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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现实困境及破解路径

2020-07-16王珍

教学与管理(理论版) 2020年5期
关键词:认知偏差中小学教师

摘   要    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不仅是落实立德树人任务的必然要求,还是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关键。当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遭遇着现实困境:存在认知偏差,认为教师职业道德是外在强加;教师身份“契约化”,部分教师存在师德失范行为;教师教育责任缺失,师德教育淡化;教师职业规范不足,落实效果甚微。须内化专业道德概念,形成自主性的教师职业道德认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培训,规范部分教师师德失范行为;明确教师教育责任,推行“三全”式师德教育;制定教师行为规范细则,强化落实效果。

关键词    中小学教师  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师德失范  认知偏差

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中指出,“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以我国教育发展新阶段、新时代人才标准为基础,提出了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强调要“建设专业化高素质创新型教师队伍,推动师德建设制度化、长效化,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1]。这些政策文件及重要会议都强调师德建设的重要性。教师职业的特殊性要求在进行教师伦理规范的建设时,不能简单地将一般道德应用到教育行业,而应从专业特点的角度来讨论。本文对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必要性进行阐释,分析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遭遇的现实困境,并提出相应的破解路径。

一、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必要性

教师职业道德作为教师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教育教学活动与教师职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这就需要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从重要性与必要性来看,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时代发展的需求,是落实立德树人任务的必然要求,是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关键,是防范师德失范的现实需要。所以,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既是极其必要的,也是非常重要的。

1.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时代发展的需求

首先,从教育体系来看,中小学教育位于整个教育体系的初级阶段,在思想道德教育中承载着启蒙任务。教师以自身健全的人格品质与优良的道德品质,在教育教学中不断塑造学生人格与个性,培养学生思想道德意识,并在无形中影响着学生的言行,这要求中小学教师必须走在时代前列。其次,从教育改革来看,新一轮基础教育改革不仅是教育体制、教育方法、教育模式、教育内容等的改革,更是教育观念与教育思想的变革。这就要求中小学教师与时俱进、更新观念、解放思想、开拓进取,跟上时代发展潮流,大力推进教育改革创新,用新的思维与方式开展教育改革。再次,在工具利益主义影响之下,当前部分中小学教师存在追求外在物质、追求名利的思想,在教学工作中一些教师出现师德滑坡问题,如育人意识淡薄、教师形象欠佳、敬业精神淡化等。所以,加強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不仅是规范教师师德行为、维护教师形象的必然要求,更是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与时代发展的需求。

2.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落实立德树人任务的必然要求

教育的根本要素与首要任务是“立德树人”。“立德先立师,树人先正己”,教师立学生之德就要先立自身之德,教育学生就要先自己受教育。师德就是教师之德,是教师在长期教育实践中的产物,直接关系着教师教育。我国教师具有特殊作用,承担着构建人格、塑造灵魂的时代重任,肩负着传播思想、传承文化的历史使命,是学生道德品行与未来人生之路的引领者。学校能不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培育当前社会发展所需的人才,关键在于教师。新时代教育要求教师拥有正确的政治立场与态度、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能够培养担任民族复兴的时代新人。因此,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与思想政治素质,做到以德立身、用德施教,既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要求,也是时代赋予教师教育的新任务[2]。

3.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关键

教师专业化发展不仅要求教师拥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还要遵循一定的专业伦理。师德是一种伦理道德规范,是维持教育教学秩序、约束和规范教师职业行为的保障力量。从教师专业化发展视角来看,师德既是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教师开展专业性活动的基础,在教师专业化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是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关键。对教师而言,虽然外部的约束力量非常重要,但内部的高度自觉却是其专业化发展的根本动力来源,如对幸福生活的向往,对“仁爱”“公正”“宽容”等价值的追求,对教师角色的敬畏等。当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遭遇诸多挑战,坚定专业信念、增强专业情感、提升专业服务精神、强化对专业伦理的认识,既是教师在专业化发展过程中实现自我的重要路径,也是新时代教师专业化队伍建设的关键。

4.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防范师德失范行为的现实需要

近些年来,随着网络、媒体的快速发展与广泛应用,一些教师师德失范事件被曝光,教师职业道德问题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与重视。这些师德失范事件发生与曝光的背后,隐藏的是部分中小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存在。因此,深入探索和研究师德问题,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有助于降低和防范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发生。当前诸多被视为师德红线、师德底线的文件,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的颁布,反映出人们不仅从思想认识上开始关注和重视师德,更已经从制度建设层面不断完善师德。可见,关注和了解师德底线,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可以有效防范师德失范行为。从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来看,遵守职业道德、严谨治学既是对教师的本质要求,也是教师遵循师德规范要求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体现,更是教师求真务实、刻苦钻研、认真治学的真实写照[3]。

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现实困境

职业道德作为教师职业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教师职业发展与学校教育工作中具有重要作用。但当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面临着诸多现实困境。一是存在认知偏差,认为教师职业道德是外在强加,是一种强烈的外部性与强硬的规约性;二是教师身份“契约化”,部分教师存在师德失范行为,影响教师形象;三是部分教师教育责任缺失,师德教育淡化,教师责任不明;四是教师职业规范不足,缺乏专业视角与研究意识,落实效果甚微。

1.存在认知偏差,认为教师职业道德是外在强加

“师德”原本是一个没有特定价值取向、中性化的概念,但在长期的教育实践中,“师德”逐渐形成了某种达成默认共识的价值倾向性。首先,这种倾向性体现为一种强烈的外部性。中小学教师认为,“师德不是他们在自身道德需求的基础上形成的主体追求或道德标准,而是别人用来要求或制约教师的外在枷锁”。“师德”成为一种客体性、外部性的存在,是“别人的要求”,而不是融合于主体内部、发生于教师自我的主体性存在,不是“自己的需求”。这种外部性的认知让教师对与职业道德相关的各种话题、活动、规范等产生了对立心态。这种对立心态,导致师德建设缺乏心理前提和精神基础。其次,这种指向性体现为强硬的规约性,“师德”不再是“主动修为的”,而是“被动接受的”。不管是学校制定的各种师德评价文本,还是国家颁布的师德规范条文,涉及更多的是禁止性的规定。这种缺乏情感性、强硬性的“师德”规范,外在地规范着教师,使教师很难在“师德”的范畴里感受到修养性、成长性的精神因素。

2.教师身份“契约化”,部分教师存在师德失范行为

中小学教师队伍中,部分教师存在一定的师德师风失范现象,这也是当前中小学教师师德及师德建设中最为突出的问题,严重影响着教师形象。当今社会,随着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教师身份经历了从“单位人”向“契约人”的转变。在劳动合同的制约下,教师与学校之间是一种人力资本关系,教师以“契约人”的身份存在。在此背景下,学校管理层和教育行政机构规定着教师的角色,教师自身缺乏主动选择角色的权利,这样教师身份更多体现为谋生手段,缺少“教育者”的特征。为此,许多教师认为自己更多是“教书匠”,“有身份无角色”,致使原本坚守的“身正为范”“为人师表”等道德信念滑坡。另外,受理性工具主义的影响,部分教师出现道德观动摇现象,他们往往以外在的物质世界为追求,注重个人利益,甚至有个别教师存在价值观偏离现象,出现享乐主义等情况,这些教师很可能会突破职业道德底线,忘记自身肩负的历史使命与社会责任[4]。

3.教师教育责任缺失,师德教育淡化

师德教育作为教师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教师成长中占据不可替代的位置。从政策层面来看,虽然我国一直注重师德教育,但在实践层面的落实状况却还远远不够。很多师范院校较少开设专门的师德教育课程,本科师范生没能在学校进行专门的德育学习。刚入职的新教师大多仅是通过短期的岗前培训或入职学习形式来了解有关师德的教育内容,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很少组织有关师德教育的活动。这种因教师教育责任缺失造成的师德教育淡化情况,导致教师缺乏对相关教师职业道德内容的了解与掌握,很难将自己的言行与师德规范要求保持一致。除此之外,在现代责任机制与社会实用主义影响之下,更多关注教师的教学责任和本体知识,其道德责任被弱化。这样在过分关注教育工具价值的过程中,尽管教育给人们带来了个人名利和经济收益,但却淡化了德性与人格的塑造与培养,更不用说对信仰、灵魂的关注。原本崇高、神圣的教育价值在被异化的“无我境界”中逐渐消失。现代社会中教师的教育身份与道德身份在工具理性的崛起与价值理性的消隐中分离并反转,教育身份超越了道德身份。

4.教师职业规范不足,落实效果甚微

当前我国中小学教师职业规范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存在一些不足。首先,从制定情况来看,教师职业规范的制定应该是经过大量的实证研究之后,由教育领域的专业人员完成,它是能够被大多数教师接受的,并且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实效性。但当前我国中小学教师职业规范是在教育行政部门的主导下从宏观层面制定的,其内容相对笼统,缺乏学校与地方层面的实施细则,专业视角与研究意识不足,仍处于经验立法阶段,制定理论依据不足,规范内容抽象空泛。一方面,职业规范对教师的约束不强,另一方面,教师对规范的认同不高。其次,缺乏检测师德实施效果的完备评估体系。从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文件来看,尽管有关教师职业规范的内容相对较多,但有关评估师德实施效果的報告却较少。从相关学术论文来看,涉及师德实施效果评估的研究较少,尤其是实证性的研究更是不足。最后,缺乏详细分析师德行为问题背后具体原因的政策规范。如果认为一切教师不当行为都是因师德不良而造成的,就可能会导致在师德教育方面存在针对性与人文关怀不足的情况,很难获得理想的教育效果[5]。

三、破解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困境的重要路径

经分析发现,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中存在诸多现实困境,这就需要相应地提出破解路径。一要内化专业道德概念,形成自主性的教师职业道德认知,使其成为促进教师个人美德与教学伦理形成的专业支撑系统;二要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培训,规范部分教师师德失范行为;三要明确教师教育责任,推行“三全”式师德教育,突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四要制定教师行为规范细则,强化落实效果。

1.内化专业道德概念,形成自主性的教师职业道德认知

从本意来看,师德不应该是一种单向性的外部强加,而应该是一种教师自主由内而外的表达或自我道德发展的需求。这种自主性、主体性的师德认知及内涵形成,要扎根于教师内心深处,就要通过专业道德概念来强化。通过对实践性的教师专业道德的传播和研究,可以使自主性的师德成为教师解决教学伦理困境与个体道德成长问题的知识与实践支撑。也就是说,通过对专业道德内含的专业成长性和个体自主性的传播与挖掘,让专业道德概念成为促进教师个人美德形成的重要支撑。这就需要对当前教育教学实践中存在的师德问题及教师专业伦理困境进行科学的分析与合理的研究,通过实践探索与科学研究,让中小学教师形成自主性的职业道德认知,以期更好地改善自身教学实践,并促进其专业发展。只有这样在对教师实践的有效影响和科学研究的积累中,才能使专业道德概念由“悬浮的学术概念”转向一种观念力量,来激发教师自律品性和道德成长需要,由此来实现专业道德内含的专业成长价值。总的来说,应通过强化更具专业支撑性和自我主体性的专业道德概念,来改变敌对性、规约性的师德认知,并在教师自我专业发展中重建师德认知[6]。

2.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培训,规范部分教师师德失范行为

教师作为培育未来国家建设者与接班人的工作,肩负重大的社会责任与历史使命,要以“立德树人”“为人师表”“身正为范”等为基本道德操守。但从当前的教学实践来看,受经济制度与外在环境的影响,部分教师以社会“契约人”身份自居,将基本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抛在脑后,存在功力主义倾向,以外在的物质利益为追求,出现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这就需要教师自身和相关机构或部门来共同提升职业道德,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培训,规范部分教师师德失范行为。首先,教师自身要不断提升职业信念,加强职业道德理论学习。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教师要自觉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有效结合个人价值追求与社会价值期待,使其共同发展,尤其不能忘记自己的本职工作,牢记自身职业使命,规范自身师德行为。其次,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相关机构,以公共期待为指引,加强师德培训工作。即在教师师德培训中,培训工作者要向教师传达社会公众给予教师职业道德方面的期待,引导教师以此期待为指向,规范自身言行,并不断激励自己,珍惜自身职业声誉,维护职业形象,降低师德失范行为的发生[7]。

3.明确教师教育责任,推行“三全”式师德教育

教师要对师德规范的具体要求、应肩负的责任及自身角色定位等有明确的认知,即要“明责”,而加强师德教育是明责的根本所在。加强师德教育要遵循“三全”原则,即“突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首先,要实现全员教育。德育教育的开展,需要国家、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及教师的共同参与。国家要从宏观层面进行顶层设计;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详细具体的实施举措并执行,如制定教师追责及处罚清单,细分处罚与行为类型,建立教师责任清单等;教师自身要进行自我德育教育。其次,要实现全方位教育。师德教育过程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从多方位进行,采用多种途径与多元方式相结合的方法。具体来说,要坚持有组织的师德教育与自我师德教育相结合;显性师德教育与隐性师德教育相结合;参与师德实践活动与传递规范理论知识相结合。再次,实现全过程教育。师德教育不仅要对在职教师进行,更要贯穿于整个教师发展的全过程,即师范生在校期间要接受师德教育;新教师入职前要进行岗前师德培训;已经入职的教师在职期間要积极参与师德培训,接受师德教育[8]。

4.制定教师行为规范细则,强化落实效果

宏观、空泛、笼统的教师职业行为规范,不仅在实施过程中缺乏针对性与可操作性,而且很难取得实际效果,教师的认同程度也不高。这就需要注重和加强地方性、校本性教师行为规范细则的制定。因为,地方性、校本性教师行为规范细则,不仅有助于国家政策的落实,还有助于教师自身具体问题的查找。教育部制定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指出,各地各校在实施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的过程中,“要结合本地区、本学校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已有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制定具体的教师失范行为处理办法和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提高其操作性和针对性”。这就要求各校在国家政策及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的基础上,加强并注重地方性、校本性教师行为规范细则的制定。各地各校在制定过程中可以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对每一条规范进行细化,并制定专门的《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分表》和具体的考核办法,还可以列出专门的师德加分项。从教师行为规范评估来看,新时代我国教育事业发展速度较快,教师行为规范建设不断变更,很难对相关政策的实行效果作出量化的、细致的评估。这就需要我们从整体上构建相应的政策实施效果评价系统、教师行为规范评估系统,以便准确找到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科学判断实施带来的积极影响。

参考文献

[1] 王凤云,李忠民,等.牢记新时代文化教育使命 涵养教师职业道德操守—《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对加强师德建设的启示[J].中学政治教学参考,2019(04).

[2] 孙炳海.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心理学研究[J].教育科学研究,2018(04).

[3] 吕狂飚.警惕从崇高师德简单转向底线师德[J].中国教育学刊,2018(11).

[4] 王定华.新时代我国教师队伍建设的形势与任务[J].教育研究,2018(03).

[5] 穆惠涛,赵岚.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师德内化机制的构建[J].中小学教师培训,2018(07).

[6] 张婷,王凯.关于教师职业道德认知的三重区分[J].上海教育科研,2018(03).

[7] 范寒卉.着力师德师风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8-12-19.

[8] 穆惠涛,张富国.新时代我国教师队伍师德内化的突破口与实现路径——基于教师职业责任分析的视角[J].现代教育管理,2019(04).

[作者:王珍(1980-),女,内蒙乌海人,西安翻译学院 教育学院,讲师,硕士。]

【责任编辑  王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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