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底线思维提高防控能力 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债务风险
2020-07-12肖红铁岭市财政金融审计服务中心
肖红 铁岭市财政金融审计服务中心
一、建立健全体制机制,牢牢守住风险底线
2015年新预算法实施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财政部等中央部委出台了一系列政府债务管理改革政策措施,密度十分频繁,政策性非常强,需要债务管理部门不断学习领会执行,准确把握政府债务管理改革的节奏和力度,推进政府债务管理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结合工作实际,2015年拟定了《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细则》(铁政发[2015]23号),2017年拟定了《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铁岭市预算管理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工作及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通知》(铁政办[2017]22号)、《中共铁岭市委办公室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的通知》(铁委办发[2017]24号)、《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铁政办发[2017]33号),2018年拟定了《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政府债务化解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同时,制定了《铁岭市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管理暂行办法》(铁市财发[2015]342号)、《关于修订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市财发[2016]138号)、《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铁市财发[2016]76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的通知》(铁市财发[2018]59号)等30多项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目标和指导思想,完善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了风险防控机制和应急处置制度,夯实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制度基础。
二、加大化债工作力度,切实降低债务风险
当前我市各类风险矛盾集中显现,风险防控压力巨大,政府化债工作难度特别大、涉及面特别广,需要认真做好任务分解、方案制定、衔接落实,确保完成工作任务。2017年,按照省政府下达我市的政府化债任务,经认真逐笔分析存量债务类型、性质、主体等基本信息,制订政府化债方案,研究存量债务置换、组建企业集团、规范实施PPP、处置闲置资产、资产证券化、财政性资金偿还等各项债务化解措施,将政府化债任务分解至各县(市)区,压实责任、分级负责,加大工作推进力度,落实化解政府债务责任制,全面推进政府化债工作,全面完成了全年化债任务。2018年,按照省政府下达我市的政府化债任务,结合我市政府债务基本情况、风险情况、新增债务资金需求对全市全年化债任务进行了分解,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了市本级和各县(市)区政府化债具体方案,落实到具体债务项目和具体责任单位,全面完成了全年化债任务。2019年,按照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化债任务,根据全市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余额构成,结合到期本金、拖欠工程款、置换债券发行和各地区上报的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逐笔逐项制定债务化解方案并征求各地区意见,统筹通过财政预算资金、资产变现收入、项目经营收入、到期债务延续等方式化解存量债务,指导和督促各地区按时完成化债任务,按时完成了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任务指标。
三、全面推进预算管理,防范债务风险事件
预算法要求将地方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预算管理,其中一般债务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务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或有债务确需地方政府或其部门、单位依法承担偿债责任的,偿债资金也要纳入相应政府预算管理,地方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债务收支纳入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
四、认真开展统计监测,全面排查债务风险
近几年,部分地区通过融资平台公司、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借隐性债务,存在不可忽视的风险,政府债务规模特别是隐性债务规模难以控制,专项建设基金、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性贷款等项目难以实现自求平衡,财政支出责任较大,政府举债法律风险难以防范,举借债务与维持正常运转难以平衡,需要稳妥慎重摸清债务底数,加强统计监测,防范这些债务风险。
五、开展债务资产清查,摸清债务资产家底
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需要加强债务项目管理、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掌握政府资产负债情况,夯实资产保障基础。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要求,认真开展政府性债务项目形成资产摸底调研工作,全面摸清地方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资产“家底”,构建政府资产与政府性债务匹配机制,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资产数据库,夯实地方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资产统计制度,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
六、加强债务管理绩效考评,实现政府债务“闭环”管理
2015年政府债务管理改革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我们全面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结合的债务管理体制和“政府统一领导、财政归口管理、部门分工协作”工作机制,丰富完善“责、权、利”相结合和“借、用、还”相统一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各种配套制度和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对地方政府性债务实行精准化、规范化分类管理,积极稳妥防范化解累积的政府性债务风险,有效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稳步推进政府债务管理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化解了各种债务风险,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事业和政府债务可持续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