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PM2.5污染防治率先突围成全国标杆
2020-06-19张永波刘剑筠朱倩茹廖程浩
张永波?刘剑筠?朱倩茹?廖程浩
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和先行地,在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一直在努力探索经济发展先行区的大气污染防治之道,并取得了优异成绩。2015—2019年,广东省包括PM2.5在内的六项常规污染物连续五年全面达到国家空气质量标准,珠三角地区PM2.5在全国大气污染重点防控区域中率先达标,成为国家重点城市群PM2.5污染防治的标杆。
连续五年稳定达标 二十年奋斗实属不易
自全面开展PM2.5环境监测以来,珠三角地区PM2.5浓度从2013年的47微克/立方米(标况数据,下同)下降至2019年的30微克/立方米,7年下降36%。自2015年珠三角地区在我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三区十群”中率先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以来,已连续五年稳定达标。2016—2018年广东省 PM2.5年均浓度在31~33微克/立方米,在我国沿海省份中仅高于福建省;珠三角地区为32~34微克/立方米,是全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三大重点区域中唯一一个PM2.5达标的区域。
2000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蓝天工程计划》,全面加强酸雨污染防控;2002年粤港两地政府共同制定了粤港《珠三角地区空气质素管理计划(2002—2010年)》,成为我国第一个跨行政区域大气质量管理计划。通过一段时间的治理,2007年前后广东省和珠三角地区PM10浓度开始明显下降,至2009年广东省PM10年均浓度比2002年下降12微克/立方米(下降17.9%),大气污染防控初见成效。
2010年广东省发布实施《广东省珠三角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在国内最早开始实施区域清洁空气治理行动。此后又相继出台多个大气污染防治方案,全面加强以PM2.5为主要治理目标的大气污染防控工作。通过以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为重要抓手,不断完善区域联防联控,系统推进源头、过程和末端综合治理,在2015年推动珠三角地区PM2.5年均浓度在全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中率先实现达标。
根据国家部署,2018年以来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入攻坚期,着力探索实施PM2.5和O3协同管控,积极推进产业、能源、交通运输三大结构优化调整,稳步提升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等深化治理和精细化管控水平,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至2019年,广东省PM2.5浓度进一步下降至30微克/立方米的历史新低,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首次全部实现PM2.5年均浓度达标。
多措并举,建立区域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广东经验
制度先行,构建完善的法规标准体系。2002年以来,广东省相继出台《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以及火电、锅炉、水泥工业、玻璃工业、陶瓷工业等20余项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还于2010年在国内率先制定出台了家具、印刷、表面涂装、制鞋行等行业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规标准基础。
区域联动,不断深化区域污染防治合作。广东省从区域视角不断探索并深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逐步建立了粤港澳三地大珠三角区域合作,珠三角及省内周边城市,珠三角内广佛肇、深莞惠、珠中江三个城市群共三个层面的区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区域环保合作,构建省市两级和区域联动的大气污染防治协作体系。
目标导向,实施严格的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早在2002年,《粤港珠三角空气质素管理计划》就开始提出并实施区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减排。“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广东省均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对推动广东省以及珠三角地区的PM2.5污染改善起到了重要作用。
源头防控,积极推动能源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广东省早在2005年就明确提出珠三角地区不再新建燃煤燃油电厂和炼化、炼钢等大型项目,积极推动重污染行业结构和布局调整。2010年《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作为大气污染综合防控的重要举措,促进生产方式转变来推动空气质量改善。2018年广东省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比2002年下降14.7%,天然气上升约8%,第三产业占GDP的贡献多年稳定在60%以上,能源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有力推动了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
科学治污,不断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支撑。在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科技支撑发挥着重要作用。粤港珠三角地区空气质素管理计划、科技部863计划重大项目等一系列科研工作,基本明确了PM2.5来源、形成机理和治理方向,此后的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珠三角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支撑技术研发与应用”等项目也不断为区域治理提供了科学依据。2003—2005年粤港政府率先开展PM2.5环境监测,2006—2011年广东省率先建成了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珠江三角洲区域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完备的大气污染监测手段为空气质量精细化管理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技术支持。
多措并举,多种经济手段推进污染治理减排。广东省通过积极协调各级财政、企业自筹资金、金融和社会资本积极投入大气污染防治,建立了多元的投资机制,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了有力资金支持。通过完善污染排放相关的价格、收费政策,积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严格落实脱硫脱硝电价,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通过经济手段有效促使企业自主减少污染物排放。
共治共享,构建全民参与环保格局。2012年3月,珠三角区域17个监测站点正式对外公布包括PM2.5在内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2013年10月底前,全省所有地级以上市发布PM2.5等7项指标实时监测数据,同时还依法公开企事业单位的环境信息,并形成了覆盖电视、网络,包括手機APP和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的信息发布或公开渠道。通过畅通环保投诉渠道,开展有奖举报,鼓励公众监督和举报污染大气环境违法行为,参与大气环境方面重大决策,形成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深化治理,继续努力走在全国前列
当前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已进入“深水区”,PM2.5治理迈向“逐微克减少”新阶段。为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对标国际一流湾区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必然要求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PM2.5浓度改善将逐步向25和15微克/立方米(世界卫生组织的第二和第三阶段过渡水平)的更高目标迈进。为达至上述目标,需要在严格落实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相关政策的基础上,持续加大能源、产业、交通和用地四大结构调整力度,推动社会生产生活方式发生根本性变革;不断优化完善多领域的综合精细化治理和监管模式;加强区域污染治理合作与协调,创新粤港澳大湾区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科技引领,加强区域PM2.5和臭氧协同防控路径与手段的研究,为大气污染防治决策持续提供科学支撑。(张永波系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廖程浩、刘剑筠、朱倩茹系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大气研究所所长、副所长、工程师)