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理论体系与实践架构
2020-07-18张静
张静
[摘 要]中国特色经济合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对合作化道路、合作组织原则、合作制度变迁的探索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合作思想为指导,不断进行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进一步深化了中国合作经济发展的理论基点、目标追求、逻辑起点、核心问题和价值追求的理解,深化了马克思主义合作理论内涵,赋予其崭新的时代价值。我们系统梳理和深入解读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理论内涵,对于以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理论为指导,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合作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关键词]中国特色;经济合作;合作组织;合作制度
[中图分类号]F1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284(2020)02-0096-05
著名经济学家林毅夫教授曾以高度理论自觉地指出:“社会科学理论在本质上是一个用来解释社会现象的逻辑体系。解释的问题越重要,理论的影响就越大。”[1]回顾中国的合作化历程,可以看到,中国的经济合作经历了一个波澜壮阔、跌宕起伏的起承转合过程。正是在这一过程中,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对合作化道路、合作组织原则、合作制度变迁问题进行了大量艰难而曲折的探索,不仅推动了中国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和社会转型,也推动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合作理论的深化发展。当前,中国各类新型经济合作组织大量涌现,并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产业组织载体。我们系统梳理和深入反思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理论内涵和发展逻辑,对于以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理论为指导,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合作健康发展和乡村振兴具有重大意义。
一、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理论基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统一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的运动规律是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也是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理论基点。依据这一原理,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经济合作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依据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来推动经济合作组织和制度变迁。
1.生产力客观状况决定经济合作方式的选择。经济合作就是在一定社会分工条件下,不同主体为增进共同利益联合起来,相互配合、协调一致的行动,没有一定生产力发展上的分工,就不会有经济合作组织和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一般来说,生产力越发展,分工程度越高,合作需求就越強。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合作经济发展中坚持从现实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出发,调整和改进经济合作的具体方式,推动合作经济组织形式创新。合作化运动初期,毛泽东同志针对我国小农经济占主体、商品经济和社会分工有一定程度发展而又不发达的事实,提出通过互助组、初级社等合作社形式把分散的小农组织起来,同时提出劳动力参加和劳动资料互助的合作经济的产权制度构想。由于这些主张和构想符合当时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因而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有效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而合作化后期,由于超越生产力发展水平,单纯从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的变革来理解合作,盲目追求“一大二公”的合作化规模和形式,结果导致农业生产急剧下降。实行改革开放后,适应农村商品经济和市场分工进一步发展的客观需要,我国实行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合作制度变革。同样,由于家庭承包经营从根本上要符合当时农业生产仍以手工劳动为主,农业内部分工还不够发达的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因而受到农民的欢迎并极大促进了农业生产发展,而相应地建立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的新型经济合作组织,就成为当时我国农业生产力条件下最有效的制度安排。所以,一定生产阶段上采取什么样的合作制度,不是由人的主观愿望决定的,而是由生产力的客观状况决定的。对此,1980年5月邓小平同志就指出:“可以肯定,只要生产发展了,农村的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发展了,低水平的集体化就会发展到高水平的集体化,集体经济不巩固的也会巩固起来。关键是要发展生产力,要在这方面为集体化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2]生产力永远处在发展变化的过程中,经济合作的组织制度形式必然不会始终固守某一种形式。新时代,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农业产业分工不断细化,“组织起来”——创新农民合作的组织形式再次被提上议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一些影响农业经济发展的深层次矛盾逐渐显现出来……一家一户的小农生产经营方式不适应社会化分工、分业的大生产经济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3]分散的农民只有联合成为一个有机整体才能形成强大的市场竞争力。这一论述更加深刻地体现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唯物主义观点,提出了农村经济市场化发展条件下农民经济合作新形式和新路径,明确了我国农村经济合作发展的正确方向。
2.合作生产关系变革直接影响经济合作总水平。经济合作的内容和方式选择虽然从根本上是由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但合作经济的组织形式和制度一经确立就会作为现实的生产关系而反作用于生产力,进而影响经济合作组织绩效和总体水平。合作生产关系具体体现为合作组织内部的产权制度、分配制度、管理制度。其中利益分配关系是劳动者利益最直接的体现,生产资料所有制是分配的前提和依据,管理制度则直接影响劳动者之间的利益机制。显然,有效成功的合作需要以产权明晰、分配合理、利益关系协调的制度安排为保障。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经济合作的过程中特别强调利益分配在合作中的作用,力求通过利益分配的合理化来调动劳动群众的积极性,通过变革生产关系,改进产权制度、分配制度、管理制度,推动经济合作组织效率的提高。进入新世纪,我国于2006年、2017年先后制定和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农业合作社规范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中国合作经济发展进入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出现股份合作、社区合作、专业合作、技术合作、信用合作等多样化的经济合作组织形式。今天,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及相应的制度变革必将为合作经济组织的深层变革提供新的动力和机遇,也必将推动合作经济效率进一步提高。
3.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互作用共同推动经济合作方式扩张升级。经济合作具有社会历史性。即在不同历史阶段,经济合作的主体、形式、范围会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互作用下呈现由低到高的渐进发展过程。这一过程实际上就是经济合作秩序由微观向宏观的扩张过程,而合作的具体方式则是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和适应程度来决定的。当然,在二者的相互作用中,生产力是起决定作用的方面,即生产中分工和协作的客观要求是经济合作方式选择的决定力量,只有依据生产力的实际状况建立起合理的合作方式,才能有效地发挥各生产要素的效能。如果脱离生产力的客观状况,单纯变革生产关系,则会因为背离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状况的规律而无法实现合作目标。同时,作为生产关系的所有制、分配和交换关系对生产力发展的反作用只有在适合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情况下才会推动经济合作水平提高。总之,一定的经济合作方式是协作、分工、所有制、分配和交换的协调统一。判定经济合作水平的高低要综合考察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今天,随着社会分工和市场经济的深化发展,社会中各个部门、行业和生产者越来越发展成为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合作的需求也就越来越强烈,其中农业生产的天然弱势地位以及农业分户经营的制度缺陷使农业经济合作尤为重要。因此,只有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规律出发,才能理解和把握我国经济合作组织和制度变迁的内在规律。
二、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目标指向:“自由人联合体 ”
经济合作是由低到高的发展过程,那么合作的发展方向如何?对于这一点,马克思恩格斯早有论述,那就是实现“自由人联合体”的共产主义社会。如前所述,经济合作是具有共同利益的主体以一定的方式结合起来,遵循一定原则,谋取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协同行动。经济合作能够增进主体利益,任何社会发展都需要合作,但是不同社会以及不同社会的不同发展阶段,合作方式却不相同,相应主体的经济利益实现程度也不同。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经济合作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劳资失衡的异化合作。在资本主义生产中,由于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相分离,生产发展以资本无限追求剩余价值为内在动力,此时的劳动者作为受雇于资本家的劳动力,不得不接受残酷的非人的劳动和剥削,而劳动者的劳动也已经完全失去其作为自由自觉的人的活动的本性而表现为异化劳动。因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经济合作实质上是“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些人的需要”的合作,是不可持续的异化合作。正是在批判资本主义异化合作生产的基础上,马克思才提出“自由人联合体”思想。在“自由人联合体”社会中,将彻底改变资本雇佣劳动的扭曲生产状态,将“结束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些人的需要的状况”[4]。
“自由人联合体”就是建立在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基础之上的利益共同体,它尊崇个人利益的存在,他所要实现的“社会利益”或“联合体利益”并不否定个体对自我利益的追求和满足,也不会用抽象的所谓社会利益或整体利益的名义来损害个人利益。中国共产党大力发展劳动者合作社,实质上就是建立一个自由人联合体的合作生产社会,就是在经济合作中构建一个个体利益与整体利益辩证统一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无论是工人合作还是农业合作最终的目标都是为了实现共产主义。从经济合作的现实发展来看,各种新兴经济合作组织是引导农民走向共同富裕的制度载体和组织形式。中国共产党不断强调新型经济合作组织的宗旨和原则,强调要通过体制创新,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使合作社真正成为广大农民在市场上的代言人,成为广大农民根本利益的代表者,引导和组织农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从宏观上看,经济合作的边界正在不断扩大,不同主体在协调行动中逐渐形成不同的经济合作联合体,这个联合体既是利益共同体,也是发展共同体;既有群体共同体、民族共同体,还有区域共同体以及人类命运共同体。在不同层面及领域的合作中,平等协作、互利共赢的合作理念和行为方式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发展活力。谋求合作、承认差异、尊重不同主体的利益需求,灵活开放、平等互利、协商一致、求同存异、自主自愿等经济合作的原则和精神从未有过像今天这样得到全世界人民的广泛认同和支持。今天,面对经济全球化发展中出现的诸如疾病、贫困、气候变暖、战争、逆全球化等新问题,习近平总书记以一个马克思主义理论者的全球视角向世人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倡议,这是在新的历史阶段对于马克思“自由人联合体”思想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这一发展理念把地球看作人类共同的家园,强调共建共享、互利共赢,反对零和博弈以及只有少部分人受益的经济发展模式,凸显了合作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上的重要意义。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中合作秩序的扩张,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不断融合,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必将越来越深入人心。合作将越来越强调个体主体之间的合作共赢、利益共享。
三、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价值逻辑
合作是人的合作,而“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5]中国共产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因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合作化自然是以最大限度满足主体的利益需求为逻辑起点,而利益关系协调就成为经济合作的核心问题。纵观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发展历程,最大程度和范围上满足农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的需要,实现利益共享是中国特色经济合作一以贯之的基本价值追求。
1.最大限度满足主体的利益需求是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逻辑起点。经济合作就是生活在现实经济社会关系中的人自觉主动联合起来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共同行动,离开主体对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追逐以及为此而进行的社会生产和利益分配的努力就没有经济合作的发展。或者说,一定的合作只有符合主体各方的利益最大化需求,才能最有利于激发主体的合作行为,才能使合作顺利达成;反之,合作不可能达成,即使合作各方在某种外在力量作用下暂时采取行动,也必然是低效的,最终必将因为整体无效率而导致合作失败。
对于中国经济合作而言,农民是经济合作的行为主体,也是利益主体,因此,能否满足农民的经济利益需要就成为中国经济合作的逻辑起点。满足农民的利益需求就是要提高农业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中国共产党人在领导中国经济合作的实践探索中,始终坚持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需求,始终强调要从群众的利益出发。毛泽东在《论合作社》一文中曾经说过:“合作社的性质就是为群众服务,这就是要处处爱护群众,为群众打算,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是我们与国民党的根本区别,也就是共产党员革命的出发点和归宿。”[6]当然,经济利益的实现和满足只能建立在历史的现实运动和充分发展基础之上,并且只有通过社会的物质活动才有可能实现。中国特色经济合作虽然承认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是人的合作行为的根本动力,但是并不否认政府行为、政策法规及意识形态对于行为主体的引导和约束功能,主张从每个“现实的人”的客观存在出发去探究集体合作行动的生发源头,去解释合作产生的历史条件。可以说,抓住了经济利益就抓住经济合作的动力之源,抓住了利益关系就牵住了经济合作组织和制度变迁的主线。
2.利益关系协调是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核心问题。成功的合作需要各方确立共同目标并协调彼此行动。如果合作各方仅从自身利益最大化出发而无视他人利益或整体利益,那么必然引发个体与个体、个体与集体或者集体与其他经济组织间的利益冲突,并导致经济合作组织整体无效率。因此,合作需要有效化解利益矛盾和冲突,需要协调合作各方的利益关系。而影响利益关系的因素除生产力、所有制关系、意识形态以及利益的具体协调途径外,最直接的影响因素是合作利益的分配方式。因为“利益关系实质上就是由人们相互之间围绕着一定的有限的客观对象而形成的分配关系。”[7]对于经济合作的动态发展过程而言,如果前一阶段的合作利益不能合理分配,则必然导致下一阶段合作难以维系,合作过程则不可持續。所以,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方案是合作高效运行的制度保证之一。分配不仅仅是合作的结果,更重要的是对合作的促进、激励。这就需要确立一系列原则来指导利益分配的制度选择,使合作各方在合理利益驱动下形成一个“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共同体。
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利益关系协调既包括宏观层面国家和经济合作组织之间的利益关系协调、经济合作组织与其他企业的经济利益关系协调,还包括微观层面的经济合作组织内部成员之间的利益关系协调。经济合作组织内部的经济利益关系包括合作组织与社员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和合作组织内部社员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这些关系蕴含着国家、合作组织以及农民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需要我们进行平衡协调。对于中国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而言,最重要的主体是农民,最重要的利益关系协调就是要处理好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合作社和农民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兼顾好这三方面的物质利益,也就正确处理了整体利益同局部利益、个人利益之间以及长远利益同当前利益之间的关系。对此,毛泽东曾针对当时我国经济建设中存在的片面强调国家利益的思想倾向,强调工作中一定要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他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国家和工厂、国家和工人、工厂和工人,国家和合作社、国家和农民、合作社和农民都要兼顾,不能只顾一头。无论只顾哪一头,都是不利于社会主义,不利于无产阶级专政的。”[8]这也是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经济合作一直强调的重要思想原则。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再次强调要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和机制,这些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和谐发展理念,表明我们已经彻底突破历史上重工轻农、城乡失衡的发展局限,走上了一条协调科学的经济合作发展之路。
3. 利益共享是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价值追求。经济合作既是各主体联合起来共同劳动的过程,也是合作者共同分享合作收益、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从一定意义而言,利益共享比共同劳动更为重要。利益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合作的价值目标,只有以利益共享为价值追求的合作才是真正有效的合作。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民的利益需求,增加农民收入,使广大农民共享经济改革成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农民经济合作的基本价值追求。经济合作组织内部的每个成员既是经济合作组织的成员,也是社会的一员。协调利益关系、构建利益共享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也是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必须遵循的基本价值原则。为此,中国特色经济合作必须完善合作组织的产权制度、分配制度及管理制度,明确合作主体的合理利益预期,为合作参与者提供保护和激励,使其实现劳有所获、多劳多获、少劳少获;同时,通过发挥“入门费”的逆向选择作用,规定合作主体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不劳而获的“搭便车”现象。
虽然中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需要承认经济合作组织之间、企业之间、劳动者个人之间在经济分配上的差别,但从长远发展来看,实现共同富裕,使广大农民共享经济改革成果,才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农民经济合作的最终目标。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就指出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并且把关注农民利益,实现农民的共同富裕作为农村经济改革的根本目标。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共产党把这一目标进一步上升为指导经济社会发展的共享发展理念。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提出,要让广大农民平等地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前进。”[9]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仍然是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事实上,中国经济合作组织在农民的脱贫致富中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已成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组织载体,这是改革开放后经济合作组织实现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当前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关键一点就是推进城乡集体经济和合作经济的发展。新时期,中国经济合作组织的运行和发展仍然必须从农民作为合作主体的需求出发,激发农民经济合作的内生动力。改进农民的社会福利、加快农民脱贫致富的步伐,这是经济合作组织制度安排的基本原则。
总之,中国各类经济合作组织呈现出区域覆盖面扩大、合作领域拓宽、合作层次提高、参与产业化发展程度不断加深等趋势。面对经济合作的新发展,必须深入把握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内涵要求,明确中国经济合作的出发点、最终目标追求以及价值逻辑,唯有如此,才能以崭新的合作观指导经济合作实践,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经济合作的创新发展。
[参 考 文 献]
[1] 林毅夫,蔡昉,李周.中国的奇迹——发展战略与经济改革[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30.
[2]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15.
[3] 徐恒杰.“三位一体”开创新型合作化道路 [N].农民日报,2014-01-15(03)
[4] 中共中央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06.
[5] 中共中央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187.
[6]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毛泽东著作专题摘编(下)[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1883.
[7] 彭劲松.利益关系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9.
[8] 毛泽东.论十大关系[N],人民日报,1976-12-26(02).
[9] 習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R].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责任编辑:崔家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