顾东道国的环境因素。(4)积极开展公益活动。中国跨国公司应主动发起或加入东道国当地的扶贫、环保、教育等公益事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同时在国际上树立负责任的企业形象,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赢得良好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