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住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
2020-06-19陈惠陆
陈惠陆
咔嚓……环境执法人员举起相机迅速按下快门,固定违法证据。
日前,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一施工工地的一台轮式装载机烟囱直冒黑色浓烟,被正进行巡查的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逮个正着。施工单位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收到了一张2万元的罚单。
为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不断深化大气污染精细化治理,开展逐微克攻坚,2019年底广东省全面启动了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逐步破解该类移动污染源监管难题,建立起精细、科学有效的监管。
广州:
严查严管施工机械冒黑烟
执法人员:“现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是否有意见?”
施工单位:“没意见,希望从轻发落。”
2019年底,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秋冬季施工工地污染防治专项检查行动。在白云区太和镇一隧道施工工地,发现一台徐工轮式装载机在作业时,持续排放出黑色浓烟。
经过调查询问,执法人员依据《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一条以及《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等有关规定,现场责令施工方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万元。
“情况属实,当时我公司因为赶工,这台徐工轮式装载机维护保养不到位,所加的柴油可能也有影響,导致装载机持续冒黑烟。我公司已经立即整改,加强检修,杜绝冒黑烟现象。”面对执法人员出示的影像证据,隧道工程施工公司相关负责人朱先生坦诚违法行为,承诺整改。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律辉介绍说:“在广州市划定区域内,施工机械只要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执法人员采取照片、视频方式固定证据后,就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据了解,根据《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两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工整治。
为建立起对该类移动污染源的有效监管,广州启动了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采集编码工作,以施工工地、物流园区、大型工矿企业以及港口、码头、机场、铁路货场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为重点,组织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使用人访问广州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登记管理。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表示,为确保填报采集的准确性、唯一性,将加大信息审核和复查力度,通过现场抽查等方式,规范信息填报,杜绝“一机多码”或“多机一码”的现象。
东莞:
违法行为计入企业不良行为
在东莞市区中国中铁轨道交通施工现场,吊装机械机身清晰地印着环保编号——“3-KS000047”和二维码。
东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所黎浩荣解释,“3”表示这台机械执行的是非道路移动机械第三阶段排放标准,“K”是国家明确广东机械环保序号,“S”是东莞在广东的排序号。
机械业主或使用者登录东莞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平台,填写相关信息后就会生成机械环保信息编码和二维码,执法人员只要使用东莞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监管平台扫描二维码,就可以获取该机械的所有环保信息。
2019年底,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转发了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根据《广东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关于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分工要求,会同交通运输、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广东省编码规则联合推进编码登记工作。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技术要求》,明确全省机械环保序号第一位为K,为完善广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统一确定机械环保序号第二位为各地级以上市排序编码,第三位至第八位则由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部门自行编号。
“摸清底数,为科学精准监管奠定基础。”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所所长陈柏辉介绍,东莞市开发了“东莞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采集”移动APP,机械所有人或单位可以登录APP自主申报,相比上门登记,大大提高了工作效能,同时还能避免错报、漏报、重复申报,“执法监管人员可以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日常监管上。”
“实施网络化、信息化、智能化监管。”陈柏辉表示,2019年下半年以来,东莞市镇两级同步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目前全市已完成8553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备案工作,为实现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化监管打下了坚实基础,“通过信息系统数据分析,将为政府制定预防大气污染环境政策提供技术支持。”
据了解,2020年,东莞将全面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执法大检查。全市范围内抽查数量不低于登记备案总数的30%,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至少抽查监测机械700台,遏制使用超标、高排放以及冒黑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现象。
陈柏辉介绍,对违规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施工单位,除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外,还将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良好行为、不良行为记分标准》有关规定,将该违法行为计入施工企业年度不良行为扣分项。
佛山:
先行试点 处罚金额近200万
“早在2016年底就对禅城区一施工工地使用冒黑烟的挖掘机开出第一单5000元的罚单。”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李凤珊介绍。
佛山先行先试,于2016年制定并实施了地方性法规——《佛山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紧接着在2018年底发布了《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全天24小时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截至2019年底,佛山市共依法处罚使用冒黑烟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违法行为176宗,处罚金额近200万元。其中,对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32家施工单位,实施按日处罚,金额总数超百万元。
“编码登记也走在全省前列。”李凤珊介绍,2017年底,佛山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就先行印发了《佛山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采集工作方案》,要求工地主管部门督促建设单位将工程项目及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录入信息系统。2019年,按照国家和省关于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的统一要求,进一步完善了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目前已主动申报登记的机械约2600台,其中已完成环保登记号码发放的约1700台。”
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王顺强介绍,截至2019年年底,全省21个地市全部划定了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
如何判定非道路移动机械属于高排放?广东省在《广东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中明确了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两种认定标准,一种是凭肉眼可以看到机械使用过程中排放黑烟的,即可认定是高排放,另一种是没有排放可视黑烟,但经过技术检测,排气烟度超过《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所规定Ⅲ类限值的,也属于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鼓励各地对在用机械安装精准定位系统和实时排放监控装置。” 王顺强介绍,由于广东省属于非重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国家没有强制要求推进在用机械远程在线监控工作,“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会同省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组织各地市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力争消灭冒黑烟非道路移动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