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党风廉政教育实践中的隐性教育
2022-11-14北京市生态地质研究所许尔明
文/北京市生态地质研究所 许尔明
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实践中,普遍存在的现象是教育者将精力集中在让受教育者遵章守纪、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为目的的显性教育上,很少主动发挥以培养受教育者正确的世界观、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为目的的隐性教育的作用。《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把“坚持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把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结合起来”作为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之一。如果我们在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实践中,充分开发隐性教育的功能,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的成效将会大幅提升。
一、隐性教育的含义
隐性教育是相对于显性教育而言的。显性教育是指按照一定的计划和工作流程将硬性的规定与约束传递给受教育者,直接规范受教育者行为的教育活动。具体到党风廉政教育实践中,主要是指通过宣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落实学习培训制度、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教育活动,建立起受教育者廉洁自律方面的思想和行为规范的基本认知,明确告诉受教育者什么可以做,怎么做;什么不能做,为什么不能做。
隐性教育则以渗透性、潜隐性、非强制性、非权力影响的方式作用于受教育者的观念、信仰、价值体系,使受教育者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价值观在无形中受到影响。隐性教育没有固定程序,无明确计划与安排,也无硬性的命令式的规定与约束。隐性教育的直接对象是受教育者的观念、情感、信仰、价值体系等。隐性教育通过影响受教育者的思想,间接影响受教育者的行为方式。党风廉政教育实践中的隐性教育是指教育者在尊重受教育者的心理和行为规律的基础上,教育者通过营造某种氛围或以自身的能力经验、人格魅力、自身影响力等隐性因素在受教育者心理上产生的控制力、号召力和潜在说服力,让受教育者在心理上认同党风廉政纪律和规范要求,行动上产生条件反射式的自觉行为。
二、隐性教育的特点
(一)教育目的的隐蔽性。隐性教育目的是隐蔽的,不会对受教育者直截了当提出来。教育者通过有意识地营造某种氛围,暗示、感染受教育者,让受教育者在不知不觉中接受教育。
(二)教育内容的渗透性。隐性教育既没有统一的教材,也无法编制详细的教学计划,一切因人而异、因材施教,受教育者在任何时间和空间都有可能接受教育。教育者将教育内容以合适的形式融入受教育者的业务工作、日常生活以及社会交往中,在适当的地点、捕捉适宜的时机,通过暗示、感染等手段潜移默化地去影响受教育者。
(三)教育效果的持久性。隐性教育以受教育者为中心,以非强制方式,在受教育者心理上产生作用,通过日积月累的沉淀,最终受教育者会把传统教育中获得的认知在自己身上形成一种条件反射,把教育者的强制要求变为自己的行为自觉。这种条件反射一旦形成了,会长久地发挥作用,长久指导着受教育者的实际行动。
三、隐性教育的意义
(一)满足教育环境变化的客观需要。从党风廉政教育实践中不难发现,受互联网信息大爆炸的影响,和过去相比,受教育者群体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已经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一是价值观念多元化倾向明显;二是利益需求多样化现象突出;三是受教育者主体意识日益增强。隐性教育坚持以受教育者为中心,采用激励、感染、暗示等方式作用于受教育者的思想情感和价值观念体系,既尊重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又致力于满足受教育者的心理需要。在良好的氛围之中,受教育内心深处的潜力也能得到进一步激发,能心情愉悦、不知不觉地参与到党风廉政教育实践中来,能显著提高教育的成效。
(二)营造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之间良好和谐的工作关系。隐性教育没有固定的模式,教育过程中注重互动交流,能激发受教育者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用非强制的、非显性的、非权力的、非灌输的方式不知不觉中影响受教育者的思想观念,充分尊重了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和个性,让受教育者认为自己始终处在主导位置,在无意识和不自觉的情况下,受影响、熏陶、感化而接受了教育。在这种教育过程中,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因为双方地位平等、相互尊重,故能产生心情舒畅、交流气氛和谐、心理冲撞较少的效果,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之间能建立更加和谐的工作氛围。
(三)有助于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长期目标。在党风廉政教育实践中,显性教育明确告诉受教育者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底线在哪、红线在哪,对于实现短期目标十分有效。但是,如果我们只注重显性教育,那就是短期性的教育,至少也是不全面的教育,往往会出现就事论事的短视现象。就像墙头的芦苇,根基不深;就像水中的浮萍,没有根底。容易形成短期记忆,但不易形成条件反射式的自觉行为,所以很难有长期效应,很难形成长效机制。而隐性教育注重的是观念体系、信仰体系、价值体系的建立,注重构建良好的工作环境与和谐的心理氛围,注重将受教育者的个人愿望、理想、价值观和党风廉政教育的目标、理念有机结合在一起,使受教育者更充分发现自身的价值,发挥主观能动性,将全部精力和热情投身于工作,从而强化显性教育的效果,促进工作目标的实现。就党风廉政教育而言,如果只是为了实现某一阶段的工作目标,或者是实现某一特定工作目标,显性教育是很有效的,但要保证长期目标都能实现,保证教育效果的长期有效,隐性教育就显得非常重要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三不一体”体制机制。其中的“不想”是根本,隐性教育通过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提高党性觉悟,涵养廉洁文化,培育现代文明人格,夯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思想根基,有助于受教育者从思想源头上消除贪腐之念,用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
四、增强隐性教育有效性的途径
(一)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未来发展状态的价值追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所有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目的。在党风廉政教育实践中,同样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把促进人的心理健康、政治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受教育者放在第一位,尊重受教育者的价值,始终为他们的根本利益考虑。如果让受教育者感觉一切都是为了他本人的发展考虑,为了他本人的前途考虑,受教育者才能更加自觉地参加教育活动,接受教育理念,践行教育要求。
(二)要切实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用正确的方式处理人际关系。”在党风廉政教育实践中,教育工作者经常遇到的困惑是受教育者会产生抵触情绪,认为党风廉政教育与自己关系不大,对教育工作者往往“敬而远之”。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之间良好的人际关系是保障教育有效性的前提。党风廉政教育不只是机械的理论说教,冰冷的制度执行,还要有人情味,要让党风廉政教育贴近人情、深入人心、更接地气才是。教育工作者既要从内心深处尊重、鼓舞、关心受教育者,还要创造条件经常性深入受教育者中间,与教育者进行合理有效的沟通,了解其需求和心理状态,拉近彼此间的心理距离,增进彼此间的心理认同,用喜闻乐见的形式对受教育者各个层面的感受和需求进行影响,让受教育者的心理得到舒展、个性得到彰显。教育工作者传达的思想要通过一种良好的氛围传递给受教育者,让受教育者感觉自己不是按照教育者的要求被动地、强制性地接受某种思想,而是按照自己的选择自主地接受教育,从而让受教育者的思想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改变。
(三)充分发挥网络平台的作用。信息时代,网络成为人们获取信息和进行社会交往、思想交流的主要渠道。在单位内部,微信、QQ、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几乎是每个职工都会使用的社交平台。在网络平台上,上级和下级,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有机会处于平等地位。教育者即可以用真实身份平等地与受教育者进行思想、观念、信息和情感之间的双向交流,还可以以虚拟身份在网络上对受教育者的思想道德状况进行深入了解。在尊重受教育者的兴趣、爱好、利益和需要的前提下,从受教育者的现实个性出发,合理应用隐性教育的各种手段,让受教育者在不知不觉之中接受思想引导,帮助其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四)用教育者自身的规范行为影响受教育者。科学研究表明,人是唯一能接受暗示的动物。积极的暗示会对人的生理和情绪产生积极的影响。在党风廉政教育实践中,教育者要先把自己做好,然后再教育别人。抽象的思想原则、纪律要求、道德规范首先要在教育者身上具体化、人格化,让自己成为别人学习的榜样。用自己良好的思想品德、得体的行为举止、踏实认真的工作作风、言行一致的表现来影响他人,长期的潜移默化和耳濡目染会改变受教育者的思想和行为。
五、结语
在党风廉政教育管理实践中,显性教育是根本,隐性教育是灵魂。显性教育好比是党风廉政教育的骨骼,隐性教育则是党风廉政教育的血肉,有血有肉有骨骼,党风廉政教育才能显得完整,有生气,有持续的作用力。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是党风廉政教育的两个方面,两者相辅相成、共同作用,才能显现出教育的综合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