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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载体的内涵探析

2020-07-12

大众文艺 2020年17期
关键词:受教育者载体物质

胡 慧

(贵州大学,贵州贵阳 550025)

思想政治教育是一种实践活动,即将社会的主要价值观、基本道德规范等转化为受教育者的思想及道德观念,要求教育者将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通过一定的媒介传递给受教育者,并促使其内化为自觉行动。在这个过程中,发挥主要媒介作用的便是思想政治教育载体,是联结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重要桥梁,深刻把握思想政治教育载体的内涵,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其功能、作用等。目前学术界对思想政治教育载体内涵的认识众说纷纭,各具角度,文章通过对这些观点的总结做出了简要探析。

一、对思想政治教育载体内涵的不同认识

自20世纪90年代末,对思想政治教育载体的重视与研究开始兴起,并于21世纪初得到发展一直延续至今。对于思想政治教育载体的内涵,众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得到了各具特色又相互竞争的学术观点,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一)物质形式论

物质形式论的代表学者认为,“能够在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中,承载、传递教育内容因素,通过教育主体的实施被受教育者接受,且能实现二者相互作用的物质存在形式,即为思想政治教育载体。”[1]载体作为一种专业的科学术语,最早是出现在化学领域,起初最单纯的表示含义是指能承载、传递其他物质的一种物质,即其本身是一种物质,因此有学者从物质存在形式出发得出此思想政治教育载体的内涵。这种观点肯定了载体的物质存在形态,但并没有考虑“精神存在”的范畴,一些精神存在形态的方式如“长征精神”等红色文化、“雷锋精神”等社会文明风尚,显然也可以作为思想政治教育载体出现,发挥重要育人作用。简单视思想政治教育载体为单纯的物质存在形式是并不科学完整的。

(二)符号系统论

该观点指出,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的主体,人类本身是一种符号动物,时刻处于自己改革创新的语言形式、神话艺术符号及宗教仪式等文化符号之中,仅有人类能够进行符号化思维与活动且所有活动都需借助符号来进行,因此作为中介的载体本身便是一种文化符号,思想政治教育是精神实践活动的范畴同时也是归属于符号化行为,思想政治教育的载体便为“承载、传递思想政治教育信息,为主体所运用并与客体有效互动的符号系统。”[2]这种观点从文化符号学的角度对思想政治教育载体的内涵提出新的理解,但是仍然没有摆脱物质形式与精神形式纠缠的困扰,文化符号更多代表的是精神层面,存在着忽视物质层面的嫌疑。

(三)活动形式论

学者们认为“通过采取种类多样的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能够很好地体现其载体包含的具体内涵,起到很好的互动作用。具体的表现形式如开展辩论会形式的政治辩论赛、以网络的形式学习理论知识、以交流的方式加强政治意识教育等,都可视为思想政治教育载体。”[3]该观点将活动形式等同于思想政治教育载体,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片面混淆其载体与具体活动形式的不足,不能够真正体现载体的内涵。因为会议、辩论等这些活动本身就是具体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而其开展又需要借助一定的载体才能够达到教育目的,例如政治辩论赛本身就要求辩论者需要利用语言、思想政治理论知识等载体来实现。因此这种笼统归属还需要进一步探讨。

(四)活动形式与物质实体论

有学者在综合前几种讨论的基础上,提出另一种界定其载体内涵的理论,即“能传递、承载思想政治教育实践的内容信息,被教育主体所具体运用以加强主客体间的互动交流,这种活动形式与物质实体便为思想政治教育载体。”[4]这种界定弥补了物质形式论和活动形式论的不足,二者之间相互包含,从物质层面到精神层面的活动形式都有所涉及,内容更为全面,虽然也存在部分因素区分的质疑,但相比之下这种对思想政治教育载体内涵的认识更为科学而全面。

(五)可控方式和外显形态论

该观点认为,“思想政治教育载体,是在实践中可传达承载教育内涵、主要信息,同时可产生对教育主客体的深远影响、有效反馈教育内容的一种可控形式和外显形态。”[5]这种观点从思想政治教育载体的可操作性出发将其抽象为“可控方式和外显形态”,表面来看这种界定摆脱了上述观点中关于物质形式、精神形式和活动形式的杂糅,但实际上在研究具体的思想政治教育载体的各种形态划分过程中,又不可避免地遇到上述问题的纠缠,且这种观点也存在着忽视精神载体的不足,因而也需要进一步的探讨。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虽然不同学者对思想政治教育载体内涵的看法不同,但对其载体能够传递承载教育的主要内涵与重要信息作用,连接教育工作者与被教育者之间形成有效互动这一特征已基本达成一致,只是对于思想政治教育载体是什么及其存在形态有着争论与异议,众多学者对于这个问题也在做出进一步的探讨与研究。

二、思想政治教育载体的基本构成条件

通过总结上述对思想政治教育载体内涵的不同认识可以看出,无论哪种理论若想转为有效思政载体,必须满足一定的基本构成条件,这反过来也有助于我们进一步认识和把握其内涵问题。

(一)条件提出缘由

从目前来看,学术界对思想政治教育载体的研究虽然有了一系列的成就,但总体上还存在薄弱环节,如对思想政治教育载体内涵的把握不够科学,对具体载体的认识也存在偏差。有人将一些比较复杂的思想政治教育因素也看成载体对待,如将社会环境因素、家庭因素甚至人格因素等都称为思想政治教育的载体,对其并没有进行严格的探讨与区分。因此,有学者提出了作为思想政治教育载体的基本构成条件,使对其的划分更加科学严谨。

(二)基本构成条件

思想政治教育载体的基本构成条件大致分为三条,具体如下:

首先,必须能够被思想政治教育者所具体运用,在教育实践中可传载清晰有效的教育信息,包含教育任务、目的、原则、方法等基本方面,并达到良好互动效果。无论何种形式,“只有蕴含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内容,具有教育的强烈导向性、鲜明方向性,才能视为思想政治教育载体。”[6]载体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互动沟通媒介,其必须承载、传递有效的教育信息才能实现其本身和这种互动的作用价值,如会议、学习研讨班等形式,会将思想政治教育内涵中关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党的基本方针与政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等等信息传达给受教育者,使其学习认识并在之后做出反馈,达到思想政治教育的活动目标与实效。因而,能够清晰传载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内涵、信息并为教育者所实际操作,是成为其载体的首要条件。这其中,其内涵或信息也必须是明确有效的,否则也不能笼统地称之为思想政治教育的载体。而且,所述形式具有可操作性,能够有效地服务于教育工作者。

其次,要求实践活动具体实施过程中思想政治教育载体能够融入其中,且与一定思想政治教育目的相一致。实践活动具有特殊的教育目标,作为教育的载体必须与其目的保持统一,并能促进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方案的有序进行。虽然某些活动形式可以传载教育的重要内容信息,但仍不能作为其载体来使用,因为它们与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实践过程中的主要方案、最终目的大相径庭。或者有些形式虽然能够满足承载、传递思想政治教育信息并能实现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交流互动,但其之后带来的反馈信息与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目的不相一致甚至存在冲突等,无法真正体现思想政治教育载体的作用。

最后,思想政治教育载体的表现形式是主体与客体相互贯通、相互融合,强调主客体间的互动沟通。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要求客体不是被动地去参与学习和实践活动,而是主体与客体双方面的共同参与和相互作用,主体与客体是思想政治教育实践过程的两个必不可少的因素,除去任何因素必将导致形成非健全的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学习过程及实践活动过程。因此,要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载体作用的先决条件是必须连接主客体,同时保证主客体形成有效互动作用,继而达到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目的。在此过程中如若客体对形式的认同度低或互动效果较差,那么该种形式也不能概括为思想政治教育的载体。

不管是物质表现形式、精神表现形式或者活动表现形式,若想成为思想政治教育行之有效载体,必须满足这三个构成条件。综上所列各种争论观点,其都对三个基本构成条件表示认同。在此基础上,才能对思想政治教育载体是什么及其存在形态做出进一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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