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牌再创新高 仓栏翻新成王
2020-06-28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畅洋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于畅洋
所谓半挂车“翻新套牌”,就是在挂车报废前(普通半挂车报废年限是15年),利用已有的合格证、大梁码(与“大架号”一样都是“车辆识别代号”“VIN码”的俗称)再造一辆新的半挂车。这当然是违法行为。
但由于已上牌车辆属在用车,对于在用车的监管,目前仅靠年检或路上执法进行。年检,黄牛可以搞定;路上执法,保有量超过200多万辆的半挂车,警力不足。
因此,“翻新套牌”一直是半挂车行业多年来的顽疾。
那么,现在为什么再次提起?是“炒冷饭”么?当然不是。是因为目前半挂车翻新套牌又出了新手段,创了新高峰。据不完全统计,自2019年11月起至2020年4月中旬,全国仓栏半挂车翻新套牌数达到千台,仅成都市场目前就有300多台。
新手段,新在哪里?
与以往工厂生产出完整车辆,利用旧车手续(原车行驶证、营运证、合格证、VIN)套打大梁码(VIN码),销售给客户这种翻新形式不同的是,现在仓栏半挂车的“翻新套牌”更为隐蔽,提供给客户的不是整车,而是只提供上装(大梁+仓栏),不提供车轴、轮胎、钢圈、板簧和ABS,无大梁码和车标,不开发票,不提供原厂合格证,推荐小厂合格证,拆装费1000元,一天半保证交货。
无大梁码,由客户找维修厂打刻;无标记,不开发票,不提供原厂合格证,一切的一切都是制造厂明知违法,为了逃避打击而所做的遮掩,尽其所能,抹去一切制造厂的痕迹。
有点像古董行里的“做旧”,相同的是制造者都在努力抹去一切制造痕迹;不同的是古董“做旧”,买方是懵懂的、不知情的,仓栏翻新买卖双方却都是明知的。
只有大梁+栏板的上装搁置在废旧的车轴上
正在安装的现场
替换下来的老的上装(大梁+仓栏)
应受何种处罚
1)翻新仓栏半挂车实属非法拼装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不得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或者车辆识别代号(大梁码)”。
翻新仓栏半挂车的生产厂,由于制造并销售给客户大梁+仓栏,替换客户旧车的大梁+仓栏,将旧车的车轴、轮胎拼装在一起,攒成一辆新旧参半的仓栏半挂车,并把旧车大梁码打刻在新的大梁上,这种行为实属非法拼装机动车,伪造车辆识别代号(大梁码)。
那么,翻新仓栏半挂车的这种非法拼装行为应受到何种处罚呢?
等待安装的翻新上装(大梁+仓栏)现场
对生产企业、销售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规定:“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用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翻新仓栏半挂车实属偷税漏税
众所周知,车辆产品销售需缴纳增值税(税率17%)、车辆购置税(税率5%)、企业所得税(税率25%),而如实纳税的前提是要真实开具发票。
如上文所述,翻新仓栏半挂车,属非法拼装机动车。在伪造车辆识别代号(大梁码)的过程中,为逃避打击和处罚,生产厂家在销售仓栏上装(大梁+仓栏)的过程中无标记、不开发票、不提供原厂合格证。那么,不开发票又如何真实纳税?
3)翻新仓栏半挂车重创现有的车辆准入管理体制
汽车产品直接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因此一直以来,汽车产品的生产、销售需要经过政府主管部门严格的企业和产品准入,经过产品强检试验和型式试验认证方可准予生产销售。
翻新仓栏半挂车,改变了已注册车辆的结构和构造,将A企业的上装(大梁+仓栏)与B企业的车轴、悬架、轮胎等拼装在一起,这样新旧参半攒在一起的半挂车,没有经过强检试验和型式认证,多数拼装企业甚至都不具备汽车生产准入资质。一辆辆仓栏半挂车,就这样脱离所有监管的情况下生产并销售出去,又重新“合法”地上路行驶并运输大量物资。那么,何谈安全运输?
“翻新套牌”危害有多大
还记得同样是“翻新套牌”的17.5m低平板吗?为祸长达10多年,深受诟病,久治不愈。17.5m低平板现在的市场保有量约30万辆,而仓栏半挂车保守估计约80万辆,约占半挂车总量的30%,是物流运输的绝对主力军。
不敢想象,基数如此大的仓栏车如果都去“翻新套牌”,潜在的危害会以怎样惨烈的方式暴露?甚至如果再来个1套3(1辆真实牌照,套牌出3套牌照)或1套N,后果又将如何?
仓栏半挂车“翻新套牌”的原因
1)缘起GB 7258-2017
GB 7258-2017规定:2020年1月1日起,三轴仓栅、栏板半挂车新品必须安装盘式制动器和空气悬挂。标准的本意是利用加装盘式制动、空气悬挂的要求,限制仓栅式半挂车、栏板式半挂车的发展(超限超载主力车型),从而引导半挂车向厢式化、侧帘化的方向发展。
三轴仓栏半挂车安装空气悬架就意味着成本要增加至少2万元,再加上盘刹本身成本,全套安装下来使用盘刹的仓栏半挂车就要比使用鼓刹的仓栏半挂车贵5万元左右。
安装鼓刹的仓栏半挂车新车价格约8万元,增长的费用占原来售价的62.5%。而翻新仓栏半挂车呢?大梁+仓栏的报价是3.8万元,拆装费1000元,用原车的手续,连牌照都不用上了。
守法买新车,要多花5万元;购买翻新车,要少花9.1万。在监管又不严的情况下,不难得出客户会做出怎样的选择。
2)越来越多厂家在效仿
始作俑者不但没事,而且获利甚丰,那只会有一个后果,余者纷纷效仿。
山东某半挂车生产企业仓栏上装(大梁+仓栏)的“明码标价”(圈红的部分,就是用于翻新的仓栏上装)
前期曾有媒体报道:“从百度上搜索‘挂车以旧换新’,一下子能跳出来37.3万个搜索结果;在现在流行的快手平台上,用同样的词搜索,也能搜到大量的挂车厂推销人员账号和相关小视频”,严重程度可见一斑。
更有甚者,某些企业在网上公开提供“我厂负责给你打印好大梁号,联系好挂车照相,制造好一个全新的行车证”的一条龙服务。
笔者认为,制定标准没有错,企业准入和产品准入也没有错,标准、准入法规及管理几方面齐下,才能彻底杜绝此类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