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过程中资产处理方式研究
2020-06-27孙霞芳
孙霞芳
摘 要 为了推进高校所属企业规范化建设和改制,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和教育部、财政部要求高校对下属企业进行全面规范和改革。本文以某高校下属企业JH宾馆为例,对当前高校在对校属企业进行清产核资的过程中,发现由于校企不分、产权不清等固有的运行体制及管理缺陷而导致的资产使用权与所有权相分离的问题,提出两种资产处理方式,并为高校校属企业体制改革中资产管理问题提出一些建议,为其他高校校属企业的体制改革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 高校所属企业 体制改革 资产处理
一、高校所属企业改制的背景
为了推进高校所属企业规范化建设和改制,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和教育部、财政部于2018年分别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4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政策解读〉的通知(教财厅〔2018〕2号)》,要求高校对下属企业进行全面规范和改革,各地方高校正在围绕中央文件的要求对校企进行清理和改制。根据高校所属企业实际情况以及与教学科研关联程度,《指导意见》明确了4种改革方式。一是清理关闭。纳入清理关闭范围的企业类型有长期亏损不具备持续经营条件的企业、空壳公司和“僵尸企业”。二是脱钩剥离。各高校要在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与教学科研不直接相关的企业,按国有资产管理程序,整体划转至国资监管机构监管的国有企业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三是保留管理。直接承担了教学科研任务的企业,如出版社、设计院、科技园、后勤服务单位等,这些企业应予保留,统一纳入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管理。四是集中监管。稳步将保留企业、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集中监管体系。
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等相关规定,在高校所属企业改制之前,需要确定基准日,对校属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全面清查企业的所有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摸清企业的真实资产结构、资产现状和财务状况。各高校在对校属企业进行清产核资的过程中,发现由于校企不分、产权不清等固有的体制及管理缺陷而导致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也逐一暴露出来。尤为普遍的问题是资产使用权与所有权相分离,大多校办企业在成立时,学校很难拿出大量的资金投入校办企业,一般都以房屋建筑物、设备或其他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投入校办企业。而这些资产作为学校对校办企业的投入后,又形成了企业的资产,但这些资产都是由学校资金购买的,已经属于学校非经营性资产,产权转移又受到了严格的限制,导致该类资产学校、企业两边挂账,资产的使用权与所有权相分离等情况。因此,校属企业在改制前必须先处理好此类资产,才能顺利完成清产核资产和后续的改制工作。然而对这类资产的处置方式不同,涉税风险也不同。本文以JH宾馆改制为例,对高校校属企业改制过程中发现的资产问题和处理方式进行探究,以期为其他高校校属企业改制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高校所属企业改制中资产处理分析——以JH宾馆为例
(一)JH宾馆基本情况
JH宾馆成立于1984年,主营餐饮和住宿业务。其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是某高校的一家校属企业,学校是该宾馆的唯一股东。JH宾馆最高经营层设立总经理,学校负责中高层管理者的人事任免和员工编制、工资薪酬体系的审批。总经理负责宾馆日常事务,重大决策事项需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商定。JH宾馆由于有学校这个稳定的市场,经营效益良好,但企业缺乏自主经营权,员工缺乏激励机制,因此JH宾馆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校企不分的经营管理体制的问题。由于JH宾馆承担了很大一部分学校的学术会议、培训接待任务,在此次改革中属实施保留管理政策范畴。因此该企业便开展了以改制划转为目的的清产核资工作。通过清产核资发现JH宾馆的房产存在产权界定问题。JH宾馆成立时将房屋作为学校的投入资产计入了固定资产账,并作了工商、税务登记。该房屋账面原值400万元,已经提完折旧,账面净值为0。由于该房屋属于学校事业型资产,并且已登记在学校国有资产产权名下,其产权无法转移给JH宾馆,造成资产使用权与所有权相分离,学校和JH宾馆两边的固定资产账中都计入了此房产。而根据改制要求,无论学校当初是以何种方式投入的房屋、土地使用权、教学、科研等设备,由于此类资产属于学校事业性资产的范畴,在改制过程中均应转回学校。该房产将以何种方式转回学校,关系到JH宾馆清产核资的最终结果。
(二)JH宾馆房产产权问题的解决方案及其利弊
1.针对房产问题的解决方案
解决方案一:认定学校出资不到位,作减资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凡人登记管理条例》中的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要求,变更注册资金的需要提供上级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明。因此,此方案第一步需要学校作出减资决议;第二步,JH宾馆根据减资决议首先作账务处理:减少实收资,减少固定资产,减少累计折旧,增加期初未分配利润,同时要补提因房屋以前年度已提折旧对所得税的影响,该房屋已提完折旧,根据2008年1月1日之前的税率33%计算,应补缴所得税132万元;第三步根据JH宾馆调账后最新资产负债表变更国有产权登记证;第四步凭减资决议和新的国有产权登记证到工商登记机关变更注册资本。
解决方案二:认定学校出资到位,但存在产权瑕疵,基于实际使用权在JH宾馆的实质上,進行国有资产的无偿划转,将该资产JH宾馆无偿划回学校。
国有资产无偿划转是指国有资产在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之间所进行的无偿转移,是国有资产的一种特殊流转方式,是一个非常特殊的经济业务。它既不同于销售或视同销售行为,也不同于在支付对价基础上的财产转让行为,而是同一控制主体之下的一种资产内部转移方式,既不需要支付对价,也不需要进行股东权益转移。在会计实务处理中,如果不涉及调整实收资本的,一般划出方作减少资产账面价值,冲减资本公积的账务处理。
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由于涉及国有资产的无偿转移,因此在实施过程中有必要进行严格的管理与审批。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教财〔2012〕6号)通知,高校以报废报损、出售、出让、转让(含股权减持)、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置换、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方式处置国有资产时应按以下权限履行审批手续:一次性处置非货币性资产账面价值总额在500万元以下的,由高校审批,报教育部和财政部备案;一次性处置非货币性资产账面价值总额在800万元以上(含800万元)的,由教育部审核后报财政部审批。根据《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企业国有产权的无偿划转,一是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产业政策,二是要符合国有经济的整体布局及产业结构的调整,三是要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竞争力,四是划转双方要协商一致。由于该房产的账面净值为0,审批权限在高校,而高校又是JH宾馆的唯一股东、实际控制人,双方容易达成协议。
从税务部门视角来看,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号文)规定,对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以及受同一或相同多家母公司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之间按账面净值划转股权或资产,凡商业目的合理的。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在划转后连续12个月内不被改变,且划入方企业和划出方企业均未在会计上确认损益的,采取一致处理原则统一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由于该房产在JH宾馆账面上净值为0,JH宾馆将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作对冲账务处理:借:累计折旧400万;贷:固定资产400万。
2.两种方案的利弊分析
方案一是从房产的本身性质出发,事业性资产不能作为投资资产,是对历史错误的纠正。但此方案经过的审批机关多,手续烦琐,耗时长,减少实收资本很可能违背了上级管理部门的初衷。同时,因会计差错调整补缴所得税132万元会增加JH宾馆的税负,影响JH宾馆的现金流,会给JH宾馆带来资金压力。
方案二是从尊重历史,实质重于形式的角度出发。此方案不减少实收资本,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无须变更国有产权登记证。资产无偿划转的审批权限在学校,只需向教育部、财政部备案即可,涉及的审批机关少,办理效率有保障。
通过方案的对比可以分析得出,方案二是JH宾馆最优的解决方案。
三、加强高校所属企业改制中资产管理的建议
(一)明确责任主体
由于校属企业属于高校的一部分,因此高校应该是校属企业改革工作的责任主体。高校应该成立以党委书记或校长为第一负责人的改革工作委员会,指定高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本校校属企业改革工作,全面负责对校属企业改革工作的政策指导和统筹协调,被划转的企业要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指导下做好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工作。被划转企业归口管理的学校各二级单位要和资产经营公司做好企业的整体移交工作,并落实好原企业员工的薪酬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
(二)清产核资前账务清理和自查
在高校校属企业改制过程中,認真进行清产核资,加强资产管理是高校校属企业顺利完成体制改制的前提条件。由于清产核资结果在清产核资基准日两年内有效,因此建议在清产核资基准日之前做好企业的账务清理和自查工作,对将要清产核资范围内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所有科目逐项进行清理、核对,确保每个科目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溯性。对资产产权存在问题的资产要先进行处理,在处理过程中,要充分了解各类法律法规政策和主管部门的意图,结合本校所属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资产处置方式,以达到推进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目的。
(作者单位为电子科技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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