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共同体理念的高职院校内部治理机制构建与实践
2020-07-09赵艳丹
赵艳丹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浙江 杭州 310005)
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治理成为公共政策分析领域的重要话语。“治理是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方式总和”,[1]这是全球治理委员1995 年在《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报告中给出的定义。而大学治理一词首次出现是在1976 年由詹姆斯·马奇和约翰·奥尔森合著的《组织中的二重性与选择》一书中[2],认为治理是一种集体行动,其典型特征是共同治理,即“共治”。对于高职院校而言,共同治理主要表现在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两方面:内部治理要调整优化内部主体权责关系,外部治理要解决社会参与院校治理不够问题,这两方面都需要一种强有力的共同体意识来支撑。本文在阐述共同体与共同治理的基础上,探讨现代化背景下的院校治理体系构建和治理能力提升。
一、学校共同体
德国社会学家斐迪南·滕尼斯在社会学研究中提出了共同体的概念,认为“共同体是建立在有关人员本能的中意或者习惯制约的适应或者与思想有关的共同的记忆之上的。”[3]美国教育家杜威认为“每一个群体都是一种生活共同体:因为每个人都有相同的目标,每个人做什么也受周围人的影响,这样一来就形成了共同体。”[4]而科学家爱因斯坦则说:一个人之所以为“人”,以及他的存在之所以有意义,并不在于他是一个个体,而在于他是伟大人类共同体中的一分子,从出生到死亡,共同体都将主导他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5]。由此说,共同体不仅是个体生命与集体生命的结合,而且也包涵更多层关系,如利益、责任、文化等。
(一)利益共同体
利益是指人类为了满足生存和发展的、对于特定对象的客观需求,包括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两方面,现实生活中的利益通常以社会资本、经济资本和文化资本等形式呈现。大学的精彩之处,就在于学生在学习活动上既互助合作又保持相对独立,在日常生活上既充实丰富又有一致的价值观,从整体来看,无数的利益个体组成了利益共同体。[6]不管是个人利益还是集体利益,都会导致个人行动或集体行动,这其中既有利己行为,也有利他行为。曼瑟·奥尔森在《国家的兴衰》中指出,通常,我们会想当然地认为,在一个由个人或企业组成的集团中,如果每一个人或每一个企业拥有某种共同利益的话,那么整个集团就有寻求或扩大这种利益的倾向[6],而将共同体内的每个人联系在一起。
(二)责任共同体
责任与利益相伴而生,有利益分配就必然有责任分担。有了共同目标才有可能实现行为的共同化。英国学者雷蒙·威廉斯也指出,“共同体也可称之为共同的正向的使命感和价值观。”[7]共同体中的所有成员有着一致的目标与愿景,能够在既定的方向的指引下,在互相协调的机制中实现责任的共同分担。高职院校中的主体有着共同的利益,同时也需要承担相对应的共同的责任。对于高职院校的管理团队来说,通过管理来保障学校的运行和发展,既是利益指向,也是责任所在;对于教师而言,利益诉求和责任承担都是在学校发展、学生进步的同时实现个人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等等;对于学生而说,在自我提升从而能够在就业市场具有竞争力是利益趋向,但同时承担了学生自我发展和服务学校、社会的责任。
(三)文化共同体
学校作为学习的场所和组织,其核心是其中的独特文化。美国社会学家帕森斯将学校视作“模式维持组织”的类型,其特点是“精神文化”和“组织教育”[8]。无独有偶,美国教育家克拉克·克尔也说:“大学是老师和学生的共同体,它具有灵魂。”[9]这个灵魂就是文化,它反映了一所学校的思想观念和知识结构。社会学所研究的对象包括个体权益和共性权利,涂尔干指出的具有道德特性的集体意识或共同意识[10],其实就是社会学研究关注的组织个体的社会纽带。
二、学校共同治理
共同体是共同治理的逻辑起点,而共同治理是网状的社会合作系统,它以公共约定为准则,以个人信用为基础,其实质是各方主体建立在公共利益和价值认同上的合作,共同参与管理过程并达成一种均衡,对内增强凝聚力和共识,对外创造影响力和共赢。共同治理的本质是利益,核心是责任,保障是文化。学校的共同治理就是指在共同的办学利益趋向之下,承担共同的学校发展的责任,通过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实现自我治理。
(一)共治反映利益分配
共治是一个多元利益主体的持续参与和互动博弈的过程,其追求的是找到多方参与主体在利益诉求与价值取向上的结合点,并把各个主体所在的不同环境和所拥有的不同资源结合起来。正如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所言,“统一的思维方式和一致的行事理念,可以使人们提前意识到单靠自身的力量不能解决某些公共性质问题,也可以决定有效的解决特殊问题的方式。”[11]因此,共治需要突破本位观念的制约和体制机制的藩篱,从而使共治成为可能。在这个意义上,制度化的分权和管理上的分权不仅必要而且重要,使这些群体能够理解其他群体的利益,使之成为在共同体这个最基本层次上展开对话和讨论的第一步。
(二)共治体现责任履行
教育生活的最主要意义,不是直接的物质利益,而是形成人的责任意识和行为担当。“一个人对共同体的价值,主要取决于他的情感、思想和行动能够在多大程度上促成共同体中其他人的生存条件。”[12]正如俄罗斯作家帕斯捷尔纳克所说“目的与追求、任务与功勋、新的压抑、新的严厉管束和新的考验,他们是这个世界为人的个性、荣誉和骄傲,为人的勤劳与坚韧所设置的。”[13]在学校这个共同体里,不同个体分别体现不同角色,并会提出不同的观点,但必须为共同体承担责任。
(三)共治彰显文化共享
共同体是文化信念的团结作用与建构过程,共治的权威主要来源于参与者的认同与共识,这种权威在实践中并不总是以正式的制度形式呈现,而是表现为文化共享。治理是一种制度与文化的亲密结合,正如美国社会学家兰德尔·柯林斯所言,“社会互动首先是通过情感和集体欢腾来寻求团结感;文化是更为地方性和片段化的,因为人们关注他们自己群体的共享象征符号时,文化就在我们的意识中进进出出地闪现。”[14]美国学者伯顿·克拉克也说,“某个机构的架构形式多样,例如不同文化、理念和行为准则。它由标准的行为模式、机构的社会职责、对外的公众形象等多种因素构成。文化可以带来认知的改变,这让刻板标准作业的机构有了人情味,增加员工的忠诚度,有时甚至是身份的象征。”[15]
三、基于共同体理念的高职院校内部治理机制构建
从高职院校内部来看,学校的主体呈现出多样性,是由不同地域、不同习俗的人组成的混合群体。而教师与学生,其认知行为本身就是通过主体和环境间的交互影响、不断演变,又通过学习改变自我,达到逐步适应的过程。对于学校而言,必须通过一定的规章和制度,让学校有序、和谐运转,实现治理的目标。因此职业院校应通过制定民主管理机制、营造师生互动的氛围、构建学习型组织而达到从内部治理的效果。
1.制定民主管理的机制
民主管理就是共同参与的管理,是通过参与活动把共同体内相异的部分融化成一个整体,在共同体的基础上,建立规范的行为准则、共同的文化理念和完整的组织机制,互助合作从而实现利益最大化。对于职业院校而言,民主管理的核心内容是通过制定制度、分散权力、参与活动,让高层管理者和下级管理者自由地参与学校管理,共同解决面临的问题、提出建议主张和制订解决方案。
2.营造师生互动的氛围
无论从自然性质还是文化特征来看,学校都是一个教师、学生的共同体。但随着时代的发展,特别是现代化的巨型大学内,有一系列群体而不是像它过去那样和通常仍被视为的“单一群体”。但他们之间的互动交流更多表现出差异,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使教师和学生具有了开展互动的基础。学生和教师之间是交互关系,同时并存于学校内部和学校外部,他们虽不是完全的参与者,也不是完全的观察者,但他们在互动交流中参与到了内部治理,在这个过程中构建起有序参与的和谐氛围。
3.构建学习型组织
组织的发展更多地依靠主体间的相互作用,而不只是个体的行为。在这个繁杂的系统整体中,个体和信息一起往复循环。无数的相互作用,通过了解外界环境的变化不断调整自身,以便通过模拟环境,对学校发展结果作出预期。实现高职院校组织学习功能有赖于那些具有生机勃勃的核心原则的贯彻,这是院校作为一种学习型组织的灵魂。在此过程中,组织学习在学校内部治理中的重要性凸显出来。
三、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的探索与实践
本文采用“个案研究方法”,以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为例,通过研究组织治理中的元素,探索机构组织者解决问题的路径,提供实践范式。
1.四大自治组织提高现代化学校治理效率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参与治理的组织有: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学生会,每个组织都有严格的制度并通过一定形式参与到学校治理当中,其架构如图1所示。
图1 学校共治结构框架图
一是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实行自治。职工代表大会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学校党政班子成员、教职工代表、工会会员代表以及列席代表参加会议,主要是审议每年的“学校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等。如2019 年6 月25 日召开的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四次会议暨工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五次会议,与会代表充分履行职责,审议“学校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学校章程(修订案)》起草说明、《学校九届三次教代会提案办理情况报告》《工会经费审查报告》等各项工作,讨论审议学校财务预决算报告,表决《学校章程》《学校惠民实事》等办法,并就加快推进学校发展的各项工作以及教职员工关心的一系列问题建言献策。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等各项章程的建设,是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过程,有效推进了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推进学校治理结构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是通过学术委员会参与内部治理。学校设有学术委员会,由正高以上职称和较高学术声望的专家学者组成,成员公开选拔,与学校的学科、专业设置相匹配。学术委员负责学校学术相关工作,包括高层次人才招聘、校外兼职教授聘任,人才选拔,设立及评定科研项目、教学成果、科研奖项等。学校做出的重要决策,如果和学术事务相关,比如教学、科研经费的分配,重大项目的申报及资金的分配,中外合作办学、对外项目合作等,也需要通报学术委员会,由学术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如学术委员会对校级课题申报评审,主持人在提交课题申报书后,还需在学术委员会会议上对所申报课题的选题意义、研究内容等事项进行简单的陈述。学术委员会依据申报书和主持人陈述对课题进行评审。
三是通过学生会让学生也参与到学校内部治理中。校学生会是在校党委和省学联领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学生会的学生干部由学生处和校团委负责管理和考核。其职责是代表学生参与学校教育和管理相关事务,促进有关部门和学生的沟通,保障和学生密切相关的课堂学习、实训实习、寝室食堂、参军入伍、对外交流、安全服务等工作。
四是通过二级学院的师生共治参与学校的治理。二级学院作为一个独立、自治的个体,也是学校具体政策的落实者。从学校层面说,要改变“一把抓”的惯例,把更多的管理自主权下放到二级学院,重新定义学校和二级学院的关系,适度放权,使学校的管理重心下移。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目前将人才招聘、绩效工资分配等事务下放给二级学院,充分激发了学院的发展活力,给二级学院的持续发展注入了强心针。
(二)层级化管理和权责下放提升现代化学校的治理能力
学校治理是通过内部管理制度和层级化的管理实现,这是现代化学校的主要模式。层级化管理的顶层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在党委的领导下行使管理权力。学校研究制定《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实施办法》,优化了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梳理了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决策清单,完善了《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将学院层面事项由党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二级学院事项由党政联席会议做出决定,党总支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试点学院由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做出决定。为提高班子会议决策效率。学校还制定《领导班子成员沟通协调制度》,优化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流程,强化对落实院长办公会议和党委会决议的督办跟踪机制。党委书记与院长至少每周交流磋商1次,党政班子成员至少每季度1次向党委会报告重要事项组织实施情况;院长每学期向党委会报告1次贯彻执行党委会议决策情况。
内部治理除实行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外,在学院层面实行了教授治学、二级管理。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教授专家在高校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教师的本职是教书育人,但同时也应当是学校学术事务的主体。教授治学本身是现代大学制的一项内容,是高等院校有别于其他政府部门的特征。为避免行政干扰学术的现象,学校实行教授治学、实现高校的学术自治。教授专家作为学校学术的主体,关键是要坚持学术独立,理清学术委员会的章程,落实各项承担的职责和应有的义务,真正做到由学术委员掌控学校的学术事务,教授和专家拥有最终裁量权和决定权。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遵循学术独立原则,规定了学术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实现了教授治学。
四、结语
詹姆斯·M.布坎南曾指出,社会科学要解决的问题是怎样实现自行组织、合作、管理。[16]目前学校遇到的实际问题是,如何把这种共同体理念应用于高职院校内部治理机制实践。通过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案例,揭示社会现象的切面。客观的讲,在学校这个相对单一的环境里,基于共同体理念构建高职院校内部治理机制还有很长的路要探索。为此,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以推进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现代化程度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