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素质提升:理念·机制创新与路径选择
2020-07-14张玲李妍
张玲 李妍
摘要 经过历时5年的调研,对河北省农民文化素质、就业创业能力、教育培训、政策机制运行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结果显示:河北省农民素质较差,大部分农民处于就业无技术、创业无资金的状态,根本原因在于农村劳动力素质提升的机制有待创新,农民素质提升手段单一,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无法满足不同群体劳动力的需求。提出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应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机制应包括创新组织管理模式、健全劳动力市场、优化就业创业环境、夯实制度运行保障等,与时俱进,保证农民素质提升工作的效果和效率。
关键词 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素质;供给侧管理
Abstract After five years of research activities, the research group conducted indepth analysis and research on the cultural quality, employment and entrepreneurship ability, education and training, policy mechanism operation and other issues of farmers in Hebei Province. The research results showed that: the quality of farmers in Hebei Province is poor, most of farmers are in the state of no technology for employment and no capital for entrepreneurship. The fundamental reason lies in the mechanism for improving the quality of rural labor force. The system needs to be innovated, and the means of improving farmers quality is single. Although some achievements have been made, it can not meet the needs of different groups of labor force. This study proposes that the supply side structural reform should be carried out in the project of improving the quality of farmers, and the innovation mechanism should include the innovation of organizational management mode, the improvement of labor market, the optimization of employment and entrepreneurship environment, and the consolidation of system operation guarantee, so as to keep pace with the times and ensure the effectiveness and efficiency of the work of improving the quality of farmers.
Key words Rural labor force;Quality of employment and entrepreneurship; Supply side management
在当前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產业振兴,必须有人才支撑,而农村缺乏高学历、懂管理、懂技术的人才。近几年,国家加大了农民素质培养力度,但存在培训手段单一、培训内容不能因人施教、培训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阻碍了农民素质提升工作的开展,培训效果不好,没有起到推动农民就业创业的作用。2015—2019年,笔者将河北省保定地区为调查重点,同时覆盖廊坊、张家口、唐山、石家庄、沧州、秦皇岛、衡水、邢台、邯郸、承德10个市,共计55个县,327个村为调查对象,通过走访、座谈、入户调查等方式,收集了大量数据,对河北省农民文化素质、就业创业能力、教育培训、政策机制运行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研究,旨在创新农民培训机制,推动人才振兴的实现。
1 河北省农民就业创业素质现状
1.1 农村劳动力素质较低,就业创业能力不足
此次调研的3 404名农民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 7.46%;高中学历占比19.66%;初中学历占比29%;小学学历占比34.8%;小学以下占比9.08%。总体来看,河北省农村人口受教育程度偏低,初中及以下人口占了调查总数的72.88%[1]。对于就业创业能力,47.06%的受访者感受到创业过程中缺乏技术,45%的受访者认为由于缺乏技能,影响创业,86.19%的受访者认为需要更多的技术培训。
河北省农村劳动力普遍存在素质低、能力差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农业发展,也影响了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就业的目标。就业创业能力的欠缺使很多正当年的劳动力在从事农业生产或者城镇务工过程中均缺少竞争力,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2]。
1.2 农民就业创业素质提升手段单一,无法满足市场需求
农民需要教育培训来提高自身文化和技术水平,但调查显示,参加过培训的仅有1 057人,占比31.05%,其中,465位受访者近3年连续参加了各种农民培训,占比13.66%,可见农民培训参与率较低,参加培训缺乏连续性[3]。
对于培训方式,农民参加培训的形式主要以课堂讲授和实践操作为主,分别占调查样本的47.53%和51.06%,其他形式极少,36.87%的农民表示以后提供培训机会还愿意参加,5.32%的农民表示以后提供培训机会也不愿意再参加培训,说明河北省农民培训取得了较好效果,得到了广大农民的认可。但25.20%的受访者认为培训项目没有满足他们的需求,培训方式单一,只是课堂讲理论,他们听不懂。值得关注的是,高达71.03%的受访者没有听说过2004年即启动的“阳光工程培训”。虽然河北省在不断强化农民素质提升项目,但由于内容抽象,手段单一,没有按照不同群体的特征和需求进行分类开发,并不断创新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机制,致使开发效率较低,效果有待改善。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对培训满意的占68.80%,不满意的占31.20%。
1.3 缺乏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提升的创新机制
2015年全国城镇化率为56.1%,河北省城镇化率突破了50%[4],但仍低于全国水平,城镇化率不高的主要原因不仅在于农民整体素质偏低,农村劳动力素质提升的手段单一,最关键的是缺乏农民素质提升的创新机制,农民培育资金投入规模明显不足,管理机制创新程度不够,农民素质提升效果不佳。
课题组对河北省各地农民培育制度进行调研发现,各地市均建设了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89.71%的受访者认为他们不了解农民培训的相关制度;52.76% 的受访者认为培训组织工作安排不好;40.16%的受访者对培训内容的实用程度不满意;60.29%的受访者认为农民培训的投入资金少,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可见,当前河北省农村劳动力素质提升机制仍需大量的创新和提升。
2 农民就业创业素质提升的创新机制
2.1 农村劳动力素质提升机制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由于在年龄、文化水平、个人能力、对未来发展的期许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河北省农村劳动力群体可分为传统农民、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人才、新生代农民工,不同群体对培训需求、培训手段、培训内容的接受程度存在巨大差异[5]。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对农民群体素质提升产生了强烈的需求,农民职业开始出现分化。因此,应摸清市场情况,运用供给侧管理思维,设计不同的开发目标,构建科学的开发模式,制定农民就业创业素质提升的创新机制及实现路径。
调研发现,一方面是政府部门在想方设法提升农村劳动力素质,另一方面是相当一部分农民对现有的农村劳动力素质提升机制并不买账,66.19%的受访者认为农民素质提升工作效果不好,26.47%的受访者认为参加培训对就业创业无贡献[6]。可见,目前的技能培训和农民的实际需求之间存在巨大的差异,要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提升机制的效率,必须改进現有的农民素质提升手段和方法,满足城乡劳动力市场的需求。
2.2 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素质提升的机制创新思路
根据农村劳动力不同群体特征及河北省的现实情况,遵从劳动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思路,兼顾农业发展及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科学设计农民素质提升目标、提升模式、提升手段,以推动充分就业创业,增加农民收入。具体来说,应采取“分类开发,分层流动”的创新机制,“分类开发”指由于在年龄、文化水平、个人能力、对未来发展的期许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农村劳动力可分为传统农民、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人才、新生代农民工几个群体,不同群体对培训需求、培训手段、培训内容的接受程度存在较大差异,需对不同群体设置不同的开发目标和实施方案,培育具有各种就业、创业能力的农村劳动力;“分层流动”指经过系统开发和培育的农村劳动力,文化素质较低且年龄较大的农村劳动力留在农村务农,其中有一定农业生产技术和能力的可通过土地流转进行规模化种植、养殖、加工等,成为新型职业农民;企业经营人才、农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文体艺术类人才、技能带动型人才可通过政策扶持、技术和管理培训,引导他们带动群众致富;文化素质较高且年龄较小的农村劳动力可以通过技术和管理培训,外出到城镇打工[6]。通过开发和培育,让农民“种地有本领”“做工有能力”“带头有水平”,各有所长。
3 农民就业创业素质提升的路径选择
为保证“分类开发,分层流动”机制运行,要设计科学的实施路径,路径选择的原则是标准管理,有的放矢,规范操作,注重实效。
3.1 创新组织管理模式
3.1.1 培育主体:政府引导,企业参与,产业拉动,农民自主。
提升农民就业创业能力要坚持政府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民就业创业培育项目,让农民自主择业[7]。
(1)鼓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提升农民工技能。各级政府应在税收、信贷等政策上向企业倾斜,鼓励企业承担农民就业创业培育任务,根据企业需求,对农民工进行实用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
(2)尊重农民意愿,通过产业拉动,引导其自主创业。在农民就业创业过程中,要尊重个人意愿,支持农民自主创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通过发展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级政府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依托现有各类园区等存量资源,将农民创业与发展县域经济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8-9]。
3.1.2 培育模式:标准管理,有的放矢,规范操作,注重实效。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对农民群体素质提升产生了强烈的需求,农民职业开始出现分化。因此,应摸清市场情况,运用供给侧管理思维,设计不同的开发目标,构建科学的开发模式,设计农民就业创业素质提升的实现路径。
(1)组织管理机制。农民就业创业素质提升是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设计人员多,可由组织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工作,农工委(部)负责制定具体政策和措施,并负责协调具体工作机构布置任务,督促政策落实。涉农部门和科技局、科协等单位负责每年举办各种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班,同时,各级劳动部门及时收集和发布培训信息资源,让更多的农民加入到培训队伍中去[10]。
(2)选拔机制。农民素质提升工作中,各级政府要按照公开、公平原则,创建有利于充分发挥特长的选人用人机制,制定一套农民群体的分类标准,做到及时选拔和有效选拔,还需要依托农村人力资源市场,建立人才信息库,定期向农民供求信息。及时掌握农民的发展状况,为农民素质提升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操作平台。
(3)培训机制。充分发挥农林院校、科研机构、中介组织的优势,引导多方社会力量参与农民培育,多渠道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合理安排培训形式及培训内容,满足农民就业创业的需要。
(4)评价机制。基于目前河北省的现实环境,应在省市各级人才领导小组下设立农民素质提升工作的评价机构,由评价机构组织和管理评价工作的实施,具体评价工作可以通过在市级政府机构设置的评价服务部门来负责,同时设立民间性质的评价委员会,共同完成对农民培育工作的评价。省市级农民培育工作评价机构负责标准制定以及监督、指导下级评价机构的评价工作。市级评价机构根据评价标准,负责对农民素质提升工作进行审查并实施评价,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为保持评价的客观公正,评价机构应建立评价人员信息库,信息库采取开放式。在评价期间,通过电脑随机选取每期的评价人员。
(5)激励机制。激励机制是促进农民素质提升工作更好实施的有效手段,因此,有必要建立资金激励机制、教育与培训激励机制、良性运行的法律激励机制,根据农民素质培育工作评价结果,采取一定的奖惩措施,为进一步做好工作指明方向。
3.2 完善配套措施
3.2.1 健全劳动力市场,自动调节供需平衡。
建立城乡一体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采集、传递和发布制度,健全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和用工需求信息库,实现所有乡镇与市、县信息联网、实时共享。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制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与就业服务有机衔接的工作流程,完善乡镇劳动保障机构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功能,将就业信息、培训信息、政策咨询和职业介绍等公共服务高质量、免费延伸到乡镇农村,逐步形成城乡一体、上下贯通、平臺到村、联系到户、服务到人的工作机制。
3.2.2 创新农民就业创业制度,夯实运行保障。按照系统理论的观点,农民素质的提升处于一个特殊复杂巨大系统之中,涉及范围广、利益调整复杂,其内容不仅仅是农民素质的提升和农村劳动力结构的调整,如果没有一整套科学有效的战略和制度支撑体系,将无法有效实现既定目标,因此,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原则,做好制度运行保障工作。
(1)整合资金,优化投资规模和结构。按照区域经济发展、产业布局和企业用工需求情况,整合现有各类资源,建立政府主导下社会资源广泛参与的培训资源整合机制。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民培训,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社会资源广泛参与的多元农民培训格局,整合各类培训资金,综合运用财政和金融手段,鼓励龙头企业、金融机构等参与投资农民培训,建起以政府投资为主,社会力量参与的多元化投资机制[11],力求达到投资规模和投资结构最优化。
(2)促进土地流转,提供农民创业用地。各级政府要安排专项用地计划,支持农民创业用地,同时,积极盘活闲置土地、闲置校舍等存量资源,统筹安排适合农民创业特点的生产经营场所;鼓励在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建设廉租标准厂房,作为农民创业基地,引导农村创业者集中经营、集聚发展;引导和鼓励农民创业者利用荒山、荒滩等土地资源进行创业,对从事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园艺等种养业所需的荒山、荒滩、荒地,可通过拍卖取得开发使用权。另外,农民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允许按照相关规定设定抵押。
(3)建立城乡统筹的户籍、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制度,让农民工顺利“市民化”。落实同工同酬政策,依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建立农民工工资正常支付的长效机制;保障进城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扩大城镇社会保险对农民工的覆盖面[12];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居住证制度,分类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待遇;优化中小城市、小城镇产业发展环境,为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创造条件。
3.2.3 优化环境,鼓励农民就业创业。环境的优化对农民自身素质的提升,就业创业能力的提高具有重要的作用,环境优化任务艰巨,但意义重大。
(1)努力营造正确舆论环境。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媒体,大力宣传促进农民就业创业的方针政策、优惠措施,宣传先进典型和模范事迹。对优秀进城务工人员、返乡创业人员、农业创业人员和在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充分发挥典型示范、政策激励、辐射带动等多重效应,激发广大农民的就业创业热情。
(2)搭建智力支撑平台。开展人才智力支农服务,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鼓励和扶持在外农民工返乡创业;支持开展产学研合作,完善科技服务体系,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率。
(3)创建农民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支持和鼓励各类企业和社会机构利用现有乡镇工业园区、闲置土地、厂房、校舍和批发市场、楼宇、商业街、科研培训设施,为农民创新创业提供孵化服务,按照标准建成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周到的农民众创空间和农民创新创业示范基地。鼓励知名乡镇企业、小康村、农产品加工企业、休闲农业企业等为农民创新创业提供实习、实训和见习服务,按照标准建成农民创新创业见习基地。
(4)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创新社会化服务形式。采用建立农村社会化服务中心的形式,面对“三农”发展的新局面,构建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必须走出“条块分布、纵向发展”的传统发展格局,积极探索打造涵盖农业基本公共服务、营销网络服务以及金融资本服务“三位一体、纵横结合”的立体服务新模式,实现一站式服务[1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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