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万荣方言指示代词与结构助词的语法共性
2020-07-02王瑞鑫
王瑞鑫
(山西大学 文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6)
万荣县地处山西省西南部,运城市西北部,北与河津市、稷山县相邻,南与临猗县、盐湖区相连,西隔黄河与陕西韩城相望,东隔稷王山与闻喜县相接 。行政划分上,万荣县属于山西省,但由于地理历史等原因,其方言与晋语区方言差异较大,属于中原官话区汾河片解州小片。
万荣方言指示代词一般是二分,由表近指的“这”和表远指的“兀/奈”组成。在谈论对象为三个及以上或特殊语境需要的情况下,“奈”会分离出来表示更远指,此时指示代词就变成了少有的三分系统。由于万荣县是由原万泉乡(县东)和荣河镇(县西)合并而成,方言分为县东话和县西话,口语发音上会有差异,指示代词的读音也有些许不一,本文将尽力全面涉及。
一、万荣方言中指示代词的读音及句法功能分类
(一)读音
万荣方言中,表近指的“这”与表远指的“兀”的读音分别有三个,残存的的表更远指的“奈”只有一个读音。如表1:
表1 万荣方言指示代词读音一览表
万荣方言中的指示代词大致有3套读音:
1.“这1[tʂ33]/兀1[uai33/u33]”是万荣方言指示代词的单字音,也是最基本的读音,可单独指称人、物或方所还可以限定非数量NP/VP。关于“兀”的基本读音,万荣县主要分为[uai33]、[u33]两种,兀[uai33]主要分布在县中一带的乡镇,例如:里望乡、西村乡、解店镇、通化镇、高村乡;兀[u33]主要分布在万荣县的县东和县西两头,例如:光华乡、荣河镇、王显乡、汉薛镇、皇甫乡等。
2.“这2[tʂei53]/兀2[uei53/yei53]”一般认为是“这一/那一”的合音形式,多与数量短语或量词组合出现,不能单独做论元。关于兀2的读音,万荣县整体读音为“兀2[uei53]”,调查发现在光华乡“兀2[uei53/yei53]”两种说法都可用,存在读音由圆唇向不圆唇转变的趋势。
3.“这3[tʂ33]/兀3[u33]”的读音较为统一,“这3/兀3”可以作定语限定非数量NP/VP,还可以限定数量短语和量词,但是不能独立充当论元。“这2/兀2”和“这3/兀3”在万荣方言中的使用界限比较模糊,在数量短语和个别量词前可相互替换。
4.“奈”在万荣方言中表示更远指,在指示词范畴中已经很少出现,结构助词中用得更多,其读音只有[nai31]。
(二)句法功能
本文主要探讨“这”“兀”的单字音和“奈”能否替换“的”出现在结构助词的位置,承担结构助词定语标记的功能。关于万荣方言指示代词的句法功能分类,见表2,下文不再赘述。
表2 万荣方言指示代词一览表
关于指示代词与结构助词语法共性的研究,吕叔湘、张伯江和方梅、朱德熙、刘丹青等都有涉及。其中,刘丹青认为,指示代词“这/那”或指量短语可以兼作领属定语的标记,甚至可以作关系从句的标记。北京话中的“这”也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定语标记,“这”与“的”在句法上的使用有差异,如“的”能构成无核关系从句,代替句子中不出现的核心名词,形成“的”字短语,“这”没有这样的功能[1]。并且,从刘丹青的论述中可以得出,能否构成无核关系从句,代替被省略的中心语,是指示代词能否承担定语标记功能的重要条件。
二、万荣方言指示代词与结构助词的语法共性
万荣方言的定语标记为“的”,读音为[ti0],可以用在名词性领属定语、动词性关系从句、形容词性定语和中心语之间,还可以用于“的”字短语中,与普通话中结构助词“的”的功能相同。但是万荣方言指示代词“这”“兀/奈”在结构助词位置,承担定语标记功能的程度各不相同。
万荣方言指示代词中表示更远指的“奈”,在万荣方言结构助词中也经常出现,如“额奈手”“你奈书”“他奈袄”等。史秀菊认为结构助词“奈”应是远指代词“奈”向结构助词功能的扩展[2]。此外,万荣话中的“这[tʂ33]”“兀[uai33/u33]”也有作结构助词的用法。在充当结构助词时,读音会发生弱化,变为轻声,强调时读原调。相对于上面提到的“奈”而言,“这”“兀”在承担结构助词的功能时指示作用更强。“这”一般表示谈论对象在谈论者跟前,“兀”一般表示说话双方视线范围内的更远处。例如:
(1)方:额这1/奈书包是新滴。|你兀1/奈书包是旧滴。
普:我的书包是新的。|你的书包是旧的。
(2)方:额这1/奈好,你兀1/奈不好。
普:我的好,你的不好。
(一)指示代词作定语标记的情况
1.定语为名词性定语:“NP+这/兀/奈+NP”:
当句子中的定语是名词性词语时,万荣方言中的指示代词可以替换结构助词“的”,在句子中充当定语标记,用了“这/兀/奈”就可以不用结构助词“的”。如:
(3)额这/奈书包是新滴,你兀/奈书包是旧滴。(主语)
(4)恰屋这/奈网怎么这么慢,人家屋兀/奈网就挺快滴啊。(主语)
(5)这是额奈书包。 *这是额这/兀书包。(宾语)
(6)他想要额奈书包。 他想要额这/兀书包。(宾语)
以上例子中的指示代词“这/兀/奈”,在句子中处于主语位置时,都可以自由替换结构助词“的”;在宾语位置时,只有“奈”能自由替换,“这/兀”不可以。例(6)中“这/兀”虽可以替换,但替换之后,句子意思变为“他想要我这种/那种(这样的/那样的)书包”,指示代词指代性状,没有替代结构助词的功能。以上指示代词承担结构助词功能的例子中,如果指示代词不出现,则“的”(万荣方言读“滴”)必须出现。如:“额这/兀/奈书包是新的”也可以说成“额滴书包是新滴”,不能说成“额书包是新滴”。
刘丹青认为,一个成分具有或兼有定语标记作用的两个句法特点是:①用了它可以不用“的”类标记;②删除它必须补进其他标记。万荣方言中句子主语位置上的“这/兀”,主宾语位置上的“奈”正是这样的一个成分,在名词性定语领属中兼具定语标记的作用[1]。
2.名词性词语构成的“的”字短语
万荣方言的指示代词还可以出现在中心语隐含结构中,和普通话中的“的”字短语类似。
(7)额这/奈好,你兀/奈不好。(主语)
(8)韭菜这/奈好吃,白菜兀/奈不好吃。(主语)
(9)额不想要你这/奈,额想要他兀/奈。(宾语)
(10)这是额奈,你奈呢? *这是额这,你兀呢?(宾语)
(11)不知道这是那页奈?*不知道这是那页这/兀?(宾语)
在名词性词语构成的“的”字短语中,在主语位置时,“这/兀/奈”可以与结构助词替换,承担结构助词的功能。在宾语位置时,只有“奈”可与指示代词替换,“这/兀”不能,例(10)(11)句子不成立,例(9)虽句子成立,替换之后句子意思为:“我不想要你这个东西,我想要他那个东西”,是指示代词限定非数量NP,与原本要表达的“我不想要你的,我想要他的”意思不同,指示代词没有承担结构助词的功能。
3.定语为动词性定语:“VP+这/兀/奈+NP”
与名词性定语领属定语标记相比,指示代词代替结构助词“的”作动词性定语标记的情况在万荣县内部不太统一。整体而言,还不是完全的定语标记,不能完全代替结构助词“的”的功能。
(12)额捍这/奈书包是新滴。(主语)
(13)额买兀/奈行李合适么?(主语)
(14)你想吃额买这/奈果子么?(宾语)
(15)你想要额买兀/奈书包么?(宾语)
上述指示代词代替结构助词,结构助词不出现的情况在万荣方言内部有差异存在。万荣县西头和东头,以荣河镇、光华乡和汉薛镇为例,上述例子都能成立。在县城中部,指示代词不能代替结构助词使用,两者必须同时出现,指示代词不具备定语标记的作用。以上述例子为例,县中部更自然的说法为:
(16)额捍滴这/奈书包是新滴。
(17)额买滴兀/奈行李合适么?
(18)你想吃额买滴这/奈果子么?
(19)你想要额买滴这/奈书包么?
4.动词性词语构成的“的”字短语
(20)额买这好,你买兀不好。(额买下奈好,你买下奈不好)
(21)他要额买这,不要你买兀。(他要额买下奈哩,不要你买下奈)
(22)走滴时候找吃滴和喝滴捍上。
(23)额要滴是额奈书包。
动词性词语构成的“的”字短语中,前两个例子中“这/兀”替换结构助词,同动词性词语作定语一样,在县城两头的乡镇成立,中部乡镇更自然的说法还是“滴”和“这”同时出现:“额买滴这好,你买滴兀不好”。“他要额买滴这哩,不要你买滴兀”。县中部的指示代词还承担它原本的指别功能,并没有代替结构助词承担定语标记的功能。“奈”充当结构助词功能时,常出现的说法是:“额买下奈好,你买下奈不好”,“他要额买下奈哩,不要你买下奈”,没有用作结构助词。后两个例子中,“这/兀/奈”完全不能代替“的。”
5.定语为状态形容词“AP+这/兀/奈+NP”
万荣方言中,状态形容词作定语时,语序与普通话不同,一般将状态形容词放在句末。如“花里胡哨的衣服我不喜欢”,万荣方言一般说“额不爱见这行李,花里胡哨滴”;“蓝蓝的天真好看” 一般说“今个这天真真好看哩,蓝蓝滴”;“甜甜的瓜真好吃”一般说成“人家兀瓜好吃着哩,甜甜滴”。
(24)他今个穿唠页碜厚奈棉袄。(她今个穿滴这页棉袄碜厚)
当定语为状态形容词时,万荣方言中只有少数情况下指示代词可以替换结构助词,且能替换进来的只有“奈”,“这/兀”不行。
(二)万荣方言中指示代词无法替代结构助词的情况
万荣方言的结构助词虽然兼有结构助词定语标记的功能,但两者并不完全相同,指示代词不能完全代替结构助词。
一是在形容词性词语作定语的例子中,如果形容词是性质形容词,定语和中心语之间一般不用结构助词,如“新衣服”不会说成“新的衣服”,“旧书”不会说成“旧的书”。基本也不存在所谓指示代词替代结构助词的情况。因为万荣方言与普通话表达语序上的差别,即使是在状态形容词作定语的结构中,指示代词代替结构助词的例子也是少数。
二是在形容词性词语构成的“的”字短语中,指示代词无法替代结构助词。如:“红的好,绿的不好”,不能说成“红这/兀/奈好,绿这/兀/奈好”,“长滴给你,我捍短滴”不能说成“长这/兀/奈给你,额捍短这/兀/奈”。
三是副词性词语作状语时,不能用指示代词代替结构助词。如“屋里怎么宁宁滴,都不说话”不能说成“屋里怎么宁宁这/兀/奈,都不说话”。
除上述三种完全不能代替的情况,在指示代词能代替结构助词的情况下,由于出现在句中的位置不同,自由程度也各不相同。在名词性词语作定语和名词性词语构成的“的”字短语中,当“这/兀”出现在宾语位置时,不能换结构助词,能替换进去的,句子意思也发生了变化。当动词性词语作定语时,万荣方言存在内部差异,万荣县最东边和最西边的乡镇可以替换,中部乡镇不能替换,“滴”和“这/兀/奈”要同时出现。在动词性词语构成的“的”字短语中,受的限制更大,像例(22)(23)完全不能被指示代词“这/兀/奈”替换。
三、万荣方言指示代词作定语标记的特点
1.指示代词充当结构助词时,采用第一套指示代词单独作论元时的读音。根据上述万荣方言指示代词充当结构助词作定语标记的情况,可以看出“奈”的语法化程度高于“这/兀”。在名词性词语作定语和名词性词语构成的“的”字短语中,“奈”基本不受在句中主宾语位置的影响,而“这/兀”只能出现在主语位置,不能出现在宾语位置。
2.指示代词“这/兀”在代替结构助词“的”作定语标记时,其原本的指示作用变弱,但并没有完全消失,说话人可根据谈论对象距离的远近和语境的需要来选用,离的近用“这”,离的远用“兀”。“奈”的指代作用基本已完全消失,只有少量残留。
3.根据以上指示代词和结构助词的相关讨论,可以将万荣方言中指示代词与结构助词的语法共性概括为以下等级序列:
名词性定语领属>名词性“的”字短语>动词性定语领属>动词性“的”字短语 > 形容词性定语领属>形容词性“的”字短语、副词性“的”字短语
四、指示代词与结构助词语法共性形成的机制
指示代词与结构助词可以相互替换,主要得益于它们在语法功能上具有相似性。这一观点,石毓智、李讷在《汉语发展史上结构助词的兴替—论“的”的语法化历程》一文中早已提出[3]。他们认为在现代汉语中,两个具有领属关系的名词一般要有结构助词“的”,如“拿小张的书”不能说成“拿小张书”。但若中心词前面有指代词出现,则“的”可以省略。例如,“拿了小张那本书”“我这衣服是新的”。这种用法在近代汉语中已经非常普遍,在《红楼梦》中亦普遍存在。万荣方言也是如此,“我奈/底书”可以说成“我这/兀书”,“他奈/底行李”可以说成“他这/兀行李”,指示代词与结构助词可以相互替换。但值得注意的是,两者并不是完全自由的替换,如“额这社社什么都没做下(我这半天啥都没干成)”,“走的时候把吃底和喝底捍上”。这两个例子中,指示代词“这”与结构助词“的”不能替换。这也说明,指示代词与结构助词在语法功能上虽有相似性,但同时都有自己特殊的不可被替代的功能。除此之外,万荣方言中指示代词代替结构助词作定语标记的语法功能相对来说还不是太稳定,因此在县中部会有指示代词与结构助词同时出现的情况,如“额想要你捍底兀本书”“你想吃额买底这糖嘛”。
石毓智(2002)还在《量词、指示代词和结构助词的关系》一文中指出,汉语方言的结构助词多是由量词演化的来的,而在量词向结构助词的演化过程中,指示代词是必须经历的一个环节,即三者的演化顺序为“量词-指示词-结构助词”[4],结合近代汉语以及汉语发展史对量词、指示词、结构助词三者间的语法功能联系及差异作了详细的讨论,再次说明了指示代词与结构助词在句法功能上的相似性,证实了指示词是量词向结构助词语法化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媒介。关于结构助词是由指示代词语法化而来的这一理论,除北京话的例证外,方言中也不乏有指示代词虚化为结构助词现象的例证,只是在各种方言中指示代词虚化的程度有所不同。例如:山东沂源话中指示代词“那”也有结构助词的作用,如:“我那书比你那书好我的书比你的书好。”“早晨那菜还有早晨的菜还有”。山西绛县话中的“我买的也比你买的好”可以说成“我买这比你买兀好”[5],等等。
在上述所有指示代词替代结构助词的例子中,不是所有的指示代词都已经完全虚化为结构助词,它们的指代义有的并没有完全消失,有的也只是临时借用现象,但随着指示代词在结构助词语境中使用频率的不断提高,指示代词极有可能完全语法化为结构助词。
五、结语
文章在阐述了万荣方言指示代词基本概况的基础上,讨论了万荣方言中指示代词与结构助词的语法共性,举例说明了指示代词能否代替结构助词,承担相应的功能。得出:
1.在名词性词语作定语和名词性词语构成的“的”字短语处在句子宾语位置时,“这/兀”不能替换到句子中去,“奈”可以,由此得出“奈”在万荣方言中的语法化程度高于“这/兀”。
2.在动词性词语作定语和动词性词语构成的“的”字短语中,万荣县整体存在内部差异。县两头的乡镇“这/兀”可以相互替换,县中乡镇不能,总体而言,不能替换的乡镇偏多,“滴”和“这/兀/奈”要同时出现。并且在动词性词语构成的“的”字短语中,有些情况完全不能替换,如“吃滴”“喝滴”,证明在动词性领属定语中的语法化程度高于在动词性词语构成的“的”字短语中。
3.在形容词性词语作领属定语的例子中,由于万荣方言与普通话口语表达方式上的差异,指示代词能替换的情况很少,个别例子中,只有“奈”可以替换进去,“这/兀”不可。在上述特点的基础上,尝试概括出万荣方言中指示代词与结构助词语法共性相关的等级序列。关于万荣方言指示代词的来源、导致万荣县东、县西和县中指示代词的读音不同及其指示代词与结构助词的语法共性程度不一的原因,都还需要进一步的考察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