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内儿童中暑死亡案例分析3例
2020-07-16孙灏琳林子清
孙灏琳 程 柳 林子清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辽宁 沈阳110854)
儿童中暑死亡一个常见的原因就是被遗忘在封闭的汽车内[1],如无人发现,中暑的结果通常是严重的、致命的。中暑时体温超过40℃,会伴随着出现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进一步进展后出现多器官功能衰竭和全身炎症反应[2]。因这类案件后果严重,一般缺乏中暑的过程,发现时多数已死亡,故本文选取3例儿童汽车内中暑死亡的案例,对尸检后的病理结果进行描述,以此总结儿童在汽车内中暑死亡的病理学特点及法医学鉴定要点。
1 材料与方法
收集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法医学系物证鉴定中心2014~2019年3例儿童汽车内中暑死亡案例,每个案例均经过家属签订尸检知情同意书后,经过系统解剖、组织病理学检验及常规毒(药)物检测,并且均已存档。3例死亡案例均从警方档案和医院获取案件发生的情况及临床特征,并从案件发生地气象局获取案件发生时的天气情况。
对3例死者的年龄、性别、身高和体重、体表面积、发生时间、在车内持续时间、发现时的环境温度和尸检结果进行统计,对尸检及组织病理学特点进行描述性统计。
2 结果
3例中暑死亡儿童的身高、体重、死亡时间及当日气温等基本数据如表1。3例死者均为6岁以下儿童,最大的5岁(例1),最小的2岁(例3)。案发时间均为平均气温较高的夏季,查询当地气象数据,最高温度均达到35℃左右。3例死者发现时均已死亡,医院抢救时已无生命体征。结合案情,每个死者均由父母疏忽而遗忘在车内,平均处于车内3.5h左右。
表1 3例案例中儿童基本情况
3例死者的尸检肉眼观及病理组织学阳性征象见表2,未列出的器官为未发现自身疾病或者其他阳性特征。3例死者表现的共同特征为胸膜灶状出血、急性肺出血、多器官瘀血等特点。
表2 3例案件的尸检及组织病理学情况
3 讨论
中暑(Heat stroke)是机体处于高温环境下,由于热平衡和机体代谢紊乱等引起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随后出现多器官功能障碍和严重的全身炎症反应,严重时直接导致死亡。国内最近研究表明高温及低气压是引起中暑及死亡[3]的关键因素,本文所介绍的案例死亡时所处的环境均为封闭的汽车内,阳光下的封闭车内易产生高温及低气压,这些都为中暑的发生提供充分的条件。
中暑时过多的热量在体内积累,致体温升高,通常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人体运动过程中机体代谢产生过多的热量积累,称为运动性中暑,另一种情况是典型的中暑,即机体散热不良,多见于老年人。另一个易受热的群体就是婴儿和儿童,他们的身体表面积与身体质量的比率较大,吸热率高,从机体内部到皮肤的导热率较低,因此排汗量也较少,热量更容易积聚体内,此外儿童体温调节中枢发育不足,血液体积较小,血液循环量不足,儿童的汗腺较小,出汗量低于成人,故体温调节能力不及成人,这就意味着婴幼儿和儿童会有更多的热量积累。
本文所分析的3例死者均因家属疏忽而长时间困于汽车内,平均时间为3.5h,这与国外的报道相似(平均时间为4.6h)。研究认为封闭式汽车的内部在阳光下加热非常快,当环境温度为36.8℃时,停放的车辆在15min内就可以达到51~67℃,甚至是车门关闭5min内就可达到最高温度。国外曾利用婴儿模型放置于阳光下的封闭汽车,发现中暑和死亡在所有季节的下午2点之前都可发生。本文所介绍的案例均发生在炎热的夏季,这一点提示实际死亡时间要更早于被发现时间。
从3个案例可以看出,怀疑中暑死亡的案件,要在第一时间测量尸温,这对中暑的判断具有一定的意义,直肠温度>40℃就可导致大部分案例的死亡。之后再对死者进行系统解剖和组织病理学的仔细而全面的检验。这3例儿童尸体表面未查见阳性体征,解剖和病理学查见的共同征象是胸膜浆膜面瘀斑、肺出血、多器官瘀血及多器官衰竭的特点。但这些病理表现并不是中暑的特异性征象,在脓毒血症、电解质紊乱、窒息、触电等情况下也可见与之相似的病理特征。
因此,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此类案件的鉴定要点总结为:(1)案情与环境:充分调查案情,案件发生时的季节、高温环境、密闭的空间等这些易导致中暑的条件,对该日的温度、湿度等情况要记录;(2)系统的尸体解剖与组织病理学检验,检查有无符合中暑的病理学征象;(3)排除自身疾病、排除中毒等;(4)鉴别生前死与中暑后死,鉴别故意杀人等刑事案件与意外。
目前国内关于儿童车内中暑案件的报道较少,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发展,汽车成为出行必备选择之一。本文在给法医同行分享此类案件鉴定经验基础的同时,也希望给予汽车制造企业和父母们一个提醒和思考,在今后的生活中,如何避免此类汽车内儿童中暑死亡惨剧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